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几点建议
行政裁判文书制作的常见问题及破解之道

行政裁判文书制作的常见问题及破解之道1.文书格式不规范行政裁判文书作为一种正式的文书形式,其格式要求严格。
然而,许多人在书写行政裁判文书时存在格式不规范的问题,如错用标题、段落缩进不一致等。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规范的文书格式,建立起一套自己的行政裁判文书模板。
2.表述不准确行政裁判文书需要精确表述法律事实和适用法律条文,以便使当事人清晰地了解法院的认定和裁决。
但是,由于许多行政案件较为复杂,文书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容易导致表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发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行政裁判人员应该在撰写文书之前充分研究案件材料,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事实和法律问题,确保对案件的客观准确的认定。
3.文书语言晦涩难懂行政裁判文书作为一种专业文书,需要使用专业术语和法律语言。
然而,许多行政裁判文书存在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表达的问题,导致当事人难以理解。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行政裁判人员应该尽量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过多的法律术语,并在遇到复杂概念时进行解释和说明。
4.判断不公正行政裁判文书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判断必须公正、客观。
然而,由于主观认识和价值观的差异,有时候行政裁判人员容易出现主观偏见,导致判断不公正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行政裁判人员应该坚持法律原则,严格依法处理案件,避免个人主观情绪的干扰。
5.处理速度慢行政裁判文书制作通常涉及大量文书的起草、审查和修改,如果处理速度慢,容易造成案件拖延和当事人权益的损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行政裁判机关可以采用提高效率的方法,例如建立健全文书制作流程,统一标准,实施文书质量和数量的双保障,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总之,行政裁判文书制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行政裁判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法律基础。
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才能提高行政裁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裁判文书撰写经验交流材料

裁判文书撰写经验交流材料裁判文书撰写经验交流材料一、引言裁判文书是裁判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案件进行判决或决定的书面表达。
作为一名法官或法务人员,撰写一份准确、规范的裁判文书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公正裁决至关重要。
在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撰写裁判文书的经验,下面将介绍几点经验供大家交流讨论。
二、规范化语言在裁判文书中,准确、规范的语言使用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我们要遵循法律的条文和表达方式,不得随意加入个人情感、评论或评价。
其次,语言要简明扼要,在表达事实、理由和结论时应当清晰、明确。
此外,需要注意使用中性、客观的词语,避免使用不恰当或具有歧视性的词汇。
三、结构化框架一份规范的裁判文书应当具备清晰的结构,以保证内容有序、逻辑连贯。
一般来说,裁判文书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诉讼请求和案由介绍:概述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诉讼的原因、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案号等。
2. 事实认定:准确、清晰地陈述已经查清的事实,客观地叙述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确保事实准确而全面。
3. 理由阐述:根据事实,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相关判例进行解释和分析,从而形成具备说服力的论证。
4. 裁判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明确、合理的裁决或决定,并说明具体原因。
四、案例引用正确认识和使用案例引用,能够在裁判文书中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参考。
通过引用相关判例,可以更好地说明法律适用及其合理性,增强裁判文书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案例引用应该具备较高的可比性和适用性,不得随意引用或篡改案例内容。
五、审查和修改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需要经过认真的审查和修改。
在审查中,要严格要求文书的语法、用词、法律逻辑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在修改过程中,我们可以请同行或上级领导审核,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以进一步提高文书的质量和准确性。
六、总结与展望撰写一份准确、规范的裁判文书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思维能力。
通过不断地实践和交流,我们可以提高写作水平,为公正的司法实践做出贡献。
法院文书的规范撰写要点与字词使用注意事项

法院文书的规范撰写要点与字词使用注意事项引言:法院文书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裁决、决定和执行的重要文件,它不仅反映了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因此,规范撰写法院文书是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
本文将从撰写要点和字词使用两个方面,探讨法院文书的规范撰写。
一、撰写要点1. 语言简练明确:法院文书应当以简练、明确的语言表达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裁判结果。
避免使用过多的修饰词和冗长的句子,以免给读者带来困扰和误解。
同时,应当注意使用标点符号,使句子结构清晰,逻辑关系明确。
2. 条理清晰有序:法院文书应当按照逻辑顺序,将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裁判结果有机地组织起来。
可以采用分段、分节的方式,使文书结构清晰,层次分明。
在每个段落或节标题前,可以使用适当的标记词或词组,如“一、案件事实”,“二、争议焦点”等,以帮助读者理解文书的结构和内容。
3. 严谨准确的用词:法院文书应当使用准确、通俗的词语,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汇。
在使用专业术语时,应当给予解释或注释,以确保读者能够理解。
同时,应当注意使用词语的准确性和恰当性,避免使用带有歧义或引起误解的词汇。
4. 逻辑严密的论证:法院文书应当通过逻辑严密的论证,充分展示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之间的关系。
在论证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避免主观臆断和武断判断。
同时,应当注意论证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确保各个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明确。
二、字词使用注意事项1. 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外来词:法院文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词汇,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外来词,以免给读者带来困扰和理解障碍。
如果确实需要使用生僻字或外来词,应当给予解释或注释,以帮助读者理解。
2. 注意词语的正式性和严肃性:法院文书是一种正式的文件,因此在使用词语时应当注意其正式性和严肃性。
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俚语,以免给读者带来不良影响。
同时,应当注意使用词语的严肃性,避免使用带有情感色彩或主观偏见的词汇。
裁判文书写作风格

裁判文书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裁决和宣判时所编写的文书,其写作风格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简洁明了
裁判文书应该简洁明了,突出主题,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词汇,使读者容易理解。
规范严谨
裁判文书应该遵循法律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条款进行裁判,并避免出现不规范的表述和用词。
语言准确
裁判文书应该使用准确、简练的语言,确保表述清晰、无歧义,准确传达司法机关的裁判意图。
逻辑严密
裁判文书应该逻辑严密,结构清晰,各个部分之间联系紧密,确保裁判意见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庄重稳重
裁判文书应该庄重稳重,体现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避免使用夸张的修辞和言语攻击等不当表达方式。
人性化
裁判文书应该在规范、准确、严谨的基础上,考虑到被告人的权益和感受,使用人性化、温暖的语言,表达对被告人的关心和关爱。
总之,裁判文书作为一种正式的司法文件,应该遵循法律规范和专业要求,结合司法实践和实际情况,做到简洁明了、规范严谨、语言准确、逻辑严密、庄重稳重、人性化等特点,确保其表达的裁判意见和裁判结果得到公正、准确地传达和体现。
裁判文书说理不足 检察建议

裁判文书说理不足检察建议
案情回顾:根据我局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审查和调查,被告人张某于2022年6月15日在XX 市某商场盗窃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3000元。
经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证实了张某的盗窃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将张某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我局认为被告人张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却是张某被判缓刑处理。
在此过程中,我局对法院裁判文书的说理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特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证据调查不足:在法院裁判文书中,未能充分呈现张某盗窃行为的证据链条和相关证据的确凿性,导致裁判理由不够充分,建议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加强对证据的调查和呈现,确保裁判的充分、公正和合法。
对法律适用不够清晰:裁判文书在对法律条文的适用上存在较大模糊之处,未能清晰阐明适用的法律依据和逻辑推理,建议法院在裁判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适用做出更加明确和合理的解释,以保证裁判的法律逻辑性和合理性。
判决结果不符合社会公正:最终判决结果与张某的盗窃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程度不相称,未能充分体现刑法的惩罚性和社会公正,建议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应当更加准确地权衡罪犯的行为和社会危害程度,保证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局对法院裁判文书的说理不足提出上述检察建议,希望复议。
刑事裁判文书质量总体要求

刑事裁判文书质量总体要求
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记录,其质量要求非常高,总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准确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准确地反映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不能有任何歪曲或错误。
2. 清晰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清晰、简洁、明了,易于理解,不能有任何模糊或含糊不清的地方。
3. 完整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全面反映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不能遗漏任何重要的信息或证据。
4. 合法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不能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程序。
5. 规范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格式、语言、文字、标点等方面,不能有任何不符合规范的地方。
6. 公正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以上要求,制作刑事裁判文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熟悉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和争议点。
2. 注重文书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做到层次分明、结构清晰。
3. 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文字,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
4. 注意文书的语气和措辞,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5. 认真校对和审核,确保文书没有任何错误或遗漏。
总之,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是衡量一个法院、法官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文书质量。
裁判文书撰写方法与技巧
裁判文书撰写方法与技巧标题:裁判文书撰写方法与技巧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载体,是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的全面阐述。
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既能体现法官的公正无私,又能彰显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本文将详细讲解裁判文书撰写的方法与技巧,助您快速提升文书制作水平。
一、明确文书撰写目标1.准确表述:确保文书内容准确无误,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清晰、准确的表述。
2.逻辑严密:文书结构要合理,论述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使读者能够跟随法官的思路理解案件。
3.语言规范:使用规范的司法文书语言,避免使用口语、俚语等不规范表达。
4.释法说理:充分阐述法律依据,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使当事人信服。
二、科学谋篇布局1.开篇:简要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案由、审理过程等。
2.事实与证据:详细叙述案件事实,列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认证。
3.法律适用: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明确法律适用问题。
4.裁判结果:根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得出裁判结果。
5.释法说理:对裁判结果进行解释,使当事人明白裁判依据。
6.尾部:交代诉讼费用的承担、上诉期限等事项。
三、具体撰写技巧1.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词汇,使文书简洁易懂。
2.详略得当:对关键事实和证据要详细描述,对次要内容可适当省略。
3.逻辑清晰:使用过渡句、连接词等,使文书内容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4.重点突出:对案件争议焦点、关键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重点阐述。
5.修辞手法:适当运用修辞手法,如对比、排比等,增强文书的表达效果。
6.反复修改:撰写完成后,要多次审阅、修改,确保文书质量。
四、注意事项1.保持客观公正:在撰写过程中,要摒弃个人情感,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
2.尊重当事人:在文书中尊重当事人的权益,避免使用侮辱、贬低等词语。
3.严谨用词:注意词语的准确性和严谨性,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词汇。
4.遵守法律法规:在文书撰写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确保文书的合法性。
对基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
对基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日益增长的社会矛盾和纠纷越来越频繁地涌现出来。
民事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因此,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效率也成了关键课题。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工作中,基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那么将会给我们的司法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给人民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一、装订和打印简陋民事裁判文书是法院对于诉讼案件事实和法律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价值。
但在一些基层法院里,民事裁判文书的打印和装订比较简易,甚至可能只是普通的A4纸张装订。
这样的操作不仅不符合一份法律文件应有的规格,而且也会导致文书易潮易糊,不方便存档查看。
二、文书格式不规范基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文书格式不规范是常见的问题。
有些法院在撰写文书时,往往忽视了规范格式的要求,或者没有按照官方格式撰写。
例如,在公民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细节处没有标点符号,导致文书的解释不清,行文不畅。
三、文书写作水平参差不齐在基层法院,裁判文书的撰写由工作人员进行,每个人的水平都是有差异的。
有些人因经验不足、文才低下等原因,难以表达自己的意思,从而产生了一些在语言表达和逻辑结构上十分模糊的文书。
这样的文书往往很难满足民事裁判文书的书写标准和质量要求,直接影响了书文的效力。
四、文书撰写速度较慢在一些基层法院,由于文书的书写标准和质量要求较高,加之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可能导致裁判文书的撰写速度较慢。
这样会影响诉讼申请人的时间和利益,加重法院工作负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较大的不便。
五、电子化程度不高目前,大多数基层法院的文书制作还是以人工为主,电子化程度不高。
这种制作方式虽然可以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但也增大了人工开支和耗费时间。
而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裁判文书制作,不仅可以大幅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可以增强文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以上就是对基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的调研分析。
民事裁判文书技巧(完整版)
关闭手机
心态归零
遵守时间
课堂要求
积极参与
不要大声喧哗
注意环境卫生
课间要求
保持礼仪
课后要求
注意安全
主要内容
• 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问题 • 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规范 • 制作裁判文书应避免的几类问题 • 写好裁判文书应具备的几种能力
主要涉及的内容
• 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问题
• 3、宣示行为规范:法律指引、司法导向
• 对疑难且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得含糊案件提供一种合理化的证明, 这种合理化的证明为后来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一个导向。
• 4、传承法律精神
• 裁判文书还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法律价值观念和司法体 制等内容,透过法律文书这扇窗口,使我们窥视一个国家司法观念和 司法体制等更深层次的内涵,从而为我们检讨和反思裁判文书背后所 蕴含的价值观念和政治司法体制提供感性素材。
例:一方当事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号;另 一方青岛市海尔路××号
可能出现的问题
4、简称不准确 ⑴简称要贴切。例:国土资源局(简称国资 局)。铁路公安机关(简称铁公机) (2)简称要用在适当地方。 当事人身份栏 和判决文忌用。
可能出现的问题
5、当事人排序不规范 当事人如被告在二人以上,应按法律关系 和民事责任确定诉讼称谓顺序。如被告分 别为主债务人、保证人和侵权人(虚假验 资、投资不到位、未清算),应依序排列, 如果原告起诉排序不当,裁判文书可予调 整。
裁判文书的受众 当事人、法院内部、社会公众
裁判文书的功能 • 1、公开程序
裁判文书功能
•
• 2、告示结果:告知当事人与公示社会
• 裁判文书具体展现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经过,记载了法官解决社 会冲突的逻辑思路。因此,裁判文书向当事人送达和向社会公开,有 助于人们对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这种公开的感染力还在于培养公民 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为法治社会的实现提供基本的条件。
关于判决书制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判决书制作的几点思考判决书的制作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判决书的语言、风格问题、2、判决书的说理问题、3、判决书的格式问题。
一、判决书是谁的对于裁判文书的看法是:裁判文书的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透过裁判文书,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可以直接感知法院是如何认定事实、如何适用法律以及如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的裁判。
但是既然如此重要,社会大众、当事人包括我们自己需要的是一份什么样的判决书呢?最简单的回答是需要一份好的判决书,但什么是好的判决书呢?越来越长的判决书是否就是好的呢?苏力教授在《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序言中“司法如何穿过错综复杂”里讲,现在判决书的写作更规范了,也更长了,甚至不多写几句都不好意思见人了,但这真的增强了判决的说服力和权威性了吗?在审判实践中越来越感觉到判决书是给双方当事人尤其是给败诉方、给法院、给法官自己制作的。
(一)判决书主要是给败诉方看的作为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宣言书的功能是首要的和根本的,因为司法裁决是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是当事人期待的司法结论,是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的依据。
但是实际上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当事人而言,最终要的是结论,每个当事人拿到判决书总会先翻到最后一页看判决主文,是胜诉还是败诉,结果是怎样的,甚至有很多胜诉方,看到胜诉结果后,前面的根本就不看了,至少不细看了,至于判决书的格式是否对、语言是否恰当、表述的是否欠当,胜诉方并不关心。
对于败诉方而言,除了一些案件非常明确知道自己必败无疑(即使这样,也是愿意先看结果),在看完判决主文之后,看前面的“本院认为”也就是法院理由部分,再看事实认定部分,和我们书写判决书的次序或者说判决书的格式是相反的。
所以说判决书的强调说理主要是针对败诉方的,这就需要判决书明晰、透彻。
明晰是针对语言而言,透彻是针对说理而言。
(二)判决书都是法院的判决书抬头书写的是法院的名称,落款加盖的是法院的印章,因此,判决书是“职务作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几点建议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几点建议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和指导下,目前各地法院均在不同程度上对裁判文书改革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许多可资借鉴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整体制作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通过裁判文书,不仅记录裁判过程,而且公开裁判理由,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
笔者认为,裁判文书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一、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
1、语言不规范。
经过多年的裁判文书改革实践,裁判文书的语言表述有了极大的提高,但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如有的裁判文书,为了使当事人能够理解而大量地使用方言土语;有的则相反,大量使用法言法语而导致当事人无法看懂;还有的则不恰当地或过多地使用“其”、“该”等指示代词,令人费解。
2、说理性不强。
虽然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是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但不可否认,目前裁判文书仍存在说理性不强的问题,这也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主要表现为:有的只引述法律条文的规定,不结合具体案情,泛泛而论,缺乏针对性;有的牵强附会,说理不充分、不透彻,令人无法信服;
还有的根本不说理,简单地将当事人的诉辩主张用“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或“被告的答辩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等一句话带过,既不“辩法析理”,当然也就无法达到“胜败皆服”,导致官了民未了,案结事未结。
3、审核不细致。
由于一些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细致、或者文字功底不强等原因,常常导致裁判文书中出现文字错误、标点符号错误、数字引用不当等瑕疵,而且出现错误之后通常以加盖校对章的方法予以纠正,有的裁判文书通篇皆是红彤彤的校对章,使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还有的审判人员,利用裁判文书审核签发管理上的漏洞,故意制造虚假法律文书或“鸳鸯裁判文书”,给法院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4、制作不精美。
受办公设备或文印人员水平的限制,有的法院的裁判文书制作比较粗糙,包括排版、打印、用印等方面。
虽然A4纸型已成全国行政机关及其他机关公文用纸的标准,但由于有的法院,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财力有限,仍在用16K型纸,在排版时为节约用纸,或者字间距、行间距过密,或者字号过小,加之打印设备的落后,导致有的裁判文书看起来密密麻麻,甚至满纸油污,与裁判文书的严肃性极不相称。
另外,有的裁判文书上的院印东歪西倒、模糊不清,也影响了裁判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意见和建议
1、将裁判文书正文部
分的结构由现行的“案件事实-判决理由-判决结果”模式改变为“判决结果-案件事实-判决理由”模式。
其合理性和优点在于:裁判文书首要的和根本的功能是作为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宣言书并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从当事人角度看,其最关心的不是裁判理由,而是裁判结果,那么就应将正当的裁判结果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不仅使人一目了然,且与当事人诉讼请求相呼应;另外,将裁判结果放在裁判理由前,可在阐述裁判理由时将事实和说理结合起来,比现行的将事实认定和说理完全分开处理更加符合认识过程和思维规律,更加具有说服力。
2、改变裁判文书样式“千案一面”模式,实行“繁简分流”。
对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和边远人民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省略对证据的罗列和分析,甚至可以省略裁判理由,在高度概括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后,直接引用法律条文作出裁判。
在办公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这类案件和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还可采用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印制的格式化的裁判文书,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办案成本。
格式化裁判文书可以采用手工填写的方法制作,但要求字迹工整,表述正确,不影响裁判文书的效力。
对于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应要求严格按照既定格式制作,做到格式规范、要素齐备、说理充分、印制精良。
在落款部分,建议改审判人员“署名”为“签名”,以表明审查本案
的法官对作出的判决负责。
另外,建议在裁判文书尾页底部附上拟稿人、签发人、打印人、校对人姓名,以增强各经手人的工作责任心,从而有利于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最后,在加盖法院印章时,应特别强调用印应端正、明晰。
人民法院的印章中央是国徽,代表着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因此用印时应特别认真,务必使其端正、明晰,用印的位置应“骑年跨月”,同时不应覆盖审判人员的签名。
3、切实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这是目前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内容。
首先,如前所述,为方便裁判文书的说理,笔者建议将判决主文移至陈述事实前面,在说理时将认定事实的理由(即证据分析)和适用法律的理由结合在一起进行。
其次,在论述裁判理由时,应以“法官”的意见进行全面的、详细的、有正有反的阐释,将合议庭中的不同意见予以公开并加以辩驳,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改变一直以来的那种官腔式的、不可理喻的众口一词的“本院认为”部分的“说理”。
没有“司法至上”的传统不是墨守成规的借口,我国实行的固然是“法院独立”而非“法官独立”,但没有法官的独立,法院的独立显然是空中楼阁。
笔者认为,将合议庭的不同意见和独任法官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是增强法官责任心、提升法官素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切实有效也十分可行的措施之一。
第三,说理方式应多样化,不能生搬硬套法律的规定或局限于案件适用法律方面的说理,要结合具体案情,借鉴吸收
“法官后语”等做法,充分利用我国作为“礼仪之邦”而蕴藏着的深厚的伦理道德资源,运用法理、情理、道德、经验等进行说理,融德、理、情于法之中,从而切实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可以在裁判文书中添加注解,引用权威专家学者的观点进行论证,或在裁判文书后附上相应的法律条文,以利于裁判的顺利执行。
4、建议各级人民法院在进一步加强对法官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的同时,也对法官进行语言学、修辞学、逻辑学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培训,以避免裁判文书出现文字错误、标点符号错误、数字运用错误等“低级错误。
同时,根据目前基层法院网络建设尚不完善,许多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法官没有条件查阅和学习优秀裁判文书的实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或各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充分利用法院系统自办的审判公开栏、报纸、刊物等多张贴和登载裁判文书,包括优秀的、一般的和低劣的,不仅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需要,也是法官进行比较、学习的需要,对提高裁判文书的整体制作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另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或各高级人民法院定期(建议每年一次)组织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下发至每一位法官,以指导全国或本辖区内的法官进一步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