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临床输血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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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医院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审核制度1、临床输血一次性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可在事后按要求7日内补办手续。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

患者血红蛋白高于100g/L,血球压积高于30%或出血量少于600ml,原则上不输血。

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填写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报输血科。

急诊用血需在事后6h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3、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及医疗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临床科室成分输血考核制度1、各临床输血科室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厅制定的《湖北省成分输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的原则,积极推广成分输血,使科室成分输血比例控制在98%以上。

2、各临床科室应结合本科特点,制定本科室成分用血使用计划。

3、临床医生应掌握成分输血的指征和各种成分血的作用和适应症。

4、为保证临床成分用血。

成分用血科室应提前二天向血库预约,便于血库向中心血站预约。

5、在成分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输注成分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请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载入病历。

在使用人血小板悬液、冷沉淀和因子治疗前,必需说明人血小板悬液、冷沉淀和因子等特殊血液制品的价格,此类血液制品一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使用,必须承担其费用(因为特殊血液制品不能长期保存)。

6、成分输血前要仔细核查记录、输血治疗同意书及交叉配血报告单。

7、临床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成分输血反应情况及处理结果,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应及时返回输血科保存。

8、医务科将定期对成分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滥用全血,造成血液浪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成分输血工作做得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医院将把成分输血比例作为年终临床科室考核指标之一。

临床输血核查制度1、输血前,首先要对受血者进行确认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血型、住院号、病房号、病床号。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全过程,包括用血申请、审核、审批、使用、记录、监测和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审核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审核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医院业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输血科(室)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二)组织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用血水平;(三)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四)对临床用血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七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向输血科(室)提出用血申请。

第八条输血科(室)接到用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用血指征和规范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委员会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患者病情、血液检测结果等因素,判断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室)按照批准的用血计划进行备血、发血。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按照输血科(室)的指导,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并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反应。

第十二条输血治疗后,临床科室应当及时记录用血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与整改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审核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导致临床用血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本《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的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合理和有效性,降低临床输血风险,提升临床输血服务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临床输血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1.明确编制委员会由公司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编制委员会,组织制定本制度。

2.收集资料要求委员会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政策、外部标准等资料,进行编制。

3.制定初稿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委员会制定本制度的初稿。

4.审议修改初稿完成后,要进行成员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

5.领导审核修改后的版面给予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公布施行。

四、内容1.制度名称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

2.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临床输血工作的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合理和有效性,提升临床输血服务水平,降低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制度内容1)临床输血管理的责任主体。

2)临床输血服务评估、监测和危机处理的程序。

3)临床输血禁忌症和适应症的标准、判定和处理流程。

4)临床输血安全、质量、效益管理的规定。

5)临床输血资料的管理与保密。

6)临床输血服务质量管理与评估的要求。

7)临床输血的配血和血型标志管理,血细胞分离技术要求。

8)临床输血审批、检验、签字、记录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9)临床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及报告制度。

10)临床输血相关资料管理的要求。

4.责任主体临床输血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1)处方医师:临床输血的医学适应症和操作规范的临床判断和医嘱。

2)输血科医师:配血、交叉试验、预处理血、反应处理等操作。

3)病房护士:输血监护和护理处理等操作。

4)质控科技术人员:监测输血过程和结果的合格率,临床输血管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

5.执行程序1)进行实施前,单位应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培训。

2)临床输血服务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输血相关制度

输血相关制度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合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允许,并在《输血治疗允许书》上签字。

《输血允许书》记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允许、备案,并记入病历。

3。

术前自身储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贡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 医师负责实施。

4。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份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血库或者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

对于Rh (D)阴性和其它希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者配合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者监护人签字允许,由血站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和医院.根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输血前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双查双对,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1。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 。

输血过程中实施检测并有完整记录。

依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凡申请输血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输血相关指标以及经血液传播疾病检查,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1。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临床用血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为了确保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的安全,各医疗机构纷纷建立了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医院或医疗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一系列审核措施,确保输血操作符合规范,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将从审核流程、审核标准、实施方法等方面来探讨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重要性与实践。

一、审核流程1. 病例分析与评估在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中,首要的任务是对患者的病例进行分析与评估。

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血型、输血史等信息,判断是否需要输血,确定输血的目的和适应症。

2. 血液安全检测在确定患者需要输血后,接下来是进行血液安全检测。

包括血型鉴定、抗体筛查、传染病筛查等项目,确保供血者和受血者血型相符、无抗体和传染病标志物。

3. 审核与审批在完成病例分析和血液安全检测后,需要进行审核和审批流程。

审核人员应对患者的临床信息和血液安全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输血操作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

审批人员负责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4. 输血操作审核与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输血操作。

在整个输血过程中,需严格执行输血的操作规程,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护理、输血监测等,确保输血的安全与有效。

二、审核标准1. 临床需要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下的输血操作必须符合医学临床需要。

通过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血象等评估指标,明确输血的必要性和适应症。

2. 安全保障审核标准中的关键要求之一是保障输血的安全。

审核人员需进行全面的血液安全检测,确保输血前的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状态,避免输血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

3. 合理用血在审核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血液资源的合理利用。

根据临床需要,合理确定输血的数量和频率,避免过度或不必要的输血,减轻供血压力,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实施方法1. 人员培训为了确保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顺利实施,医院需要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为保证输血安全和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安全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制订本制度。

一、输血评估及分级申请审核管理(一)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失血情况、既往史、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输血风险、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二)为保证合理安全用血,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应予审查,对不适合的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

(三)输血申请的权限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

以上各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急救用血超过1600毫升, 事后应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输血科和医务科48小时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输血前检查,输血指征,上级医师审核等内容予以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退回。

对输血指征不明确的病例对临床医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临床医师有临床输血的最后决定权。

(五)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记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理由,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名。

医务科负责审批、备案。

(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二、血液标本采集审核管理(一)采集用于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标本时,应当由医护人员到床旁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 号等信息,应当至少使用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两种核查方式,确保患者无误后方可采集。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

六、平诊临床输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

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九、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90%。

十、结合我县实际,临床用血应报医务科审批。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请和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发放、使用等相关环节。

三、临床用血申请1. 临床用血申请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并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合理制定用血计划。

2. 临床用血申请应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3. 临床用血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提交至输血科备血。

四、临床用血审核1. 输血科收到临床用血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2. 输血科应对申请单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输血指征、输血产品选择、输血风险等。

3. 输血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输血科应按照申请单备血。

五、临床用血发放与接收1. 配血完成后,发血和取血过程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签发手续。

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等。

2. 临床用血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血液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浪费。

3. 临床用血接收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核对血液产品,确保与申请单一致。

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输血科处理。

六、临床用血使用1. 临床用血应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订后进行。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治疗的目的、方式、风险及替代治疗等,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医患双方签字确认。

2. 临床用血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3. 临床用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务部门。

七、临床用血后管理1. 临床用血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产品信息、输血量、输血时间、输血反应等。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大全)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大全)一、引言血液是临床救治患者的重要资源,对于手术、创伤、血液病等疾病的治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合理、有效,提高用血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临床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1.用血申请原则(1)临床用血应遵循合理、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应按照患者病情和实际需要,合理申请用血,避免浪费。

2.用血申请流程(1)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际需要,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后,提交至输血科。

(2)输血科收到用血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医院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批。

(3)医院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临床用血申请单》返还至输血科,由输血科安排供血。

3.用血申请注意事项(1)临床科室应准确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确保患者信息、用血品种、用血量等内容的真实、完整。

(2)临床科室在申请用血时,应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输血品种和用量。

(3)输血科在安排供血时,应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需求。

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审核原则(1)临床用血审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2)临床用血审核应充分发挥临床、输血、药学等多学科协作的优势,提高用血质量。

2.审核流程(1)输血科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医院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批。

(2)医院用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安排供血,临床科室按照规定使用血液。

3.审核注意事项(1)医院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充分了解临床用血需求,合理审批用血申请。

(2)输血科应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管,确保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3)临床科室应严格遵守用血规定,合理使用血液,避免浪费。

四、临床用血培训与考核制度1.培训制度(1)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血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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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人民医院 血库指导作业书 主题内容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文件编号:SX-PF-001 版本:A/O
生效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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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审批制度

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属输血适应
症。患者病情需要治疗时,经主治医师根据用血制度履行申报手续,
由上级医师签字后报输血科。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要履行审批手续,
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例外)
4、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分输血,我院输血委员会作出规定:凡输注全
血一律要经主治医师根据用血制度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签字后
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例外)。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输血科不得
发血。
5、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第三条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6、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运用
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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