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1)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1)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1)

浅谈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一、概述

众所周知,易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就会被点燃,会形成燃烧或爆炸。

石化和化工企业经济要加工和处理易燃性液体或气体,石化工业的原料中有相当多的品种是易燃性的,如常用的原料中的石油、天然气、氢气是易燃性物质;半成品中的烷类、烃灯化合物多数是易燃性物质;成品中的汽油、柴油等也是易燃性物质。这些易燃性物质在被加工、贮存的工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从管道、反应器、贮罐中逸出或漏出,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当时现场有点燃源,就会形成爆炸。爆炸产生高温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由于上述特点,石化企业的防爆安全就成为企业的头等大事。为了防范这种工程爆炸,需在工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工程上采用的防爆安全措施一般分两类,第一类称为一次防爆措施,如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设施等。第二类称为二次防爆措施,如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等。这些措施都需要增加工程的投资,其设备费用、安装费用都高于普通电气产品,且平时的运行和维护都比普通电气设备难度大。如何在设计中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合理地按级选用防爆电气设备,事关企业的安全和工程投资的合理。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如果对于一个炼油厂或其中的一个装置,由于它的原料、产品有易燃性物质,就把整个厂区或装置都认定为爆炸危险场所,是极不经济的,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易燃性物质的出现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性环境。所谓潜在的,就意味着它们并不是时刻出现的,有的出现频率高,有的出现频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危险性小的场所。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场所进行的“场所分类”。分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统计学的原理,按照场所中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存在的时间的长短,将场所的危险程度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

我国从七十年代中期已经开始对防爆危险环境出现的或然率进行分极。如:七十年代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八十年代的《爆炸危险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3年发布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GBJ58-83和1992年发布的目前仍在使用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GB50 058-92)。这此规程、规范,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等危险区域的划分及危险区域的范围。

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分类,应由懂得易燃性材料性能、设备工艺性能的技术人员提出易燃性介质及其释放源;由懂得安全、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范,来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场所分类对工程设计很重要,

为了尽量准确地划分区域,在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划分的同时,还应参考以往的经济和行业的特点。既要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可靠,又要避免人为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而造成工程投资浪费。

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首先要查找和确定释放源,根据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然后还应结合释放源所在处的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一)查找和确定释放源

在每个工程项目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如罐、泵、管道、容器等),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应视为潜在释放源,如易燃性气体或液体的排入口、取样点、泄漏的阀门等,都是释放源。该类设备中含有的易燃性物料不会向环境中释放的。如全部焊接的管道等,则不可视为释放源。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根据规范规定共分为三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汽的自由排气孔或其它孔口等。

2.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3.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或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它孔口处;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由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源,称为多级释放源。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首先根据工艺专业等有关专业提供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图和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然后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大多数属于2区,在设计中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三)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除了按照规范条文的规定以外,还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1.易燃物质的泄出量;

2.释放速度;

3.释放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

4.易燃液体的沸点液体混合物初沸点;

5.爆炸下限;

6.闪点;

7.通风量;等等。

这些量的增加与减少都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因这些量界定的因素较复杂。所以上述所列的影响范围大小的参数,只是采用了IEC规定,而该规定迄今为止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无具体尺寸可遵循。由于实际生产装置的工艺、设备、仪表、通风布置等条件各不相同,在具体设计中均需结合实际情况妥善选择,才能确保安全。具体划分尺寸见有关规范GB50058-92

在区域划分中有两个场所要特别引起注意,一是装置区内的变配电所,应尽量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以外,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场所附加2区内的变配电所,设计中其室内外地坪高差应大于。二是加热炉区的爆炸危险区域,离炉子外壁内应视为非防爆区。

在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后,应对其结果画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作为在该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选型依据。

三、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在选择使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前,应首先明确以下内容:

1.燃炸危险场所环境的类别,是燃炸性气体环境还是燃炸性粉尘环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质其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们通常在说的防爆设备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应为防尘结构标志为DP,主要用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或尘密结构标志为DT,主要用于爆炸性粉尘10区环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尘11区环境。

2.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级别,即ⅡA、ⅡB、ⅡC。这是相应于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分极。其级别根据产生爆炸性气体的介质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属ⅡA、乙烯属ⅡB、乙炔和氢属ⅡC等。从ⅡA到ⅡC随着防爆电气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逐级减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3.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或引燃温度。这是易燃性物质的气体或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的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从组别T1到T6随着引燃温度的降低,其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4.周围环境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要求。如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等不同环境条件,在防爆电气设备选型时应同时考虑。

在考虑以上几条基本要求后,可选择能满足要求的防爆电气产品。对有些必须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满足场所要求的时候,可采用正压通风的措施来达到防爆的要求。有关正压通风的具体要求详见国标G50058-92。

按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规定,各种防爆类型标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质安全型ia,ib

正压型p

充油型o

充砂型q

无火花型n

特殊型s

电气设备分为两类:Ⅰ类为煤矿井下用的电气设备;

Ⅱ类为工厂用的电气设备

如工厂用的隔爆型B级T4组:dⅡBT4;

工厂用的增安型B级T3一组:eⅡBT3。

防爆电气知识及相关规定试题及答案

四月份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60分) 1、可燃性气体:煤气、氢气、乙炔等类呈气相状态的物质,一但在周围环境中出现就可直接和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蒸气:汽油、苯、乙醇等类物质,常温下呈液相状态,在一的温度条件下能蒸发成蒸气状态的物质。当此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蒸气混合物。 2、爆炸混合物是指可燃气体、可燃性蒸气、可燃性粉尘等类物质,当此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接触到会着火燃烧,而当混合后的浓度达到一定的极限范围内时会立即产生爆炸。 3、蒸气混合物的几种主要特性:闪点,,密度。 4、闪点是指液体在一定的温度下表面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当火源接近时,能发生闪燃而不引起液体本身燃烧的温度。 5、爆炸极限及范围是指爆炸危险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能引起爆炸的最低浓度(爆炸下限)或最高浓度(爆炸上限)。介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的中间范围为“爆炸范围”。可燃性气体、蒸气爆炸极限用此类物质所占爆炸混合物的(%)来表示,爆炸范围越大则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机会越多。如:甲烷5–15% ,氢气1.5–75.6%。 6、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是指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用于可能发生爆炸的气体或粉尘环境,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环境点燃的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产品或部件。 7、防爆电气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加强防爆电气采购、验收、维护、保养,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8、从事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及管理方面的人员应参加包括爆炸基础知识、电气设备防爆型式、安装实践、检查维护、检修,以及爆炸性危险场所分类等在内的业务培训与实操训练,提升从业人员在、使用方面的水平。 9、防爆电气检查内容:电缆引入系统,,进线嘴密封性能的检查,电缆连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实用版

YF-ED-J516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 选型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防爆电气设备分为哪几种类型? 防爆电气设备的新旧类型名称和标志如表 6—6所示。 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清 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以示“防爆”。 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接或 焊接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 铭牌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铭牌的右 上方有明显的标志“Ex”;②防爆标志,并顺

序表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标志;③防爆合格证编号(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者,需在编号之后加符号“x”,如具有抗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合格证号栏标出XXXX—x);④其他需要标出的特殊条件; ⑤有关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规定的附加标志;⑥产品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2.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什么?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它是以隔爆外壳所具有的耐爆性和不传爆性来防爆的。所谓耐爆性,就是外壳能承受壳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时所产生的很高压力。这种压力的大小与混合物的种类、浓度、初始压力、容器的容积大小和形状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14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 划分(正式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

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 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 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防爆电气设备的选

浅谈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镇海炼化工程公司褚利平 [摘要]本文利用作者在设计中运用规范的一些体会和设计工作中的一些经验,介绍了石化企业中,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需遵照的规范要求和如何在不同的爆炸危险区域中选用不同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关键词]防爆区域划分防爆电气设备选型一、概述众所周知,易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就会被点燃,会形成燃烧或爆炸。石化和化工企业经济要加工和处理易燃性液体或气体,石化工业的原料中有相当多的品种是易燃性的,如常用的原料中的石油、天然气、氢气是易燃性物质;半成品中的烷类、烃灯化合物多数是易燃性物质;成品中的汽油、柴油等也是易燃性物质。这些易燃性物质在被加工、贮存的工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从管道、反应器、贮罐中逸出或漏出,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当时现场有点燃源,就会形成爆炸。爆炸产生高温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由于上述特点,石化企业的防爆安全就成为企业的头等大事。为了防范这种工程爆炸,需在工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工程上采用的防爆安全措施一般分两类,第一类称为一次防爆措施,如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设施等。第二类称为二次防爆措施,如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等。这些措施都需要增加工程的投资,其设备费用、安装费用都高于普通电气产品,且平时的运行和维护都比普通电气设备难度大。如何在设计中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合理地按级选用防爆电气设备,事关企业的安全和工程投资的合理。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如果对于一个炼油厂或其中的一个装置,由于它的原料、产品有易燃性物质,就把整个厂区或装置都认定为爆炸危险场所,是极不经济的,显然也是不合理的。易燃性物质的出现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性环境。所谓潜在的,就意味着它们并不是时刻出现的,有的出现频率高,有的出现频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危险性小的场所。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场所进行的“场所分类”。分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统计学的原理,按照场所中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存在的时间的长短,将场所的危险程度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我国从七十年代中期已经开始对防爆危险环境出现的或然率进行分极。如:七十年代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八十年代的《爆炸危险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3年发布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GBJ58-83和1992年发布的目前仍在使用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这此规程、规范,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等危险区域的划分及危险区域的范围。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分类,应由懂得易燃性材料性能、设备工艺性能的技术人员提出易燃性介质及其释放源;由懂得安全、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范,来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场所分类对工程设计很重要,为了尽量准确地划分区域,在根据有关规范和规范划分的同时,还应参考以往的经济和行业的特点。既要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可靠,又要避免人为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而造成工程投资浪费。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首先要查找和确定释放源,根据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然后还应结合释放源所在处的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一)查找和确定释放源在每个工程工程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如罐、泵、管道、容器等),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应视为潜在释放源,如易燃性气体或液体的排入口、取样点、泄漏的阀门等,都是释放源。该类设备中含有的易燃性物料不会向环境中释放的。如全部焊接的管道等,则不可视为释放源。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质的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基础知识【最新】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基础知识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入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检验。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10、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11、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12、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13、、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1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15、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16、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17、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且凸凹深度超过5㎜者),为失爆 18、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为失爆 19、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20、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的,为失爆 21、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防爆电器设备选型要点 我国现行的关于爆炸环境电气设计和设备制造的标准有: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3836.□-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和GB12476.□-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经过比较,1992年的标准与2000年的标准略有差异。据资料介绍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正在修订中。 根据国标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危险环境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按照释放源级别划分为0区、1区、2区;爆炸性粉尘环境按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为10区和11区。不同的环境对电气设备选型有不同的要求。 1.防爆危险区域划分 国标GB50058-1992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如下: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 间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国标GB50058-1992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如下: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2.国标GB50058-1992防爆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的规定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选择见国标GB50058-1992第2.5.2 – 2.5.5条;爆炸 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选择见国标GB50058-1992第3.4.2条,但由于该条规定的“DP”、“DT”标记已经被修改,因此还需要对照国标《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GB12476.1-2000的“前言(5)”和“条文26标志”的规定选用电气设备。由于篇幅较长,本文未予原文引用。 还需要说明的是国标GB50058-1992与国标GB12476.1-2000一个是设计标准,一个是设备制造标准,是略有差异的,但是目前都属于有效标准。请设计者阅读中国电力出版社:《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第十一章第三节,表11-12、表11-13、表11-22、表11-25、表11-26、表11-28等内容进行分析比较。 2.1 爆炸性气体环境 需要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选择的电气设备有: 旋转电机类:鼠笼型感应电动机、绕线型感应电动机、同步电动机、直流电动机、电磁滑差离合器(无电刷); 低压变压器类:变压器、电抗线圈、仪表用互感器;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 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

电气防爆基本常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28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电气防爆基本常识(正式 版)

电气防爆基本常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 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国际 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 所; (也可以说: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 每年的区域;)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炸性气体环境的 场所;

(也可以说: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也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也可以说: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 2.可燃性粉尘环境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和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和物,但未划入20区

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火防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34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火防 爆(正式版)

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火防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纵观我国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严峻形势,提醒人们要加强防火与防爆。要实现安全用电,避免或减少电气事故发生,做好电气防火与防爆尤为重要。电气防火防爆的相关常识及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电气火灾与爆炸的成因 (1)电气设备和线路过热 由于设计、选材、施工、制造不当而形成线路和设备固有缺陷等原因,或操作与使用方法不正确而造成的短路、过载、铁损过大、接触不良、机械摩擦、通风散热条件恶化等,都可能使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

出现整体或局部温度过高,即出现过热现象,从而引燃易燃易爆物质而发生电气火灾或爆炸。 (2)电弧和电火花 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或接地故障、接头松脱、炭刷冒火、过电压放电、感应电或静电放电、熔断体熔断、电器触头通断等情况下都会产生电弧和电火花。电弧和电火花不仅可以直接引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而且电弧还会导致金属熔化、飞溅而构成引燃易燃物品的火源。因此,存在火灾与爆炸危险的场所,电弧和电火花是导致火灾与爆炸的关键因素。 (3)照明和电热设备使用不当 使用照明和电热设备时,忽视其安全要求,由使用不当而导致点燃或引爆一些易燃易爆物体,也是引起火灾和爆炸的重要原因。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999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正式版)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防爆电气设备分为哪几种类型? 防爆电气设备的新旧类型名称和标志如表6—6 所示。 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清晰的永 久性凸纹标志:“Ex”以示“防爆”。小型电气设备 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接或焊接在外壳上,也可 采用凹纹标志。 铭牌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铭牌的右上方有 明显的标志“Ex”;②防爆标志,并顺序表明防爆型

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标志;③防爆合格证编号(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者,需在编号之后加符号“x”,如具有抗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合格证号栏标出XXXX—x);④其他需要标出的特殊条件; ⑤有关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规定的附加标志;⑥产品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2.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什么?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它是以隔爆外壳所具有的耐爆性和不传爆性来防爆的。所谓耐爆性,就是外壳能承受壳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时所产生的很高压力。这种压力的大小与混合物的种类、浓度、初始压力、容器的容积大小和形状等因素有关。一般要求外壳能承受1~1.5MPa的内压力而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厂家一般按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 分 Orga nize en terprise safety man ageme nt pla nning, guida nee, in spect ion and decisi on-mak ing, en 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 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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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 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 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附录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附件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1、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火灾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指正常的开车、运行、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武装,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状态。 2、汽油和液化石油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分为1区。 3、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1): (1)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分为1区。 (2)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分2区。

注:采用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图1 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2): (1)油罐车内部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和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3)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图2 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5、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图3): (1)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划分为0区。 (2)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 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3)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注: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汽油罐通气孔管管口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电气设备的防火和防爆措施及方法

电气设备的防火和防爆措施及方法 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指由于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大多数属于易燃物质,运行过程中导体通过电流会发热,开关切断电流时会产生电弧,由于短路、接地或设备损坏等可能产生电弧及电火花,将周围易燃物引燃,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其在火灾和爆炸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除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外,还可能造成系统大面积或长时间停电,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电气防火和防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引燃是指可燃物的局部受到高温热源的作用,而引起可燃物燃烧并且逐步扩大到全部的现象。通常情况下,火灾中的大部分是由引燃产生的。有些时候,火灾和爆炸是伴随着发生的。爆炸是指物质发生剧烈的氧化和分解反应,使其温度和压力急剧增加的现象。爆炸也是一种特殊的燃烧现象。 可燃气体、液体和粉尘与空气混合,遇到明火和热源产生爆炸。其混合物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而最高浓度称为上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 1电气火灾和爆炸原因 电气火灾和爆炸,除了设备的缺陷或安装不当等设计、制造和施工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在运行中产生的热量和电火花或电弧等直接原因。 1.1电气设备过热 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是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电流通过导体时,由于导体存在电阻,电流通过时就要消耗一定的电能。这部分能量以发热的形式消耗掉,并加热其周围的其他材料。当温度超过电气设备及其周围材料的允许温度,达到起燃温度时就可能引发火灾。 引起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有以下原因: 1)短路: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将增加到正常工作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使设备温度急剧上升,尤其是连接部分接触电阻等处。如果温度达到可燃物的起燃点,就会引起燃烧。 引起线路短路的原因很多,例如电气设备载流部分的绝缘损坏。这种损坏可能是长期运行,绝缘自然老化,或者强度不符合要求,或者是绝缘受外力损伤等引起短路事故,也可能是运行中误操作造成弧光短路。还有小动物误入带电间隔造成短路,鸟禽跨越裸露的相线之间造成短路。发生短路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切除故障部分,以保证线路安全。 2)过负荷:由于导线截面和设备选择不合理,或运行中电流超过设备的额定值,超过设备的长期允许温度,都会引起发热。 3)接触不良:导线接头连接不牢靠、活动触头(开关、熔丝、接触器、插座、灯泡与灯座等)接触不良,导致接触电阻很大,电流通过导致接头过热。 4)铁心过热: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的铁心过饱和,或非线性负载引起高次谐波造成铁心过热。 5)散热不良:设备的散热通风措施遭到破坏,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有效地散发,从而造成设备过热。发热量大的一些电气设备安装或使用不当,也可能引起火灾。 1.2电弧和电火花 电弧和电火花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例如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或正常操作时也会发生电弧和电火花。直流电机电刷和整流子滑动接触处、交流电机电刷与滑环滑动接触处在正常运行中就会有电火花,开关断开电路时会产生很强的电弧,拔掉插头或接触器断开电路时都会有电火花发生。电路发生短路或接地事故时产生的电弧更大。还有绝缘不良电气等都会有电火花、电弧产生。电火花、电弧的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可高达6 000℃。这么高的温度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原则实用版

YF-ED-J957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原则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原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设备选型原则 选择爆电气设备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程度相适应。 所谓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程度是指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点燃温度的组别而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组别、危险区域的级别相适应,否则就不能保证安全。此外,如同一区域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铖险等级的爆炸性物质时,必须选择与危险程度最高的爆炸等级及自然温度等级相

适应的防爆结构。 在非危险区域中,一般都是选用普通的电气设备,但是,装有爆炸性物质的容器置于非危险区域时,在异常的情况下,亦存在危险的可能性。比如,或因容器腐蚀溢出危险性物质,或因运转工人误操作放也危险性物质,或因异常反应而形成高温高压,使装置、容器受到破坏而泄漏出爆炸性物质等。 因此,必须考虑意外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2.选择合适的防爆类型 选择防爆结构必须适用于危险区域。什么性质的危险区域就必须采用什么样的防爆结构。防爆性能是因结构的不而不同,故必须根据爆炸性物质的种类,设备的种类、安装场所的危险程度等选择相适应的防爆类型。

油库加油站爆炸气体和火灾危险环境及区域划分(通用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油库加油站爆炸气体和火灾危 险环境及区域划分(通用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油库加油站爆炸气体和火灾危险环境及区 域划分(通用版) 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意义在于,确定易燃油品设备周围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范围,要求布置在这一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功能,使可能出现的明火或火花避开这一区域。为了对防爆电气提出不同程度的防爆要求,将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及区域划分 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1.在大气条件下,有可能出现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爆炸性环境的分区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50058)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三级危险区域,见表3—1。 (二)危险物质释放源 可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位置或地点称为危险物质释放源。《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50058)将危险物质释放源分为三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会长期释放或短期频繁释放易燃物质的释放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储罐及卧式储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2)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防爆电机基础知识

防爆电机基础知识 一、防爆电机基础知识 我国防爆电气标准对电机来说,主要有: GB3836.1-201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1《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3-2011《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还有其它一些标准,例如: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粉尘防爆型等等。 我公司正在开发的电机有高压隔爆型YB2和增安型YAKK。 主要开发的品种有:高压YB、YB2、YAKK、YAKS、YZKK和YZKS。 低压隔爆型YB电机。 隔爆型的防爆级别:ExdⅡBT4 Gb,代表的意义: Ex:防爆标志; d:隔爆型; ⅡB:电动机类别级别(Ⅱ类B 级); T4:温度组别。 增安型的防爆级别:ExeⅡT3 Ex:防爆标志; e:增安型; Ⅱ:Ⅱ类 T3:温度组别。 Gb级:EPL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EPL:设备保护级别:根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及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特征而对设备规定的保护级别。有EPL Ma,EPL Mb。EPL Ga;EPL Gb; EPL Gc;EPL Da;EPL Db;EPL Dc。ⅡB的设备可使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

二、防爆电机基础概念 1.1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类别:按照电气设备使用的爆炸性环境而划分的类别:Ⅰ类: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Ⅱ类: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Ⅱ类:标志为ExdIIAT4、ExdIIBT4、ExdIICT4;在II类产品中,IIB的电动机可代替IIA电动机,IIC的电动机可代替IIB及IIA电动机。 1.2 最高表面温度: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但在规定的容许范围内)工作时,电气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1: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可出现在设备内部零部件上或外壳表面,视防爆型式而定。 1.3 温度组别: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划分的组别。 1.4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6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0区:连续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1.7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1.8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2区:正常运行时不大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如果出现,只是存在很短时间。 1.8 隔爆外壳“d”: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进入外壳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 1.9 增安型电气设备“e”: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即对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 注1:这种保护型式用“e”表示。附加的措施是那些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措施。 注2:增安型“e”的定义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 1.10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极限温度: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它等于按下列条件确定的两个温度中的较低温度: a)爆炸性气体环境点燃的危险温度;

附录二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附录二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1.必须在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影响区域登记和范围的各项因素及生产条件(易燃物质的释放量、释放速度、沸点、温度、闪点、相对密度、爆炸下限、障碍等条件),运用实践经验加以分析判断前提下,才能使用以下是历来确定范围(图中释放源除注明外均为第二级释放源)。 2.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的确定参考示例图见图1~40。 3.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1及图2): 一、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 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坪上的高度为7.5m及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 图1释放源接近地坪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图2释放源在地坪以上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三、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4.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3): 一、封闭建筑物内和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 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高度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但封闭建筑物的外墙和顶部距2区的界限不得小于3m,如为无孔洞实体墙,则墙外为非危险区; 三、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图3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的生产装置区5.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的贮罐,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4及图5): 一、固定式贮罐,在罐体内部未充隋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区,浮顶式贮罐在浮顶移动范围内的空间划为1区; 二、以放空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 三、距离贮罐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划为2区; 四、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划为2区。 图4易燃物质重于空气、设在户外地坪上的固定式贮罐 图5易燃物质重于空气、设在户外地坪上的浮顶式贮罐 6. 易燃液体、液化气、压缩气体、低温度液体装载槽车及槽车注送口处,其爆炸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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