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制度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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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国内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国内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第一章国内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国内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管理模式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平台+生态”模式和“开放式创新”模式。

“平台+生态”模式认为,一个企业不仅仅是追求利润和发展,在服务社会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更应该满足生态系统内部的平衡。

这种模式的企业强调平台化管理、数据分析和社会生态的全方位支持。

“开放式创新”模式则追求在业务范围内,依托合作伙伴创造价值,将生态内的各种因素组合起来,通过企业内部的足够开放,在与外部合作伙伴中,创造更优秀的创新产品。

第二章国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国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方面更多地追求创新和市场反馈,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联合伙伴”模式和“沟通创新”模式。

“联合伙伴”模式是一种全球性的管理模式。

通过与各国的合作伙伴团队共同努力,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这种模式强调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紧密协作,共享信息和资源,以促进创新和市场战略的协调。

“沟通创新”模式是一种整合企业内外和跨国界(甚至是跨领域)的创新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的沟通和协作。

通过增强内外界和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和市场反馈,协调主要资源,并开展合作研发活动,以协调企业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三章国内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进行国内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1.创新模式的构成不同国内和国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模式构成有所不同。

国内更多强调社会生态和内部平衡,而国外更多侧重于沟通与协作,企业在进行创新时更强调市场反馈。

2.技术水平的差异国外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相对更为先进,而国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虽然在某些技术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总体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管理运营不同国内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管理重点主要在于生产加工、产品推广、内部管理等方面;而国外创新型中小企业则注重人力资源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管理。

英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探析

英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探析

要生力军 , 也常 常是 新的产品和商业模
式 的创 造 者 和全 新 技 术 的 源 泉 。英 国作
提 高到 3万英镑 ,取 消投 资收入 附加
税 。为 避 免 巾小企 业 因为 缴 税 而 减少 在
投资研究开发 , 可预先 申报税收减免 , 获
得相 当于 研 发投 资 2 %的 资 金返 还 。 中 4
企 业 , 果每 年投 资 研 发投 入 超 过 25 如 .万 英 镑 时 ,英 国政 府 实 行 研 究 开 发 投 入 10 5 %的税 前抵 扣 。 尚未盈 利 的 中小 企业
资木 税 , 司税从 3 %降 为 3 %, 花 公 8 0 印
税 由 2 %减 为 1 , 征 点 由 25万英 镑 0 % 起 .
高 技术的 专款 ,0 2 %作 为支持 高技术产
作者简介: 建, 王 南京 工业 大学 经 济管 理 学院 。
Decem be r201 0
业 的开 发 费用 。
用 于 鼓 励 大 学 毕 业 生 在 各 种 公 司 转 移 技
术 。目前 英 国 已通 过高 校 一 业 协 作 的方 企
管 理 者 实 行 免 税 计 划 , 决 小 公 司 由 于 解
规定 , 于研究 开发的建筑物 、 用 机器 , 在
购置 费用 发 生 当年 全部 在 税前 扣 除 。
缺 乏 资 金无 力 吸 引 管 理 人 才 的 问 题 ; 对 开展革新技 术研究 的 5 0人 以下 的小 企
( ) 进 科 技 金 融 合 作 , 决 中小 2推 解 企 业 融 资难 。
前 扣 除 、 收优 惠 向后 结转 或 追 溯 抵 扣 、 税 科研 设 备 实 行加 速 折 旧 、企业 提 取 技 术

sttr规则

sttr规则

sttr规则
STTR(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规则是由美国政
府设立的一个技术转移计划,旨在促进科学研究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以下是STTR规则的一些主要要点:
1. 参与机构:STTR计划要求联合参与的机构包括一个小型企
业和一个研究机构,可以是大学、实验室或非营利组织等。

2. 经费比例:项目经费由联邦政府资助,资金提供方通常为联邦科研机构,如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等。

在STTR项目中,小型企业至少要占总经费的40%,研究机构至少要占总经费
的30%。

3. 技术转移:STTR项目的目标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
或服务。

因此,被资助的项目需要有明确的商业化和市场化计划,并具备商业化潜力。

4. 专利权:根据STTR规则,项目的研究机构和小型企业须共同拥有此技术的专利权,并在商业化过程中共同享有利益。

5. 项目阶段:STTR项目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为科研
阶段(Phase I)和开发/商业化阶段(Phase II)。

Phase I项目
通常为初步验证技术可行性,并可获得较小的资金支持。

Phase II项目则需要进一步开发和验证技术,并在商业化方面
有更为具体的计划,可获得更大额度的资金支持。

总的来说,STTR规则旨在促进科研成果的商业化和市场化,
通过合作机制将科研机构和小型企业联系起来,实现科技创新的转化和应用。

(创新与方案)国内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先进模式及经验

(创新与方案)国内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先进模式及经验

国内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先进模式及经验汇报单位:南京大学2015年7月30日目录1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模式分类 (1)1.1按技术创新的动力划分 (1)1.2按技术创新源划分 (3)2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典型模式 (4)1美国 (4)2日本 (5)3意大利73主要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先进经验 (8)3.1财税政策支持方面 (8)3.2法律保障支持方面 (18)3.3金融支持方面 (25)3.4社会化服务支持方面 (42)I1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模式分类1.1按技术创新的动力划分根据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我们将科技创新模式分成技术推进模式、市场拉引模式和技术—市场双重驱动模式。

(1)技术推进模式技术推进模式认为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推动力。

熊彼特是该模式的最初倡导者,他认为,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主发动机。

根据这种模式,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需求拉动是不重要的,主动权掌握在生产者的手中。

也就是说,技术创新是拥有技术发明和发现的创新主体在寻找技术发明的应用过程中完成的,同时间接地满足或者创造了某种市场需求。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无线电、尼龙和核电站等技术创新就属于这种模式。

图1 技术推进模式示意图(2)市场拉引模式市场拉引模式强调技术创新起源于社会需要,社会需要是拉动、牵引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

这一理论模式认为,技术创新主要起源于市场需求,具体讲就是市场需求信息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它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的产品,这样市场需求就会得到满足。

施穆克勒是这一创新模式的主要创导者,他在《发明与技术增长》一书中,提出发明创造受外部市场需求的引导和限制。

之后,迈尔斯和马奎斯根据他们对于5个产业567个创新的考察,发现在创新的过程中,需求和技术潜力相比是一个更重要的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与技术发展一体化的加强,近代的众多的技术科技发明或发科学技术 创造需求 创新组织寻找市场商业化创新的都属于这种模式。

国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启示

国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启示

都有 中小企业在从事技术创新活动 。在一些传统产业 中 , 中 小企业 技术 创新活动有力地推动 了这些产业 的技术进 步 , 促
进 了这 些产业 的重振与发展 ; 而在近些年 出现 的一些新兴产
二、 国外一些 国 家 中小 企 业技术创 新 的现 状
( 一) 美 国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 的做法
美 国中小企业 同样也面 临着技术创新 资金投入不 足的 问题 , 美 国中小企业 的研 发支 出 占全 国研 发支 出的 1 8 . 7 %。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外部资源 , 与
外部合作 的优点是可 以更好地获得外部资源 , 获得 研发的规 模与协调作用 , 减 少风险和重复的工作 , 通过减少专用 问题 ,
费者 , 在许多方面体现 出多样性 。 从创新方式上说 , 包括 产品 创新、 工艺创新 、 技术转 移 、 企业研究 成品与 开发等 ; 从创新
水 平看 , 既有大量 的渐进产 品和工艺创 新 , 也有一 些具有重 大意义的创新成果 ; 而且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往往涉及到技术
中小 企业 的技 术转移意 味着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活动并不局 限于技术 的发 明和创造 , 而更多 的是在高新技术成果 的应用 和商业化方面 。中小企业 的技术创新有赖于 中小企业与外界 机构 的密切合作与联合。中小企业 的技术创新往往需要外界 在法 律 、 会计 、 银行 系统 、 资本市 场 以及技术 、 信 息等方 面的 帮助 和指导 , 还需要 已有 的商业 、 技术基 础设施 的充分支持 和中介机构 的帮助。需要更好地 处理企业 与社 会 、 市场等 的
都比较强 , 常常在高新技术 的研究 、 新产品的开发 、 工艺 与设 备的革新等方面打破常规 , 取得迅速的发展和重要 的突破 , 表 现出较高 的效率 。 技术转移 是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活动 的重要形 式之一[ 1 】 。

国外政府是如何管理中小企业的

国外政府是如何管理中小企业的

国外政府是如何管理中小企业的国外政府是如何管理中小企业的1. 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国外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旨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这些法律和政策包括减税政策、商业登记便利化、融资支持、创业孵化器等。

通过这些措施,国外政府试图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其竞争力。

2. 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国外政府经常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的创业者掌握如何开展业务、管理企业的技能。

这些服务通常由专业的机构或政府部门提供,包括商业孵化器、创业中心等。

通过提供这些培训和咨询服务,国外政府帮助中小企业创立者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以便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

3. 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国外政府意识到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方面的难题,通常提供各种形式的财务支持,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所需的资金。

这些支持措施包括低息贷款、担保基金、风险投资等。

通过提供这些融资支持,国外政府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创新和扩大业务。

4. 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国外政府通常积极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跨国合作和拓展国际市场。

这些支持措施包括商贸展览、出口补贴、贸易洽谈等。

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国外政府希望提高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其在全球市场的份额。

5. 加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国外政府通常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创新奖励和补贴,鼓励企业投资研发活动。

政府还会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资源的共享。

通过这些措施,国外政府希望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提高其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国外政府在管理中小企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资源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这些努力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并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举措及启示

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举措及启示

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举措及启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深入和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发达国家都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为政府工作重心之一。

从政策立法、机构设置、融资环境、鼓励创新等几个方面介绍分析了美国、日本、德国的一些做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提出了这些做法对我国发展中小企业的有关启示。

标签:中小企业;政策举措;启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成分,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问题都极为重视,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共同政策取向,许多国家通过完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多渠道融资等一系列手段,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综观他国经验,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国家。

1 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举措1.1 制定法律法规法律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

(1)美国的单行立法模式。

早在1953年,美国就制定了《中小企业法》,该法案明确了中小企业的权益,是专门保护中小企业的基本法。

在此基础上,美国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在市场经营、融资和竞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如《谢尔曼法》、《中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等。

但在立法上,美国主要采取制定专门单行法律的办法,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中小企业单项性法律,其规定虽涉及小企业经济行为的方方面面,但还没有自成体系,只是众多单行法规的集合。

(2)日本的系统立法模式。

日本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立法先行。

1963年日本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明确了中小企业的内涵、市场地位和业务经营等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

目前,日本实施的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包括金融支援、税制支援、创业及风险企业和组合支援等15个大的政策,具体达100多个政策性项目。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中小企业是指那些经营规模比较小,作业人员比较少,资本额和销售额都不大的企业。

从近几年来的进展来看,不管是美国、俄罗斯、英国、东欧,依旧东南亚各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进展已成为抑制这些国家经济衰退,坚持社会经济均衡进展的重要保证。

他们的一系列成功体会,值得我国中小企业借鉴。

一、美国:完善立法,援助中小企业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在市场竞争结构安排上,美国一直鼓舞竞争,是世界上执行《反垄断法》最坚决的国家。

自1890年以来,美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反垄断法和小企业法规,为小企业的生存和进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并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如成立各种小企业领导和治理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贷款担保、市场信息和各种技术与治理知识等。

同时,美国政府专门重视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

它要紧通过立法,如《中小企业创新进展法》,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硬性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创新进展打算提供资金,用于援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要紧是资助具有技术专长和发明制造的科技人员创建高科技企业,以促进他们的专利发明转化为生产力。

因此,中小企业在运算机、程控仪器、电子元件、工程和科学仪器等行业占有专门大比例。

二、德国:政府资助,以社会力量为主导,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表达在对职工技术教育方面的关心,各地都有政府部门开办的为当地中小企业培训学徒工、对中小企业职工进行知识更新改行培训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经费由政府拨款。

政府也关心一些中小企业就近到有条件的大企业培训职工,甚至在必要时提供资助。

德国政府还规定企业必须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后续教育。

职工就业前必须通过培训并取得一定的职业技能认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葡萄牙:政企共同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葡萄牙政府设立了一种名为PMEIAPMEI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共计3亿多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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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可编辑 国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制度述要

蓝寿荣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 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创新企业制度。文章对若干国家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进行了分析,提出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提供人才培训和产业指导、有效的融资支持、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等是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当今世界高新技术创业发展中最活跃的企业群体,是提高国家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生力军,也是各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国际竞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与培育,已经成为政府责无旁贷的重任和必然选择。世界各国政府在推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上,都采取了多种方式支持它们的发展,无论从法规的制定、政策的倾斜、税收的优惠还是从市场的培育等各方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支持。

一、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律法规 法律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基础性措施,西方国家设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以中小企业基本法为依据,制定促进精品 可编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制度,协调各项单项法律法规之间关系,发挥法律支持体系的整体功能。精品

可编辑 在美国,先后颁布了《史蒂文森——怀特勒创新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技术创新发展法》等等,等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为了更好地发挥小企业在创新中的作用,美国政府特地制定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这些法律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措施法律化,并通过政府的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1]

在英国,政府自80年代始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已出台了110多个法案。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旨在维护中小企业利益的有关立法,以保障众多的小商业在竞争中的合法利益 [2]。

日本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由宪法、科学技术基本法、技术创新服务单行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组成,如《小企业基本法》、《禁止垄断法》、《中小企业振兴资金助成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等等,目前又制定了《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减税法》等十几项法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3]。

发达国家的这些法律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保证各项具体措施得以落实。

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精品

可编辑 美、日、德等国家在政府经济部门下设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和地方分支机构,专门处理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事务。

从20世纪40年代起,美国就开始设立扶持小企业发展的官方机构。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管理机构,主要由三个部门组成:一是参众两院设立的小企业委员会,主要听取小企业管理局和总统小企业会议对有关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建议和意见。二是联邦政府小企业管理局。它是美国小企业的最高政府管理机构,负责向小企业提供资助和支持,并维护小企业的利益。三是白宫总统小企业会议。它主要就小企业的法律制定、政策协调、资金融通、信息咨询和社会服务等问题进行讨论,以便总统决策。 [4]

英国工业部内设立小企业局,下设四个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咨询服务、研究开发、小企业主的培训等进行组织领导工作,并协调政府各部门间的具体政策。

德国在经济部下设立了中小企业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小企业政策;制定扶持和资助小企业发展计划;负责对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小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地区经济合作和科研开发等 [5]。

法国政府成立了专门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构,即国家技术交流转让中心(ANVAR)。其主要任务是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将技精品 可编辑 术成果介绍、转让给企业;支持各种有关企业技术进步的合作计划,帮助企业寻找技术合作伙伴等。 [6]精品

可编辑 日本政府采取主动干预中小企业政策,早在1948年就在通产省设立中小企业厅,作为管理中小企业的最高机构,指导和扶植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并在中小企业厅内成立技术科,具体负责中小企业的技术指导、技术开发、技术人员的进修等工作。其政策的着力点在于提升中小企业结构层次,改变中小科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劣势 [7]。

一般来说,西方各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主要按照税收、金融、科技、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部内组织设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指导、咨询服务。

三、提供人才培训和产业指导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局限,在进行技术创新时往往需要适当的指导和管理,许多国家政府在社会服务方面也尽可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扶持,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一个较好的外围环境。

在美国,政府专门建立了与信息高速公路相联的中小企业服务网,小企业信息中心等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英国则在全国各地都设有企业咨询机构。英国政府成立了培训资源中心,帮助小公司鉴定培训计划,提供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信息 [8]。在本世纪50年代——60年代期间,美国高技术企业的“摇篮”硅谷曾普遍出现这样一个现象,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流动频繁,流动的结果是带走了技术,不断出现新的竞争者。企业家们为了留住人才,精品 可编辑 逐渐对企业的体制进行自我改造。改造的结果是目前所说的“管理参与分配”、“知识参与分配”的一种分配和管理体制。其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1)公司与其高、中层管理者及主要技术人员签定一种优先购股权协议,这些人员在公司内工作一定期限后可以得到优先购股权。(2)具有优先购股权的这些人要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与永不竞争协议。优先购股权具有诱惑力。如果公司办得好,成功地上市,具有这种权利的人能够很快地成为“百万富翁”。同时由于签订保密协议与永不竞争协议,对签约人具有很大的法律约束。在美国,这种管理体制叫作“金手铐”,它既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又稳定了人才。是一种很值得借鉴的管理体制的办法。 [9]精品

可编辑 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素质,英国教育部规定学校必须提供小公司管理方面的培训,并且学生在毕业前要在小公司进行15个星期的商业培训。英国政府还成立培训资源中心,帮助小公司鉴定培训计划,提供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信息。英国在工业和技术方面的奖励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出口和技术”女王奖,授予对英国工业做出杰出贡献者;出口奖,授予职工在200人以下的小型公司;麦克罗伯奖,是授予对技术创新做出卓越成绩的人 [10]。精品

可编辑 意大利的社会化服务系统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全了思考系统、感官系统、指挥系统、防卫系统以及自我优化机制。意大利政府通过积极促进国际关系和紧跟国际金融机构的活动,为中小企业海外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先决条件和信息沟通。19臾)年,意大利开展“发展意大利”和“投资在意大利”的活动,目的是为国外投资者提供投资商业机会的信息和数据。意大利政府外交部也积极致力于此,并对意大利中小企业提供非金融性的帮助。还有一个更有趣的途径,政府为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商业和海外投资机会方面提供信息,被称为“内部机构协调系统”。大使馆和贸易委员会不断对企业和海外合作项目提供系统信息。其他法令和措施主要在食品、旅馆、旅游区域等方面鼓励出口和发展意大利商会的海外业务和企业集团。上述活动一般是由一个永久性的执委会(关于经济导向的永久性的执委会,它下属于由首相和外交、贸易、金融、工业和农业政策部部长们组成的办公室)牵头和进行操作的。意大利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系统大体由四个层次构成,即各级政府设立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咨询机构和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及商会设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行业的专门服务机构以及中小企业联营自办的服务机构。

法国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开发和培训非常重视。首先,政府激励中小企业雇佣高科技人才,以加强其技术开发能力。政府的具体扶持措施有:制订“工业研究培训协议”,这是政府每年资助中小企业结合企业本身提出的课题并招聘仅刃名年轻大学生开展博士论文研究工作而设置的资助经费;签署“高级技术员研究培训协精品 可编辑 议”,政府每年资助签协议企业培训数十名高级技术员。其次,政府支持设立合同研究社团,即各地在工商会、工业集团以及银行部门的协助下成立的地区技术创新与转移中心,从人才培训、科技支持、设备共享、工程建设以及加工利用等方面支持本地区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 [11]( [11]刘小川,《论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第39卷,第137—138页)精品

可编辑 有学者认为欧美国家的“期权激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凝聚人才的有利手段,近年来.欧美企业纷纷将原来的“私有化“组织机制改组成新型经营机制,使组织机制创新更趋于股份和产权“公众化”职工广泛持股。德国、法国等国家高新科技中小企业广泛推行认股权制.向员工发行盈利股票.对经营者和科技主管人员实行多种期权激励。具体措施有实行股份认购期权激励;给予股票升值权激励;实行限制性票制度;给予“影子股权“激励。 [12]

日本政府注重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开发指导,为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开发研究,日本政府建立了技术顾问制度,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00多个公立试验机构,聘用技术上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顾问,就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技术水平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试验,并到现场具体指导,在都道府县建立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研修制度,为中小企业培养技术人才;韩国政府为中小企业的工场自动化提供技术指导、培育技术人力及提供技术信息等,韩国的“中小企业振兴公司”设立了“中小企业情报银行”,为信息情报力量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情报,并协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化的信息情报系统。爱尔兰、威尔士、丹麦都建立了中小企业创新网,政府通过创新网给予企业资本支持。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产学研的联合,提出了政府要积极促进企业从高等院校引进新技术,学习新的生产方法,由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进行联合开发。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咨询与直接技术援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也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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