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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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1、一般要求1.1.抽水试验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研究含水层重要水文地质特征,取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为预计矿井涌水量与对地下水综合利用的评价提供资料。

1.2.抽水试验工作应在分析勘探区及邻区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对富水性不均一的含水层,应注意选择遇有漏(涌)水的地质勘探钻孔改作抽水试验孔。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水量大小和设计目的,可分别选择单孔、群孔、孔组进行抽水试验。

1.3.抽水试验空必须编制施工设计书。

内容包括:抽水试验任务及要求;试验含水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大小、止水套管的直径及下入层位、下入深度以及止水方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所采用的抽水设备;抽水试验质量要求等。

1.4.抽水试验的段距应根据抽水的目的确定,以能分别获得各含水层(带)的水位、流量、水质、渗透性为原则。

1.5.抽水试验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110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8mm。

观测孔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73mm。

大口径(或孔组、群孔)抽水,其抽水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200mm。

孔深超过300m时,对于非大水矿区,其孔径可减小到168mm。

1.6.抽水试验层(段)与隔离止水层(段)必须取芯,其采取率要求见表1。

抽、止水层(段)岩芯采取率表1基岩松散层岩性正常层位破碎带(层)粘土砂、砂砾采取率(%)>70>60>70>501.7.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要求,应严于《煤田地质勘探钻孔质量标准》的规定。

使用深井泵抽水时,深井泵下放深度以上的钻孔段,其孔斜均不得超过2度。

1.8.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一般应采取清水钻进。

若必须采用泥浆时,在正式抽水前必须采用活塞洗井或空气压缩机反复抽洗或其它有效的洗井方法,使泥浆排出,至水澄清为止。

1.9.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的止水层(段)必须选择在岩石完整的隔水层(段)内,且应用可靠的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

8-4第八章{水文地质4、5

8-4第八章{水文地质4、5

受 采 掘 破 坏 或 影 响 的 含 水 层
含 水 层 性 质 及 补 给 条 件
单位涌 水量q
<0.1
﹤180(西北部地区0<100)
0.1~<2
180~600(西 北地区100~ 150) <1200(西北地 区120~300)
2~<10
600~2100(西北 地区100~12000) 1200~3000(西北 地区300~3000)
F S
• 根据上述生产矿井(采区)单位面积降深 实际涌水量 ,可估算出水文地质条件相类 似的新建设矿井的可能涌水量。 • Q1= q 0 F1S1 • Q1~新建或设计矿井可能涌水量(m3/昼 夜); • q 0 ~生产矿井单位面积单位降深涌水量 (m3/昼夜); • F1~新建或设计矿井的面积(米); • S1~新建或设计矿井水位降低值(米)。
• (2)据含水系数计算涌水量 • 如果新设计的矿井与原有生产矿井的水文 地质条件大致相似的情况下,可利用原有 矿井的含水系数K,计算新设计矿井的预计 涌水量。 • Q新=KP1 • Q新~新设计矿井预计涌水量; • K~原生产矿井的含水系数; • P1~新设计矿井计划开采量。
• 2、用地下水动力学公式计算(适用于采区) • 它是把井下不规则的巷道系统圈定范围的 面积看成是较理想的“大井”(方形或矩 形)面积,而“大井”的引用半径为r0,则: F • r0 = • F~巷道圈定的面积(米2 ) • 将r0 代入潜水完整井涌水量公式或承受水 压完整涌水量计算公式求的。
• 5、对于发生突然涌水,在涌水规律为掌握之前应每隔1~ 2小时测定一次,以后再逐步到每班、每天、每周、每旬 测定一次。 • 6、当井下巷道或回采工作面通过地面的河流、大水沟、 蓄水池及富含水层之下时;穿过切割地面的河流、大水沟、 蓄水池及富含水层的构造断裂带时;或巷道接近老空积水 区时,应每天或每班测定涌水量。 • 7、对于井下的疏干钻孔及老窑放水钻孔,每隔3~5天测 定一次涌水量和水位(水压),并根据观测结果,绘制降 压曲线及水位与涌水量关系曲线图,以观测疏干效果。 • 8、竖井一般每延深10米,斜井每延深斜长20米,应观测 一次涌水量。掘进至含水层时,虽然不到规定的距离,也 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量一次涌水量。 • 9、在观测水量的同时,根据需要可测定水温、水压或水 位,必要时可采取水样进行化验。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最新《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_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正式)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最新《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_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正式)

附录三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摘自《煤矿防治水规定点此查看全文》)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下列公式计算: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黏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H f=H k+H b(3-1)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时(图3-1):H f=H L+H b (3-2)式中H f--防隔水煤(岩)柱高度,m;H k--采后垮落带高度,m;H L--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m;H b--保护层厚度,m;α--煤层倾角,(°)。

根据式(3-1)、式(3-2)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 m。

式中H k、H L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图3-1 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含水层覆盖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图3-2)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计算:P 35.0K pKM L ≥20 m式中 L --煤柱留设的宽度,m ;K --安全系数,一般取2-5;M --煤层厚度或采高,m ;p --水头压力,MPa ;K p --煤的抗拉强度,MPa 。

图3-2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并局部被覆盖时(图3-3),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要求如下:图3-3煤层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1.当含水层顶面高于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时,防隔水煤(岩)柱可按图3-3a 、图3-3b 留设。

其计算公式为:L =L 1+L 2+L 3=H a csc θ+H L cot θ+H L cot δ (3-3)2.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高于断层上盘含水层时,防隔水煤(岩)柱按图3-3c 留设。

其计算公式为:L =L 1+L 2+L 3=H a (sin δ-cos δcot θ)+(H a cos δ+M )(cot θ+cot δ) ≥20 m (3-4)式中 L --防隔水煤(岩)柱宽度,m ;L 1,L 2,L 3--防隔水煤(岩)柱各分段宽度,m ;H L --最大导水裂缝带高度,m ;θ--断层倾角,(°);δ--岩层塌陷角,(°);M --断层上盘含水层层面高出下盘煤层底板的高度,m ;H a --断层安全防隔水煤(岩)柱的宽度,m 。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地质保障防治水学习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地质保障防治水学习

第二编 地质保障
第二十五条 井筒设计前,必须按下列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一)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 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 查孔数量。 (二)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 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30m。检查孔的数量和布置 应当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三)井筒检查孔必须全孔取芯,全孔数字测井;必须分含水层(组) 进行抽水试验,分煤层采测煤层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煤样;采测钻 孔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参数,查明地质构造和岩(土)层特征;详细编录钻 孔完整地质剖面。
其目的是在对地质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矿井开采地质条件进行 预测、预报,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编 地质保障
第二十九条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
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 明书。
【解析】本条是关于井巷揭煤前探明的矿井地质条件要求和规定。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
1.必备的矿区综合性图件
(1)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2)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3)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矿区地形地质图; (5)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6)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 (7)矿区主要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8)矿区、井田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剖面图和柱状图。
第二编 地质保障
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包括:
1、井筒,主要石门,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首采区上(下)山、运输巷、回 风巷、切眼等平面图、剖面图及其地质说明书;
2、井底车场、总运输水平、总回风水平的水平地质切面图; 3、通过首采区的勘探线剖面图; 4、供设计开拓方案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第1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工程。

第1.0.2条进行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工作时,除必须按本规程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部标准现行规范的有关要求,并应参照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1.0.3条本规程以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工程中常用的钻探设备为主要适用对象,对操作方法一般只作原则规定,各单位在执行中,可根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2章一般规定第2.0.1条从事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0.2条新工人或徒工,必须接受技术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后,方准参与工作。

学习操作时,必须在熟练技工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第2.0.3条上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工作时应集中思想,认真搞好安全生产。

第2.0.4条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戴防护手套及按规定使用其它防护用具。

但在打大锤、挂皮带或接近转动部位工作时,不得戴手套。

第2.0.5条在进行搬运大型设备、安装拆卸钻机、开孔钻进、下管、爆破、事故处理及其它重要工作时,必须由机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

第2.0.6条各种机具设备使用前,工作人员应熟悉其使用说明书,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基本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

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

第2.0.7条钻探场地应搭设工棚。

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洪、防暑、防寒、防大风、防煤气中毒及消防等措施。

第2.0.8条现场设置工作或取暧火炉时,应注意防火,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火源,取暖火炉应安装烟囱,不得用油料引火生炉。

第2.0.9条钻探场地应保持清洁。

材料、机具应安放在适当地点,保持过道畅通。

爆炸器材、压缩气瓶、酸、碱、易燃油类等危险物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便存放。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

防治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地面防治水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四节井下排水第五节探放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下、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取、积水情况。

【解读】本条是关于煤矿企业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规定。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必须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是造成水害事故的重要原因,地下水赋存状况及补给关系不清楚,对水源位置不清,盲目采掘必然会酿成突水事故。

为了搞清水文地质条件,根据各矿区(井)的具体条件,随着采掘活动的进展,应调查和掌握以下情况:(1)观测矿井涌水量、水位动态及其季节性变化规律。

(2)调查地表水体和积水区历年最高与最低水位、汇水情况和疏水能力,并调查洪水泛滥时淹没矿区的范围,淹没持续时间,以及对工业场地和居民点的影响程度。

(3)搜集历年大气降水资料,调查分水岭,圈定受水面积,弄清泉水、河流的分布及其动态变化等情况,并根据矿区的补给、排泄条件和矿井、工业用水排水量等,进行地下水均衡计算,评价矿区地下水资源,为综合治水提供依据。

(4)观测研究地质构造的产状要素,断层破碎带的宽度,充填物成分、胶结程度及力学性质,断层两盘岩层接触关系,构造的分布规律,以及断裂在各含水层之间、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发生水力联系上所起的作用。

(5)研究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及分布,断层对隔水层的破坏情况,预防承压水所需的隔水层厚度及其随埋藏深度的变化规律,以及导水裂隙随各种因素的变化情况,分布突水规律,解决承压水上和水体下开采的问题。

(6)调查对矿井充水有严重影响的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及补给来源,计算含水层的动、静水量,评价其可疏性;动水量特大,不具备疏放降压条件的矿井,应查清补给方向、补给方式、补给量、补给范围和流速、流量等,为截源堵水提供必要的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防治主要规定1、煤矿企业应当查明矿区、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检查邻近煤矿和废弃旧窑的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查、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3、煤矿企业必须在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充足的防洪和应急物资。

4、煤矿企业必须查明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的集水区、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5、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

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已经互相连通的矿井,必须在连接处建造足够强度的防水墙。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按照《矿井水文地性规程》规定,在水淹区或在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防水煤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引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层厚度之和,一般应大于30倍采厚。

6、搞好矿井水害分析与预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在靠近积水区域的水勘探或挖掘之前,或在被淹没的竖井和道路中排水之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的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找水和排水设计中规定了层厚、硬度和安全措施。

正确确定探水线,探水线就是探水的起点,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根据矿井压力和其他因素对巷道的破坏情况,确定探水线。

地下矿山防探水技术操作规程

地下矿山防探水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认真做好水文地质工作,摸清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

2、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水计划,每年在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在雨季,组织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

4、搜集、调查和核对矿井附近现在开采的矿山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二)地面防治水1、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井口和工业广场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高于本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

3、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浸入井下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2)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泄洪渠,防止洪水浸入。

(3)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

(4)在雨季,派专人检查矿井及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现象。

(三)井下防探水:1、在相邻矿井的分界处,有隔离矿柱。

2、留设的隔离矿柱,需要变动时,必须编制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老窑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绘在采掘工程图上。

4、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的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5、在水淹区域积水面以下的矿石、岩层中进行采掘工作,必须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

6、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井主管负责人。

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7、矿山组织人员查明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水质及补给排泄条件和隔水层的厚度、岩性分布情况,为防治水提供依据。

(四)井下排水:1、井下排水1、井下排水,所用的主要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须有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

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的任务与方法、调查与测绘、勘探和建井、样品采集及监测等。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中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修复相关工程详细勘察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CJJ/T 13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L 256 机井技术规范SL 291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 320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SL 326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 345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 373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SL 454 地下水资源勘察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水文地质勘察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进行的野外和室内水文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地质测绘、勘探、物探、试验、观测等。

[来源:SL 373—2007,2.1.1]3.2地下水资源评价在一定的天然及人工条件下,对地下水水量及水质在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上进行综合分析、定量计算和论证。

3.3地下水污染羽污染物随地下水移动从污染源向周边移动和扩散时所形成的污染区域。

3.4环境水文地质场地水文地质要素与环境要素的综合,包括场地一定深度范围的地层分布及其渗透性,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补径排条件,污染源分布及其类型,岩土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污染途径等。

煤矿矿井水文地质观测标准

煤矿矿井水文地质观测标准3.1随着矿井向深部水平开拓延伸,要及时补充水文观测孔,完善水位观测系统。

具体要求如下:3.1.1各观测孔要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

观测点标高每年要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复测。

3.1.2矿井地下水位的观测,正常情况下每月3次(5日、15日、25日),遇有突水等异常情况,要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观测方法和精度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10条的要求。

3.1.3水位观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并按要求填写台帐。

3.2加强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具体要求:3.2.1当采掘工程揭露含水层时,应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的发育和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3.2.2对出水裂隙,应测定其位置、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填充物,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裂隙率。

3.2.3突水点的观测和编录。

应详细观测记录出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测定涌水量、水质等(含水层的水温变化大的应测定水温)。

同时应观测附近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

要及时编制突水点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3.2.4对有底板突水威胁的采面,为防止大的突水事故发生,要加强水文观测,发现底板鼓起、开裂、渗水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有关矿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的突水事故发生。

3.3矿井涌水量观测3.3.1应分煤层(或煤组)、分采区、分主要出水点设站进行观测,要与水位同步观测。

3.3.2对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之前,应视具体情况加密观测。

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加密观测,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

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3.3.3矿井涌水量的观测,要重视观测的连续性,精度误差不得超过±10%,具体采用浮标法、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根据各矿的实际情况,可在水仓进水口设堰测观测),最好采用两种观测方法进行对比,减少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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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一章总则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水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七、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及其工作要求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根据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发杂四个类型(见表1)。

极复杂型矿井,除必须按照水文地质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和专门试验,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网,坚持长期观测,以及健全观测资料台帐和历时曲线等候外,还应做到:一、高原山地向斜正地形岩溶矿区,要注重岩溶调查、暗河探测和封闭汇水洼地的水均衡工作,研究分析探放、堵截暗河水的方案与措施。

二、灰岩露头范围广,河溪发育,山塘水库多的矿区,要注重地表水体、岩溶泉同井下出水点关系的调查分析,做好探放溶洞泥砂水工作,防止大突水的威胁。

三、经常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石灰岩溶洞—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出威胁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表(表1)注:单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

的矿区(井),要开展区域水文地质综合调查,研究岩溶发育规律,并采用大口径抽水、井下大型放水试验及连通试验,勘查岩溶水集中强径流带或岩溶管道带的颁。

矿井开采,要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截(堵截水源)排(疏降)措施方案。

要注重突水与隔水层岩性、厚度、水压、构造及采故等关系的研究,不断寻求规律。

四、岩溶矿区都要注重地面岩溶塌陷规律的调查研究,并寻求防治途径。

复杂型的矿井,应根据各矿的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工作。

其中:一、开采含水(流)砂层、厚砾石层及地表河、湖等水体下煤层的矿区(井),要分析研究煤(岩)柱的隔水性能,注重观测导水裂隙带高度,并研究其规律。

二、开采煤层顶板直接为含水(流)砂层的矿井,进行开采应加强砂层水疏干和水砂分离方法的研究。

三、山区地表渗漏水较严重的矿井,要注重渗漏调查、实测并研究制订防渗措施方案。

中等型矿井,应根据开采需要,进行一些单项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勘探、试验、动态观测和正常的井下水文地质工作。

简单型的矿井,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进行政党的水文地质工作。

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观测第一节地面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当矿区(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单项、多项或全面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工作。

内容包括:一、气象资料搜集一般应有降水量、蒸发量、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及其历年月平均值和两极值。

二、地貌调查。

应着重调查由开采和地下水活动而引起的滑坡、塌陷、人工湖等地貌变化,和岩溶发育的矿区的各种岩溶地貌形态。

三、地质调查。

应包括:1、第四纪松散覆盖层、基岩露头,应基本查明其朝代、岩性、厚度、富水性及地下水的出露等,并划分出含水层或相对隔水层。

2 、地质构造应基本查明其形态、产状、性质、规模、破碎带(范围=充填物、胶结程度、导水性)及有无泉水出露骨等。

四、地表水体调查。

应调查与搜集故区河流、渠道、湖泊、积水区、山塘、水库的历年水位,流量,积水量,最大洪水淹没范围,含泥砂量,水质和地表水体与下伏僻水层的关系等。

五、井泉调查。

应调查井泉的位置、标高、深度、出水层位、涌水量、水位、水质、水温、有无气体溢出、流出类型及其补给水源。

并素描泉水出露的地形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六、古井老窑的调查。

应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停采原因等情况,察看地面塌陷地形,圈出采空区,并估算积水量。

七、小煤矿调查。

应调查小煤矿的位置、范围、开采煤层、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与大矿的窨关系,并搜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

对已报废小井的图纸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对于生产小煤矿,还应调查其生产安排、排水能力、井巷出水层位、水质、涌水量、充水因素、与大矿之间的水害关系。

八、地面岩溶调查。

应调查岩溶发育的形态、颁范围。

对地下水运动的明显影响的进水口、出水口、和通道,应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可进行连通试验和暗河测绘工作。

要分析岩溶发育规律、地下水径流方向,圈定补给区,测定补给区内的渗漏情况,估算地下径流量。

有岩溶塌陷的区域,还应进行岩溶塌陷的测绘工作。

第二节地面水文地质观测矿区(井)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

包括:一、气象观测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区(井),应设立气象观测站。

站址的选择,应符合气象台(站)的要求。

距气象台(站)较近的矿区(井),呆只建立雨量观测站。

(较近指小于30公里,较远指大于30公里。

)2、矿区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同。

二、地表水观测。

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同。

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啬观测次数。

三、地下水动态观测1 、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区(井)应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

观测网布孔设点前,必须有专门设计。

观测点应布置在下列地段: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主要含水层;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界处。

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钻孔、井、泉等。

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2、观测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

观测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3、上述观测工作,在开采前一个水文年即应进行,在采掘过程中亦必须坚持观测。

在未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以前,每5~7天观测一次,随后每月观测1~3次,雨季或遇有异常时,需加强观测次数。

观测工作一般要求同步进行,每次必须按固定的时间和顺序在最短时间内测完。

否则,应全部重新观测。

要注意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

钻孔水位观测每回应有两次读数,其差值不得大于2厘米,取值可用平均数。

测量工具使用前应定期校验。

中型矿井的动态观测工作,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第三节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凡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都要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刽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一、当蟛巷穿过含水层时,应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或岩溶的发育与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二、对含水支裂隙,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物,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

测定的面积:较密集裂隙可取1~2m2,稀疏裂隙可取4~10m2。

其广计算公式为:式中 K T-------裂隙率(%)F--------测定面积(m2)a--------裂隙长度(m2)b--------裂隙宽度(m2)∑ab=a1b1+a2b2+……+anbn即所测定裂隙面积的总和(m2)三、对岩溶,应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及充填成分、充水状况等,并绘岩溶素描图。

四、对断裂构造,应测定其断距、产状、0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成度及出水情况。

五、对褶曲,应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

六、突水点的观测及编录。

应详细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含砂量等。

同时,应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

主要突水点可作为动态观测点,并要编制上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突水点突水旺的等级标准参照附录二。

矿井涌水量观测:一、一般应分矿井、分水平设站进行观测。

每月观测1~3次。

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井应分工业区层(或煤系)、分地区、分主要出水点设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

受降水影响的矿井,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二、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每天观测一次。

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产,应每隔壁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

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三、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窑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四、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10米,观测一次涌水量。

掘凿至新的含水层时,虽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五、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它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具仪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井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太观测。

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每小时观测1~2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第四章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范围和要求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1、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尚未查清。

2、经采掘揭露,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

3、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扩大井田范围设计需要。

4、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

5、各种井巷工程穿越富含水层时,施工需要。

6、补充供水需寻找新水源。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基本要求:1、必须编制补充勘探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设计要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工程布置针对性强,要充分利用矿井条件,作到井上、下结合。

3、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报告或资料。

4、水文地质钻孔和各种试验的施工技术要求,除按本规程规定有关条文行外,其它应参照煤炭资料地质勘探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地面水文地补充勘探水文地质勘探钻孔的设计(技术指标书)和施工主要技术要求:一、每个钻孔都要按照勘探设计要求进行单孔设计,包括钻孔结构、止水要求、终孔直径、终孔层位、孔斜、岩芯采取率、封孔质量、易水文观测及地球物理测井等。

二、钻孔施工主要技术要求:1、必须采用清水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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