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法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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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CAAC:中国民航(=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飞机类别(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a)正常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非特技飞行的飞机。

非特技飞行包括:(1)正常飞行中遇到的任何机动;(2)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3)坡度不大于6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b)实用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有限特技飞行的飞机。

按实用类审定合格的飞机,可作本条(a)中的任何飞行动作和有限特技飞行动作。

有限特技飞行包括:(1)尾旋(如果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批准作尾旋);(2)坡度大于60°但不大于9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c)特技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除了由于所要求的飞行试验结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飞机。

(d)通勤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1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或以下,用于本条(a)所述非特技飞行的螺旋桨驱动的多发动机飞机。

通勤类飞机的运行,是指正常飞行所能遇到的任何机动,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和坡度不大于60°的急转弯。

飞机类别飞行限制座位设置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发动机正常类非特技9座及以下5,700Kg或以下单发或多发实用类有限特技特技类不加限制通勤类非特技飞行19座及以下8,618 Kg或以下螺旋桨驱动的发动机CCAR-25用于运输类飞机的合格审定,不限定座位数和最大起飞重量,但不适用于单发飞机。

CCAR121:大型航空器第121.3条适用范围(a)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实施的下列公共航空运输运行:(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2)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3)使用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标题:初始适航规章引言概述:初始适航规章是航空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这些规章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以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从适航规章的定义、主要内容、适航证书的颁发、适航规章的更新和适航规章对航空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适航规章的定义1.1 适航规章是指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各国民航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用于指导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护和运营。

1.2 适航规章包括适航标准、适航规则和适航指南,涵盖了航空器的结构、系统、性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1.3 适航规章的遵循是航空器获得适航证书的基础,也是保证航空器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二、适航规章的主要内容2.1 结构设计:适航规章规定了航空器结构的设计要求,包括材料、强度、气动特性等方面。

2.2 系统安全:适航规章要求航空器的各个系统(如动力系统、操纵系统、电气系统等)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

2.3 性能要求:适航规章规定了航空器的性能指标,包括起飞、巡航、着陆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三、适航证书的颁发3.1 适航证书是航空器符合适航规章要求后的证明,是航空器进行商业运营的必要条件。

3.2 适航证书由各国民航局颁发,证明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和运营均符合适航规章的要求。

3.3 适航证书的颁发需要航空器制造商提交相关设计文件、测试报告等证据,经过审核和验证后才能获得。

四、适航规章的更新4.1 适航规章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航空业的发展需求。

4.2 更新的适航规章会影响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营,航空器制造商和航空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和遵守新的规定。

4.3 适航规章的更新也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促进航空器的技术进步和安全性能的提升。

五、适航规章对航空业的影响5.1 适航规章的遵循是航空器安全运行的基础,对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民航单位持续适航管理工作内容
航空器设计、制造单位 主动及时地收集航空器使用中发生的重大故 障问题,提出纠正措施,编发技术服务通告 以保持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 2. 航空器使用、维修单位 (1) 完备的维修设施、设备和器材; (2) 合格的维修人员和维修管理人员; (3) 完整的并良好运转的维修工作程序。 1.
适航性责任
(1)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对航空器的初 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2)航空器的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应对航空器 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3)适航部门及其成员要对其影响适航性的所 有工作负责。
适航管理定义
适航管理就是对适航性进行控制。民用 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 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 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规定的基础上,对民用 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 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民用航空 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三要素
(1)维修单位 CCAR-145 (2)维修人员 CCAR-66、CCAR145、CCAR-183 (3)航空器 持续适航性监督 三要素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才能保证 航空器的持续适航。
航空器持续适航性监督重点
(1)维修大纲; (2)适航指令和重要的服务通告; (3)时控件; (4)保留故障或保留工作项目; (5)替换件; (6)重大故障和重复故障; (7)维修记录; (8)重大修理和改装; (9)航空器的年检及建立单机档案; (10)建立信息网络,进行实时控制。
适航标准的特点
(1) 法规性 它是为政府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部门对 航空器的安全性进行控制而制定的,多数是以法 律条文格式编写,具有法规性质的强制性要求。 (2) 务实性 它的制定是以民用航空的实践,尤其是 空难事故调查结果为背景。 (3) 稳健性 由于它关系的人民的生命财产,制定时 采取审慎、稳健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只 反映已被证实的、成熟的航空科学技术,而不反 映最新的进展。 (4) 平衡性 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有机结合。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适航法规基础知识课讲义--下册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适航法规基础知识课讲义--下册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课程简介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课程简介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初始适航管理中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适航标准:是适航部门根据民用航空工业的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管理要求:是适航部门为保证航空产品设计、使用和维修符合适航标准而制定的初始适航管理中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制造、使用和维修符合适航标准而制定的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CAR-25的发布与修订作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第一部适航标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CAR-25修订情况(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CAR-25 总体介绍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A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B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细节设计和制造的评定必须对强度、细节设计和制造的评定必须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必须包括下列各点本条要求的每一评定,必须包括下列各点: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必须在裂纹扩展分析和/或试验对于下列结构类型,必须在裂纹扩展分析和/或试验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C分部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或火警探测系统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D分部设计与构造(续)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或火警探测系统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E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系统及安装(续)§25.1309 设备、系统及安装(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检验各种结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F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G分部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G分部使用限制和资料(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G分部使用限制和资料(续)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附录H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含手册的内容必须用中文编写。

适航法规介绍

适航法规介绍

Airworthiness Department, Northeast CAAC
违法情况简介
管理局适航处在12月25日组织的对南航预出售 的MD82飞机进行适航检查过程中发现南航吉林分 公司维修厂定检车间为了执行飞机封存后的检查和 维护工作,在未经技术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依据沈 阳工程部下发的封存工卡5134自行制定了封存工 作记录单,在后续工作中车间主任侯春华组织车间 维修人员在实际工作没有做或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签 署工作记录单,以及集中补填工作记录,严重违反 了CCAR-66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 。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Department, Northeast CAAC
处罚结果
2、就此事进行通报,并责令南航吉林分公 司维修厂进行整顿。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Department, Northeast CAAC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Department, Northeast CAAC
具体执法过程及措施
3、对工作单制定情况进行检查。长春维 修厂定检车间为了执行飞机封存后的检查和 维护工作,在未经技术部门许可的情况下, 依据沈阳工程部下发的封存工卡5134自行制 定了封存工作记录单(记录单中部分工作内 容超出了封存期间的工作要求,如油样化验 工作等)。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东北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Department, Northeast CAAC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适航基础知识

适航基础知识

最佳答案1.8 申请适航证的一般要求(1) 申请适航证的民用航空器必须首先按照《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45)的要求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登记。

(2) 适航证申请人应是该航空器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1.9 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1)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航空产品或零部件以供适航审定部门审查。

(2)申请人应为实施检查的适航监察员或生产检验委任代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时间,以保证适航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取得本程序1.4.1中所述适航证的申请人,应将航空器的情况通知其运营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审定处。

2. 标准适航证的申请与颁发2.1 标准适航证的类别(1) 运输类:依据CCAR25或与其等效的适航标准审定或认可的航空器,包括运输类(客运)、运输类(货运)、运输类(客/货运)。

(2)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依据CCAR23或与其等效的适航标准审定或认可的航空器。

(3)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依据CCAR29或与其等效的适航标准审定或认可的航空器。

(4)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依据CCAR27或与其等效的适航标准审定或认可的航空器。

(5) 载人自由气球类:依据CCAR31或与其等效的适航标准审定或认可的航空器。

(6) 特殊类别:对于某些尚未颁布适航规章的航空器,依据CCAR-23、25、27、29、31、33、35中对其型号设计适用的要求,或民航总局适航审定司认为适用于该具体的设计和预期用途,且具有等效安全水平的其他适航要求审定或认可的航空器。

2.2 进口全新航空器2.2.1 申请(1) 申请人在航空器预计交付日期30日之前,应将航空器交付计划及合同的“技术条款”部分提交所在地区管理局审定处备案。

航空器交付状态必须符合民航总局批准的型号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2) 申请人应在航空器交付前向适航审定司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a) 《民用航空器适航证申请书》[AAC-018] (以下简称《适航证申请书》)(附录一);(b) 航空器构型与批准或认可的型号的构型差异说明;(c) 适航审定司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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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法规基础知识
什么是适航
适航是指航空器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可以在安全
可靠的条件下进行飞行的能力。

适航法规是规定航空器设计、制造、维修和操作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总称。

适航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具备足够的飞行安全性和可靠性。

适航法规的分类
适航法规可以根据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
1.设计型适航法规:主要规定了航空器设计和制造的
标准和要求。

这些法规包括飞行员驾驶舱独特性要求、耐
久性要求、飞机结构安全要求等。

2.运行型适航法规:主要规定了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
的要求,包括飞行操作规程、飞行员公告和限制、飞行员
必需信息等。

3.维护型适航法规:主要规定了航空器维护和修理的
要求,包括保养手册、维修程序和检查要求等。

4.许可证型适航法规:主要规定了对航空器和航空器
设备的许可制度和要求,包括许可证申请、检查和审核等。

5.公共航空运输适航法规:主要规定了公共航空公司
的运营要求和管理要求,包括航空器运行限制、航空器维
护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等。

适航法规的主要内容
适航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航空器设计和制造要求
适航法规对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航空
器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结构强度、气动性能、航电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适航法规还要求航空器的制造过程必须符合一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制造质量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飞行操作规程
适航法规规定了飞行操作的各项规程和要求。

这包括了驾
驶员的训练和认证要求、机组成员的配备要求、飞行途中的飞行规则和程序等。

飞行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飞行员在飞行过程中做出正确的决策,保证飞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维护和修理要求
适航法规规定了航空器的维护和修理要求。

这包括了航空器的保养要求、维修手册和程序的要求、维修人员的资质要求等。

通过规定维护和修理的要求,适航法规确保了航空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许可证和证书要求
适航法规规定了对航空器和航空器设备的许可证和证书要求。

这包括了许可证的颁发和申请流程、检查和审批要求等。

适航法规的许可证和证书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公共航空运输要求
适航法规对公共航空运输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这包括了航空公司的运行许可要求、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资质要求、飞行安全管理要求等。

公共航空运输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公共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有效性。

适航法规的执行和监管
适航法规的执行和监管由相关的国家和国际机构负责。

国家民航局是负责制定和执行适航法规的机构,同时还负责对航
空器和航空器设备的适航性进行审查和监督。

国际民航组织(ICAO)是负责制定国际适航法规和标准的机构,各个国家
必须遵守并执行这些法规和标准。

适航法规的执行和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包
括民航主管部门、航空器制造商、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等。

这些部门和机构需严格按照适航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的安全。

结论
适航法规是确保航空器在设计、制造、维修和操作过程中
具备足够的飞行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标准。

适航法规的内容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运营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适航法规的执行和监管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和配合,以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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