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个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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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个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的意见为了加强“个人课题”研究的指导与管理,使个人课题研究落到实处,确保研究的质量与效益,现对我县“个人课题”研究提出以下要求:
1、“个人课题”主持人必须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加强教育教学实践,加强对教育教学行为的反思。
2.“个人课题”主持人必须积极参加市、县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参加活动是课题结题的必备条件之一。
3.要认真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及时做好阶段研究总结。
4.“个人课题”研究必须渗透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
学科类的课题必须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研究期间在全校至少开设一节课题研究课;课题研究课可与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结合进行。
综合类课题(如班主任工作、心理教育等)研究期间在全校至少开展一次观摩活动。
鼓励在全县范围内开设课题研究课、开展观摩活动。
课题研究课、观摩活动记录等是个人课题结题的必备条件之一。
课题研究课、观摩活动应由课题主持人主动提出、安排,主持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县研训中心抽查。
5.主动接受县研训中心对个人课题研究情况的督查。
6.建立“个人课题”研究资料档案,注意积累、整理各类研究资料。
7.认真做好“个人课题”的总结和成果鉴定工作;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分析、研究工作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