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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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

高等教育的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

高等教育的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高等教育的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既是大学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本文将以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为主题,探讨学生权益的保障与维护途径。

首先,学生权益的保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

学生是高校教育的主体,他们的权益保障与维护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学生权益,高校应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政策,确保学生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

教育部门还应加强对高校的监督,加大对学生权益保障的力度,以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其次,学生权益维权是学生自主能力的体现。

学生应该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勇于发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学生组织中加强学生权益维权意识的培养,建立学生维权机构,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学生解决权益纠纷,对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然而,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法律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学生权益保障的法规标准较为模糊。

当前,高校的处理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尚未能够完全保护学生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因此,在保障学生权益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学生权益的保障标准和维权途径。

其次,高校管理体制存在不合理之处,学生与学校的利益关系不平衡。

高校作为权力机构,往往在学生权益发生纠纷时占据优势地位,学生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权力不对等的困境。

因此,高校应加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正、公平的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机制,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另外,学生自身素质和能力也影响着他们的权益保障与维权。

学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益意识。

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维权能力,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的学生权益保障与维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高校和教育部门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也需要学生自己增强自身能力和法律意识。

浅谈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浅谈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浅谈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我国的大学生从年龄上看,多属于成年人,虽然他们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由于在大学阶段处于受教育、保护和被的地位,因此,在教育机关与大学生、高等学校与大学生,教师与大学生诸种法律关系中,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了解大学生有哪些法定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法定权利,是教育行政机关和高等学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也是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的法定权利及其法律保护问题的探讨,以期对新形势下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些许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大学生的权利日益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颇,特别是长期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我们常是强调学生对学校的义务而讳言学生的权利,加上一些高等学校片面认为“生源就是财源”,把学生当作招财进宝的对象,一些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大学生权利的侵犯主要出现在大学生财产权、人格权、获得公正评价权以及受教育权等方面。

侵犯大学生财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乱收费。

《教育法》第78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但是,一些高校为了筹措办学经费和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全然不顾国家的禁令和学生的权益,想方设法巧立名目收费,使原本就为学杂费过高而发愁的学子背负更加沉重的包袱。

如一年一度的备受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定向生招生工作,一些高校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大肆收取报名费、捐资助学费竞达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又如-一些高校为毕业生推荐就业要收取接待费、介绍费等。

据笔者,有的高校乱立收费名目达10余项,每生追加交费少那么几百元,多那么几千上万元。

二是高校的一些教师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把自编、自著的教材、著作,通过教材管理部门强行发给学生,笔者曾对某校某系98级的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每生多发非教学用书23本,经费达285元。

民法学教育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学教育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学教育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大学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因此了解民法相关内容,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大学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基本的民法知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基本的民法知识。

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选修相关的法学课程,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民法学教材、参与法学社团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维护个人隐私权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大学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在现代社会,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大学生要特别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首先,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避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

其次,要妥善保管个人重要证件和文件,防止丢失或被他人盗用。

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盗用,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三、规范网络使用,防范网络侵权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需要规范网络使用,防范网络侵权。

首先,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账号和密码,避免被他人盗用。

其次,要遵守网络版权法律法规,不要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转载他人的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如果发现网络侵权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明确合同权益,防范合同纠纷在学习和生活中,大学生可能会签订各种合同,如租房合同、实习合同等。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需要明确合同权益,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

首先,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形式和法律效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合同纠纷发生,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

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

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权益问题。

大学生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教育权益、文化权益、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

这些权益对于大学生的个人成长、发展和未来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权益是大学生最基本的权益之一。

作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大学生有权利接受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资源。

但在现实中,大学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并不总是理想的。

有时候,大学生可能会遇到课程安排不合理、教学方式无效等问题。

此时,大学生需要运用相关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教育权益。

文化权益也是大学生应当得到重视的权益之一。

除了学习和科研,大学生还有权利享受文化活动。

例如,参观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参与表演艺术、电影展映等活动。

但有时文化机构的限制、门票价格较高等因素也可能成为大学生无法享受文化权益的障碍。

因此,大学生应当积极争取自己的文化权益,使自己成为全面素质发展的人。

社会保障也是大学生的权益之一。

与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不同,大学生承担着自己的生活费用和学费。

他们需要得到足够的社会保障,以避免因意外或疾病等原因导致的意外支出。

同时,大学生也需要保障自己的退休和养老生活。

这是大学生留给自己的重要保障之一。

劳动权益是大学生的另一个重要权益。

与普通职业人员不同的是,大学生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往往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在校外兼职、实习期间,往往会遇到工资不公、工时过长、加班工资不足等问题。

大学生需要利用各种资源、制度和规定来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以避免因不正当的劳动待遇而损失自己的利益。

大学生在维护权益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姑息和纵容违法行为。

2. 思路要清晰,遵循法律和规定。

3. 动作要快,及时做好维权准备。

4. 沟通要有技巧,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问题。

5. 通过民主机制,发挥自己的维权力量。

维护大学生的权益是保障他们能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部分维权责任不仅仅应该由大学生自己承担,也应该得到学校、政府和整个社会的大力支持。

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

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

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大学生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和未来的希望,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都享有一定的权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大学生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需要加强维护。

本文将从教育、生活和就业三个方面探讨大学生的权益及其维护方法。

教育方面,大学生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

首先,大学生有权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条件,保障大学生的学习需求。

其次,大学生有权获得与自身专业和兴趣相关的课程。

学校应合理安排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此外,大学生还有权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维护大学生的教育权益,首先,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

其次,学校和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互动,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此外,社会应加大对大学教育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生活方面,大学生的权益包括基本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学生社会环境。

首先,大学生应享有一个相对稳定和安全的住宿环境。

学校应提供舒适、干净和安全的宿舍条件,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

其次,大学生有权参与各类学生社团和组织活动,发展自身兴趣和能力。

此外,大学生还有权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和体育设施,保障其全面发展。

为维护大学生的生活权益,首先,学校应确保宿舍建设的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其次,学校应鼓励并支持学生参与各类学生社团和组织活动,创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此外,社会应加强对大学生公共文化服务和体育设施的投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资源。

就业方面,大学生的权益主要包括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合理的待遇。

首先,大学生应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雇主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等原因歧视大学生。

其次,大学生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雇主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公正合理的薪酬和福利,保障大学生的权益。

为维护大学生的就业权益,首先,政府应加强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社会,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和奋斗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发展,更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繁荣。

然而,大学生作为一个相对脆弱的群体,在面临各种权益问题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大学生应当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阐述大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认清权益的重要性大学生应当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是每个大学生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正确认识自己的权益,能够让大学生更加坚定地去维护这些权益,不被侵犯。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是保护每个人权益的最有力工具。

大学生应当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法规。

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大学生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利用学生组织大学生组织是大学生维护权益的重要力量。

大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和利用各种学生组织,通过学生会、社团等渠道,发声维权。

同时,也可以通过学生组织团结起来,形成合力,争取更多的权益。

四、积极参与校园管理和决策大学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组织,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校园管理和决策。

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学生议事会等形式,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这不仅能够增强大学生的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更能够直接参与影响自己权益的决策,保证自己权益的实现和维护。

五、合理利用媒体和网络媒体和网络是大学生维权的重要工具。

在面对侵犯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大学生可以通过媒体和网络发声维权,将问题曝光,引起社会的关注。

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可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资源,提高维权的效果和能力。

六、加强互助合作大学生应当加强同学之间的互助合作,形成合力。

通过互相帮助和支持,可以共同面对各种权益问题,提高权益维护的能力和效果。

同时,也可以通过组织成立维权团体等方式,加强维权力量。

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大学生还应当注意合理维权,不盲目激进。

遵循法律和秩序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方式和渠道,通过合理维权解决问题。

高校的学生权益保护

高校的学生权益保护

高校的学生权益保护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学生的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在现代社会,高校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良好发展。

因此,高校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学生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本文将探讨高校学生权益的重要性,以及高校应采取的措施。

首先,高校学生的权益保护对于学生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作为高校教育的受益者,学生们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他们应该能够在高校学习到知识、技能和价值观。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学生们必须得到公平对待,不受任何歧视。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学生可能会遭受到侵犯权益的情况,例如对待不公、歧视、暴力等。

因此,高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公平、安全的学习环境。

其次,高校学生的权益保护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将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如果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他们的个人发展将受到影响,这将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另外,如果高校学生的权益保护得不到有效实施,可能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例如学生的集体抗议、恶性事件等。

因此,高校有责任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那么,高校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学生的权益呢?首先,高校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法规,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学生在学习、住宿、饮食等方面的权益应有明确的规定,学生应该得到公正对待,不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为学生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可以随时反映问题和投诉不公正的待遇。

其次,高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关怀和指导,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例如,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高校还应该鼓励并支持学生的社团组织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去锻炼和发展自己。

大学生的权与益演讲稿

大学生的权与益演讲稿

大学生的权与益演讲稿尊敬的校长、教师和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下大学生的权益问题。

作为大学生,我们在校园中享有一定的权益,这些权益不仅关系到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更关系到我们的未来和成长。

然而,我发现在现实中,很多大学生并不了解或忽视了自己的权益,这使得我们容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影响了我们的发展。

因此,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与大家一起探讨大学生的权益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大学生享有的权益。

作为大学生,我们有权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这是我们进入大学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

不仅如此,我们还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培养自己的才能和兴趣。

此外,我们还有权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社团组织和志愿服务,丰富自己的校园生活。

这些权益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发展自己的潜力和能力。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权益问题。

首先,有些学校可能存在择校歧视和不公平的录取政策。

例如,某些学校只看重分数而忽视其他综合素质。

这导致一些优秀的学生无法进入他们理想的学校。

此外,我们还面临着教育资源不公平的问题。

有些学校设备设施落后,师资力量不足,无法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这使得他们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效果。

解决这些问题并保护大学生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学校应该改革录取政策,综合考虑学生的各个方面素质,确保公平公正。

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的水平,为每个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同时,我们大学生也应该增强自身的意识和能力,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学生会和组织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表达学生的意见和需求。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写信给校方等方式,向校方反映问题并争取解决。

总之,大学生的权益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基础,我们需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学校和政府应该关注大学生的需求,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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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及保护
作者:许朝鹏叶永发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1期
【摘要】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

大学生在未来祖国的建设中将承担重要的角色,是社会的中坚力量。

当代大学生的权益及其保护是被社会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对其权益的保护是重要且急需的。

【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权益保护
一、大学生的权利
权利,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力和利益。

作为大学生,其既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公民,同时也是受教育者,其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其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其作为受教育者所享有的权利。

(一)大学生作为公民所拥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二)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所享有的权利
《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大学生权益受侵犯领域
目前大学生权益问题引起的纠纷屡见报端,一些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一定程度上破坏我国高等教育的形象。

这种情况的形成,一方面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和救济措施缺位引发大学生的权益纠纷,而另一方面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颇,长期的管
理本位意识忽视了大学生的权利,一些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大学生权利纠纷主要有出现在受教育权、人格权、财产权等领域。

(一)受教育权
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即《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权是基本人权,得到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障。

在大学教育阶段,非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大学生身份权。

对学生身份权的侵犯,学校主要依据学校自主办学和管理权利,限制学生学习机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没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学校可以剥夺学生的学籍,易造成学校在行政管理权时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

有关对学生的处分规定集中在教育部颁布的一些规章上,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

教育机构仅依据部门规章或校规,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的精神,造成许多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二)人格权
人格权可以分为一般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和以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为主的其他人格权利。

大学生人格权利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纠纷。

1、隐私权。

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当今,对于学生隐私的保护更为重要。

我国并没有专门的调整高校学生隐私权的相关法律规范,只能适用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一般性条款,所以,学生的隐私权很容易受到学校和其他人的侵犯。

比如,公开学生的私人事件、病患资料、贫困生身份等等。

2、名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名誉的所享有的不受任何人侵害的权利。

大学生作为我国公民,自然享有名誉权,当其名誉权受到侵害时,自然有权依法获得救济。

有的学校因为在管理中由于工作不到位,有的学校以及教师不懂法,就容易引起对大学生这类特殊群体的名誉权造成伤害,不利于大学生的发展。

3、姓名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姓名是每个人在区别与他人的文字符号,是民事主体资格的外在表现形式。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使用权。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对于大学生姓名权的侵害主要盗用他人姓名升学、假冒他人姓名等。

(三)财产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高校学生一般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其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学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对于学生独立享有的财产,只要不违法,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一些学校以学校名义对学生的财产进行处罚,是对学生个人财产的侵害。

三、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救济
公民权利是宪法的重要标志,列宁曾指出:“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的纸。

” 宪法以公民权利的保障为目的,侵害公民权利就是侵害宪法。

从现实意义看,对公民权利侵害的救济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幸福和社会和谐的保障。

权利是人性尊重的表现,任何侵害不管是否存在损害后果都是对个人尊严和价值的贬损,都必须采取救济手段加以救济。

权利救济是指在权利人的实体权利遭受侵害的时候,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消除侵害,使得权利人获得一定的补偿或者赔偿,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组建由大学生群体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权益保护组织”
该组织以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组织学生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参与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学生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接受学生的投诉并协助学生沟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等等。

成立该组织,不仅可以让学生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有效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学校行使管理权和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完善高校学生申诉制度
《教育法》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

对在申诉制度的执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在进行申诉案时,应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错不纠”的原则;第二,在处理申诉案时,“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中与案件的相关人员应回避。

第三,高校制订专门的申诉管理条例,规范学生申诉行为。

这个管理条例应该包括申诉受理条件、申诉委员会的设置和人员组成及其职责分工、申诉程序和时限规定、应遵循的原则和最终处理决定的法律效力等。

(三)完善学生听证制度
高校学生听证制度是一种非诉讼性的事前权利救济制度,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这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和内在体现。

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前通过增设听证环节,给予学生申诉的机会,将确保校方在作出处分决定前能充分听取当事双方的陈述、申辩、质证,有利于避免事后矛盾的纠缠、积聚。

(四)明确高校处分权
高校处分权性质不清是学生不服学校处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主要原因。

明确高校处分权有利于确定法院的管辖范围,有利于学生在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寻找正确的救济路径,有效解决纠纷。

四、结语
当前由于高校、第三人或其他主体的行为而对大学生权利造成影响、侵害,甚至被剥夺的现象,可从组建由大学生群体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权益保护组织”、完善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完善学生听证制度以及明确高校处分权这四方面入手,有效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董立山.“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J].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2] 鲁宽民.“高等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3]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M].法律出版社,2007年.
作者简介:许朝鹏(1991.02- ),男,闽南师范大学,政治法律系法学专业;叶永发(1990.12- ),男,闽南师范大学,政治法律系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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