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淮安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淮政发[2014]11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淮安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淮政发[2014]1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0ebacfc3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91.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淮安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淮安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淮政发[2014]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放大淮安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优势,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市开放型经济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定位(一)发展思路。
坚持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步发展,网内保税区和网外产业配套区联动建设,重点发展以IT产业为基础的高端先进制造业、以口岸作业区为基础的国际物流业、以保税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国际贸易业,打造高端制造、保税物流、专业市场、商务配套四大特色板块,加快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集聚,促进加工业、物流业、商贸业等产业繁荣发展,建成以网内为龙头、网外为配套,覆盖全市、辐射周边、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政策优惠、服务高效、充满活力和特色的重要经济区域。
(二)发展目标。
围绕“江北争第一、全国创一流”的总目标,建成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基地和以保税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高端制造业中心、国际物流中心、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和保税产品研发维修检测中心。
到2016年底,淮安综保区实现年进出区值4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保税物流额2亿美元,年均增长28%以上;区内企业实际进出口额6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主导产业集聚度超过50%。
2014-2016年,进区企业净增16家,其中超亿美元工业项目3家,累计进区企业30家;注册外资实际到账净增3.84亿美元,累计10亿美元;投资净增6亿美元,累计完成投资22亿美元。
二、加强规划引领(三)提升规划层次。
我国保税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保税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作者:李武歌来源:《青年时代》2016年第11期摘要:经历20年的发展,我国保税区已经形成以沿海和沿边为基础、逐渐向内陆西部延伸的局面。
但当前我国保税区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保税区的发展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本文研究保税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了解决对策,以利于我国保税区高效,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保税区;保税区立法;保税区监管职能一、我国保税区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正在经历自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见的对外进行开放,在进一步的扩大沿海沿边地区,并有计划的推进中部地区、逐渐辐射边境地区开发保税区的过程中,正在一步步的实着现“向西部开放”的战略目标,借此来加强与亚欧大陆区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联系。
我国要实现以开放促发展、西部开放促进西部开发战略、兼顾与发达国家与地区和发展中国家,从而加速拓展外部市场空间,因此我国亟需更多综合保税区来发挥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
数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沿海省份、中部省份和西部的陕、新、宁等,基本上各省都已经建立各自的综合保税区。
截止到2013年1月,我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已达31个。
包括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等在内,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数量已经超过100个。
2013年,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经营总收入44707.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实现工业总产值18235.6亿元,比上年增长5.5%;实现商品销售额和物流企业经营收入23812.5亿元和59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和9.7%。
二、我国保税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体系保障欠缺。
保税区要想能够健康平稳的发展,法律是基础,只有在法律地位上给于保税区一个完整统一的定性,在法律层面上对我国的保税区功能、性质与宏观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
可是在我国,目前国家立法机构并没有对保税区的定性进行明文规定,由此导致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对保税区的性质认识不能统一,也容易给造成许多外国投资者误解,对于我国保税区的招商引资产生负面的影响,也是造成多头管理的基础,不利于经济的开放和发展。
关于支持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意见

关于支持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意见为推动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发展建设,促进呼和浩特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蒙俄经济走廊国家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意见。
一、产业政策(一)本意见适用于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内注册登记的所有企业。
凡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适用于综合保税区属地的优惠政策,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均可适用。
对入区企业奖励内容重合时,遵循“同级资金奖励政策不重复适用,其余政策择优适用”的原则。
(二)由市政府出资设立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促进产业发展。
(三)对于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和5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每个档位补贴只享受一次。
(四)加大对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的扶持力度。
对年进出口额达到15万美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每3万美元进出口额扶持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五)支持相关企业在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内建设标准化厂房、仓储物流基地和展示中心。
对于在综合保税区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给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贴,补贴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六)从事标准化厂房、仓储物流基地和展示中心经营的企业,从其运营之日起5年内,通过评定其对产业带动综合效果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5%,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七)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对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总额100万美元以上的(需通过管委会认定,真实有效的),每1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最高10万元人民币。
(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对取得自治区级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补助不超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的30%,单户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人民币。
(九)对综合保税区内的保税物流类企业,在园区内进行存储、集货、分拨货物(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年货物进出口量不低于50标箱的,每个20尺标箱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每个40尺标箱给予2000元人民币奖励。
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以苏州工业园综保区为例

∗作者简介:胡克宏,南京海关海关二级总监,上海海关学院客座教授;叶芸,南京海关自贸处副处长㊁三级调研员;王立凯,南京海关四级调研员;梁思思,南京海关一级主办㊂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以苏州工业园综保区为例胡克宏㊀叶㊀芸㊀王立凯㊀梁思思∗㊀摘㊀㊀要:综合保税区是国际贸易㊁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㊂当前,国际经贸竞争新格局对综保区发展构成较大压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对综保区定位提出新命题,新技术革命对综保区监管提供新手段㊂基于上述观点,本文紧紧围绕 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 主题,以全国首家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为研究对象,结合综保区的历史开放基因以及管理现状,分析得出目前综保区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 境内关外 理念亟待转变;二是区内外优惠程度出现 倒挂 ;三是监管流程手续繁琐;四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㊂基于以上研究,本文从功能定位㊁政策供给㊁海关监管模式㊁政府联合监管和法律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策略建议:一是建立国内国际双向便利的贸易制度体系;二是建立适应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三是优化账册管理㊁便利卡口进出;四是探索信息化联合监管;五是提升依法治理水平㊂关键词:综合保税区;双循环;智慧海关;贸易便利化㊀2023年7月5日 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苏州工业园区时指出,要继续扩大国际合作,努力打造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㊂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 综保区 )作为我64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在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㊁融入全球产业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建设高科技园区的重要载体㊂苏州工业园综保区获批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全国首家综合保税区,近年来区内保税研发㊁保税维修㊁ 保税+ 等业态持续发展壮大,但受国际经贸竞争㊁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等多重因素冲击,经济全球化深度调整㊁产能外迁等影响, 两头在外 的苏州工业园综保区发展压力重重,亟待突围㊂一㊁综保区面临的发展形势(一)国际经贸竞争新格局对综保区发展构成较大压力综保区建立以来,以引进外资㊁ 两头在外 的生产贸易模式为主,尤其在我国电子产品零部件进口非零税率㊁电子成品进口零税率的情况下,尤其适合发展电子产品的加工贸易制造业㊂随着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低端产业面临 存量转移 增量流失 压力㊂以手机㊁笔记本电脑㊁集成电路等为代表的电子产品是综保区进出口的绝对主力,目前相关产业日益遭受东南亚地区的冲击㊂越来越多的电子制造大厂在越南等地投资建厂,不仅是三星㊁苹果㊁OPPO㊁VIVO㊁小米等重要品牌手机,伯恩光学㊁蓝思科技等上游零部件厂商也在越南设厂生产㊂综保区进出口业务面临较大竞争压力,2023年1 10月,苏州工业园综保区集成电路出口231 1亿元,同比下降56%㊂(二)国内国际双循环对综保区定位提出新的命题一方面,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引擎,中国市场㊁中国订单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㊂综保区作为订单式生产基地,需要融入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㊂另一方面,随着综保区的发展, 龙头企业带动周边配套 的产业群日益成熟,综保区内企业从以往 两头在外 V字型,逐渐变为 两头内外兼有 的X型㊂综保区自身的政策设计等需要重新考量功能定位和监管模式,由一线进出便利的 单向阀门 ,向一线二线自由便利的 双向阀门 转变,实现功能升级㊁效能升级,更好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㊂(三)新技术革命对综保区监管提供了新的手段近年来,以新智能技术㊁新生物技术㊁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加速演进,各类技术创新㊁应用创新㊁模式创新的新型经济形态蓬勃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㊂一方面,对海关监管模式带来了新挑战㊂海关现行的监管对象以大宗的㊁一般性工业品为主要考量,通过限制贸易商品通关过程中的流动等举措,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控,完成海关监管手续解除限制措施㊂如具体的项目审批㊁直接的备案核销㊁微观的单耗管理模式等㊂此种监管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小批量㊁大流量㊁高科技的商品贸易㊂另一方面,数字技术㊁智能技术的发展为引入多方数据,实现大数据基础上的智能监管㊁自动监管提供了可能㊂政府可以通过构建74数字监管新模式,在防好风险㊁严密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㊁促进发展㊂二㊁综保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国综保区主要源于国外自由贸易园区制度(FTZ),①着眼出口导向㊁两头在外㊁大进大出,以税收优惠吸引㊁承接国际产业分工的转移(以简单加工㊁简单装配等制造业为主)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关税水平大幅降低,加之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与东盟㊁日韩等国的关税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传统降低关税㊁海关保税带来的政策效果的边际效益越来越小㊂与此同时,综保区纯外向型的功能设计与企业多维发展需求之间的不适应,使得综保区国内贸易的障碍愈发凸显㊂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共计21条促进措施,业界简称 综保区21条 ②,虽然其相关措施已着手推动相关制度创新和改革,但仍然集中于具体点上的突破③㊁缺少系统设计,由于发展理念㊁功能定位尚未转变,再制造业务等实施细则至今尚未落地㊂(一)功能定位上, 境内关外 的理念亟待转变过去,为追求降低国际贸易壁垒,综保区提出了 境内关外 的定位,虽然契合了融入国际市场的要求,但也极大地妨碍了其对接国内市场;而且 境内关外 的程度越高,对接国内产业链㊁融入国内大市场的阻力就越大㊂1 境内关外 导致各部门 依法共管 变为海关 专属管辖 ㊂政府各部门受 境内关外 理念的影响,认为监管责任归于海关,不愿过多干预特殊区域内事务㊂事实上,无论从特殊区域相关法律法规㊁文件规定看,还是从各部门的实际管理现状看,特殊区域都不是海关 专属管辖 ,而是相关部门 依法共管 ㊂海关并不能代替其他政府部门对综保区内企业实施监管,尤其是与国土㊁安全等紧密相关的事项,仅依靠海关自身职责㊁专业能力,容易造成监管真空㊂对上述事项,自然资源㊁公安㊁环保㊁应急管理(消防)㊁市场监管㊁安全生产等部门负有当然之责㊂2 境内关外 增加国内监管的制度性成本㊂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㊁减少监管难度㊁降低84①②③‘商务部㊁海关总署关于规范 自由贸易区 表述的函“(商国际函[2008]15号):FTZ为FREETRADEZONE缩写(自由贸易园区),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类似于世界海关组织的前身 海关合作理事会所解释的 自由区 ㊂ 我国的经济特区㊁保税区㊁出口加工区㊁保税港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都具有 自由贸易园区 (FTZ)的某些特征,但目前我国尚无与 自由贸易园区 完全对应的区域㊂‘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9 3号),ht⁃tps://www gov cn/zhengce/content/2019-01/25/content_5361158 htm㊂如内销便利,仅明确了综保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㊁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可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㊂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制度性成本等方面考虑,按照国内企业的标准,对综保区企业许可㊁认证㊁安全等实施监管,更有利于其产品在国内销售㊂例如,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境内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和监督管理,综保区内企业生产的内销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都在境内,由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管更为便捷㊂(二)区内外优惠程度出现 倒挂综保区是特殊区域 功能整合㊁政策叠加 改革的产物,设立之初被定位为国内政策最优㊁功能最全㊁通关最便捷的特殊区域㊂但随着国内贸易的发展,其综合税收负担和贸易管制程度反而比区外更重㊂1 税收负担方面㊂随着国家税收改革,相比于区外的国内企业,相关优惠已被 拉平 ,甚至在国内贸易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税负倒挂㊂一是 营改增 后,区外企业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区内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优惠基本丧失殆尽㊂二是财税部门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要求企业需在一般纳税人资格和传统的区内加工贸易企业身份之间二选一,企业无法共同享受两个政策的优势㊂比如传统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所得税方面,被当作 境内关内 ,全部征收所得税;但区内企业无法开具国内增值税发票,与区外企业税负不同,有悖公平原则㊂三是近年来施行的选择性征税措施仅限于关税领域,增值税㊁消费税等仍需要按照二线出区的商品和实际价格征收,优惠度极其有限㊂相较于国内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只按进口料件的价格征税,区内企业的综合税负已经高于区外企业㊂2 贸易管制方面㊂目前区内企业进口配额和许可证货物的具体管理项目,和区外企业差别不大㊂但在国内贸易环节,综保区二线货物进出区严格实施进出境证件管理,贸易管制存在落差㊂如区内企业从国内采购用于零星使用的尿素㊁柴油等,即使采购量不大,也须办理入区柴油出口许可证等证件㊂(三)监管流程手续繁琐虽然基于 境内关外 两头在外 的理念, 一线放开㊁二线管住㊁区内自由 是顺理成章之事,但综保区监管至今仍未做到 一线放开㊁区内自由 ㊂1 一线没有真正放开 ㊂海关对一线进出口仍实施实质上的报关管理,虽然海南自由贸易港㊁上海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探索了取消一线进出境报关㊁区内不再设立海关账册管理等创新举措,属于真正意义上的 一线放开㊁区内自由 ,但相关举措仅基于海南和上海的特殊地位而实施,其他综保区难以复制㊂2 二线管住 增加了不必要的繁琐手续㊂综保区政策设计中,除小额办公用品㊁基建物资外,国内其它货物进出区均应办理报关手续,给企业造成了对接国内产业链的两个物流 卡点 ,增加了不必要的制度性通关成本㊁内贸成本㊂例如,企业从国内购买入区的免税设备,使用后再出区时,会遭遇商品检验指令,该商品并不是从境外进口,已在区内使用多年,出区时已经不是入境状态,不应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实施商品检验㊂3 监管模式呈现强度效率的 内外倒挂 ㊂当前,海关对综保区采取 围网卡口+电子账册 的管理形式,与区外加工贸易管理形成了 两个倒挂 ㊂一是监管强度倒挂,除与区外加94工贸易同样实施账册管理㊁后续稽核查之外,区内还存在报关单查验㊁核放单检查等卡口实货监管措施;二是通关效率倒挂,目前卡口管理不具备有效的分类监管制度和高效的物流配套系统,导致国内货物入区难㊁物流成本高,相比区外加工贸易零通关效率,劣势异常明显㊂4 检验检疫尚未纳入一体化通关流程㊂一方面,有可能导致一线二线漏检或重复检㊂现有的新一代H2018系统针对进出综保区货物的参数,没有区分一线㊁二线㊂新一代风控系统㊁查管系统的指令和检验检疫部门,未考虑综保区两线通关的情况;检验检疫的作业表单也不区分一线㊁二线,货物进出区容易造成漏检㊂现行海关新一代查验管理系统设定的逻辑判断中,入区和出区的货物无法通过报关单对应起来,容易造成重复检验㊂另一方面,关检两方面的便利措施也需要整合㊂机构改革前检验检疫探索的 分线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一线进出境和二线进出区环节的监管重点,对货物实行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㊂除废物原料㊁放射性检测外,其他货物免于一线的检验监管,在进出区二线设计了 预检验及核销 登记核销管理 等,但目前因机构改革后业务系统的调整,该项便利措施的落地实施受到影响㊂例如,检验检疫指令和报关单绑定,只有生成报关单后才可能根据布控条件生成查验指令,实施抽检和监管㊂对于 预检验 而言,由于未能生成报关单,因而无法形成查验指令㊂5 传统的货物监管模式对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 不友好 ㊂海关目前对区内研发设计㊁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耗料和成品按照货物贸易进行管理㊂企业在开展保税研发㊁保税检测的过程中还要考虑是否符合海关账册管理要求㊂由于研发㊁检测相关料件批次多㊁数量少㊁时间要求高,海关的监管要求致使企业的管理成本较高㊂企业宁可多交点税(研发用材料的进口数量一般不多㊁缴税较少),也要采用一般贸易方式开展相关业务,以避开综保区的制度性成本㊂此外,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在研发试剂的进口上,也存在按照货物进口要求进行管理㊁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等证明的情况,对于小批量㊁多批次的研发用物料,制度性成本极高,一些证明开具往往耗时数月㊂6 监管信息化亟待升级㊂海关方面,信息过于碎片化,企业需要切换多个系统才能完成整个通关流程,系统的逻辑和实际业务场景存在差距,且系统间联动欠佳,影响货物正常流转㊂政府部门方面,对区内企业缺乏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税务㊁药食监㊁环保等部门难以通过数据获取和数据共享,对区内企业实施有效监管;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㊁国内业务时,各部门缺乏保税㊁非保税货物基础信息数据,难以开展联合监管㊂例如,非保税货物入区后的信息没有有效利用,相关部门未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企业采购国内料件的增值税部分难以抵扣㊂(四)制度体系不够完善1 法律制度体系落后于实际发展需要㊂一是现行行政法规施行时间较长㊂现行有效的特殊监管区域3部行政法规④是2000年前后开始施行的,规定内容已跟不上特殊区域发展新形势;除2022年4月1日实施的‘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作为综合性依据外,缺少综合性行政法规㊂二是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相关内容的立法滞后㊂‘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对检疫05④1997年实施的‘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㊁2000年实施的‘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㊁2005年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㊂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监管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对检验监管只作了授权性规定㊂目前,特殊区域检验检疫监管的主要依据是2005年实施的‘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机构改革后在 关检融合 进程中,检验检疫等职能与传统监管模式仍存在对接不够深入的问题㊂三是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完善㊂‘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出台后,配套制度尚未跟上,因涉及海关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衔接,后续如何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协调㊂此外,涉及检验检疫的主要文件,机构改革后未予修订,相关内容有滞后性,基层执法过程中对其效力问题也存在分歧㊂2 部分优惠政策缺乏操作细则导致政策无法落地㊂ 综保区21条 中有12条由海关总署牵头,其余则由其他部委牵头,操作细则的出台速度较慢㊂目前海关总署牵头的政策基本已出台操作细则,大部分可落地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的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进展较快,基本实现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在全国综保区的落地(但仍属 试点 );其他部委牵头的措施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企业空有想法无法落实㊂比如,电子医疗器械生产项目如何落户综保区,仍悬而未决㊂三㊁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基于综保区的历史开放基因以及围网管理现状,建议将综保区建设目标设定为适应制度型开放㊁推进系统性的制度创新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聚焦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从立足于免税㊁保税㊁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发展模式,升级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改革先行区,按照 只检一次㊁前推后移㊁特例豁免㊁国内便捷 的原则,探索更加符合当前制度型开放和产业发展环境的监管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建立既适应国际经贸规则又适应国内监管规范的新型企业制度,联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综保区企业更好地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以及世界开放型经济格局㊂(一)功能定位上,建立国内国际双向便利的贸易制度体系1 发展理念上,将综保区作为新时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改革试验田㊁特殊功能区㊂允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和探索,根据不同产业链㊁供应链㊁价值链㊁创新链特点,精细化设计配套制度体系,分级㊁分类㊁分层释放制度供给,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建立适应高端制造业和研发㊁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㊁营商环境,增强区内外产业联动,同步实现业态聚集发展和改革效应溢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综保区㊂2 定位认知上,从 境内关外 向 境内关内 转变㊂统筹考虑综保区一线二线货物进出㊁保税非保税货物性质等,设计出符合监管服务需求的综合管理制度㊂治理主体层面上,由海关专属管理向以地方政府负主责㊁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同共治转变㊂加强商务㊁海关㊁税务㊁银行㊁外管㊁安监以及地方政府等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部门协同的联合管理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㊂治理模式层面上,由政府监管为主向企业诚信自管为主转变,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㊁全业务领域数字化监管为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协同监管格局,防止部门缝隙带来 避管天堂 ㊂15(二)政策供给上,建立适应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1 产业政策实施清单化管理㊂一是建立健全产业负面清单,明确 两高一资 等禁止㊁不鼓励入区的产业,负面清单之外的均可入区发展㊂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正面清单,将招商投资和产业建设结合起来,明确符合国家发展方向㊁鼓励入区的产业和业态,如 综保区21条 中提及的航天制造等高端制造业以及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等,作为推荐综保区重点招商目标和引入的项目㊂三是稳步调整中间清单产业,对介于正面㊁负面清单之间的产业,综合运用区间转移㊁转到区外等方式,保住体量㊁腾笼换鸟㊂2 税收政策在保持外贸税收优惠度的同时, 拉平 与国内企业税负㊂围绕国内税负公平㊁兼顾外贸优惠的目标,统筹优化对区内企业的税收管理政策㊂在税收征管方面,实施企业选择性征税㊁选择性退税模式,企业进口时自主选择在一线进境或二线出区缴税,自主选择按照料件或成品的状态缴纳关税;企业出口时自主选择在一线离境退税或二线出境退税,按照料件或成品的状态退税㊂在企业管理方面,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视同国内企业实施免㊁抵㊁退,优化现行区外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国内采购原材料退税模式㊂同时,不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开设加工㊁物流等各类保税账册,支持区内国内国际贸易㊁各类保税业态充分发展㊂3 贸易管制上便利一线进口㊁二线进区㊂一线按现行做法,国内货物二线入区货物免于提交许可证件,一线出境货物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应提交许可证件㊂(三)海关监管模式上,优化账册管理㊁便利卡口进出1 强化账册管理㊁卡口便利进出㊂由全天候实时卡口监管向强化安全准入监管㊁提升贸易便利水平转变㊂一线 以备代报 ,简化备案项目和流程环节㊂区内 以查代销 ,海关在规定时间段进行核查盘库,重点查看实际库存和电子底账数据是否相符㊂2 实施一线检疫㊁二线检验㊂检疫方面,对涉及生态㊁环保的固体废物㊁外来物种㊁特殊物品等实施一线检疫㊂检验方面,总体实施二线检验,对区内货物㊁少数 安卫环 项目以及区内自用商品实施一线法检㊂3 建立综保区一体化监管新模式㊂业务模式上,建立特殊区域集中作业中心㊂参照部分直属海关的加贸集中作业中心模式,建立全国海关统一的特殊区域监管信息化系统,对接全国通关一体化,提供 一站式 服务㊂信息系统上,建设特殊区域监管平台(或相关功能模块)㊂对接H2018新一代风控系统㊁查四系统等,管理进出区货物 进出存 ㊂推进区内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实现报关货物(保税货物)和非报关货物(非保税货物)分类管理㊁区内共存㊂允许企业设立非保税货物账册,对传统的保税加工和原料消耗的保税研发㊁保税检测等,分账册进行管理㊂检验检疫参数上,根据一线二线㊁保税非保税㊁各类检验检疫商品以及业务类型(一日游㊁转口贸易等),以备案清单为基础精准设定参数,一线二线相互联动,防止漏检㊁重复检㊂(四)政府联合监管上,探索信息化联合监管依托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建设特殊区域的综合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将相关管理部门25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整合形成一个整体,建立起特殊区域监管服务新模式㊂一是推进各部门合理监管㊁协同治理㊂汇集综保区监管职责的各部门㊁企业㊁第三方运营方等数据信息,建设全领域全流程的数据化管理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单位的信息互换㊁监管互认㊁执法互助㊂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㊂通过共享数据,探索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将企业内部管理链的上下游部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间数据进行互相印证,一体管理,控制风险㊂逐步探索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对区内诚信企业采取企业自助通关㊁自动放行㊁自核自报等监管模式㊂此外,通过特殊区域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探索将数字贸易和无形商品等纳入管理,有利于规范监管,增长统计额和财源,在更大的范围内支持服务贸易发展㊂(五)法律体系上,提升依法治理水平1 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㊂以‘海关法“修订为契机,将‘海关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特殊监管区域由 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修订为: 海关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并与‘进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几部法律实现有效衔接㊂完善配套行政法规,推动出台‘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明晰海关㊁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㊂协调国务院各部门联合出台规章或公告,分阶段分类型对区内生产经营许可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㊁认证认可监管㊁安全生产监督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职能进行细化完善㊂2 聚焦需求导向㊁创新导向,探索改革放权机制㊁创新容错机制㊂赋予综合保税区 自动创新 模式:对上级已经明确可以实施的改革项目或创新措施,一定时间内(如一年内)相关部委未出台实施细则的,或者上级部门明确授权的,综保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新探索,自行制订细则上报备案㊁同步开展试点,上下联动加大创新探索力度㊂3 完善综保区分区机制㊂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主要功能与我国特殊区域相关功能类似,可在区内开展储存㊁出售㊁展示㊁分割㊁改包装㊁组装㊁分销㊁分类㊁分级㊁清理㊁混装㊁加工㊁销毁等活动㊂设立分区(Subzone)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一大特色,目前美国对外贸易区分区数量超过500个,经济活动超过总区㊂我国不少综保区实施片区制度(如苏州工业园综保区即分为A区㊁B区),建议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对外贸易区设立分区的制度,完善综保区的片区机制,对目前在区外的产业聚集区,通过设立分区等方式整体入区,赋予综保区功能㊂四㊁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的具体举措2023年8月,海关总署加快推进智慧海关建设,高标准㊁高质量实施 智关强国 行动,印发了‘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23条措施 ),提出涉及海关事权的五方面23条具体改革措施,并呈现出5个方面的特点㊂一是定位优化㊂由以往的 一线放开㊁二线管住㊁区内自由 ,转变为 只检一次㊁前推后移㊁特例豁免㊁国内自由 ,真正变为 双向阀门 ,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㊂二是功能拓展㊂ 保税+ 业态由加工制造㊁研发设计㊁物流分拨㊁检测维修㊁销售服务 五个中心 ,向支持保税培训㊁免税保税退税衔接等新业态拓展,同时明确了定期调整保税维修产业的正面清单㊂三是监管简化㊂明确了设置报35。
综合保税局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间,本年度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综合保税局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履行职责,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效1.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本年度,我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深入挖掘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成功引进了一批优质项目。
通过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吸引了多家知名企业入驻,为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 加强通关便利化改革,提高通关效率我局深入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简化申报手续,缩短通关时间。
同时,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提高了通关效率。
3. 强化监管与服务,确保综合保税区安全稳定我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综合保税区安全稳定。
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 推进区域合作,提升综合保税区影响力我局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综合保税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
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提升综合保税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 招商引资力度仍有待加强,优质项目引进数量不足。
2. 通关便利化改革仍需深化,部分企业反映通关效率有待提高。
3. 监管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企业反映服务不够细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1. 深入挖掘综合保税区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更多优质项目。
2. 继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3. 加强监管与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 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提升综合保税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总之,本年度综合保税局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拼搏进取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现状与优化条件

经贸论坛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现状与优化条件师 超 长春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刘丽娟 吉林财经大学许卫波 长春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摘要: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节点,其功能发展现状与优化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
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目前基本功能定位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情况、区位特点和通道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发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存在着园区政策不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区内入驻企业少、保税区功能发挥不全、通道建设不健全等相关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应当完善园区相关策、加强基础设施与物流通道的建设和推进周边综合保税区的合作,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
关键词:吉林省;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化 中图分类号:F259.23;F71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8-0117-02一、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基本功能与发展现状(一)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的基本功能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成立于2013 年,它的建立对于吉林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建区之初的功能定位来看,其基本功能为货物贸易、虚拟口岸、服务贸易和保税仓储。
所谓货物贸易功能主要是指保税货物贸易。
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内注册成立的贸易公司,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政府的优惠及补贴。
对从区外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可享受的政策有免许可证、免税、免配额限制等。
虚拟口岸功能是将水港或空港的一系列配套服务通过计算机模拟成电子平台,然后通过网络延伸到长春与配套服务进行联接,最后和海关、银行、等部门相互协同完成货物出口。
虚拟口岸功能是一个综合物流信息平台,还能保障出口货物装运安全,实现了协同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保障安全。
服务贸易主要是物流服务和商品展示服务。
在兴隆综合保税区内,有中国邮政、顺丰速运、飞虎—申通、宅急送等一些发展迅猛,服务到位的物流企业。
正确分析综合保税区面临的制约因素

正确分析综合保税区面临的制约因素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至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内靠近马村港的位置,并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这对海口乃及海南的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但是,当前海口综合保税区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项目引进问题。
近年来,我们把招商工作作为重点,编印《海口综合保税区投资指南》,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参加并组织各类招商活动,目前,已储备了22个意向入区项目,包括加拿大多晶硅出口加工项目、台盐生技公司高科技盐业及产品出口加工项目、海南青联控股公司、上海建群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集团投资的物流园区项目、海南金盘电气公司电气出口物流项目等,预计总投资额为40多亿元。
但是,总的讲,由于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资本市场持续波动和低迷,并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投资者信心不足,投资行为趋于谨慎,加上我市工业基础本身较差、产业配套能力较弱,导致保税区引进项目难上加难。
二是产业配套问题。
应当说,近几年海口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但是与全国35个大中城市相比较,排名仍然靠后。
特别是工业基础差,结构单一,产业配套能力不强,主要依靠汽车等个别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再加上海口由于地理因素,与内地城市相比辐射半径小,仅隅于海岛,导致保税区发展速度与其他省市保税(港)区相比,有着一定差距。
如何依托海口综合保税区平台,科学定位、加快突破,围绕增强产业配套和技术创新,打造具有海口特色、凸现海口优势的产业链、产业群,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还需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三是体制机制问题。
建立与园区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是海口综合保税区创造高效优质服务管理环境的前提。
目前,海口综合保税区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园区内外行政管理问题。
海口综合保税区选址位于澄迈县境内,将采取“飞地”管理模式,涉及到市县之间的行政管理协调和利益分配问题。
二是区港联动机制问题。
与保税港区的区港一体化不同,综合保税区内没有港口。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珠府〔2023〕77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8日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打造珠海对外开放的新高地、珠港澳合作的新空间,加快构建我市外向型经济新格局,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对标珠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要求,支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制造业当家”“五外联动”“产业第一”等工作部署,为珠海市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二)发展方向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海空装备、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即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高端维修服务基地、保税智造集聚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平台、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期现货保税交割平台、研发创新平台。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齐全、营商环境一流的综合保税区。
——发展规模稳步提升。
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50亿元人民币;到2030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市的比重稳步提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
一、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分析
1、中国综合保税区的概念
综合保税区是指政府为了推动对外贸易和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专门进行境内外贸易、保税加工、仓储物流、产业集聚等经济活动的特殊区域。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也是我国贸易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
2、中国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历程
2007年,我国设立了综合保税区试点,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
2013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探索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模式。
2015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了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放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
2017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了重庆综合保税区,探索构建符合国内国际高水平开放的新型经济体制。
3、中国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成果
截至目前,我国已设立了18个综合保税区,依托综保区的双创基地达到了60多个。
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初显,涉及口岸经济、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制造业发展新动能显现,成功推动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中国综合保税区的发展现状
1、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综合保税区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管理服务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自贸区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等,为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产业集聚效应初显
综合保税区不仅是贸易和投资的重要平台,也是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支撑。
一些综保区已初步形成了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的产业集群,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
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政策定位和功能定位上存在一定
的交叉和互补,在实践中也展现出了良好的协同发展态势。
三、中国综合保税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1、政策法规缺乏整合性
综合保税区的发展面临诸多政策法规的碎片化和局部性问题,需
要进一步完善整合性的政策法规体系。
2、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综合保税区的服务体系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监管体制不够灵活
综合保税区的监管体制相对僵化,限制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空间,
需要进一步探索灵活有效的监管体制。
四、中国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对策
1、进一步整合政策法规
加大对综合保税区政策法规体系的整合力度,细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2、优化服务体系
完善综合保税区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
3、加大监管体制改革力度
探索灵活有效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为综合保税区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
五、中国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前景和建议
1、发展前景
随着综合保税区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改进,综合保税区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未来综合保税区将更好地服务于外贸和产业升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和支撑。
2、发展建议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支持,完善综合保税区的服务体系,加大监管体制改革力度,为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3、区域协同发展
政府应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协同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我国贸易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
政府、企业和各方面应共同努力,为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搭建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助力综合保税区发展迈上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