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案例
国际物流风险与保险案例材料

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次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因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案例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
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案例2“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
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
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
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仓储案例

甲为某国际综合物流服务公司。
1998年4月,甲公司为某市乙公司提供由中国武汉到美国纽约的全程综合物流服务。
1998年4月16日,甲公司指示其在上海港的代理安排货物在上海港的短期仓储,以待装船,同时对有关仓储提出了一定要求。
该代理依指示而委托上海港的丙仓库代为储存,双方签订了仓储合同,并且约定甲公司交付货物时,丙给付提货单,且凭提货单取货。
缔约后,该仓库按要求作了适当安排。
但是,1998年4月20日,装运该批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失事,全部货物沉没。
于是甲公司通知其上海港的代理解除该仓储合同,但未提交有关机构的证明。
丙仓库经营人称,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准备,如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双方协调不成,诉至法院。
分析: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约定,则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
本案甲公司未提交法定免由事由相关证明情形下,不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国际货代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日益繁荣。
货代作为连接出口商和承运人的桥梁,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国际物流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合同条款不明确等原因,货代与客户之间往往会产生纠纷。
本案例将探讨一起典型的国际货代法律纠纷,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出口商)位于中国,拟将一批货物出口至美国。
甲公司通过乙公司(货代)办理货物运输手续。
双方签订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将货物从中国运至美国,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委托丙公司(承运人)负责实际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丙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货物在途中损坏。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以自身仅作为货代,对承运人的行为无直接控制权为由拒绝赔偿。
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作为货代,是否应当对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 若乙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如何界定?四、法律分析1. 乙公司作为货代,是否应当对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货代在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过程中,对货物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具体而言,以下情形下,货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货代未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货物损失;(2)货代未对承运人进行充分审查,导致承运人存在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损失;(3)货代在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过程中,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导致货物损失。
在本案中,乙公司作为货代,在委托丙公司运输货物过程中,未对丙公司进行充分审查,导致丙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因此,乙公司应当对货物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 若乙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如何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货代对货物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以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为限。
航空物流法律案例(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跨国贸易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负责甲方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代理服务。
丙航空公司(以下简称“丙航”)是一家国际航空公司,负责将甲方货物从我国运往目的国。
2019年10月,甲方委托乙公司将一批货物通过丙航运往目的国,合同约定货物应在30天内到达。
然而,由于丙航的延误,货物实际到达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
二、案件经过1. 货物延误情况2019年10月15日,甲方将货物交给乙公司,乙公司委托丙航承运。
根据合同约定,货物应在2019年11月15日前到达目的国。
然而,由于丙航的延误,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2. 索赔要求货物延误后,甲方认为乙公司和丙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乙公司和丙航共同赔偿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甲方提出以下索赔要求:(1)赔偿货物延误期间的仓储费、保险费等费用;(2)赔偿因延误导致甲方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金;(3)赔偿因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
3. 乙公司和丙航的答辩乙公司和丙航均认为,货物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且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代理职责。
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1.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规定,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输到目的地。
2. 责任认定(1)乙公司:法院认为,乙公司作为航空货运代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代理职责,导致货物延误。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2)丙航:法院认为,丙航作为承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货物延误。
因此,丙航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3. 赔偿金额法院根据乙公司和丙航的责任,判决丙航赔偿甲方因货物延误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储费、保险费、违约金等费用。
海尔集团案例分析——国际物流

具体改革与创新
B、组织结构创新 结构扁平化——过去海尔是一种金字
塔式的组织结构,员工应对的是层层的上 级。现在改造成了一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这种扁平化的管理,使得每个部门每个 员工直接对市场负责。组织结构的创新最 终的目的是把企业组织内部每一个员工的 积极性调动起来,或者说为员工创造一个 创新的空间,这个组织结构的改变不是为 了改变而改变,而是为了最快的速度适应 市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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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改革与创新
张瑞敏曾说:国内企业走出国门的优 势到底在哪呢?“ 我们的劣势,就是我们 的基础不如人家,包括我们在技术上,资 金上的。我们现在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的 速度,第二我们有一种为了满足用户的需 求创新的这种精神。”满足客户需求的产 品才是真正的好产品,海尔与欧美老牌家 电商相比的优势就是专注于用户的需求而 产生的创新精神和开发速度。海尔还调整 和改造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
3.提出了“名牌没有国界”的观点(先后在102 个 国家抢先注册了海尔商标、先后拿下了美国UL , 德国VDE 等8 个国家和地区的质量认证、海尔冰箱、冷柜、空调器 相继通过IS09001 国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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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战略: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
以“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思路先后兼并了国内十八家企业,使企 业在多元化经营与规模扩张方面,进入了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技术领先:1992年海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成为中国家电 行业第一个通过此项认证的企业,在技术上具有其他家电企业不具备 的优势,为实现国际化打下基础。
3、品牌效应: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海尔坚持高标准的质量管理,得 到了消费者的认同,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
4、国内竞争日渐激烈,虽然海尔处于领先地位,但想要进一步扩大市 场份额难度很大,所以转向国际市场,走出中国,创立世界品牌。
物流案例分析及答案

物流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1: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地处上海市的莘庄南部,邻近沪闵路和备条件,因而不予考虑。
(2)闵行地区是上海最早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较多,并且具有较长的历史,更往西部的松江经济开发区也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
这些货主企业,对于采购第三方物流早有需求。
只要掌握了他们的物流需求,并充分结合自己的能力,就有可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3)车辆外包、仓库出租尽管可以极大程度地调动司机和仓库地工作积极性,但是不设计了下述三个物流方案,请从成本角度评价这些运输方案的优劣。
(1)A公司是一家长途货物运输企业,可以按照优惠费率每公里0.05元/台来运送这批电视机,装卸费为每台0.10元。
已知S市到T市的公路运输里程为1100公里,估计需要3天的时间才可以运到(因为货物装卸也需要时间)。
(2)B公司是一家水运企业,可以提供水陆联运服务,即先用汽车从甲公司的仓库将成本=(0.05×1100+0.1×2)×500+30×500×0.5=27600+7500元=35100元方案二:成本=(0.05×37+0.1×6+0.006×1200+30×2.5)×500=42325元方案三:成本=22800元,可能追加成本=(2.5/0.8—2.5)×30×500=9375最高成本为32175元。
答:最佳方案为方案三,因为该方案的表上来看,这项服务的总体需求水平相当稳定,老顾客通常每天会打电话来订购。
但由于设施设备的缘故,“大众包餐”会要求顾客们在上午10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
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
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购,有些店家愿意送货上门,但总体上限制了人众包餐公司提供柔性化服务。
国际物流Word版
案例一:王家湾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全球物流服务流程一体化1.基于案例描述,分别画出王家湾对沃尔玛和夏普的业务流程图(1)沃尔玛的业务流程(2)夏普的业务流程实物流信息流2.分析王家湾对沃尔玛的出口和对夏普的进口流程的主要特征。
每个流程的主要挑战和问题是什么(1)沃尔玛物流过程的特点和问题第一,沃尔玛的采购和销售程序由三个过程组成,每个过程均由一个单独的公司来操作,这三家公司是独自管理自己商业股份的独立企业,而整个程序则由马士基(MSK)来控制和协调。
沃尔玛的意图是降低风险和避免垄断。
这个物流过程带来的结果是冗余和重复的信息传递,成倍的文档和多次的协调,还有更多的复杂性将出现在整个过程中。
第二,至于货物的流动,我们看到流动开始于生产工厂或工厂委托的第三方物流(3PL),首先将沃尔玛的货物运送到WLC的接收地,然后在WLC拾取港口的空集装箱对这些货物进行打包,最后WLC将装好的集装箱运回港口进行报关。
尽管货物的流动相对直接、简明,但是信息和文档的流动必须伴随着这些货物,以便货物能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整个过程是复杂的,如果整个过程不能同步,装好货物的集装箱就会在运送港口时发生延误,增加成本。
第三,如果这个过程需要做出变更,不仅容易出错,而且容易破坏流程。
举例来说,如果沃尔玛改变了它的采购量和时间,马士基(MSK)需要将更新的装货单(CLP)同时发给WLC、货物转运公司、托运人和制造工厂。
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及时回复或不能及时将信息输入系统,将会产生混乱并最终导致错误的信息传递。
(2)夏普物流过程的特点和问题第一,对于夏普的进口过程,WLC被赋予了完全的责任去计划、执行、监视和控制在中国境内的物流服务。
夏普愿意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有三方面:首先,在中国和日本之间贸易历史悠久;其次,物流服务的提供商,商船三井(中国)(MOL-China)自从1995年以来在中国确立了良好的地位,并且已经熟悉了中国的操作方式和物流行业。
智慧物流十大案例
智慧物流十大案例1. 荷兰Royal FloraHolland的智能物流2014年,荷兰Royal FloraHolland(RFH)成立了一个独特的2.0物流系统,使得它在20多个中心和400多位供应商之间的营销工作提高了效率和质量。
该系统的核心在于,通用出口工具可以进行报价,采购,以及物流服务的自动化处理。
客户可以使用RFH的自动化系统来确定出口成本,并以此来协商价格。
它还可以为每个客户提供分段和国际报价,进行采购和配送,以及管理多渠道库存。
此外,用户可以使用RFH的供应链网络系统和节点来更好地管理业务,消除冗余,提高运营效率,减少运输成本。
2. 三菱日联的1688物流三菱日联的1688物流是日本业界领先的智能物流企业,其旗下拥有全国1000多个处理中心,拥有全球200多个处理中心,提供包括道路,空,海上和联通物流服务。
它推出了一种智能物流系统,可以实现从发货到到达上游供应商,再到客户的跨越物流。
该系统基于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技术来实现服务和物流的自动化管理。
它还可以根据每个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精确的物流服务,并节省成本。
3. 迪拜DAMCO的物流服务作为全球服务和物流行业的领导者,迪拜DAMCO开发了一个智能物流服务,实现了物流信息和服务自动化。
该系统提供了一整套完全自动化的物流解决方案,从堆场到网管,再到最终客户,涵盖了订单管理,货物仓库管理,物流咨询,以及航空货物等方面,从而提高了物流供应链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外,还可以使用该系统来处理短期的特殊状况,比如,在突发情况下,进行符合要求的陆上运输,以及舰船和机舱的管理。
4. 中国顺丰的智能物流中国顺丰是中国使用智能物流系统的领导企业之一。
它旗下拥有 20,000 多个中心和400,000 多家代理商,通过其电子监控系统,可以实现从内部监控货物状态,到实时更新跟踪信息,以及使用闭环管理控制措施,来实现更高效的物流服务。
该系统还可以模拟用户行为,建立更优化的供应链网络,提供全面的货运报表及分析,为用户提供更加自动化的操作,大大提高企业的物流效率。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国际物流是指跨越国界,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输到另一国的物流活动。
它涉及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报关、仓储等多个环节,是全球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以下是对一个国际物流案例的分析。
案例背景:某中国制造企业计划将一批机械设备出口到巴西。
这批设备包括大型机械部件和精密仪器,总重量约50吨,体积庞大,对运输条件有较高要求。
企业选择与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合作,以确保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物流方案设计:1. 货物准备:首先,企业对机械设备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查和包装,确保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同时,根据巴西的进口规定,准备了相应的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文件。
2. 运输方式选择:考虑到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以及运输成本和时间效率,物流公司建议采用海运结合陆运的方式。
货物将通过集装箱海运至巴西的港口,然后通过陆路运输至最终目的地。
3. 报关与清关:物流公司协助企业完成了货物的出口报关手续,并提前与巴西的合作伙伴沟通,确保进口清关流程的顺利进行。
4. 货物跟踪: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物流公司提供了实时的货物跟踪服务,企业可以通过物流公司的系统随时查看货物的位置和状态。
5. 风险管理:物流公司为货物投保了运输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物流执行:1. 货物装箱:在工厂内,机械设备被仔细地装入集装箱,并进行了加固处理,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移动或碰撞。
2. 货物运输:货物通过卡车运输至中国港口,并在港口完成装船。
海运过程中,物流公司定期检查货物状态,确保集装箱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3. 货物到达:货物抵达巴西港口后,物流公司协助完成清关手续,并安排陆路运输至最终目的地。
4. 货物交付:在目的地,物流公司与收货方协调,确保货物的顺利交付,并在交付后进行货物状态的最终确认。
案例分析:1. 成功因素:本案例中,物流方案的设计充分考虑了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选择了最合适的运输方式。
同时,物流公司的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了货物的安全和准时交付。
国际物流课程考试案例分析
第一章1. 1 9 9 6年10月,原告Z公司委托被告美商Y公司将一批机翼壁板由美国长滩运至中国上海。
实际承运人M公司签发给被告的提单上载明“货装舱面,风险和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而被告向原告签发的自己抬头的提单上则无此项记载,同时签单处表明被告代理实际承运人M公司签单。
货抵上海港后,商检结果确认部分货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及水湿。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损6 8.2万美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其身份是货运代理人,不应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原告遭受货损系由其未购买足够保险而产生,且货损发生与货装甲板无因果关系,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问题:根据提单,如何区别货运代理人和货物承运人?答:(1) 一般来说,提单上用于确认承运人身份的记载有三处:提单抬头、提单签单章以及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对于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鉴于有可能使承运人有机会规避最低限度的义务,因而否认其效力是大势所趋,故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前两者来认定,且尤以签单章为先。
本案中提单上的签证单表明被告是作为实际承运人的代理而代签提单,但提单抬头是被告本身的。
法院不可能凭其在提单上的单方表述即认定其代理身份。
如果被告欲主张自己为货代,则必须证明两点:证明其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存在代理签单协议证明实际承运人在该分提单签发时是合法存在的。
而本案被告没有完成对上述内容的举证。
鉴于被告是有资格在美国签发提单的运输行,出具自己抬头的提单,并且还收取了部分运费差价,且其未对代理签单的身份进行举证,因此最终被认定为契约承运人。
(2)本案被告所签发的提单经美国商业登记注册,其系统操作过程,完全符合契约承运人的操作方式,而原告与实际承运人并未发生任何法律关系,故被告身份应为契约承运人,承运人在舱面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违规装载舱面货至损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投保与否不影响承运人义务的担当。
当然,该案判决并不妨碍被告向实际过错方行驶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