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现场检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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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廉政建设制度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廉政建设制度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廉政建设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必须建立健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职业操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同时,应加强内部监督,增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确保执法公正、廉洁。

二、建立权力清单和“三重一大”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应建立权力清单,规定各种执法权力的行使范围及要求。

同时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即执法决策重要事项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关键证据要三份以上保留,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组织多人协商决策,确保执法决策规范、公正、准确。

三、建立追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要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要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形成对执法人员的震慑作用。

四、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应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洁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加强针对性的廉政培训。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执法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廉政违纪等行为,应建立健全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压实责任,明确惩处措施,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总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廉政建设制度建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既需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也需要有执法人员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希望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能够进一步推进制度健全化,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基石。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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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 督检查内容
施工噪音与振动控制
总结词
施工噪音与振动控制是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旨在降低施工噪音和振动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详细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如使用隔音 板、减振器等设备,以降低噪音和振动的传播。同时,合理 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 保监督检查
汇报人:可编辑
xx年xx月xx日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概述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方法
目录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程序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督检查 案例分析
目录
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 督检查概述
0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监 督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01
现场检查是环保监督检查的重要 手段,通过实地查看施工现场的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施工过 程中的环境保护状况。
02
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扬尘控制、施 工废水处理、施工噪声控制、施 工废弃物处理等,以及各项环保 设施的运行状况。
监测与测量
监测与测量是通过专业的仪器和设备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指标进行定量检 测和评估的方法。
总结词
施工噪音扰民
VS
详细描述
某住宅小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噪音, 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环保部 门对该施工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施 工方未采取有效的噪音控制措施。
案例二:某道路工程扬尘污染问题
总结词:扬尘污染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执法与处罚措施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执法与处罚措施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执法与处罚措施水土保持是保护土地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保障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实施,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明确了执法与处罚措施,以确保相关法规的执行和违法行为的惩罚。

本文将围绕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执法与处罚措施展开论述,以期能更好地培养人们对水土保持意识和责任感。

1. 执法措施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执法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水土保持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现场指导:执法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建议,确保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3)罚款处罚:对于违反水土保持规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惩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2. 处罚措施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处罚措施旨在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确保依法依规进行水土保持工作。

常见的处罚措施包括:(1)责令改正:对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以消除违法行为的影响,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规范进行。

(2)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3)刑事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违法人员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3. 处罚适用原则在执行执法与处罚措施时,水土保持监理规范还明确了一些处罚适用原则,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和严谨:(1)合理适用:执法人员在执行处罚措施时,需要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和后果等因素进行合理适用,确保惩罚与违规行为相匹配。

(2)严肃执法:执法人员要保持严肃的执法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信。

(3)公正公平:执法人员在执行处罚措施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执法公正的进行。

4. 预防与教育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执法与处罚措施不仅有惩罚性质,更重要的是起到预防和教育的作用。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7•【字号】青政办[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18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5月16日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7日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我县被列为河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实施期限为3年(2012年6月-2015年5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提升我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预防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水保〔2012〕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完善水土保持配套制度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切实防治生产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努力将我县建设成为生态环保县。

二、工作目标(一)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配套制度体系,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等制度“五完善”。

(二)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设备、工作经费、档案管理“五到位”。

水利执法委托书模板(3篇)

水利执法委托书模板(3篇)

第1篇委托单位:(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受委托单位:(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水利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水利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现将以下执法事项委托给受委托单位。

现将委托事项如下:一、委托执法范围1. 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执法检查;2. 河道管理与整治的执法检查;3. 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4. 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执法检查;5. 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执法检查;6. 其他涉及水利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委托执法事项及权限1.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有权依法对违反水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对违法取水、排污、侵占水域、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进行制止、查封、扣押;(2)依法对违法从事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3)依法对违反水事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询问、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4)依法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处罚等。

2.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有权依法对涉嫌违法的水事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四、法律责任1.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的执法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2.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超出范围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3. 受委托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1. 受委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公正、高效;2. 受委托单位应当定期向委托单位报告执法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执法工作总结等;3. 受委托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如遇到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请示报告。

水务行政执法规程

水务行政执法规程

水务行政执法规程水务行政执法是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保护水生态环境、维护水务秩序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水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确保执法公正、合法、文明,特制定本规程。

一、执法主体与职责水务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依法设立的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执法机构。

其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务的法律法规;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水务违法行为,维护水务秩序等。

二、执法依据水务行政执法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程序(一)立案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水务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初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

(二)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拍照、录像等。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现场检查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详细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询问的内容等情况,并由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需要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应当出具《查阅、复制文件资料通知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拍照、录像等证据应当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并由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三)案件审查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提交执法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适当等。

大竹县人大对《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大竹县人大对《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7月 1 4日听取 了县水务局关 于
《 水土保持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 并与参会人员就贯彻执
行《 水土保持法》 存在 的问题、 、 困难 下一步打算等话 题进行
了讨 沦。
综合规划为蓝图, 立足 当前 , 着眼长远 , 统筹城乡 , 科学编制 水利发展“ 十二五” 规划 , 加快解决 “ 饮水难 ” 问题 , 快向水 加 利强县转变步伐 。同时抓住规划、 实施 、 建设重大水利项 目
补” 建管机制 , 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的受益主体 、 投入主体和建设主体 , 加快水利事业跨越发展。 ( 创新治水理念 , 四) 增添科学发展朝气。深入践行水利
作 82.1n , 97Oh 1 新修蓄水池 13 2 10口, 排灌沟渠 12.3m, 242k 沉
沙凼 17 1 , 19 个 生产便道 6.6 m, 31k 整治山坪塘 1 6座。通过坡
( 逢斌 ) 袁
科学发展观 ,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不断创新人水和谐的 治水理念。强化行政效能建设, 提高群众满意率 ; 积极开展 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 , 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 改进行风政 风;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强化廉政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 的绩效
评价体系、 人才选拔体系、 目标考核体系, 切实加强干部 队伍
传, 着力提升了全社会水保法律意识 ; 二是加 强领导, 建立健 全了长抓不懈的工作 机制 ; 三是依法监管, 实加大 了水保 切 行政执法力度 ; 四是防治结合 , 强力推进了水土流失治理进
度。
方法 , 合力攻坚 , 苦干实干 , 争取弓进项 目资金 22 l . 亿元, 增强 水利事业发展活力 。同时不 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 三为主、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监督制度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监督制度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监督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监督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森林防护工程等。

项目责任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监督机构1. 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及时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是项目的核心管理者,负责项目的全面计划、运作和监督管理。

项目责任人应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可控。

3. 监督部门:地方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协调项目的实施。

三、监督内容1.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单位应定期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

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2. 施工材料监督:监理单位应对项目所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检查,核实材料的质量和来源。

禁止使用劣质材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工程验收监督:项目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行验收,核实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否则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4. 环境监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土壤侵蚀情况、水质、植被恢复等。

监测结果应定期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范环境污染。

5. 项目台账管理:项目责任人应建立项目工作台账,记录项目工作进展、经费支出等情况。

监理单位应核实台账内容,确保项目管理规范。

四、监督措施1. 罚款制度:对违反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监督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轻处罚到重处罚。

2. 通报曝光:对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可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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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水土保持局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现场检查通知书
()检字第()号

今有我机关等名执法人员前往监督检查你单位
情况,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协助。

《甘肃省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编号:甘罚证字第108041号执法人:、、、
执法证号:、、、
(公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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