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
强制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流程

强制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流程
嘿,大家好啊!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强制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流程。
你想想看哈,就好比一场大戏要开场了,咱们都是这戏里的角色呢!首先呢,得有人通知大家这场戏要开始啦,这就是通知债权人参加会议,就像你朋友喊你去看热闹一样。
然后呢,到了会议现场,得有人主持呀,那就是清算组啦。
主持人一上来,不得先介绍介绍情况嘛,让大家心里有个数,这就是宣告会议的目的和议程之类的。
接着,就是债权人申报债权啦,这可重要了!就如同你去跟别人讲你对某件事的要求和想法一样。
而且每个人都得认真对待呀,这可关乎自己的利益呢!
再然后呀,就该审查这些债权啦,看看到底合不合理。
这不就跟审查一个人的行为对不对一样嘛。
审查完了,就得表决一些重要的事儿啦,大家一起商量着来,多热闹呀!就像一家人坐在一起讨论大事儿一样。
哎呀呀,这么一步步走下来,不就把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啦!
你说这强制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其实真没那么复杂,只要大家都认真参与,事情就能顺利进行下去。
总结一下哈,强制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流程就是通知、主持介绍、债
权申报、债权审查、表决这些环节,就像一场有秩序的演出一样,每个环节都不能出错,这样才能保障大家的权益呀!咱们都要重视起来,别马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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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破产债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篇一:破产债权申报材料 (全)XXXX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XXXX有限责任公司:201X年2月26日,XXXX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XXXX管理人。
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XXXX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
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1.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2.债权申报登记表;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特此通知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201X年4月14日附:1.债权申报须知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3.债权申报表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授权委托书7.送达回执8.管理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债权申报须知申请人刘紫金以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为由,向XXXX人民法院申请对XXXX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流程及方案

破产清算的流程及方案一、破产清算背景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原因被法院宣告破产,进行财产清算和债务处理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破产清算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股东等相关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及时、正确地进行破产清算,有助于防止损失扩大,保障各方利益。
二、破产清算流程1. 申请与受理当企业资不抵债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企业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 财产调查法院指定管理人,负责调查企业财产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方面。
管理人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 债权申报与审查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确定债权性质、金额及优先级。
4. 财产分配原则和程序破产清算过程中,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等。
如有剩余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
5. 终结清算完成财产分配后,管理人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法院作出终结裁定。
对于剩余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三、破产清算方案制定与实施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破产清算方案,包括资产变现、债权清偿等安排。
2. 确定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方案的实施,包括资产处置、债权追偿等具体工作。
3. 确保破产清算过程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 及时向法院报告破产清算进展情况,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关键环节注意事项1. 在申请破产清算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法律风险。
2. 债权申报与审查环节需特别注意债权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优先级问题,避免因债权纠纷影响清算进程。
3. 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剩余财产,需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
4. 破产清算终结后,应及时完成剩余财产处理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遵循与监督机制1.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发布《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发布《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布日期】2022.11.21•【字号】沪管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关于发布《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沪管发〔2022〕9号各会员单位,各预备会员: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促进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强制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牵头起草完成《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经一届八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指引全文下发。
请各管理人机构及时组织团队成员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市管理人参与的清算组工作实践予以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管协。
附件:《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11月21日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列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或自然人,且前述中介机构和自然人为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后,被人民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或担任清算组成员并依法行使清算组职权,履行清算组职责的,适用本指引。
企业股东、董事或者其他被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清算组成员并依法行使清算组职权,履行清算组职责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指引。
第二条(总体要求)清算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合法分配财产,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保护企业及其职工、债权人、股东或出资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清算组应当充分关注强制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区别和关联。
破产重整流程

破产重整流程破产重整是指企业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而申请法院保护,以重组资产和债务,使企业重新恢复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一种程序。
下面是破产重整的流程。
第一步:预申报企业在经营困难时,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预申报材料,即申报材料的初审。
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注册资本、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
第二步:法院立案法院对企业的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立案并决定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立案后,法院将公告发给债权人,并通知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债权申报书。
第三步:债权确认债权人按照法院的通知,递交债权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会对债权人的申报进行核实和确认,确认债权的种类、金额、优先次序等。
第四步:债权人会议根据破产法规定,法院会召开债权人会议,邀请债权人参加,讨论并表决破产重整方案。
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债权确认、重整方案的讨论和表决、债务的分摊等。
第五步:破产重整方案的编制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结果和赋予的权限,编制破产重整方案。
方案中包括资产清偿能力估计、债务的分摊方式、企业的经营规划等。
第六步:法院审查和裁定破产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方案给法院审查。
法院将对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是否公平等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法院将裁定通过破产重整方案。
第七步:破产重整方案的执行法院裁定通过破产重整方案后,破产管理人将组织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内容进行资产的处置、债务的清偿等工作,以实现企业的重组和经营恢复。
第八步:破产重整结束破产重整方案执行完毕后,法院将宣告破产重整结束,企业将恢复正常的经营状态。
如果企业在执行方案过程中仍无法恢复盈利能力,法院可能会宣告企业破产清算。
总结起来,破产重整是一个复杂的流程,包括预申报、立案、债权确认、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方案的编制、法院审查和裁定、破产重整方案的执行和破产重整结束等多个步骤。
通过这些步骤,企业有望摆脱经营困难,实现资产和债务的重组,恢复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债权债务审计方案

债权债务审计方案一、前言债权债务审计是企业财务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经营风险和财务透明度等方面。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进行债权债务审计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审计目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债权债务审计流程和方法。
二、审计目的1.评估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审计,评估企业当前的资产负债状况,并确定其是否具有偿付能力。
2.发现潜在风险通过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账目记录进行分析,发现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建议。
3.保护各方利益通过对企业账目记录和经营情况进行审核,保护各方利益,避免因账目错误或不实而导致争议。
三、审计程序1.准备工作阶段(1)确定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2)收集公司基本信息;(3)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审计计划阶段(1)编制审计计划;(2)确定审计程序;(3)编制审计程序表。
3.实施阶段(1)对公司账目记录进行审核;(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3)对公司现金流量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4.报告阶段(1)编写审计报告;(2)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3)向监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
四、审计报告内容及形式1.审计报告内容包括:(1)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评价;(2)内部控制的评价;(3)发现的潜在风险和提出的建议。
2.审计报告形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师需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方法。
同时,应在报告中说明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以便企业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五、总结与展望债权债务审计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可以帮助企业评估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发现潜在风险、保护各方利益。
在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财务管理的不断完善,债权债务审计将会更加重要。
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债权债务审计工作,并与专业审计机构合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一、申报通知与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自行或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已知债权人的范围根据债务清册、财务报告、清算报告、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确定。
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自行或者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
人民法院、管理人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公告栏张贴、法院官网发布、报纸刊登或者在债务人住所地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
对于需要通知或者告知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或者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
通知和公告除载明《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载明其他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
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还应对此一并公告。
二、申报登记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基本信息和债权证明材料。
管理人对债权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分类登记造册。
管理人对申报债权存疑的,应予注明。
三、未到期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将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债权,准予申报。
四、附期限、附条件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附期限、附条件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五、劳动债权劳动债权是指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其他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债权免予申报。
对于劳动债权,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15日前完成调查,列出清单并在债务人公告栏或者其他显著位置公示。
债权审查报告-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
3、接收债权申报材料人员应当就申报信息登记造册,需要录入的项目包括:债权人、住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情况、其他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项。
7、就职工债权向职工代表了解有关情况,向有关部分核实。
三、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根据陈老六公司财务账册资料、法院诉讼文书反映情况、公司会计提供自制债权人名录,管理人查出已知债权人共计79家,并于2016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发出债权申报通知79份,追加电话通知58次,共计通知债权人79家。
2016年5月27日的《人民法院报》第六版上刊登了陈老六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根据公告,债权人应当在2016年8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供应商债权。管理人以债权人提供的合同、送货单、发票、对账单、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并与陈老六公司债务记载相核对,查明金额是否正确、有无供应商违约、时效是否超过。均无疑义的,才予确定。
二、审查流程
1、向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并在人民法院报公告,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全部申报所需材料,供债权人下载。
5、债权审核组按要求当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核,申报债权存在且金额与账面记载一致,所附证据确实,未过诉讼时效,不存在其他否定债权存在因素的,予以认定。如果就这些方面存在疑点的,通过查阅财务资料、询问破产人工作人员、要求申报人补充说明或举证,能够消除疑点的,予以认定,不能消除疑点的,不予认定。
6、管理人会议最终审核确定,制作《债权审查确认表》,发送《债权审查意见书》。
债权债务审计方案
债权债务审计方案一、引言债权债务审计是指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调查核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评估债权债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依据。
债权债务审计方案是进行债权债务审计的指导性文件,本文将对债权债务审计方案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债权债务审计方案的设计2.1 目标和范围债权债务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并促进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合同的有效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
2.2 审计流程债权债务审计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流程。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2.1 规划阶段•制定审计目标和范围•确定审计周期和频率•确定审计人员和资源2.2.2 数据采集阶段•收集有关债权债务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对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将重要数据录入审计系统2.2.3 审计测试阶段•进行内部控制评价,评估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验证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分析债权债务关系的风险和潜在影响2.2.4 结果报告阶段•撰写审计报告,包括审计过程、审计方法和审计发现等内容•提出审计建议,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改进措施和建议•向相关方提供审计结果并进行沟通和解释2.3 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在债权债务审计过程中,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是重要的环节。
通过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并对其进行评估。
2.3.1 数据分析•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对债权债务关系的历史数据和趋势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趋势变化2.3.2 风险评估•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偿还意愿,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债权债务关系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和措施,降低风险三、债权债务审计方案的实施3.1 人员培训和配备为确保债权债务审计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审计能力和专业水平。
【建筑】企业破产清算终审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终审流程1️⃣ 破产申请与受理企业破产清算的终审流程始于破产申请的提交。
当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原因无法继续运营时,其债权人或企业自身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亏损原因、破产预案等必要材料。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
一旦确认,法院将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
2️⃣ 财产清算与评估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管理人将全面接管企业财产,并进行彻底的财产清算与评估。
这一过程包括对企业各项资产的登记、盘点、分类、评估等,以明确企业财产的总价值及可供分配的财产范围。
同时,破产管理人还需对企业在破产前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以确认是否存在非法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确保所有财产均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3️⃣ 债权申报与确认在财产清算与评估的同时,法院将公告债权申报期限,允许企业的债权人在此期限内申报债权。
债权人需提交包括债权证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等必要材料。
破产管理人将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编制债权表。
对于存在争议的债权,将依法进行听证、调解或诉讼程序,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财产分配与破产终结在债权确认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将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并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审议。
分配方案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旦分配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方案进行财产分配。
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将向法院提交破产终结报告,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法院在审查确认无误后,将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宣告企业正式破产。
5️⃣ 后续事宜处理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还需处理一系列后续事宜,如注销企业登记、清理企业账户、销毁企业档案等。
同时,对于在破产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如非法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终审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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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指引债权申报及审查,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制度,它既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也是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确立了由管理人作为债权申报的接受登记机关,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查的制度.管理人对申报债权不仅需要形式审查,还需要初步的实质性审查.管理人对债权的登记、审查,可以大量减少异议债权的出现,而且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部分债权申报、审查及确认流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的规定,结合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现将破产债权申报及管理人审查操作流程图示如下:如上所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操作流程,主要分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确认三大阶段。
结合管理人工作实务,就各阶段操作流程作以下介绍。
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流程指引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在法律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依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以表明其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可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同时为维护社会公平,《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某些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但该部分因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作为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范围如下: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附利息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附始期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企业破产法》第5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人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51条];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企业破产法》第53条]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54条]票据追索权;[《企业破产法》第55条]其他合法的请求权。
不需要申报的债权涉及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劳动债权,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申报的期限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申请公告中载明的申报期限作为该案件中最终的债权申报期限,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周第一个工作日。
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和地点,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
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
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且债权人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以的相关费用。
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因此,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并不导致其债权消灭的后果,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成前仍有补充申报债权而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
因此,逾期申报的债权不因超过申报期限而导致其实体权利的丧失,而仅仅是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性权利丧失以及部分实体性权利暂时冻结行使.债权申报文件1、债权申报文件目录《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申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债权申报内容应当包括债权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管理人在接受债权申报时,应当要求债权人提供以下文件:2、债权申报文本为规范债权申报的文书统一,管理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债权申报示范文本,可参考的内容及形式如下:债权申报表[见附件一]系债权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债权申报的证明文件。
内容包括:债权人名称、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时间、债权发生事实、债权到期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有无连带债务人、是否为求偿权或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债权是否附有条件和期限等情况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见附件二]系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证据清单,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基础文件(合同、协议、欠条等),债权人的支付凭证(付款证明、发货记录等),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财产担保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法院及仲裁机构文书等文件。
债权人地址送达确认书[见附件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债权人的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确认信息。
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等事项。
申报债权登记造册在债权申报阶段,管理人对申报债权的登记、审查,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
管理人仅审查债权申报资料是否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而不对债权本身进行实质审查.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后应作相应的债权登记,根据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文件,登记造册并形成《债权申报登记表》[见附件四].登记造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住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情况、其他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项。
债权申报登记表中“债权性质“按普通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款债权进行区分,“财产担保情况" 应填写债务人以自身的财产提供担保情况,“其他担保情况"应填写与申报债权相关的除债务人以自身的财产提供担保以外的其他担保情况,如出现未到期债权、附条件债权、附期限债权、诉讼及仲裁未决债权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管理人债权申报操作指引管理人在接受申报债权登记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可以就其对债务人已清偿部分的求偿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就其对债务人尚未清偿部分的将来求偿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债务人是连带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都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可以分别地向债务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其全部债权。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知债务人破产事实而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以就其继续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请求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委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仍须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形下,即使受托人知道债务人破产事实,受托人在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解除合同前依据委托合同约定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以就其继续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请求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停止处理委托事务将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情形下,无论受托人是否知道债务人破产事实,受托人在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其停止处理委托事务之前为债务人利益而继续处理事务所产生的请求权,管理人可以将其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债权人应如实填写债权申报表,并由债权人签字或盖章;债权人应提交债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A.债权人为法人的,要求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管理人核对后留存经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B.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要求其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管理人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管理人应就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文件是否完整和齐备做审查。
如申报文件不完整或者有缺陷,管理人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要求其对申报文件或证据材料进行补正。
管理人在接受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文件时,应要求债权人或受托人在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上签章确认,并由管理人就复印件与原件逐一进行核对。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后应作申报债权登记,登记造册形成《申报债权登记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如实填写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注明提交资料的名称、数量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应签字或盖章。
债权人提出要求取得债权申报回执时,管理人应当出具,或将债权申报文件签章后另制一份交由债权人。
管理人在受理债权后应及时归档成册,债权申报文件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填写联系方式及地址确定书,以便日后管理人与债权人联系.第三部分债权审查流程指引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后,对于债权的债权性质、债权数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担保物价值预计是否足以清偿担保债权等事实,均不以债权申报为准,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程序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方成为破产债权。
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是债权人会议核查以及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的前置程序。
一、债权审查内容管理人在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后,需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时效性等进行全面审查:真实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真实存在进行审查;合法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关联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与债务人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审查。
时效性管理人应当就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是否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形进行审查。
二、债权审查方法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证据材料保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债务人提供与申报债权相关的财务资料及档案材料;聘请会计师就申报债权相关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和调查;要求债务人通过自查方式提交债权审查意见;有必要时可以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要求债权人提供补充资料及书面说明;向债权人进行调查和询问,并制作调查和询问笔录;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对账;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征询函》;其他有利于查明债权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