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上海停车场库设置标准

上海停车场库设置标准
上海停车场库设置标准根据《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规定,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如下:
1. 停车位数量:
- 汽车停车位:根据停车需求确定,一般应满足城市总停车需求的50%以上。
- 自行车停车位:按照汽车停车位数量的30%设置。
2. 停车位尺寸:
- 汽车停车位:标准停车位大小为2.5米×5米,停车位之间应有合适的间隔。
- 自行车停车位:应有足够的空间,方便自行车的停放和取用。
3. 停车场出入口:
- 出入口位置:应考虑交通流量、道路通行能力和停车场布局,合理设置出入口。
- 出入口数量:根据停车场的规模和停车位数量,合理设置出入口数量,确保流量顺畅。
4. 停车场设施设备:
- 车辆进出管理系统:安装自动收费系统、车牌识别系统、道闸、监控系统等设备,提升停车场管理效率。
- 照明设施:合理布局照明灯具,确保停车场内有足够的照明。
- 安全设施:设置消防设备、紧急报警装置等,保障人员和
车辆的安全。
5. 停车场设计规范:
- 出口和入口应设置不同通道,方便车辆进出。
- 车位之间应设置合适的通道宽度,保证车辆操作的空间。
- 停车场应设置合适的标识和指示牌,指引车辆停放。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仅为参考,具体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
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

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经营性停车场(库)的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市政府1993年第33号令发布的《上海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规定,对本市收费停车场(库)的计费作如下规定(暂行):一、凡持有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经营道路外机动车停放业务的企业和个体户,包括宾馆、饭店。
商住楼的配建停车场(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的经营性停车场(库),提供停车服务的收费均按本规定执行。
二、经营性停车场(库)按其所在地的地段,共分六级:Ⅰ级地段:沿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金陵东路、河南南路、河南中路、北京东路所构成的区域。
Ⅱ级地段:Ⅰ级地段,沿复兴东路、西藏南路、肇周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华山路、愚园路、江苏路、长寿路、天目西路、共和新路、虬江路、宝山路、四川北路、江湾路、大连西路、欧阳路、四平路、溧阳路、沿江口港至黄浦江所构成的区域。
另外包括徐家汇、曹家渡、提蓝桥、老西门地区。
Ⅲ级地段:Ⅱ级地段以外,沿腾越路、隆昌路、营口路、松花江路、中山北二路、广中路、共和新路、灵石路、岚皋路、中山北路、中上西路、龙华西路、龙吴路、至徐汇区原上海县交界处及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还包括原浦东的市区部分,以及内环线以内的地区。
Ⅳ级地段:Ⅲ级地段以外的原市区部分,浦东新区的川沙镇、高桥镇、北蔡镇等重点开发城镇。
Ⅴ级地段:闵行区、宝山路、嘉定区、浦东新区原市区外地区,以及卫星城镇(如朱泾、安亭等)。
Ⅵ级地段:Ⅴ级地段以外本市的其他地区。
三、经营性停车场(库)按设施、设备状况共分六等:Ⅰ等停车库:高密度立体停车库。
配备电子或机械定位装置,电视监控、磁卡收费、温控式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拴、移动式灭火等先进设施、设备。
Ⅱ等停车库:自行式单层、多层停车库。
进、出口分门(道),配备温控式自动报警、喷淋式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栓、移动式灭火机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上海市对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上海市对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根据上海市《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应搭建停车场,最低建设标准要求符合市政厅规定。
上海市有关停车费征收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民用车辆在小区内停车,月租费用不得超过同类车辆停放在市政停车场停车费用的1.5倍。
二是小区内收费车辆不能有任何其他用途,除了小区内泊车使用,必须明确标出收费标准。
三是单位专用车辆以及货运车辆在小区内停车,不得收取比市政停车场的费用高的停车费用。
四是停车费用的征收,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收费标准,做好明确的张贴告示等。
五是点收变更停车费用的,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在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后,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各业主。
上海市对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不仅保证了费用有效合理,还确保了缴费者享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投诉权,相信能为小区停车费的征收带来公平、公正的环境。
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20201111152048)

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经营性停车场(库)的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市政府1993年第33号令发布的《上海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规定,对本市收费停车场(库)的计费作如下规定(暂行):一、凡持有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经营道路外机动车停放业务的企业和个体户,包括宾馆、饭店。
商住楼的配建停车场(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的经营性停车场(库),提供停车服务的收费均按本规定执行。
二、经营性停车场(库)按其所在地的地段,共分六级:I级地段:沿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金陵东路、河南南路、河南中路、北京东路所构成的区域。
I【级地段:I级地段,沿复兴东路、西藏南路、肇周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华山路、愚园路、江苏路、长寿路、天目西路、共和新路、虬江路、宝山路、四川北路、江湾路、大连西路、欧阳路、四平路、湧阳路、沿江口港至黄浦江所构成的区域。
另外包括徐家汇、曹家渡、提蓝桥、老西门地区。
III级地段:II级地段以外,沿腾越路、隆昌路、营口路、松花江路、中山北二路、广中路、共和新路、灵石路、岚皋路、中山北路、中上西路、龙华西路、龙吴路、至徐汇区原上海县交界处及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还包括原浦东的市区部分,以及内环线以内的地区。
IV级地段:III级地段以外的原市区部分,浦东新区的川沙镇、高桥镇、北蔡镇等重点开发城镇。
V级地段:闵行区、宝山路、嘉定区、浦东新区原市区外地区,以及卫星城镇(如朱泾、安亭等)。
VI级地段:V级地段以外本市的其他地区。
三、经营性停车场(库)按设施、设备状况共分六等:I等停车库:高密度立体停车库。
配备电子或机械定位装置,电视监控、磁卡收费、温控式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拴、移动式灭火等先进设施、设备。
II等停车库:自行式单层、多层停车库。
进、岀口分门(道),配备温控式自动报警、喷淋式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栓、移动式灭火机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上海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上海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一、背景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停车位的分配和收费管理问题已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上海市停车管理难题,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全面介绍。
二、相关机构《上海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负责实施。
交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对停车场所的审批和监管负责;物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居民和车主解决停车难题,同时监督停车场所的收费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非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及相关法律维护。
三、主要内容《上海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停车场所的审批和监管停车场所是指在固定场所内划定的专门用于汽车停放的区域,包括小区停车位、路边停车位、商场停车场等。
为了规范停车场所的管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将对所有停车场所进行审批和监管,包括保障停车位数量、设置标识、规范管理等。
2. 收费标准和管理停车场所的收费标准应在合理范围内,且确保符合市场竞争规则。
对于未经批准私自设置收费标准的停车场所,将会被严厉查处,并对其处以罚款。
同时,停车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收费标识,以方便车主参考。
3. 停车的优先顺序停车场所应按照优先需要解决问题的顺序进行停车。
例如,如有行人正在过境或疏散车辆时,车主应优先考虑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
另外,对于老弱病残和急救车辆,停车场所应设置专用停车位,确保他们的权益得以保障。
4. 监督和投诉为了加强管理和监督,启动投诉机制,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设立 24 小时热线,车主和居民可通过热线举报和投诉停车场所的不法行为。
收到举报和投诉后,相关部门将会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
四、总结《上海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是一项有力的法规,对于规范停车场所的管理和收费行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上海市专用停车场法规文件

上海市专用停车场法规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市专用停车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二条上海市专用停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停车场的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停车场应具备充足的停车位数量,停车位的布局应合理。
停车位应标明车位编号,方便驾驶员寻找。
第四条停车场应设有指示标志,包括入口、出口、车位指示等标志,以便驾驶员准确找到停车位。
第五条停车场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停车场管理第六条停车场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停车场应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公示在明显位置。
停车收费应合理,不得擅自提高。
第八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停车场管理系统。
第九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解答驾驶员的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停车场使用第十条驾驶员停车时应按照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引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一条驾驶员停车时应遵守停车场内的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逆行。
第十二条驾驶员停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并妥善锁好车门。
第十三条非驾驶员不得擅自进入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违反相关规定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报警,协助交警处理。
第十六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报告停车场内的违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驾驶员,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等。
第十八条对于停车场管理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资格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上海市专用停车场的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及时处理投诉,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5.11.18•【字号】沪价管〔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沪价管〔2015〕10号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关于下发〈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交停〔2005〕6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收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计费等级详见附件2),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可在规定价格水平之内自主下浮调整价格。
二、机动车辆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超过1小时后,以每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
超过8小时至24小时之内按8小时计。
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三、外资公共停车场(库)由经营单位自主制定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有关经营企业在制定及调整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收费标准报送至所在区(县)物价和交通管理部门。
四、长租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按签订的合同执行。
五、公共换乘停车场所、机场、大型交通枢纽停车场所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或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除公共换乘停车场所、机场、大型交通枢纽停车场所之外,外环线以外公共停车场(库),由所在区(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计费等级、收费标准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后书面函告市物价局、市交通委。
七、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公共停车场(库)的入口处及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规则、投诉电话等内容。
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停车难题成为了城市居民和游客们的一大困扰。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上海市对停车场的设置标准进行了规范,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停车场设置的标准。
首先,停车场的位置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如商业区、居民区、旅游景点周边等地方。
这样可以方便车辆的进出,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停车效率。
其次,停车场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设备。
包括完善的排水系统、照明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以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便利性。
同时,应设置电子收费系统,方便车主缴纳停车费用,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效率。
另外,停车场的布局和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
停车位的大小和数量应根据停车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停车位的充足性和通行性。
同时,应设置指示标识和导航系统,方便车主快速找到停车位,减少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成本。
此外,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停车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停车场的整洁和卫生。
同时,应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应合理公平。
停车费用应根据停车场的位置、设施、管理水平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停车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车主进行缴费。
总的来说,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的规范化将有助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题,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设计、良好管理,可以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便利、安全的停车环境。
希望上海市的停车场设置标准能够不断完善,为城市交通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舒适。
2015-11-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
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关于下发<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交停〔2005〕6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收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计费等级详见附件2),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可在规定价格水平之内自主下浮调整价格。
二、机动车辆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超过1小时后,以每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
超过8小时至24小时之内按8小时计。
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三、外资公共停车场(库)由经营单位自主制定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有关经营企业在制定及调整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收费标准报送至所在区(县)物价和交通管理部门。
四、长租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按签订的合同执行。
五、公共换乘停车场所、机场、大型交通枢纽停车场所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或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除公共换乘停车场所、机场、大型交通枢纽停车场所之外,外环线以外公共停车场(库),由所在区(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计费等级、收费标准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后书面函告市物价局、市交通委。
七、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公共停车场(库)的入口处及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规则、投诉电话等内容。
八、公共停车场(库)收费其它管理事项,仍按《关于下发<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交停〔2005〕6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请市、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本通知自2015年11月20日起施行。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1. 使用停车场(库)应遵守城市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文明停车,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2. 停车场(库)内应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并确保车辆停放整齐、稳妥。
3. 停车场(库)内禁止占用或私拉电线、水管等设施,并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违法活动。
4. 根据停车场(库)的相关规定,车位应按照停车时长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 车主应当根据停车场(库)的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按时缴纳停车费用。
如有超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6. 停车场(库)内应保障车辆及车主财产安全,如遇车辆被盗、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警等处理。
7. 车主应当爱护停车场(库)内的环境和设施,不得损坏或破坏停车场(库)内的设施设备。
8. 停车场(库)内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清洁环境,不得乱扔垃圾和污染环境。
9. 车主不得在停车场(库)内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或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10. 违反停车场(库)规定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规则,车主应当认真遵守,文明停车,共同维护好公共停车场(库)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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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上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这部分规定了《上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目的
是为了规范上海市内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使用安全和社会
秩序,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
第二条适用范围
这部分规定了《上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适用的对象和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停车场,无论是公共停车场、私人停车场还是停车位。
第三条定义
这部分定义了相关术语的含义,包括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费等。
第二章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管理
这部分规定了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包括停车场位置的选定、建设标准、设施设备的设置等。
第五条停车场的使用管理
这部分规定了停车场的使用管理要求。
包括停车场的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停车位的分配等。
第六条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这部分规定了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要求。
包括停车场的安全设施、消防安全等。
第三章停车费收费管理
第七条停车费收费标准
这部分规定了停车费的收费标准。
根据停车场的不同等级和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停车费收费标准。
第八条停车费收费方式
这部分规定了停车费的收费方式。
可以通过现金支付、电子支
付等方式收费。
第九条停车费票据管理
这部分规定了停车费票据的管理要求。
包括票据的开具、使用
和保存等。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违规行为处理
这部分规定了对停车场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包括违规停车、未按规定缴费等行为的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这部分规定了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要求。
包括相关部门对停车场的监督和检查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法行为责任
这部分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违法行为包括故意破坏停车设施、偷窃停车费等行为。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
这部分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
包括警告、罚款等处罚方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其他规定
这部分包括了其他规定,如停车场的奖惩制度、争议解决等。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效力
这部分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法律和法律效力。
以上是《上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提供对上海市内停车场的管理和规范方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