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小微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3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3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济政办字〔2023〕42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2日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函〔2019〕14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12日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3〕34号)、《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22〕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预案体系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济政发〔2015〕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济政发〔2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专业计划,由市发改委另行下达。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6日济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不动摇,狠抓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工作不放松,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实现平稳发展,民生继续改善提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全面达到和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一)稳增长达到既定预期。
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形势,推动经济稳中前行,全年完成生产总值5770.6亿元,同比增长8.8%,处在平稳较快区间,其中第一产业299.1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2215.2亿元,增长8.8%,第三产业3256.3亿元,增长9.1%。
运行质量稳步提高,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3.1亿元,增长12.7%,税收比重79.9%,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市场物价温和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2%。
新增城镇就业18.7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8万人,均超额实现全年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2.24%,低于控制目标1.76个百分点。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4•【字号】济政字〔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指标新增和调整情况(6项)(一)2021年全市5G用户普及率达到30%。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2021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三)2021年市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率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2021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8件,增长速度达到19.2%。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五)2021年全市基础研究支出占研发支出比重由7.69%提高到8%。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六)2021年全市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7.48张提高到7.68张。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二、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27项)(一)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为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
1.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并将市级和区县级安排的相关配套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
2.实行直达库款单独调拨,财政库款直拨区县基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优化落实减税政策。
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落实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
按照国家要求,延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
关于济南的参考文献

以下是一些关于济南的参考文献:
1. 济南市统计局.济南统计年鉴2020.中国统计出版社, 2020.9
2. 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统计年鉴2020.中国统计出版社, 2020.9
3.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014
5.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2013
6. 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16
7.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
8. 济南市政府.济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0
9.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2016
10. 济南市政府.济南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2017
这些文献涵盖了济南市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可以为您提供全面的参考。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4号文件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4号文件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24•【字号】济政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8〕24号文件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补齐短板,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努力扩大有效投资(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
加快构建以济南为中心的“米”字型高铁网。
2019年开工建设郑济高铁、黄台联络线、济莱高铁,推进济滨高铁可研报告尽快获批。
推进“三环十二射”高快一体路网建设。
加快济青高速改扩建、济泰高速、滨莱高速、京沪高速改扩建、青兰高速、济乐高速南延和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东环段等工程建设,2020年开工建设济南至高青、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工程。
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2019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2020年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
加快推进济南机场改扩建,2020年北指廊建成使用,开工建设二期改扩建工程。
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小清河复航工程相关工作,2019年开工建设小清河复航工程济南段项目,加快推进港口建设项目立项、设计审批等工作。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水务。
提高水资源储备和供水能力,加快白云水库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2019年完成东湖、旅游路水厂建设,增加城市日供水能力40万吨。
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

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财政局2020年6月19日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64号)和《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财教〔2018〕5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省下达我市用于支持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配套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鼓励各区县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形成上下配套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开展。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促进工程、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全面从严保护工程、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工程、知识产权服务提质增效工程等方面和其它符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
第七条实施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促进工程主要包括:(一)开展产业专利导航、企业专利导航、城市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质量评价;(二)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三)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用。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济政字〔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20日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和《山东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以分层分类、梯次培育为着力点,持续发力、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力争到2022年,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400家。
其中,济南高新区力争突破2000家,历下区、历城区、章丘区分别达到400-450家,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长清区分别达到170-200家,其他区县分别达到70-90家。
2.产业成长基础夯实。
到2022年,全市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达到280家,在孵企业达到6000家;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达到60家,引进、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200家。
3.产业发展规模壮大。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9
【摘要】济财教[2018]39号各区县财政局、科技局: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实际,现将《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2页(P31-32)
【作者】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7
【相关文献】
1.济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2.济南市商务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贸易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级引进国外人
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4.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5.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临床
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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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小企业再上路
中小 企业 贷款 利 息都会 高 于大 企业 , 主要 原 因是 由于 中小 企业 信用 基础 薄 弱 ,银 行放贷 风险会很 高 。
与此 同时, 由于软件行业 很 多中小 企 业 都 属于 新兴 技 术研发 企 业 , 多 大
济 南 当时 的发 展 战 略为 日 的困 境 埋 后
下伏 笔。
的科 技企 业 。
为了帮助 解决 企业 的资金 问题 , 济 南 政 府想 过不少办法 。 比如 济南 “ 10 5 5
计 划 ”: 对来 济 创办 高新 技 术企 业 , 且 其 项 目 有独 立 自主知识 产权 , 具 技术 成 果 国 际领 先 、 够填 补 国内空 白, 能 并具
企 业 ,又 属于 技术 性研 发企 业 ,融 资
更 是十分 困难 。
谈 到 企 业 目前 遇 到 的困难 , 刘发
凯 告诉 《 中国经 济 和信 息化 》 者 : 记 当 初 选 择 济南 创 业 是 因为济南 有 高校 6 6
所 , 校生 5 余 万, 在 0 占济 南市 区人 口的 16 是 一个人 才 宝 库 。人 才 优势 是 企 /,
领 导的产业集 群 。” 济南 的软件业 与上 世 纪9 年 代 的 0 济 南工业相 比, 不同点是 拥有并形 成了 以齐鲁 软件 园为 中心, 由浪潮 、 中创 等
2 0 年 济 南 市 政府 曾出台 《 于 08 关 促进 中 企业又好又快 发展 的意见 》 小 , 从加 强财 税支 持 、 加强 金融 支持 、 优化 发展 环 境 三方 面制定 2 条 举 措为 中小 7
企业 发展 。 并 提 出每 年从 市工业 发展
在 辞 去 了国 内某 知 名 半 导 体企 业
经 过 3 年 的发 展期 后 , 难 再 有 突 N5 很 破 。目前 济南 高新区 的上市企 业一共 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济南高新区代管历城区部分街道村居有关事
(
20
1
6
年第
23
期
)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 于 明 确 济 南高 新 区 代管 历城 区 部 分 街 道 村 居 有关 事 宜 的 通 知
济政 字
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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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 6〕
6 4
号
1
市
)
、
区 人 民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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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厅
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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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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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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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及 济 青 高 速 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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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 与 临 空 经 济 区 东 边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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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至 市 区 边界 的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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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历 城
区临港街道
遥 墙 街道 和 唐 王 镇 西 北 部 的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
北柴村 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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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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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 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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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通知
济政 办发
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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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1 6 〕
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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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南 市 小微企业 创 业创 新 基 地 城 市 示 范 三 年 行 动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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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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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
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119
【发文字号】济财企[2015]29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11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财企〔2015〕2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15〕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
(济政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小微企
业健康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
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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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
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发
放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济南市支
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15〕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
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 》(济政发〔2015〕15
号)文件,设立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市级风险补偿资
金”),专项用于对合作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为保障市级风险
补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