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交通基础信息调查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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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例(三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例(三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例一、综合统计任务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计划,确保各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2. 负责研究和分析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特点和需求,提出针对性的统计工作措施和建议;3. 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和信息交流机制,确保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 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统计报表等数据的审核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5. 参与相关统计调查和统计核算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6. 组织编制和发布统计年鉴、统计调查报告等统计出版物,推动统计信息的发布和应用;7. 开展统计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人口统计工作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人口统计工作计划,确保人口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 负责人口普查和人口流动统计的组织和实施,确保人口数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3.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人口变动信息的及时上报和更新;4. 分析和研究本辖区的人口发展趋势和特点,提出人口政策建议;5. 组织开展人口调查和人口流动研究,为人口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 开展人口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人口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经济统计工作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经济统计工作计划,确保经济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 负责组织和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产业统计工作,确保经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3.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企业和经济组织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4. 分析和研究本辖区的经济发展趋势和特点,提出经济政策建议;5. 组织开展经济调查和市场调研,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 开展经济统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经济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四、社会统计工作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社会统计工作计划,确保社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 负责组织和实施社会调查和社会统计工作,确保社会数据的真实可靠;3.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4. 分析和研究本辖区的社会发展趋势和特点,提出社会政策建议;5. 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研究,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 开展社会统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社会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

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

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8.25•【字号】成民发[2010]113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成民发〔2010〕113号成都市民政局)为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教育、医疗、临时困难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成办函〔2009〕147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9〕49号)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本办法所称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收入规定标准的家庭。

五城区及高新区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的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认定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150%以内;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救助的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由市政府确定。

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如下:(一)申请低保、教育、医疗救助的家庭,其财产状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认定为低收入家庭:1.家中拥有并使用机动车辆如小汽车、客货车和其他经营性机动车辆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2.有两套以上住房(含两套)且其中一套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但未取得租、售收入的;3.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超过医疗住院救助封顶线的。

(二)申请住房救助的家庭,其财产状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认定为低收入家庭:1.拥有机动车辆,且价值在8万元以上的,不认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援助的家庭;2.拥有机动车辆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不认定为廉租住房援助的家庭;3.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家庭;4、城市家庭原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控制标准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19•【字号】成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9〕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成都市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19日成都市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进一步完善区(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74号)精神,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以下称为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三条区(市)县政府对《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

区(市)县政府是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农村特困人员档案模板

农村特困人员档案模板

卷内文件目录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审核审批表特困供养申请书镇村户口本身份证其他(如残疾证、病例等)银行账号巢湖市家庭收入与财产状况声明书乡镇人民政府:我叫( 已婚 离异 丧偶 单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因:,现申请办理特困供养待遇,并就本人家庭情况及本人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情况声明如下:一、本人情况本人月收入元,家庭月收入元;现有住房套,门面房套;车辆部,价值万元;大型农机台,价值万元;工商(个体)注册信息:。

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情况是否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 有 无义务人1( 赡养人 抚养人 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本人月收入元,家庭月收入元;现有住房套,门面房套;车辆部,价值万元;大型农机台,价值万元;工商(个体)注册信息:。

义务人2( 赡养人 抚养人 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本人月收入元,家庭月收入元;现有住房套,门面房套;车辆部,价值万元;大型农机台,价值万元;工商(个体)注册信息:。

三、本人声明1.本人自愿填报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并予以授权核对。

2.如声明虚假,本人主动放弃申请特困供养待遇;如享受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发生变动,本人保证在1个月内主动申报;如不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本人主动退出特困供养保障。

以上如有违反,本人将主动退还不当所得特困供养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声明时间:年月日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本家庭已提出申请享受特困供养待遇,本家庭同意取得此授权书的有关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

亦同意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有关民政部门。

特此授权。

查询所涉及的家庭成员(包含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码指模1、2、3、4、5、授权家庭:(户主签字)受权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核对报告XX镇人民政府特困入户调查审核表入户图片申请特困供养保障待遇人员民主评议会议记录镇村(盖章)会议图片公示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组评议,同意我镇XX村XX等同志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年月日—月日),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2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2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辖区内的各项统计工作进行管理、研究和协调。

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指导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收集和清理: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辖区内的各项统计数据,包括人口、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统计数据分析和研究: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提供科学化的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为辖区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4. 统计报表和资料发布:负责编制和发布相关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统计信息。

5. 统计信息管理和保密:负责统计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并严格遵守统计保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6. 统计宣传和培训:负责开展统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统计意识和能力,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化。

7. 统计工作协调和对接:负责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统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衔接和协同。

总之,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是一个重要的统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二)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模板如下:1. 收集和整理街道内各类统计数据,包括人口、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数据。

2. 组织和实施街道内的统计调查工作,包括人口普查、企业调查等。

3. 制定并落实统计工作的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地完成。

4. 维护和管理统计数据的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分析和研究统计数据,为街道办事处提供决策参考。

6. 协助街道办事处编制年度统计报告和其他统计类文件。

7. 组织和协调统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工作,提供统计数据的服务和支持。

8. 提供统计数据的咨询和解答服务,回答市民和企业的统计相关问题。

9. 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统计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统计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

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修改意见的函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现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安排专人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含电子档)。

联系人:卫玉发联系电话:3537759(兼传真)邮箱:*******************附件:《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目录第一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三、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五、乡镇(街道)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六、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工作职责………………………………………七、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八、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九、村(居)委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职责………………………………第二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一、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三、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乡镇(街道)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五、乡镇(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六、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八、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权限及程序…………一、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权限………………………二、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程序………………………三、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流程………………………第四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现场检查表………………………………………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三、危险化学品仓储单位现场检查表………………………………………四、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现场检查表………………………………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现场检查表……………………………………六、非煤矿山现场检查表(露天开采)………………………………………七、非煤矿山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八、非煤矿山现场检查表(砖瓦窑厂)………………………………………九、汽车加油加气站现场检查表……………………………………………十、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安全检查表………………………………………十一、建筑工地现场安全检查表……………………………………………十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十三、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检查表……………………………………………第五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基础台帐…………………………………一、综合监管台帐……………………………………………………………1.收文登记簿……………………………………………………………2.发文登记簿……………………………………………………………3.安全生产会议签到簿…………………………………………………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二、监督检查台帐…………………………………………………………1.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登记表………………………………………2.安全生产责令改正指令书登记表……………………………………三、隐患排查治理台帐……………………………………………………1、事故隐患治理动态监管台帐2、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台帐3、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4、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四、宣传教育培训台帐……………………………………………………五、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帐……………………………………………六、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七、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1、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2、重大危险源登记表…………………………………………………3、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八、特种设备管理台帐……………………………………………………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汇总表……………………………………………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台帐…………………………………………1、工矿商贸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2、工矿商贸企业汇总表…………………………………………………十、危险(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帐……………………第一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鄂民政规[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1]1号)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省编委《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发[2010]2号)精神,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现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办)民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政办)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民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人员配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省编委《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发[2010]2号)精神,每个民政办配备2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按照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办)设1个岗位、3-6万人的乡镇(街办)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乡镇(街办)设3个岗位的标准,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岗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公益性岗位人员中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相关条件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要选配素质高、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人员到民政岗位工作,民政办工作人员要专职专用,至少要在民政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确保日常工作规范运行。

民政办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街办)双重管理。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特困供养审批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特困供养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2.07.22•【字号】并民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2.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特困供养审批工作的通知(并民发〔2020〕20号)各县(市、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7〕50号)(以下简称《市实施意见》),规范我市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特困人员认定《认定办法》和省、市《实施意见》对特困人员认定作了全面规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对认定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补充要求如下:(一)特困人员身份认定。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主要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认定办法》和省、市《实施意见》,及时受理、审核和审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1、对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审核审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档案,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2.对《认定办法》公布之前已经认定为农村五保对象,直接纳入特困人员管理范围,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市“三无”人员,按照审批流程,完成新申请对象审核和审批工作。

3.对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就读的特困人员,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或照料护理补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编号: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家庭地址:申请人家庭类别:类低保金领取证号码:四川省民政厅监制填表说明一、“低保申请家庭基本信息”、“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由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如实填写。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由申请低保的家庭户主确认后签字。

不签字者,不予受理其家庭低保申请。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填写规则“调查情况”由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如实填写,调查意见须经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确认签字。

如户主对调查意见有异议,可在表中注明自己的意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审核、审批意见。

如“调查情况”与低保申请家庭户主表述的“低保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和“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出入较大,应由社区居委会派专人重新调查,经调查确属低保申请家庭户主表述不真实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低保申请家庭予以相应的处罚,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居委会评审意见”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后送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意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签署意见,盖章后送当地民政局审批。

“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由县(市、区)民政局做出审批。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复查表”比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表述的规则填写。

五、本表一式一份,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存档。

县民政局有随时调用的权利。

六、凡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在调查、审核、审批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予以处理。

凡低保申请对象不配合调查或者虚报家庭收入者,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市(州)、县(市、区)的实施办法(细则)以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七、本表由市(州)以上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低保申请家庭基本信息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做如下承诺:一、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

乡镇(街道)安监站工作手册

乡镇(街道)安监站工作手册(试行)目录第一部分乡镇(街道)安监站及其人员职责…………………一、乡镇(街道)安监站职责…………………………………二、乡镇(街道)安监站站长职责……………………………三、乡镇(街道)安监站安监员职责…………………………第二部分乡镇(街道)安监站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四、信访举报制度………………………………………………五、执法检查十条禁令…………………………………………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权限及程序…………一、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权限………………………二、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程序………………………三、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检查流程………………………第四部分乡镇(街道)安监站档案台帐………………………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台帐…………………………二、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台帐……………………三、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台帐……………………………………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台帐……………………………………五、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台帐…………………………………第五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第一部分乡镇(街道)安监站及其人员职责一、乡镇(街道)安监站职责乡镇(街道)安监站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县级安监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二)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三)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五)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六)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七)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八)完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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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暂住人口指在主城区及彭州市内居住3天以上3个月以下的非主城区及彭州市人口;流动人口指在主城区及彭州市内居住不超过3天或当日往返的非主城区及彭州市人口。(主城区包括:成都中心城区、郫县、温江、双流、龙泉、新都及青白江)
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社区划分示意图【详细绘出各辖区边界,含管辖范围内街道及街道名称】
成都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交通基础信息调查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名称
所属区政府名称
管辖面积
(平方公里)
下属社区
(村委会)
数量(个)
辖区内
从业人员总数(人)
辖区内
机动车保有量
(辆)
人口数量(人)
常住
暂住(见注明)
流动(见注明)
6周岁以上
6周岁以下
6周岁以上
6周岁以下
6周岁以上
6周岁以下
填表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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