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综〔2005〕2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的通知
(新版)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题库(简答题)

(新版)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题库(简答题)简答题1.(2015年)某高新技术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200万元研发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产品设计费支出,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
企业财务人员欲咨询该项拨款相关问题,假如您是负责该业务的税务师,请回答财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1)该项拨款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2)将该款项作为应税收入处理,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相比,哪种对企业有利,为什么?答案:(1)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其条件为: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作为应税收入有利。
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其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而且不得加计扣除;如果作为应税收入,不仅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而且研发支出可以加计75%扣除,可以多扣除150万元,因此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企业更为有利。
2.某百货商场委托某代销店代销洗衣机20台,双方合同约定,每台洗衣机不含税价1000元,每销售一台,商场付给代销店不含增值税手续费50元。
2020年4月末,商场收到代销店转来的代销清张,销售了10台,并收到收取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手续费金额500元,增值税额30元。
百货商场应根据结算清单向代销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转收入。
假设代销商品的成本为9 00元/台。
写出委托方及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答案:委托方的账务处理①发出代销商品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180 00贷:库存商品18000②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代销店113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9000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9000③收到手续费结算发票时:借:销售费用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贷:应收账款—××代销店530④收到代销店货款借:银行存款10770贷:应收账款—××代销店10770受托方的账务处理①售出代销商品时借:银行存款11300贷:应付账款——××百货商场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300②结转应收手续费收入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530贷:其他业务收入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③收到百货商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剩余货款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947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贷:银行存款107703.(2018年)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 00元,当年该厂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0元。
财政系统业务知识题库(单选题_多选题_判断题)2014年9月24日

财政系统业务知识题(共3大类: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第一大类单项选择题1、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共分为( D )级预算。
A、二B、三C、四D、五2、我市市级部门预算实行(D)编制程序。
A、一上一下B、一上二下C、二上一下D、二上二下3、实行罚缴分离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D)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A、2日B、6日C、10日D、15日4、罚款必须全部上缴(B),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A、预算外资金专户B、国库C、单位基本户D、收入过渡户5、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B)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A、2%B、3%C、4%D、5%6、耕地占用税单项分成,镇(区)分成市留成财力的( B )A60% B 50% C 40% D 30%7、我市2014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 A )A 161758万元B 158629 万元C 168258万元 D170029万元8、我市2014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A )A 17.1%B 16.7%C 17.6%D 18%9、哪个税种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A )A、增值税B、营业税C、城维税D、契税10、市与镇(区)新一轮财政体制中,开发区(含尧塘)、茅山旅游度假区按( A )比例分成超收部分市留成财力A 80%B 70%C 60%D 50%◆1、财政的职能是指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国的财政担负着四个方面的职能。
下列哪项不属于财政职能的四个方面之一?( C )A、资源配置职能B、收入分配职能C、支出分配职能D、调控经济职能2、江苏省某县级市2014年12月31日金库报表反映:全年增值税收入10.5亿元(没有调库,其中营改增0.5亿元),消费税1.5亿元,营业税4.5亿元,企业所得税4亿元,个人所得税3亿元,房产税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7亿元,其他收入项目略。
司法-刑法-5_真题-无答案

司法-刑法-5(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哪种犯罪必须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A.生产、销售假药罪 B.生产、销售劣药罪 C.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 D.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2. 以下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说法不正确的有:A.甲制药厂用面粉加色素,生产专门以婴幼儿为使用对象的药品,未及售出即被查获,应认定其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B.乙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劣药,患者服用后仅造成轻伤结果,也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可构成销售劣药罪;如乙销售的是假药,则造成患者轻伤应成立加重犯 C.丙医院从A某处购进某注射针剂药品时,怀疑A某的注射剂是假药,但由于价格非常便宜而购进提供给患者使用,患者使用后出现不适症状,被举报后卫生部门鉴定为假药,则应认定丙医院不明知,不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D.丁广告公司明知A某生产、销售的药品是劣药仍为其做广告宣传,丁公司可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共犯3. 甲盗窃乙圈养的群羊,为了防止发声被发觉先用剧毒药物将羊统统毒死后,将50只羊盗走,剥皮卖肉,得款10,000元。
对甲应当以下列何罪处罚?A.盗窃罪定罪处罚 B.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4. 甲投资公司以住宅小区需建设配套设施的名义,将公司旗下的住宅小区房屋作抵押,从银行贷款1亿元,年息5%,然后将该款转借乙公司使用,乙公司除负担银行5%的利息外,还须付给甲公司3%的使用费。
甲公司的行为是:A.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B.高利转贷罪 C.挪用资金罪 D.挪用公款罪5. 关于洗钱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A某让其表哥甲帮忙把10万美元汇往境外,表示会给其高额手续费,甲说:“我们兄弟之间这么客气,该不是来路不正吧,是不是从国外倒东西得来的?”A某说:“你别管,尽管汇款就是。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黄某家分得的山场种有不少林木,望着快成林的树木,黄某夫妇高兴之余,也在盘算着种茶叶收益更快。
因为素有“茶都”之称的某区的凌云茶叶收购量大,不少人种茶致了富。
为此,黄某在2005年8月至10月间,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与妻子共同砍伐其山场上的林木共4.8亩,经鉴定活立木蓄积为33.1018立方米。
请分析黄某夫妇的行为性质。
2.李某,33岁,系福建省某县村民。
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期间,李某趁夜深人静之际,先后四次偷砍他人自留地上种植的杉木,总计原木材积2立方米,折价1600元;并先后9次盗砍他人自留山上的杉木,折立木材积5.4立方米,并将所盗砍的杉木,全部非法出售牟利。
请回答(1)分析李某的行为性质。
(2)如何处理?3.某县滩子口村有一片集体林地,因偏僻不便管理,村长李某召集村民开会准备变卖林地上的成材树木。
犹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告诉了杨某,并提出与杨一起买下这片树林销售牟利。
犹、杨二人在林业站听人说:集体林木按规定不得采伐,只有农民自留山才可以采伐。
犹、杨二人和村长李某动起了歪脑子。
在村长李某主持下,以该村农民阮某等8户村民采伐自留山林木的名义申请砍伐林木蓄积量15立方米。
随后,犹某用李某出具的农民的虚假申请书,在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于是在李某主持下,村里以2800元价格将集体林木出售给犹、杨二人,犹雇人将11.57亩集体林木全部砍光。
案发后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进行现场勘察,犹、杨二人砍伐松树402株,计原木材积40余立方米,折立木蓄积量59.77立方米。
李某外逃,犹、杨二人被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请回答(1)分析李某、犹某和杨某的行为性质。
如何处理?(2)林木蓄积量如何认定?4.被告人王某、严某,为某重点林区县农民。
自1998年至1999年间,两人先后到附近几个国营林场和乡村林场盗伐林木30余次,共盗伐成材树140余株,折合木材7立方米,折款760多元,其中王分得树82棵,折合4立方米,折款420元;严分得树58棵,折合3立方米,折款340元。
岳阳“疑罪从无”迷案

岳阳“疑罪从无”迷案作者:曹昌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21期被举报累计隐瞒销售收入超千万元,其中150万元现金从公司仓库一个铁皮柜中查出——岳阳商界名人、岳阳昌盛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昌盛公司”)原董事长刘国防因此在一年前成为职务侵占罪案嫌疑人。
在此案两次退补侦查、一次延长羁押,长达一年的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始终认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但在相关款项是否被刘国防“非法占为己有”的认定上,检察机关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疑罪从无”原则不予起诉。
如此难以认定的“证据”究竟是什么?此案还涉及到了哪些问题?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此案涉及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当事人进行了专访。
董事长藏匿150万元?“藏匿的150万元现金,是为公还是为私?”“为公司已说不过去。
主要是为自己,也有可能作其他用。
”这是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刘国防时记录的一段口供。
事情起源于2008年3月。
岳阳市公安局接到昌盛公司员工举报,称公司董事长刘国防自2003年企业改制以来,采取瞒报生产产量、销毁原始凭证、侵吞销售货款等手段,涉嫌非法侵占近1000万元资金。
“接到举报后,我们按程序进行了受理。
”岳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朱诚实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地市中百万以上的案件不多见。
”2008年3月26日,刘国防被岳阳市公安机关传唤。
当日,刘国防带干警到公司一个闲置工房内“指认”了他“私藏”于此的150万现金。
“刘国防先是将钱存放在他个人办公室里的多个文件夹中,经多次转移,后将此款隐藏于公司材料厂防腐保温队仓库里的一个绿色铁皮柜中,由多个信封装着,整整一皮箱。
”朱诚实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岳阳市公安机关随即对刘国防实施了刑事拘留。
据朱诚实介绍,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刘国防的口供中,就藏匿于铁皮柜中的150万元,刘承认昌盛公司其他高层及员工无人知晓,占用目的为“以便日后供自己及家人使用”,其非法占为己有行为明显,事实确凿。
经济刑法(打印) (有答案)

第九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p185)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p189)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伪劣产品。
所谓“伪”,是指以假充真。
所谓“劣”,是指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依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的规定,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以销售的各类物品。
判断的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在产品上注明采用的企业标准。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往往交织在一起,行为人或是同时实施多种行为,或是实施其中的一种行为而具有多种性质。
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同时实施多种行为的,也只构成一罪,不构成数罪。
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主观方面是故意,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具体地说,行为人明知自己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会造成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是否明知伪劣产品的判断,第一,是否具备正当资格;第二,有无质量标记、说明书等;第三,进货渠道是否正当、手续是否齐全;第四,交易方式、时空是否正常;第五,看价格是否合理;第六,看账目是否合规合制,还要结合行为人的年龄、职业、阅历、经验等判断。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1.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伪劣,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共犯论处。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第149条,生产销售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第14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生产、销售第141条至条148条所列产品的,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他罪名的竟合问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同时又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的,属于想像竞合,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处罚)二、生产、销售假药罪(p1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刑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出于灭口的目的而将被害人杀害,对行为人的行为如何认定?CA.抢劫罪的加重情节B.抢劫罪C.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D.故意杀人罪2.甲、乙二人多次在火车站出口处伺机劫取旅客的财物,见有单身旅客出站,二人即尾随在旅客的左右,前行一段后,由一人赶上前去撞击旅客的肩膀,乘旅客转身不备之机,另一人迅速上前用刀(经查为管制刀具)将他人背着的包带划断,劫取他人背包及包内财物。
二人屡次得手,多次作案取得财物数千元。
本案中,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d A.盗窃罪B.诈骗罪C.抢夺罪D.抢劫罪3.某甲是某国有大学负责后勤处处长,利用负责为大学采购桌椅的职务之便,向其弟弟经营的公司大量购买劣质桌椅,价格高出一般市价的30%。
致使该大学多支出50余万元。
某甲也多次从其弟弟处收受财物价值达5万余元。
某甲的行为:BA.成立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B.成立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C.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D.成立受贿罪.4下列四个选项中,不成立数罪的情形是:AA.抢劫财物的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杀人B.投保人杀害被保险人后骗取保险金C.抢劫财物以后杀人灭口D.长期虐待被监管人,最后一次使用暴力,导致其死亡的二、不定项选择题。
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
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
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BCA.持枪抢劫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C.抢劫致人重伤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2.甲某是某图书公司的经理,由于某部小说特别畅销,擅自以公司的名义在某印刷厂印制了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该小说5万本,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对甲某的行为:ACA.应当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B.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C.应当按照个人犯罪论处D.应当按照单位犯罪论处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AB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4.下列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的是:CDA.李某系外交部工作人员,在外交交往过程中接受外宾价值800元人民币的礼物,按规定应交公而未交公的B.高某系某部属大学校长,利用职务之便,将学校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占为己有C.章某系邮递员,在送信过程中经常私自开拆他人信件,并通过这种方式窃取财物3000多元D.杨某系某国有公司会计,本来想挪用公司的20万元炒股,准备赚钱之后再返还。
刑法学练习习题库(分论) - 二十五章起

第二十五章侵犯财产罪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钱被追回,在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推开,钻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B)。
A .构成抢劫罪B.构成盗窃罪C .应以抢劫罪论处D.尚未构成犯罪2.某甲从某医院收费处偷走已盖章的空白收据一本,然后隔一个时期自己填写一定的金额,到本厂会计处报销药费,累计达5000余元,某甲的行为构成了(C)。
A .侵占单位财物罪B .盗窃罪C .诈骗罪D.贪污罪3.某通信建设公司在铺设通讯电缆施工时,当地农民于某乘无人看守之机,切断电缆线 100余米,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并将其中铜芯拿出卖钱。
于某的行为构成(B)。
A .故意毁坏财物罪B.盗窃罪C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4.乙在一饭馆喝酒。
乙自斟自饮,喝得酩酊大醉。
甲见乙身边有一部手机(价值2100元),乃趁机取走,据为己有。
甲的行为(B)。
A .构成抢劫罪B .构成盗窃罪C .构成侵占罪D.不构成犯罪5.刘某携10万元现金去外地进货,到了目的地以后,刘某感觉携带现金不安全,于是就把钱交给当地的一个朋友黄某代为保管。
等到刘某要用现金找黄某要钱时,黄某矢口否认收到过刘某的钱,拒不归还该笔现金。
黄某的行为属于(B)。
A .诈骗罪B .侵占罪C .盗窃罪D.民事侵权6.甲乙二人晚上携带匕首潜入某超市准备抢劫,但进入超市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熟,于是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很顺利地盗得了数额较大的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A)A .盗窃罪B.抢劫罪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D.抢劫罪(既遂)和盗窃罪7.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
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
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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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和
追缴赃款赃物管理的通知
湘财综〔2005〕22号 省财政厅2005.4.21.发出
为了加强我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含无主财物,
下同)的管理,确保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保护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4‟
17号)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湘财综„2004‟
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罚没收入的收缴管理
(一)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收取的罚款、罚金、
没收和追缴的现金、外币、有价证券和物资都属于罚没收入,
是财政收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应当返还原主或者判归原主外,必须按照规定全额上缴财
政,实行罚缴分离,收支脱钩。取消各级执法机关、司法机
关的收入过渡户,所有罚没收入必须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
般缴款书》及时足额缴入同级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二)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设立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
本级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的管理。
(三)财政部门及其设立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
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的凭证、收缴、物资处理等的管理,
定期检查执法、司法机关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的凭证、
缴销等管理情况。
二、关于没收和追缴物资的管理
对没收和追缴物资的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形
式:一是建立政府公物仓,政府公物仓和没收、追缴物资的
管理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二是没收和追缴物资由执
法、司法机关保管,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没收和追缴物资
的拍卖以及监督没收和追缴物资的保管、销毁。
(一)对没收和追缴物资实行政府公物仓管理的,执法、
司法机关应在作出没收物资和追缴赃物的决定生效后10个
工作日内填写《没收和追缴物资移交表》(格式见附表一),
并附该批物资的没收和追缴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材料,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清
点核查后,交接双方签名盖章,连同没收和追缴物资移交公
物仓。财政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政府公物仓管理的相关制度,
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二)对没收和追缴物资由执法、司法机关保管的,按以
下程序进行管理:
1.登记保管:执法、司法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
立台账登记,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没收、追缴和暂扣物资交
接、验收、登记、保管、定期清仓、结算等制度。对贵重和
数量大的物品还应拍照或录像存档。
2.报批处理:执法、司法机关在作出没收、追缴物资决
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没收和追缴物资造册并提出处
理方案,填写《没收和追缴物资处理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二),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属
专卖、专管的物品,应同时抄送有关主管部门。
3.根据不同性质和用途,对没收和追缴物资按以下原则
处理:
(1)文物、枪支、弹药及其他禁止流通的易燃、易爆危
险品,由执法、司法机关填写《没收和追缴物资移交表》(文
物移交清单须标明质地、级别等),按国家规定交由专管机
关处理。同时抄送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备案。
(2)毒品和吸毒用具,以及淫秽书刊、盗版光碟、磁带、
录像带等物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由有关执法、司法
机关按国家规定予以处置。同时抄送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备案。
(3)易腐烂物品鲜活品,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合格且不
适宜拍卖的,由执法、司法机关直接送有关经营(使用)单位
收购;检疫不合格的,由执法、司法机关按国家有关规定予
以销毁。处理时可先口头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后补办
书面处理报批手续。
(4)对国家规定须有特许生产、经营、使用权的物资,
通过有关部门质量认证、价格评估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拨。
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督,严防国家收入的流失。
(5)除以上四类物资外,其余没收和追缴的物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由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负责在具有拍卖物资资质的拍卖行(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有
关执法、司法机关应参与拍卖的全过程。对冒牌产品或质量
达不到标识要求的物资,不得完整出售,可拆件或仍有一定
使用价值的,可去除非法标识,经拆卸、分解等技术处理后
拍卖。
对应予以销毁的物资,由执法、司法机关负责组织销毁,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派员监销。销毁物资时要做好现场监督和
销毁执行记录,填写《没收和追缴物资销毁情况表》(格式
见附件三)并拍照存档。《没收和追缴物资销毁情况表》经有
关部门和人员盖章署名后,由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非税收
入管理机构各留一份存档。
没收和追缴的物资处理时的价格鉴证,按照《湖南省涉
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执行。
没收和追缴的物资处理完成3日内,有关执法、司法机
关应根据没收和追缴的物资流向、数量、单价、收入总额、
处理费用等,填写《没收和追缴物资处理情况表》(格式见
附件四)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三、关于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的票据使用管理
(一)除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法、司法
机关在省辖行政区内依法实施罚款、没收款、收取扣押金、
暂时扣留、冻结、封存、没收财物等处罚行为时,都必须按
规定向当事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未按本办法和《湖
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使用票据的,被处罚单位和个
人有权拒绝付款。
(二)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收取罚款、没收
款、押金、暂扣款以及应追缴的赃款等款项时,应向当事人
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执法、司法机关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当场收缴款项的,
可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并由执罚单位
将所收款项按日汇总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集中汇缴到本级财政。收取的押金、暂扣款等待处理款项在
结案后,属依法没收的,由缴款人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收据联到执法、司法机关换开《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待
结算收入转非税收入)》;收取的押金、暂扣款等待处理款项
在结案后,依法应退还当事人的,由执法、司法机关填制“非
税收入退付申报单”(一式三份)并附相关附件(如原缴款书、
处罚决定书、结案通知书等),报同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
入管理机构办理退付。
(三)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暂时扣留、封存
涉案物资时向当事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暂扣、
封存物资)》票据,结案后,依法没收的,由被扣人凭《湖
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暂扣、封存物资)》到执罚单位开具
《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没收物资)》,并按第二条没收
物资的规定办理。属退回当事人或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撤销执
法、法机关有关没收物资行政处罚决定的,分别情况进行处
理:没收物资尚未处理的,由物资保管部门办理退付,函告
同级财政部门销案;没收物资已处理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
执法、司法机关按照前款收取押金、暂扣款等处理款项退付
的申报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办理退
付。
(四)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没收物资和追缴赃物时,应向
当事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没收物资)》;没收
的物资已形成变价收入的,由执收单位开具《湖南省非税收
入一般缴款书》将款项缴至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通知规定不符
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没收和追缴物资移交表(略)
2.没收和追缴物资处理意见表(略)
3.没收和追缴物资销毁情况表(略)
4.没收和追缴物资处理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