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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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燉T338-2007)》、《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河南省水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区划范围本次区划范围为18个省辖市及20个县级市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省共113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地41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72个。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划定。

二、省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郑州市1.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邙山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黄河南岸50米的陆域;邙山提灌站前沉沙池水域和沿岸50米陆域;石佛沉砂池厂界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2.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107公路桥至花园口取水口下游700米的水域及其黄河南岸大堤外50米的陆域;沉沙池和输水明渠的水域及其沿岸50米的陆域。

安阳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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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最新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政府层面:–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监督。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职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企业层面:–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企业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1.风险评估与防范:–各相关单位要制定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对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

–加强对生产设备、场所、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安全培训与教育:–企业要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体系。

三、安全生产监督1.监测与报告:–市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监测网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报告。

–各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监测,及时报告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2.执法与处罚:–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执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整个安全生产秩序。

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1.预案编制与演练:–各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预案的实施效果。

–政府部门要协调各单位共享资源,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2.危险源控制与隐患排查:–对潜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可控性。

–针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社会宣传与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

–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传播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培养公众的安全生产文明意识。

结语安阳市将继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加强各级责任部门的监管和管理,全面提升安阳市的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王海云副主任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上的讲话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王海云副主任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上的讲话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王海云副主任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4•【字号】豫政法〔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王海云副主任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上的讲话的通知豫政法〔2015〕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2015年4月10日上午,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在长葛市举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海云出席论坛并做了重要讲话。

现将王海云副主任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5月4日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上的讲话同志们,新闻媒体朋友们:两天半紧张有序的观摩活动即将圆满顺利结束,大家辛苦了!本来陈红瑜主任要参加这次观摩活动,由于临时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无法分身。

我受陈主任委托,也是代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感谢培育推荐此次观摩点的相关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感谢相关市县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的支持和配合;感谢在座各位不辞劳苦、毫无怨言的积极参与;更感谢各观摩点的精心准备。

按照日程安排,我们借这次观摩活动之机,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系统论坛,采用座谈会的形式,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包括这次观摩活动进行交流总结,谈观感、谈体会、谈下一步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

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很好,思路清晰、方向明确、信心十足,相信大家听后都深受启发和鼓舞。

这次观摩活动的效果,大家都有切身体会。

我自己也感受很深,这是我办组织的第二次观摩活动,但和上一次相比,主题更突出、特点更鲜明、成效更显著、可借鉴性更强,可以说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和想象。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安政文[2011]167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文〔2011〕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举行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

现将《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奥运争光计划》,提高全市人民群众身体素质,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全力备战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根据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四年举办一届的惯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举行安阳市第十届运动会。

为做好市十运会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民健身、广泛参与、瞄准奥运、发掘人才”为主题,以“隆重、热烈、精彩、节俭”为总要求,唱响“全民健身、和谐安阳”主旋律,充分利用我市体育资源,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把本届运动会办成一次全市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掘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大型体育盛会。

二、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在市区举行。

三、参加单位本届运动会设青少年组、大学生组、成年组、老年组、领导干部组、社会公开组六个大组进行比赛。

(一)青少年组:以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为代表团参加。

(二)大学生组:以驻安各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为代表团参加。

(三)成年组:1市直组:以市属各局委、行业系统、企事业、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及有关单位为代表团参加。

2县区组: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代表团参加。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6•【字号】安政〔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2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6日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一些地方长期超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水源枯竭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遏制地下水超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和“四水同治”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二)治理范围。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为全市地下水超采区(详见附件1)。

(三)治理目标。

到2025年,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26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市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安政文[2011]17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安政文[2011]17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安政文〔2011〕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0〕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接收对象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8号)的规定和部队兵员状况,2010年冬季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为:(一)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退役义务兵;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超过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退役士官,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被批准退役的士官;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退役士官;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退役士官。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退役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12月底离队基本完毕。

转业士官的接收时间及相关问题另行通知。

2010年冬季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于2011年8月底基本完成,9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二、认真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今年安置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防汛抗旱【发文字号】安政[2008]27号【发布部门】安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5.30【实施日期】2008.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2008〕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安阳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2008年奥运会开幕正值我市主汛期,为了做好今年我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奥运会顺利进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防汛抗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势我市地跨海河、黄河两大流域,处于南北气候和山区向平原两个过渡带,受季风影响,年降水量的70%集中于汛期,汛期过后降雨稀少。

我市有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110座,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8条,100-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2条,蓄滞洪区7处。

目前,我市已组建了各级防汛抗旱机构,落实了防汛抗旱责任制,开发建设了水情测报、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初步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体系。

但是,我市防洪抗旱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相适应,抗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仍然偏低,防汛抗旱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我市“十年九旱”旱涝交替的现象比较突出。

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影响,在“七下八上”时期极易产生大暴雨。

加上我市地势从西部山区到东部平原过度地带很短,一旦遭遇暴雨,山洪暴发,峰高量大,进入平原河道后,极易造成洪涝灾害。

二是防汛抗旱工程体系比较薄弱。

主要河道防洪标准低,堤防险工隐患多;河道穿堤涵闸老化失修严重;水库病险问题突出;灌区配套建设不完善,渠道老化渗漏严重。

三是城市和行业防洪标准普遍偏低,基础设施不完善。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6•【字号】安政办〔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7号)精神,稳定我市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有序、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入推进砂石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控制河砂开采,逐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努力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一)优化产业布局。

1.强化规划引导,编制《安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科学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带动机制砂石产业布局优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2.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能力等因素,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编制机制砂石产业发展规划,报省相关部门审定后实施。

区域资源富集且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县(市、区),要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布局机制砂石项目,根据当地可利用资源总量和5年以上利用期综合确定机制砂石总产能;资源相对匮乏的县(市、区)要重点沿京广铁路、晋豫鲁铁路等铁路货运干线布局建设砂石土矿、砂石物流集散园区,适度发展机制砂石产业,根据市场需求或运力总量确定机制砂石总产能。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安政〔2015〕5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安政〔2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秀美宜居安阳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总体发展滞后、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问题依然突出。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优先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保障有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

同时积极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到202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

具体目标是:1.到2016年,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3标台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以上,公交优先(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10%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100%,建成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安政〔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安政〔202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7月1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的形势第三节指导思想第四节基本原则第五节主要目标第二章聚焦实施“十大战略”,推进重点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节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第二节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第三节打造产业人才队伍第四节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第五节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第六节打造社会事业人才队伍第七节打造党政人才队伍第八节打造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第三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第一节构建人才管理长效机制第二节完善人才自主培养体系第三节擦亮招才引智安阳品牌第四节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第五节健全人才激励表彰机制第六节破除人才合理流动障碍第四章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构建良好人才生态环境第一节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第二节构建多层次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第三节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第四节构建人才教育服务体系第五节构建人才医疗保障体系第五章实施技能富民战略,完善技能人才开发体制机制第一节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第二节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第三节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第四节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体系第六章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第一节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第二节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第三节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第四节创新校企合作发展机制第五节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第六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第七章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急需紧缺职业第一节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第二节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节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第八章统筹城乡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乡村劳动力技能素质第一节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第二节大力培育地方人力资源品牌第三节大力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第四节大力推进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第九章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第一节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第二节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第三节支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第四节着力提高重点地区就业承载力第十章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第一节优化创业生态第二节提升创业能力第三节激发创业活力第十一章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第一节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二节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第三节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第四节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第五节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第十二章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第一节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第二节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第三节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第十三章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第一节改善就业条件第二节促进平等就业第三节维护合法权益第四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十四章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第一节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第二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第三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协同发展第十五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第三节加强要素保障第四节强化规划实施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 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根据《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市今后五年建设人才强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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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
法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政办[2010]152号
【发布部门】安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0
【实施日期】2010.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的通知
(安政办〔201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安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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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国发
〔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优化
我市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河南省行政
机关执法条例 》及《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河南省
行政执法证》以及其他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文明执法规范是指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行为举止应当遵守的基本准
则。

第四条 执法人员应当做到热爱祖国、忠于人民、依法行政、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
平公正、热情服务、清正廉洁。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法律或者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
本规范。
凡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禁聘用无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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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临时人员从事执法活动。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执法建设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及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规范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行
政执法机关负责对本机关执法人员遵守本规范情况实施管理。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执法人员应当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

第八条 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行为举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办事公道。解答问题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
政策规定,对于不清楚的问题不随意发表意见。

第九条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不越权执法、滥用职权。
(二)依照法定时限和要求实施,不推诿、拖延或者变相拖延。
(三)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私分财物。
(四)不以各种名义索取或者接受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礼券以及消
费性的娱乐活动。
(五)不酒后执法、野蛮执法及刁难、报复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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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指派无行政执法
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七)不参与涉黄、涉赌、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没有法律明确授权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搜查、检查公民的身体和物品,不得进
入公民住宅进行搜查、检查。
(九)依法接受监督,认真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参与和职权有关的各种经营性活动;
(二)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事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不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借款、借物、赊帐、推销产品、报销费用或者要求
其提供其他服务。
(四)不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者为违法行为人开脱、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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