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及取得与验收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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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无形资产购置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无形资产购置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购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序购置各项无形资产,防止购置无形资产工作中的损失浪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本规定规范的内容不包括公司的专有技术和国家授予公司的特许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无形资产购置业务的管理。

第四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购置业务的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流程清晰;无形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无形资产购置业务要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无形资产购置业务过程中不相容岗位的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购置业务的全流程,做到:(一)无形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准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预算的批准与执行岗位分离;(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款项支付岗位分离;(四)无形资产取得与会计处理岗位分离。

第六条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购置无形资产的目标,审批无形资产购置总体预算。

审批预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购置项目。

第七条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无形资产的购置目标,编制无形资产的购置预算。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规划和预算,制定无形资产购置项目,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每个项目的执行预算,经过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管理层或授权人员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无形资产的购置事项,不得越权审批。

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的购置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预算和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购置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九条对需要调整无形资产购置总体预算和重大项目预算的,应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无形资产分项预算需调整的,由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2024年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样本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与权限,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并最大化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集团及其下属所有公司关于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1.3 定义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系指宝丰集团拥有或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但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4 职责无形资产作为宝丰集团及各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二、管理内容2.1 无形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无形资产的取得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财务管理中心与法务部进行双重审核。

采购部门依据已批准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执行采购任务。

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信息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一式三联的验收单,与采购合同或订单核对无误后,由上述三方签字确认并各自归档保存。

同时,资产管理部需存档保存验收单,并以此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依据。

对于涉及法律文件的无形资产,必要时应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的意见,以明确产权关系。

无形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并移交使用部门,同时确保随附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对于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需依据合同协议及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验收手续。

对于通过接受捐赠、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无偿划拨转入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亦需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并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2.2 无形资产的使用与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须遵循既定的审批程序,经审批通过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方可正式启用。

使用部门需向资产管理部提出申请,并附上使用计划、预期效益分析等材料,由资产管理部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对于涉及保密等特殊要求的无形资产,需签订保密协议等法律文件后方可获取使用权。

企业内部控制之无形资产

企业内部控制之无形资产

企业内部控制之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受控状态制度名称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1.规范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降低无形资产管理风险。

2.维护企业权益,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3条管理体制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1.企业行政办公室负责企业名称、徽标的管理。

2.研发部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管理。

3.营销部负责企业注册商标、品牌的管理。

4.信息部负责本企业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

5.投资发展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6.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2章无形资产投资的授权审批第4条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本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均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2.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的投资项目,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5条无形资产购置审批权限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超限额的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2.董事会(1)审批除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购置计划,或对总裁决策权限作出授权。

(2)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预算。

(3)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3.总裁召集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并签署购置方案、购置协议。

4.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从资金价值管理角度对无形资产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

5.企业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审议。

6.资产管理部(或无形资产购置承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申请,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无形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

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

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____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做到:(一)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岗位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

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

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旨在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护程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在无形资产的保护、评估、使用、处置等方面具有约束力。

3. 无形资产指的是公司拥有并可在经营活动中发挥经济效益并具有相应法律保护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誉等资产。

第二条:无形资产的保护1. 公司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保护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侵权行为。

2. 针对每项无形资产,公司应及时进行注册或备案,确保其受到法律保护。

3.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无形资产保护的意识,防止无形资产泄露和滥用。

第三条:无形资产的评估1. 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的准确反映。

2. 无形资产评估应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公司管理层,用于决策和资产配置。

第四条:无形资产的使用1. 公司应合理规划和利用无形资产,提高其使用效益。

2. 在无形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公司应与相关合作方签订明确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使用。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处置1. 公司应根据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决策并及时处置无形资产。

2. 无形资产的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其他1. 对于在本规章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规定。

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并进行公告。

范本二: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誉等。

3. 公司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保护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无形资产被侵权或滥用。

2024年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

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

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____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做到:(一)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岗位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

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

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

企业无形资产请购审批制度及无形资产预算管理细则

无形资产请购审批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无形资产的采购行为,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降低公司经营决策、无形资产管理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请购审批管理。

第3条请购审批职责分工及工作原则1.无形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等职能需分离。

2.无形资产作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应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各对口部门负责提出无形资产的购置申请。

(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名称、徽标的管理。

(2)研发部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管理。

(3)市场部负责公司注册商标、品牌的管理。

(4)信息部负责本公司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

(5)投资管理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6)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2章请购审批权限规定第4条请购审批授权方式1.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作出规定。

2.对总经理的授权,由董事会决议作出规定。

3.总经理对其他人员的授权,以授权文件(比如质量手册、管理制度、岗位说明书、授权书等)的方式明确。

4.对管理部门的授权,在部门职能描述中规定或临时授权。

第5条审批权限规定公司需明确无形资产请购审批范围和权限(如下表所示),并确保严格按照权限进行审批。

第6条提出无形资产需求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年度无形资产购置计划及工作需求向资产管理部门发送无形资产需求单,无形资产需求单需注明使用部门、无形资产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日期及用途等内容。

第7条提出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资产管理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需求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由资产管理部填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内容包括使用部门、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价格、交付日期及用途等,资产管理部同时制定采购预算表,根据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领导或组织审批。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

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

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____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做到:(一)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岗位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

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

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

一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等所有从事无形资产相关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2. 商标权、服务标记权;3. 著作权、邻接权;4. 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5. 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非货币性权利。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3. 负责无形资产的评估、处置、转让等工作;4. 负责无形资产的保密、保护和维权工作;5. 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分析和报告。

第五条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明确无形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2.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保密、保护和维权工作;3. 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分析和报告;4. 配合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第六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经济效益。

第七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第八条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应当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评估与核算第九条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评估准则;2. 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3. 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样本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 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 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明确职责权限, 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 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她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二节职责权限第三条无形资产取得、确认、计量、处理等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各部门应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

第四条各部门具体职责权限包括:1. 办公室: 负责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商誉的管理;2. 技术管理部: 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负责配合引进应用行业先进技术和合作伙伴。

3. 市场部: 负责特许权的管理;4. 管理信息部: 负责本企业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

5. 法律事务部: 审核涉及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文件。

6. 经办部门: 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 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 组织无形资产验收, 办理无形资产处理, 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7. 财务部: 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理工作, 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

8. 审计部: 依据授权和职能, 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理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节取得与验收控制第五条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 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 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的投资项目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并综合考虑无形资产投资方向、规模、资金占用成本、预计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编制预算;3. 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第六条无形资产外购流程1. 各经办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 对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 明确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的要求, 编制采购计划, 各级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核;2. 法律事务部对合同条款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对于非专有技术等具有非公开性的无形资产, 还应注意采购过程中的保密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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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1.规范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降低无形资产管理风险。

2.维护企业权益,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43条管理体制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1.企业行政办公室负责企业名称、徽标的管理。

2.研发部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管理。

3.营销部负责企业注册商标、品牌的管理。

4.信息部负责本企业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

5.投资发展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6.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2章无形资产投资的授权审批第4条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本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均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2.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的投资项目,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5条无形资产购置审批权限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超限额的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2.董事会(1)审批除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购置计划,或对总裁决策权限作出授权。

(2)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预算。

(3)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3.总裁召集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并签署购置方案、购置协议。

4.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从资金价值管理角度对无形资产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

5.企业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审议。

6.资产管理部(或无形资产购置承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申请,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无形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6条无形资产验收1.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由企业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自制无形资产(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第3章无形资产使用的授权审批第7条无形资产使用申请与审批1.凡需使用本企业无形资产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向企业资产管理部申请,申请经过企业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审批,并签署保密协议等约束文书后方可使用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与保全管理,保证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8条无形资产使用的账务处理企业一旦取得无形资产,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即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并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结果进行审核。

第4章无形资产处置的授权审批第9条无形资产处置原则1.企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违规现象。

2.无形资产的处置,必须报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必须由资产管理部(或无形资产处置承办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与交易对方进行商务谈判,拟定无形资产处置合同或协议,处置价格不得低于市场评估值。

第10条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1•股东大会一次性处置或连续X个月累计处置无形资产总金额超过本企业无形资产XX%及以上的处置计划。

2.董事会批准除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事项之外的处置计划。

3.总裁召开总裁办公会,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或授权审批无形资产的处置。

4.资产管理部(或无形资产处置承办部门)审核无形资产权属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

第11条子公司无形资产权属变动审批1.控股子公司处置单笔原值在XXX万元以下(含XXX万元)的无形资产时,需向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2.控股子公司处置单笔原值在XXX万元以上的资产,应先征得集团总公司提名并出任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的意见,并于履行相应控股子公司的审议、批准程序后处置。

第5章附则第12条本制度由企业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14条本制度由企业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15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取得与验收控制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与规范企业对无形取得与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第2章无形资产的增加第3条无形资产增加主要包括无形资产自创、购置、受赠、受让、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无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4条无形资产的外购,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经过充分论证和严格的审批,避免重复、盲目引进。

1.采购申请:请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按授权审批权限交由相关部门审批,请购部门需同时提交所需采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等。

2.审核: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及企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法务部等)对无形资产采购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3.审批:按照企业授权审批权限,相关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第5条自行开发或研制的项目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确产权关系。

第3章无形资产的验收第6条企业外购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7条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由研发部门、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无形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8条企业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第9条企业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政府补助、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第4章无形资产取得时的入账处理第10条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把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租金、借款费用、设备折旧费等,应于当期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11条企业自行购进的无形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入账。

1.无形资产的购进是指无形资产的有偿转让,涉及出让和受让双方,即出让方放弃无形资产获得会计收益,受让方付出经济代价获得无形资产。

2.受让方支付的转让购买价,一般情况下应按全部支出作无形资产入账,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12条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企业应根据投资的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一般来说,投资业务实现后,受资方应按照投资协议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业务一般应持续至受资企业经营终结办理资产清算为止。

2.若出资方与受资方约定有一定投资时效的投资方式(如联营投资),到期企业继续经营,而无形资产投资业务终止并单独清算。

(1)若双方约定了该项无形资产的清算价格。

由于该项资产的特殊性,议定清算价格一般低于投资成本,到投资终止清算时,受资方应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2)如果双方没有议定结算价格或清算价格为O的,双方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冲销投资或资本记录即可。

第13条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时,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第14条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第15条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5章附则第16条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其中入账处理部分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7条本制度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18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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