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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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管理与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的原则1. 安全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安全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浪费和滥用。

2. 效益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效益性,追求资产的最大化利用,提高资产的投资回报率。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规范,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

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1.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行政事业单位应承担维护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责任,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 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维修等。

四、资产管理的内容1. 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为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2. 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利用闲置或低效的国有资产,通过出售、租赁或转让等方式实现资产的增值。

3. 资产维修: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4. 资产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资产管理的措施和要求1.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人员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资产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特制定本《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各级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培训。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产价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统筹协调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总体规划;(三)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情况和投资风险;(四)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评估和审计工作;(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具备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第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国有资产投资规划和审核流程;(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和评估办法;(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和增值管理办法;(四)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办法;(五)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办法。

第八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公开、透明,便于企业内外各方了解和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审计第九条企业国有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第十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审计应由权威机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审计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对涉及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

第五章企业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第十二条企业国有资产应根据投资方向和经营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上海国有资产托管管理办法

上海国有资产托管管理办法

上海国有资产托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国有资产托管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托管,是指委托人通过托管协议的形式,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企业原产权归属的条件下,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处置的行为。

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企业法人或产权所有人;受托人是指具备企业资产托管能力的专业托管法人。

第四条下列企业国有资产,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纳入托管范围:(一)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二)被依法注销、关闭国有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三)依法破产国有企业未列入破产财产的资产以及经人民法院同意移交的破产企业债权;(四)国有企业改制时经批准“帐销案存”的应收帐款;(五)国有企业改制或转让时受让方未付清的国有资产转让价款。

被托管资产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应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并按法定程序另行处理。

第五条市企业托管中心(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托管业务的专业性机构。

其主要职责:(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性规定;(二)办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托管资产;(三)加强对托管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四)严格按《淮北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置托管资产;(五)制订托管债权的追收办法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组织实施;(六)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托管情况;(七)办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托管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行使委托权;法定受益权;请求赔偿权;行使托管事务的监控权;解除托管协议的请求权。

第七条委托人的义务:不得妨碍受托人按《托管协议》的约定正常履行职权;承担托管费用。

第八条受托人权利:(一)独立管理处置权,主要是指受托人根据托管协议约定,对托管企业国有资产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处置权;(二)托管费用优先支付权,主要指受托人对于托管期间在管理、处置资产等行为中发生的正当费用(主要指留守人员工资、评估、诉讼、产权交易等费用),可以优先从托管资产变现中支付。

国有公司资产价值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资产价值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资产价值管理办法一、概述国有公司作为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参与者,具有重要的资产财务管理职责。

为了保证国有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价值管理,国有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资产的安全、合理配置和最优化利用。

本文将介绍国有公司资产价值管理的政策、流程和相关规定。

二、资产评估为了更好的管理资产,国有公司资产财务部门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以便了解资产目前的价值、状况和归属,从而制定最优的管理方案。

资产评估需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资产管理目标:确定资产管理的具体目标,明确管理的重点和方向。

2.资产测量和分析:对所有资产进行测量、分析和记录,包括资产的价值、质量、状况、使用状况等信息。

3.资产估价:根据测量和分析所得资料,进行资产价值的估算和计算,制定资产估价报告。

4.资产管理规划:根据资产估价报告,制定资产管理计划,明确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和升级等措施,确保资产的最优化利用和管理维护。

三、资产管理政策为保证国有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最优化利用,国家和企业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国有资产质量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国有公司需遵循以下资产管理政策:1.资产登记制度。

将所有国有公司资产进行分类、清点、登记和备案,确保资产归属明确、信息真实、鉴证有效、纪录完整。

2.资产管理人员责任制。

明确资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资产处置程序。

制定合理的资产处置程序,包括旧资产回收、二手资产销售、报废处理等,确保资产能够在最优化环境下进行再利用,保证国有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合理维护。

四、财务报告和审计国有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相关资产管理情况,提供相关财务报告,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和审查。

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资产财务清单。

列出公司所有资产的详细清单,包括资产名称、价值、状况、使用情况等。

2.资产损失报告。

对损失的资产进行报告,包括原因、损失金额及补救措施等。

国有 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国有 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报废管理办法一、定义国有资产报废是指因过期、损坏、无法修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国有资产无法继续使用或转移的行为。

国有资产报废的管理是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利用和保护,合理使用国家财产的必要环节。

二、管理程序1. 鉴定资产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鉴定,确认资产的有形或无形价值,有价无价都应纳入报废管理。

2. 报废申请资产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国有资产进行报废申请,并提供鉴定证明及相关资料。

3. 行政审批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废审批,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4. 报废处理根据资产报废类型和国家规定,对报废资产进行拍卖、捐赠、转移、销毁等处理。

三、注意事项1. 报废程序的规定资产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并法定公告报废,防止出现侵占、截留等行为。

2. 经济效益的考虑资产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虑资产的生命周期和经济效益,确保资产的安全利用和保护。

3. 社会责任的承担资产管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报废资产进行环保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减少对公共资源的浪费。

四、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报废管理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省、市、县级政府及其官员、资产管理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如果在国有资产报废管理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等行为,将予以问责处理。

五、总结国有资产报废的管理是国家财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资产的安全利用和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资产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按照报废程序和标准进行管理,从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两方面综合考虑,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和监督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护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意义和实施效果。

首先,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的监管水平提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国家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将国家对企业的监管纳入法律框架,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有效避免滥用职权和资源浪费。

其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明确国有资产的权责关系,规范资产运作和流转,能够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也强调了国有资产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提高企业经营的诚信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和权益,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再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

通过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范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可以促进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例如,在引入市场化机制的同时,还要确保国家拥有足够的控制和监督权力,以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偏离国家和民众的利益。

最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是国家治理的重大问题,但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企业、员工、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积极参与和监督,才能充分发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总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掌握的在企事业单位中的全部或部分资本,是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解析和分析。

一、企业国有资产的分类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生产性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设备等用于经营和生产的资产。

这些资产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2. 投资性资产:包括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用于投资和获取利益的资产。

这些资产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但可以通过股息、利息、专利使用费等形式为企业带来收益。

3. 储备性资产:包括现金、短期债务等用于保障企业运营和发展的资产。

这些资产在企业经营中具有灵活运用的功能,可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经营风险。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富,必须向国家的利益倾斜。

管理者应当根据国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和利用资产,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

2. 提升经济效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推动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

管理者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合理决策和投资,提高企业的利润和价值。

3. 加强监督和约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管理者应接受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主要包括:1. 资产评估: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把握。

评估结果将作为资产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2. 资产监督: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针对资产流动、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管控和跟踪。

3. 资产处置: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处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全文)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资产拍卖、转让;(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四)企业清算;(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二)企业租赁;(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由国务院决定。

第六条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九条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以下统称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接受占有单位的委托,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前款所列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占有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占有单位提供的在关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

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该办法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国有企业的资产安全和增值利益,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和绩效。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原则1. 清晰的责任划分:明确各级管理层对资产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2. 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的资产管理制度。

3. 信息化管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 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资产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5. 公平公正:在资产管理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 资产分类管理:对不同性质和价值的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2. 资产登记与标识:建立资产登记和标识系统,确保资产的准确归属和追踪。

3. 资产使用与维护:合理利用资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4. 资产保险与保值增值:根据实际情况,为重要资产购买保险,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5. 资产调拨与处置:根据企业的需要,合理调拨和处置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资产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上级报告资产管理情况。

3. 考核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方案,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行为。

2. 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注:以上为简要概述,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全文。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有政府出资或者国有股东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单位),在境内外进行的股权、资产等交易活动。

第三条原则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第四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是指本单位出售或者购买股权、股票、债权、不动产、动产等资产行为。

第五条监督管理机构本办法所述的监督管理机构是指由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交易程序第六条交易前准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前,本单位应当确定交易资产的权属、价值、风险情况、交易安排等事项。

如有必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交易资产进行评估、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公告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应当在适当的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资产的名称、数量、质量、拟定交易程序和要求、评标标准、报价期限等信息。

第八条投标申请文件有意参与交易的投标人应当提交投标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投标方案等信息。

第九条交易文件本单位应当制定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程序、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申请文件、交易合同等内容。

本单位和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均应当保密。

第十条交易过程交易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本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不得损害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交易结果公告本单位应当在交易结束后公告交易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资产的交易人、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信息。

如有必要,可以公告交易底价、价格范围等信息。

交易结果公告应当在本单位指定的媒介上进行。

第十二条反馈和处理投标人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本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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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一、概述
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自然资源、企事业单位等经济资源。

这些资产在国家发展和国民经济保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
管理和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国制定了《国有资
产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立法背景、管理原则、操作流程和效果评估
等方面探讨这一法规。

二、立法背景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必
然要求。

在改革开放以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由行政机关负责,缺
乏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
资产的规模和分散程度不断扩大,传统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新的需求。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的管
理和运作,为国有资产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管理原则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 国家统一所有、分级管理。

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必须由
国家统一管理。

同时,在具体运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资产属性和管
理需求,进行分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规范运营。

2. 公平竞争、政企分开。

国有资产管理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打
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

政府和企业要分开运作,避免利益冲突,推
动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3. 特殊国有资产特殊管理。

对于特殊的国有资产,比如公共服务型
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要进行特殊管理。

这些资产的运营目标不仅仅是
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

四、操作流程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环节:
1. 国有资产产权确认。

在国有资产管理中,首先要进行产权的确认。

通过明确资产的归属和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明晰。

2. 资产评估和分类。

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分类,建立科学的估价
体系和分级管理机制。

评估结果将作为国有资产流转、处置和交易的
基础。

3. 业务经营和盈利管理。

国有资产要进行规范的业务经营,实现盈
利管理。

必要时,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和其他资源,提高资产的效益和
利润。

4. 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

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要进行监督检查,防范
各种风险。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效果评估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提供了法
律依据。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探索,这一法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

国有资产管
理机构和人员的专业素养不断提高,管理方法和手段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其次,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通过市场化运作
和科学评估,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最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保障作用得到加强。

国家对国有资产
的保护力度加大,防止资产流失和损害,确保资产的长期稳定和增值。

总之,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国
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
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们应该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创新和探索,
促进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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