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价格公示价格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农价格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农价格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10.20•【字号】湘价综[2008]165号•【施行日期】200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农价格政策的通知(湘价综[2008]165号)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前段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农价格进行了清理整顿。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现将涉农价格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农村用水。
农村用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要严格按照各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严禁在规定的水价之外摊派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二、农村用电。
已实行城乡同价的居民生活用电,农村与城市执行同一价格标准,省电网供电范围内每千瓦时为0.588元,地方电网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城市电价执行,现行电价低于城市电价的仍执行现行电价。
未实行城乡同价的其他类别用电价格,在省规定的限价水平内由各市州价格部门核定,省规定的限价水平见附表。
继续取消农村电网改造中向农民收取的“户表费”。
三、农村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
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价格执行,现行实际执行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四、农用化肥、柴油。
尿素,要严格执行省规定的价格。
小化肥,要严格按照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
化肥经营差率从出厂到零售不得超过7%,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得超过4%。
各成品油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和供应政策,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农用柴油过程中,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五、主要稻谷种子。
根据《湖南省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区别常规品种、杂交品种和自有知识产权品种由省制定政府指导价格,经营者在稻种销售场所公示。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1月3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公平以及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其它非住宅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服务内容等因素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商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及物业服务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湖南省丧葬费标准2016

湖南省丧葬费标准2016湖南省丧葬费标准是指在湖南省范围内,对于丧葬事务所需支付的费用的规定。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发布的文件,2016年湖南省丧葬费标准作出了相应调整,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殡仪馆服务费用的规定,在湖南省,殡仪馆服务费用按照不同档次进行收费。
具体费用为,一类殡仪馆每天服务费用为500元,二类殡仪馆每天服务费用为300元,三类殡仪馆每天服务费用为150元。
此外,殡仪馆还将按照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殡仪馆自行制定并公示。
其次,对于火化费用的规定,在湖南省,火化费用按照遗体的不同类别进行收费。
具体费用为,成人遗体火化费用为400元,儿童遗体火化费用为200元,胎儿遗体火化费用为100元。
同时,对于因病死亡的贫困家庭,可以减免或者减半收取火化费用。
此外,对于丧葬用品的规定,在湖南省,丧葬用品的价格由丧葬服务机构自行制定并公示。
丧葬用品包括棺木、骨灰盒、鲜花等,价格应当合理,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同时,对于丧葬用品的质量也有相应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最后,对于丧葬场地的规定,在湖南省,丧葬场地的使用费用按照不同类型进行收费。
具体费用为,陵园使用费用为1000元/年,公墓使用费用为500元/年。
同时,对于因病死亡的贫困家庭,可以减免或者减半收取丧葬场地使用费用。
综上所述,2016年湖南省丧葬费标准对于殡仪馆服务费用、火化费用、丧葬用品、丧葬场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丧葬事务的公平合理,维护社会秩序。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丧葬服务机构能够严格执行这一标准,确保丧葬事务的公正公平,为逝者送别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0.02.02•【字号】湘价服[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9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湘潭市、岳阳市水务局:为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建立科学的城市供水价格体系和定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精神,制定了《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日附件: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供水价格体系和定价机制,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保护环境和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城市供水价格行为。
包括公共供水企业供水和非公共供水企业面向社会供水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供水价格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湘价服[2006]1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二○○六年十二月五日湘价服〔2006〕163号)湖南省气象局:你局《关于申请下达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2003〕8号)文件精神,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已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定价目录》规定,为规范气象服务收费行为,减轻涉及建设项目的收费负担,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重新明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属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物价局。
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一律按规范后的项目和标准(见附表)执行。
今后如需增减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照《湖南省定价目录》规定权限报批。
二、国家财政和专项经费所支持的气象服务不得收费,主要包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经济、组织防灾、抗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国防、军事活动和其他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天气预报,其他公开发布的天气、气候公报等。
三、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应公布并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频次、质量标准等各项要求;坚持用户自愿、服务有偿原则,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收费规定,禁止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和重复服务、重复收费行为。
提供气象有偿服务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气象有偿服务。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 湘建价协〔 〕 号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湘建价协〔2016〕25?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81号)取消后,全省各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市场出现了标准不明、恶意竞争等乱象。
为切实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如下意见: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本着“公开透明、规范收费”的原则,根据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深度及质量要求自行制订相应的收费标准,将收费标准张贴在企业醒目位置。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将自行制订的收费标准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属市州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向市州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需要变更收费标准的,应及时向省造价管理协会重新进行告知性备案。
变更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可以将企业的收费标准在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发布,接受协会及社会监督。
??三、为方便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制订收费标准,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求,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造价咨询行业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供会员参考(见附件)。
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包括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全过程跟踪审计10个表格,咨询服务项目包含基本工作和可选工作。
省造价协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定期公布咨询费率的变化指数。
四、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造价咨询企业的下列行为列为不良行为:未按规定向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的;实际收费在企业收费标准基础上浮动幅度大于20%的。
湘价费(人防易地建设费)

湘价费〔2007〕87号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 2007-8-28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7〕87号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管理,促进我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保税区、风景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和物流园区等)新建(含改建、扩建和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必须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规定的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需要调整的,或者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按分级管理权限,经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防空地下室应当与地面建筑同步竣工验收,并由建设单位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向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质量认可,经认定质量合格的,不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否则,应限期采取就地整改措施,凡拒绝整改或者确实无法整改的,应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或者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得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和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凡不能一次达到省定收费标准的市(州)、县(市),由市(州)价格、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级及所属县(市)的具体实施办法,报省价格、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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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湘价费〔2013〕104号)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务)局:为了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要求,经研究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按取水水源和用途分别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下列取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1、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取用水;2、保证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3、预防或为消除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三、水资源费的征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9〕32号)规定执行。
四、城市自来水供水取水,水资源费由自来水厂(公司)直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
五、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资金应严格按《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9〕32号)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水资源的管理、节约、保护、开发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六、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重复征收或减免水资源费,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超越权限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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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03066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项20①各种免疫
学法加收100%;②比浊法加收200%250402056硫酸脱氢表雄甾酮(DHEA-S)测定化学发光法项90
250402057抗甲状腺特异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测定化学发光法项70250402058甲状腺素结合力(T-uptake)定量测定化学发光法项60250402059性激素结合蛋白(SHBG)测定化学发光法项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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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03085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原联合测定项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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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00035脑循环分析检测指用于检测分析全脑(含颅内、颅外)血流量,血管弹性,外周阻力,动态阻力及临界压力等功能性指标;含各种探头、电极等材料。人次200310401050耳鸣治疗次502008.9.15执行250101021有核红细胞计数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1022异常血小板形态检查项54325010203624小时尿胱氨酸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2037尿卟啉定量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ww.hnyyjg.com/yjzc/content_117011.html250103006粪便脂肪定量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20精子低渗肿胀试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21精子凝集试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22精液卵磷脂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23精液渗透压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24精子速度激光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25精子爬高试验项151310250104026精子顶体酶活性定量测定项13010580250104027精浆弹性硬蛋白酶定量测定项1008570
250104028精浆(全精)乳酸脱氢酶X同工酶定量检测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104029精浆中性a-葡萄糖苷酶活性测定项908070250104030精液白细胞过氧化物酶染色检查项504540250104031精浆锌测定项403530250104032精浆柠檬酸测定项706050
250104033精子膜表面抗体免疫珠试验IgG、IgA、IgM分别参照执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104034精子膜凝集素受体定量检测项504540250104035抗精子抗体混合凝集试验项504540250201010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202042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202043磷酸葡萄糖变位酶(PGM)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203078简易凝血活酶纠正试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203079纤维蛋白溶解试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203080血栓弹力图试验(TEG)次未定未定未定250302010尿乳糖耐受检测次252320250302011血清1,5-脱水葡萄醇测定项605040
250303018小密低密度脂蛋白(sdLDL)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03019血酮体测定项151310血酮体快速测定加收12元250303020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次220200180250303021二十二炭六烯酸(DHA)监测项1008570250304014血清游离钙测定项1098250305026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05027谷胱苷肽还原酶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05028血清谷氨酸脱氢酶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05029甘胆酸(CG)检测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05030糖缺失性转铁蛋白(CDT)检测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05031血清结合胆红素测定项151310250305032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ASTm)同功酶测定项201816250305033Ⅳ型胶原蛋白检测次857361
250306012B型钠尿肽(BNP)测定指酶免疫法项807060高双抗夹心荧光法或化学发光法加收200元250306013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指酶免疫法项807060干免疫法加收220元、化学发光法加收200元250306014缺血修饰白蛋白检测次352820250307029α1—微球蛋白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07030T-H糖蛋白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09009排泄物的毒物测定含呕吐物项未定未定未定不同检测方法分别计价
250309010中枢神经特异蛋白(S100β)测定指酶标法项807060化学发光法加收200%250309011尿羟脯氨酸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10053甲状腺球蛋白(TG)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10054降钙素原检测指酶标法项807060金标法加收100%;荧光定量法加收200%
250310055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10056甾体激素受体测定皮质激素、雌激素、孕激素、雄激素等参照执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10057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10058生长抑素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10059促胰液素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10060组织胺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3100615羟色胺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11005I型胶原羧基端前肽(PICP)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311006骨钙素N端中分子片段测定(N-MID)指化学发光法项907565250311007β-胶原降解产物测定(β-CTX)指化学发光法项807060250401026纤维结合蛋白测定项151310250401032可溶性细胞间黏附分子-1(sICAM-1)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1033免疫球蛋白亚类定量测定含IgG1、IgG2、IgG3、IgG4、IgA1、IgA2份未定未定未定25040103424小时IgG鞘内合成率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1035碱性髓鞘蛋白测定项12010080250402041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测定项1109075250402042抗β2-糖蛋白1抗体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43抗透明带抗体(AZP)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2056血清葡萄糖6磷酸异构酶(GPI)检测项706050250402044抗核小体抗体测定(AnuA)项504540250402045抗核周因子抗体(APF)测定项504540
250402046抗肝细胞溶质抗原I型抗体测定(LC-1)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47抗RA33抗体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48抗DNA酶B抗体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49抗组蛋白抗体(AHA)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50抗Sa抗体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2051抗聚角蛋白微丝蛋白抗体(AFA)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2052抗杀菌通透性增高蛋白(BPI)抗体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53抗α胞衬蛋白抗体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2054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抗体(AHCGAb)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2055抗神经节苷脂IgG,IgM抗体测定项605550
250403066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指PCR法项160130100杂交法加收100%250403067埃可病毒抗体检测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3068尿液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HIV-I)抗体测定病毒RNA定量测定参照执行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3069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IgG、IgM分别参照执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70单纯疱疹病毒抗原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71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项140120100
250403072乙型肝炎病毒(HBV)基因分型项140120100250403073庚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定性(HGV-RNA)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74TT病毒抗体检测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75鹦鹉热衣原体检测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76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项353025
250403077白三烯B4水平测定白三烯E4参照执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78幽门螺杆菌快速检测项20181625040307913碳尿素呼气试验项未定未定未定250403080幽门螺杆菌粪便抗原检查项555045250403081粪便空肠弯曲菌抗原测定项未定未定未定
250403082结核多种抗原IgG抗体测定蛋白芯片法次807060250403083巨细胞病毒(CMV)PP65检测次160130100250403084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原检测指酶免法项605550
250404021I型胶原吡啶交联终肽测定(ICTP)项未定未定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