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大学奖学金量化细则

大学生班级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量化管理细则为加强校风校纪,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督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综合量化管理意见、金融系学生综合测评量化管理细则,结合我班实际,制定本细则。
综合量化评定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70%,综合素质占30%。
其中学期内课程考核以平均学分成绩排名次,每门课程一等奖学金均在85分以上,二等奖均在75分以上,三等奖均在70分以上。
(注:体育课、任选课程达到60分以上即有资格参评一、二、三等奖学金,但体育课、任选课程不计入总的学分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学习成绩+综合素质量化成绩学习成绩={(课程学期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70%综合素质量化成绩30分,分为两部分——基准分和量化加分。
在每学期中,全部通过该学期的课程,即计基准分18分,每一门没有及格扣减2分,最多扣减至0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予以加分或减分。
最多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不足30分,按照实际分数计。
综合素质量化成绩=基准分﹢量化加(减)分×30%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以重修后的成绩为准,包括体育、任选课成绩,如在测评时没有重修后的成绩,按距离测评最近一次的考试成绩计算,且最高分按60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同上。
综合素质成绩分计分标准如下:一、纪律:1、上课迟到一次:扣0.5分2、上课早退一次: 扣0.5分3、旷课每人每课时(迟到5分钟按旷课处理):扣1分5、因本人原因被系里停课每人每课时:1分6、早操,升国旗迟到者扣:0.5分;旷操者扣:1分;请假者在本学期超过3课时每课时扣:0.3分7、集体活动(指团课、班会等要求全体或指定同学参加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0.5分8、规定人数的活动(指不要求全班参加的活动,包括观众、早自习)参加者加0.2分9、获得优秀宿舍者宿舍内成员每人加0.5分(党员、班干部、积极分子、宿舍长加1分),较差宿舍每人扣1分(党员、班干部、积极分子、宿舍长扣2分)。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学金种类(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二)单项奖学金;(三)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范围凡正式取得我院学籍且也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若获得2种以上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奖金发放额度设定最高限额为5000元,但保留其获评各种奖学金的荣誉称号。
第二章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7%;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2%;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人, 占学生总数的15%。
第六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可靠: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偏激言行;(二)思想品德优秀: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讲究社会公德,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学习成绩优良: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四)综合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老师,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综合表现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五)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情趣高雅,无不良嗜好;注重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六)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优先考虑或特殊考虑。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学生综合素质是指学生在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而成。
综合素质测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考虑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社交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 学生自我评价: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分析自己的优点和不足。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认识自己,得到改进和提高。
2. 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学习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
3. 同学评价:同学对同学进行评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在集体中的表现及对同学的影响力。
4. 家长评价:家长从家庭角度对孩子进行评价,反映孩子在家庭环境中的表现及与家长的关系。
5. 学校外部机构评价:学校外部机构对学生的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所得的荣誉、证书等进行评价。
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1.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各门课程的综合成绩及各种考试的成绩、优异的学术活动和表现进行评定。
2. 综合素质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是为了考虑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艺、体育成就以及志愿服务等方面。
3. 创新实践奖学金:根据学生参与各种创新实践活动的成果进行评定。
4. 团队合作奖学金:根据学生参与团队合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表现进行评定。
5. 精神文明奖学金:根据学生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守法、守纪、守诚,勤奋、勇敢、担当,团结、协作、宽容,创新、创业、创造等优秀的精神文明表现进行评定。
总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成长与发展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_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
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
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
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____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__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__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__﹞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__级直博、__级、__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一、评定机构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史铁林副主任委员:许剑锋何杰组员:陈明祥、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7、毕业班同学需出具导师签字的毕业班证明,方可按照要求,累计尚未用于获得任何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四、关于科研奖励的说明对获得科研奖励同学,须提供获奖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科研奖励必须是学院已规定的科学奖,即国家、省部市级奖、行业科技和论文奖,以及由行业学会组织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或论文奖励。
除此之外,其他的奖励须根据情况逐一认定。
几种特殊奖励加分如下:(1)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多相流分会“陈学俊优秀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分算。
(2)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吴仲华优秀学生奖”,加50分。
(3)传热年会奖与陈学俊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计分。
(4)中国动力工程学会透平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能发电分会优秀论文奖按一篇EI论文分算。
五、其他说明1、重点实验室、985平台建设以及参与横向课题经历不在科研加分范畴之内。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按“国内学会系列年会或全国性会议论文”来计算,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的文章不在科研加分之列,对于翻译的资料,不算加分。
第七章研究生德育与综合能力评分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能动学院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形成对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优秀表彰评选方案的有效补充,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民主二、评定内容能动学院研究生综合能力与素质总分不超过100分,由思想品德基础评分和综合能力与素质加分构成。
以上两项内容评定细则分别如下:(篇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学《关于做好**-**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7号》文件精神和《**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是高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褒奖和鼓励,同时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和激励。
然而,在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怎样评定大学奖学金需要一定的标准和依据。
本文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贡献等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学生能力和品质的直接体现。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成绩。
1. 学分绩点或学年绩点学分绩点是指每个学科学分乘以成绩所对应的绩点,最后求和得到的数值。
学年绩点是指本学年所有学科学分绩点总和再除以学分总数。
这个标准能够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是直接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数值。
可以通过设定最低分数线和优秀成绩线来评估学生的考试成绩。
通常,最低分数线是及格线,优秀成绩线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中的亮点,能够直接反映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学生参加过全国及省市级的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二、综合素质除了学习成绩外,大学奖学金评定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身体素质主要是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
这两方面的评估需要结合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2. 心理素质和语言交流能力在大学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素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的心理测评或辅导进行,语言交流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口语课程的成绩或其他口语交流活动来反映。
3. 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是学生社会交往中的重要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以及做出积极贡献。
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院系、社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推荐来评价。
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管理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管理细则细则一:奖学金的意义及目的奖学金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一种手段,在学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其目的是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并提升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
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管理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其公平、公正、透明。
细则二:奖学金的类别和资助对象学校奖学金可分为综合奖学金、学科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等不同类别。
资助对象可覆盖全体在校学生,具体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层次的学生。
细则三:奖学金评定标准和权重学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应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这些标准应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不同奖学金类别和资助对象的特点进行权重的设定。
细则四:学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和权重学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可包括学科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术表现等内容。
权重的设定应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难度进行合理分配,使其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
细则五:综合素质的评定标准和权重综合素质的评定标准可包括学生的学术道德、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志愿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权重的设定应体现学生的全面素质和个人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在多个方面都有突出表现。
细则六:科研创新的评定标准和权重科研创新的评定标准可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奖情况等内容。
权重的设定应符合学校科研创新的发展目标,鼓励学生在科研领域有所成果,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细则七:社会实践的评定标准和权重社会实践的评定标准可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技能和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权重的设定应注重学生对社会实践的实际贡献和对个人成长的积极影响。
细则八: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与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与流程应包括申请、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具体而言,学生需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最后经过复评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并在校内公示。
细则九:奖学金管理与使用学校应建立奖学金管理的制度,并组织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奖学金的发放与使用。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
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
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
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级直博、**级、**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一、评定机构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史铁林副主任委员:许剑锋何杰组员:陈明祥、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大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在同一学年内,参评校内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及等级第四条校内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个人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可以重复参评。
第五条综合奖学金的评奖比例、等级及金额: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发放一次,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可以参评,获奖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0%,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2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三等奖:每生每学年8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7%;第六条个人单项奖学金的评奖比例及奖励额度:个人单项奖学金评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
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学生总数(人)×2%×200(元/人)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七条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条件1. 各书院根据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考核成绩排序进行评定。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八条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参与评定单项奖学金: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某方面,某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院系做出重大贡献、赢得荣誉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2.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有突出贡献,品德高尚,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体育艺术等比赛并获奖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4、认真钻研,在国家(CN)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学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包括校、院通报批评)。
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评定细则湖南⼯学院电⽓与信息⼯程系2007年9⽉—2008年7⽉年度学⽣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第⼀章总则第⼀条根据《湖南⼯学院学⽣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联系我系具体实际情况,为引导我系学⽣德、智、体全⾯发展,逐步实现对学⽣评奖、评优的科学化和学⽣管理⼯作的协调统⼀,培养⾼素质⼈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条综合测评的成绩充分反映学⽣全⾯发展状况,并作为各项奖学⾦、三好学⽣、优秀学⽣⼲部等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专升本录取院校及⽤⼈单位选择毕业⽣的重要依据之⼀。
第三条学⽣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点原则:1、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案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真正体现党的教育⽅针和我院相关规章制度。
2、客观性原则:即综合测评要真实、准确、全⾯的反映学⽣平时表现的客观情况。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我测评、班级测评和系及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测评⼈员、测评过程及测评结果公开。
4、公正性原则:即测评要严格按照测评细则的统⼀标准执⾏,准确评价、规范操作,确保测评过程及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测评等三个⽅⾯。
采⽤百分制记分,德育、智育、体育⽐例分别为30%、60%、10%,分值为30分、60分、10分。
其具体积分公式如下:综合测评分=德育综合分+智育综合分+体育综合分。
第五条(学⽣⼿册第⼗三条)(⼀)奖学⾦等级、⾦额、⽐例1、每年优秀学⽣奖学⾦以班级或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评定,根据学⽣每学年在德智体等⽅⾯的综合素质进⾏测评统计,采⽤记分评定出获奖者等级。
2、优秀学⽣奖学⾦分为⼀、⼆、三等奖。
⼀等奖每⼈每学年1200元,占学⽣总⼈数的3%;⼆等奖每⼈每学年700元,占学⽣总⼈数的7%;三等奖每⼈每年300占学⽣总⼈数的10%。
(⼆)评奖条件1、⼀等奖获得者: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分必须均名列本专业年级学⽣⼈数前5%的名次以内。
2、⼆等奖获得者: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分必须均名列本专业年级学⽣⼈数前15%的名次以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引言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公
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进取,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本
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的目的、评定标准、评定流程等内容。
二、目的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激发
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造力。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
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三、评定标准
1.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
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评定奖学金时,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均分、排名、学科竞
赛成绩等因素。
2.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
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评定奖学金时,将
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3. 品德表现:品德表现是评定奖学金的基础。评定奖学金时,将综合考虑学生
的诚信、责任、团结、奉献等品德素质。学生在学校的表现、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等
方面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四、评定流程
1. 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2. 材料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
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品德表现。
3. 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综合测评包括面试、
答辩、考核等环节,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4. 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定时间,供学生查询。
同时,学校将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获奖学生。
5. 颁发奖学金:获奖学生将在学校举办的颁奖典礼上接受奖学金的颁发,并在
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名单。
五、奖学金类别
根据评定标准和评定流程,学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类别:
1. 学业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为学术成绩在全班排名前5%且综合素质突出的
学生。
2. 学业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为学术成绩在全班排名前10%且综合素质良好的
学生。
3. 学业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为学术成绩在全班排名前20%且综合素质较好的
学生。
4. 科研奖学金:评定标准为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5. 实践奖学金:评定标准为在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6. 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为在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品德表现方面均有突出表
现的学生。
六、奖学金管理
1. 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自有资金、企业捐赠、社会捐赠等。
2. 奖学金的发放周期为每学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3. 奖学金的金额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学金类别确定,金额将在评定结果公示后进
行核算。
4. 奖学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科研经费支持等。
七、总结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
提高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持续优化奖学金评定制度,确保评
定公正、公平、透明,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同时,学校也将加
大奖学金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奖学金评定,并提供更多的奖学金机会,
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支持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