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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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1.资产隐匿:当事人将财产转移、隐匿或通过虚假举报减少财产的数量,使得执行难以进行。

2.财产破产:当事人因经营不善、债务过多等原因而宣告破产,财产被拍卖或划归破产清算,无法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3.异地难度:当事人的财产位于他地,执行程序复杂,需要跨区域执行,增加了执行难度。

4.法律漏洞:现行法律对于一些具体情形的处理,规定不够具体或者存在矛盾,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1.建立更完善的资产调查制度:完善资产调查信息网络,加强各级法院信息共享,提高对当事人资产隐匿和转移的发现和阻止。

2.设立专门的执行法院:在司法体系中设立专门负责执行的法院,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

3.加强对财产破产的监管和处理:建立健全的破产清算机制,加强破产财产管理,确保债权人能够合法、合理地获取其应有的权益。

4.加大对异地执行的力度:加强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跨区域的执行机制,优化执行程序,方便当事人对异地财产进行执行。

5.完善法律规定: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现实问题,适时进行法律修订,解决法律漏洞,明确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果。

6.强化执行回访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回访和问责机制,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对执行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要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不仅需要加强法律规制和监管力度,也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处理,提升执行效率和质量,以建立更加公正、高效的执行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范文]法院执行难问题与对策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范文]法院执行难问题与对策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范文]法院执行难问题与对策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

近几年人民法院虽下大力气着力解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并显现出新的特点。

一、执行难的新特点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程序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

近年来缠访、越级上访、闹事的问题屡见不鲜。

2、被执行人难找。

债务人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是当前执行难中最普遍的现象。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是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而是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不仅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此,而且以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也是如此。

企业每年都年检,但就是找不到该企业的人员财产,一些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存放,使案件无法执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没有固定的居所、流动性强,回家的时间难以掌握,更有一些人外出不归,下落不明,而家中仅存有部分生活必需品,因此使案件无法执行。

在审理时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大部分案件从审理到执行都没见到过债务人,无法执行。

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

法院执行案件的标的物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才能保证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真正实现。

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或者有意采用多种手段隐藏财产,加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不健全,个人故意以其他人名字存款,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有些单位以个人名字在银行存款,给执行设下重重障碍。

有的将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躲避债务,有的夫妻协议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妻或子女等等。

当法院进行调查时,找不到任何财产,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而且引起权利人的不理解甚至质疑,更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4、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或者积极性不高。

浅析民事强制执行难

浅析民事强制执行难

浅析民事强制执行难[摘要]民事强制执行执行难问题涉及到了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其产生原因或者是法院的问题或者是执行体制的问题亦或是由于被执行人的关系。

基于执行难的问题,本文对其进行了多角度反思。

我们应当从立法工作、执行措施等方面加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关键词]民事强制执行;新发展趋势;反思一、民事强制执行概念当前,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概念,学界及司法实务界皆有不同阐释,分歧很大,主流观点采内容说,即实现法律文书的内容。

我们认为强制执行的基本功能在于,它是在债权人的正当权益通过私力得不到实现时,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实施的公力救济,其本质特征在于它的公力救济性。

因此强制执行应当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当事人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予以公力救济而进行的司法活动。

这种救济,遵循“非依法不得停止”原则,以程序的完整运行即执行措施的穷尽为基本特征,其运行的结果并不保证债权的全部实现或义务的全部履行。

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协助执行人、执行机关三个方面。

执行难问题涉及到了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

从这个角度分析,“执行难”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这些情况有:一是有债务人却无履行能力。

这类案件主要出现在金钱给付案件中;二是债务人有履行能力,但以拖、躲、赖、藏等方式,不履行义务。

2.协助执行人不协助执行,甚至妨害执行。

这主要表现在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

3.法院间的配合、协助不力。

执行难问题是个动态发展的现象,难与不难,法院的执行积案的多寡可以说是一个最为直接的标志。

在山东省的基层法院,执行难问题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一是暴力抗法事件比较严重。

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乡镇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的案件成为执行中的新难点。

三是信访问题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执行。

四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受管理体制制约。

五是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许多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无可供执行财产,只能终结或中止。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民事执行难是指当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拒绝执行,使得债权人不能顺利获得法律保护的现象。

这种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本文将分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1.司法力量不足我国的执行情况总体上是有所改善的,但执行难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原因之一是司法力量不足。

我国的法官低龄化严重,大量年轻法官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往往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另外,我国对于司法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相对薄弱,许多法官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和缺乏引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能力,导致执行时效性差。

2.法外隐藏财产很多被执行人为了避免执行,会采取各种手段将财产藏匿,导致执行难度增大。

被执行人的附带物质财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虚拟财产等都可能被隐藏,很难被法院及执行机关查出。

3.执行标准不明确由于我国的民事执行标准不明确,执行难度增大。

执行标准包括用于异议审理的行政判决书、生效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执行通知书等,其范围和细则都比较复杂,有很多争议点。

4.执行成本高民事执行成本一般比较高,由于执行难度和费用的高成本,使得几乎所有民事执行都伴随着很高的代价。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这些操作需要大量的费用和人力。

在执行期间,执行机关还需要为案件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确定执行路径等,从而导致执行成本更高。

1.完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的问题,首先需要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通过修法、司法解释、规章制度等手段,完善民事执行程序,使其更加规范、标准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要加强民事执行的法律援助制度及执行程序的公开透明,力求使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拥有更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强化执行力量由于缺乏司法力量,执行难问题日益严重,因此应该通过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工作经验及引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能力。

同时,对执行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也应更加细致化,加强对执行人员的考核及监督。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民事执行难是指在民事案件裁判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或者虽愿意履行却无力履行的情况。

民事执行难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严重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就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作一探析。

一、民事执行难的原因1. 司法资源不足。

我国司法资源分布不均,一线城市司法资源相对充足,而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司法资源严重短缺。

司法资源不足导致民事案件执行需要时间成本较高,从而增加了当事人履行判决的难度。

2.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执行程序法规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于多地执行、异地执行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执行程序中实际操作出现困难。

3. 执行成本较高。

在债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成本较高是一大障碍。

债务人拖欠不还,执行方面则需要支付各种费用,例如公告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这些成本增加了执行难度。

4. 执行程序不够完善。

执行程序不够完善也是导致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在执行程序中缺乏规范统一、程序繁琐等问题也增加了执行难度。

5. 法律意识淡薄。

社会上存在一些人对法律意识薄弱,认为执行不了也没关系,这种心态导致了执行难问题的加剧。

6. 执行机构能力不足。

执行机构的能力和效率也是导致执行难的因素之一。

执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加重。

二、对策探索1. 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执行难的原因,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对执行程序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规范了执行程序,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2. 提高司法资源配置效率。

加大对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司法资源投入,提高司法资源配置效率,减少执行程序中因时间成本而导致的执行难。

3. 建立多地执行机制。

针对多地执行的问题,可以建立多地执行协调机制,实行异地执行方便当事人操作,减少异地执行带来的障碍。

4. 合理控制执行成本。

对于执行过程中的成本问题,可以合理控制执行成本,减少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提高执行效率。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判决或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判决或裁定,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权益的现象。

造成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行主体不配合:被执行人无意愿履行判决或裁定,故意拖延执行进程,例如拒绝配合执行,转移财产等。

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积极的问题,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力不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有的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资产保全手段不完善、执行期限限制较短、程序繁琐等,导致难以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3. 执行难案件复杂性:有些案件涉及到外地或外国当事人,财产或证据调查困难,跨地域协作难度大,执行难度也相应增加。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执行法律法规,提高执行效力。

完善资产保全手段,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处罚力度,增加执行期限并减少程序繁琐,改进执行程序等,提高执行的便捷性和强制性。

2. 加强执行机关的职能:执行机关应加大执行力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督和处罚,确保判决和裁定得到有效履行。

加强执行机关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养,提高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 加强跨地域协作:建立和完善跨地域执行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各地执行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与外地或外国当事人的协调,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提高对涉外案件的执行力度。

4. 宣传教育加强:加强对公众和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执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程度,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政府、法律机关、执行机关和公众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执行机关的职能、加强跨地域协作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建设的完善,民事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民事执行难主要是指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无法或拒绝履行义务,导致执行难的情况。

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或已被转移一些被执行人可能将财产转移到亲属、朋友等名称下,或者将财产变卖或者藏匿,以躲避执行,这样会给执行程序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执行程序不完善有些地方的执行程序落后,执行手续繁琐,执行效率低下,造成了执行难的情况。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的民事执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某些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执行监督机制,难以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

四、执行人员工作不力执行人员的工作意识、水平、素质等方面存在不足,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也会成为影响执行的因素。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一、强化执行监管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管,完善执行的纪律与规范,建立科学的执行程序和规范,加强执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加强对民事执行领域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规范执行程序、增加执行标准,为执行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三、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建立年度考核制度,保证执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总之,要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从强化执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加大惩罚力度等方面入手,为民事执行打造更加规范、公正和高效的制度体系。

民事执行难问题研究_雷宝根

民事执行难问题研究_雷宝根

内容提要民事执行难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焦点问题,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还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

本文结合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法院的执行实践,在对民事执行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民事执行难的概念、表现、危害以及其形成原因,并对如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论文指出,民事执行的地位决定了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的重要意义。

在对执行难在司法实践中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深入地研究了我国当前民事执行工作中执行难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并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民事执行执行难法治对策目录引言 (1)第一章民事执行难概述 (3)第一节民事执行难的概念辨析 (3)第二节民事执行难的表现形式 (5)第三节民事执行难的危害 (8)第二章民事执行难的形成原因 (11)第一节民事执行难形成的制度原因 (11)第二节法院内部运作机制缺陷 (16)第三章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对策 (20)第一节国外民事执行问题比较考察 (20)第二节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制度构想 (22)结论 (35)注释 (36)参考文献 (39)论文摘要(中文) (1)论文摘要(英文) (1)后记 (1)导师及作者简介1引言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民事执行是在法律实行中,最广泛涉及当事人民事权利、最直观体现民事法律生命力的表现形式。

正是通过民事执行,使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民事权利得以实现,可以说民事执行是民事法律实行的重要形式,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还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执法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各种社会复合因素和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深层次的错综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直接影响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造成很多已经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长期无法实现,令代表国家权力的生效裁判成为一纸空文,从而形成了多年来困扰司法工作重大难题之一的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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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浅析我国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研究主要成果
民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据债权权利人的申请,依据法律的执行依据,运用国家
强制力,强制该债权的债务人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以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实现。民事
执行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他保障了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理
论性的实体法得以实施,法律强制性的真正体现。
牟逍媛在《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的研究》一书中指出了执行难在现下的这个经济
体制中产生是一种必然现象,全面的理性的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
制度的建立完善可以保障执行程序的正常运行与权利人权利得到实现,同时也完善了执
行难在制度上的不足。该书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
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
谭秋桂在《民事执行法学》一书中探讨了民事执行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民事执
行法学的内容体系,民事执行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民事执行法学的研究方法这几个
方面,作者认为,民事执行法学是研究实际中的民事执行的实施以及在法律制度中民事
执行的本质与发展的规律的一门学科,主要的研究对象是民事执行的实践和民事执行法
律制度。
江必新主编《民事执行操作规范》这本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
方人民法院和著名法律院校的相关专家共同编写。根据我国现行的执行法律法规和法律
解释和相关专家在多年的实践经验中得出的成熟理论,系统的总结了在执行的实践过程
中有效的制度和规则,全面的反应了在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的通行的做法。
田平安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篇》一书介绍了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沿革,民事执
行权,民事执行程序,民事执行措施,民事执行救济这几方面的内容,详细论述了民事
执行权的性质,我国现行民事执行权的配置、缺陷及其后果,域外有关国家民事执行权
配置的基本理念和对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几点构想等内容。
江伟在《民事诉讼法》中解释了2004年以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有
关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并总结了民事司法实践中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经验,展示了民事
诉讼法学近几年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该书具体内容包括民事诉讼与
1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诉权的理论学说、当事人能
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等。
董少谋的《民事强制执法》这本书共十七章,主要阐述民事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
原则和理论第三章至第十七章,主要以2007年10月28日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
三编“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意见》(书内简称《适用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6月18日通过的《关于人民
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书内简称《执行规定》)等现有的强制执行法
律规范为研讨和评判的对象,作系统之论述。对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民事强制执行法
(草案)》亦作了适当的分析和评估。同时,本书的编写吸收强制执行理论研究的最新
成果,同时借鉴国外特别是德国、日本等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强制执行
法的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
钱锋在《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研究》一书中介绍了中国随着“一国两制”
的实现,在司法范围里出现了“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各地区的法律地位平
等,并且都依法享有独立的司法管辖权,在各自的法域法院相互交涉时,民商事案件的
判决都是有效力的,但是只是在其法域内具有效力,若要在对方法域内具有效力,该判
决就必须经过对方法院的认可。
王娣在《强制执行法学》中发现了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反映最新的理论研究动态,
以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司法解释为基础,全面、
准确地阐释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吸收国内外民事
诉讼法学教育、科研的最新成果,注重法律、法规及相关文献的更新。
董皞在《民事执行策略与方法》一书中提出现下主要关注执行权的配置、执行体制
的构建、执行机构的设置等执行工作中的基础性问题,而有些忽略了研究执行策略与方
法的重要性。“执行难”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的,在良好的体
制和制度下,仍有赖于良好的策略和方法。
吴小英在《民事诉讼法》中介绍民事诉讼法一些必要的基本理论, 重点介绍了我
国现行法律制度,以客观的角度来介绍分析理论知识,更新了最新的司法状况,同时也
兼顾了司法考试的范围和特点。
童心在《民事执行改革研究》中系统的阐述民事执行改革现实背景、宏观考察、体
制改革进程、机构改革完善以及民事执行权行使的高效机制、公正机制和强化机制,内
容丰富。
常怡在《比较民事诉讼法》这本书系统结构全面系统严谨,编写的路径清晰。说明
2

命题含义,再列出各国法条进行比较,评论,再是在各个法域里查询相关的立法观点和
学说观点,并对其进行评述。
童兆洪在《民事执行权研究》是一本集一位高级法官的经验总结和一位在职博士生
的学术结晶的书,这本书拓展了民事执行问题的研究领域和深度,创造性地阐述了民事
执行权定位与性质的界分,理性揭示了民事执行权的司法权定位和强制权属性,合理优
化了民事执行权配置理论。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研究主要成果
Joseph.W.Glennon的《Civil Procedure》这本书编写形式极富特色,内要主要介
绍了选择适当的法院,在联邦法庭上的州法,诉讼范围,诉讼进程的步骤,判决的效力,
程序性地思考:诉讼中的规则。
Feynman在《Law 101: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American Legal
System》一书中介绍美国的法律制度和美国的法律精神,让世界人民深入的了解美国的
法律体系和法律精神。这本书可以看作是一本美国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此书有以下三个
特点:一是内容全面充实, 二是案例丰富典型, 三是语言清晰易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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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童兆洪.民事执行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4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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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5]Feynman .Law 101: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American Legal
System[M].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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