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违犯规定受什么处罚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权益保护法治化问题探析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权益保护法治化问题探析周盛盈(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广东 珠海 519000)摘 要:进入新时代,对港澳台的统一战线工作方式方法要创新,就必须切实保护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期的合法权益,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画出最大同心圆。
目前,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权益保护的法律缺失,权益保护协调机制缺乏制度化法治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完善。
为此,必须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创新协调体制机制,加大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期间的政治、经济、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权益保护力度。
关键词:创新体制机制; 港澳台居民权益保护 ; 法治化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53X(2019)03-0017-07收稿日期:2019-04-19基金项目:本文为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8年度课题(编号为2018-gdsykt-01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盛盈(1964-),男,湖南益阳人,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民商法。
一、对港澳台居民权益的保护是新时代统战工作创新的必然要求关于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①对于香港、澳门同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时光。
”②对于台湾同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我们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
”③在新时代港澳台统一战线问题上,不仅要有底线思维,明确政治原则与立场,还要有宪制思想与法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④2014年12月20日,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要强化法治意识,特别是要完善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夯实依法治澳的制度基础。
香港居民被派往内地工作手续

一. 香港居民被派往内地,在香港公司所设的企业工作,应该履行哪些就业手续?1. 派驻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身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便可以在内地工作,同时要与内地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薪酬待遇等。
2. 大陆对于港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
内地企业需要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就业证由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企业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办理,并提交有关资料进行备案。
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以后,便可以安心工作,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就业证》在哪里申办,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内地企业应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申请,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与港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香港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派遣工作证明;(3)港籍人员有效旅行证件(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港籍人员的体检报告原件,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6)《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并附员工近期照片。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常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企业随即在该机构办理所雇佣人员的登记备案手续。
3. 企业在为其雇佣的香港人员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之后,还需要为其办理居留许可。
这需要哪些程序和资料?内地企业需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手续,并确定其在大陆居留时间。
需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1)港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签注;(2)港籍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登记证明;(3)填写准确并加盖了企业公章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附照片;(4)如果属于首次申请居留许可,还需要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5)内地企业本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偷渡犯罪刑法规制的理念调适与实务展开——以《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为中心

2023年第3期•实务研究偷渡犯罪刑法规制的理念调适与实务展开*——以《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为中心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北京100745)摘 要:当前,偷渡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形式不断变化,要求司法规制理念与之调整适应。
新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是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司法解释的延伸与展开,反映出偷渡犯罪的规制理念正在发生调适。
具体而言,规制重心由“非法出境”调整为“非法出入境”,规制关键由“逃避接受边防检查”调整为“证件偷渡”,规制策略由“严惩偷渡环节”调整为“全链条惩治”。
以此为基础,秉持实质解释的立场,将组织在边防检查时骗取核准出入境、组织从我国边境地区非法进入非边境地区等行为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将徒步带领他人偷越的行为认定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就偷越国(边)境罪而言,规制适用由“以内为主”转向“内外并重”,兼顾国境卫生防疫的法益保护要求,但应当妥当认定偷越次数和“结伙偷越”,实现罪刑均衡。
基于全链条惩治的要求,当前对偷渡后续环节的迂回规制尚有不足,未来应考虑增设非法用工罪,以补全规制链条。
关键词:偷渡;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司法规则 ;理念调适 ;全链条惩治中图分类号:DF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512(2023)03-0147-14202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2〕18号)(以下简称:《2022年意见》)。
《2022年意见》的发布有其特定时代与社会背景,针对当前我国偷渡犯罪的发展变化与样态特征,延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7号)(以下简称:《2012年解释》)以来的司法应对思路,实际反映出近二十年来偷渡犯罪的司法规制理念正在调适,值得从法理层面加以探究。
港澳台就业流程讲解

一、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办手续(初次聘用)◆用人单位广州市用人单位拟初次聘雇或接受被外国或台港澳地区企业派遣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到其单位就业,先通过互联网(请使用浏览器IE8.0或以上版本)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厅大厅”进行申请(/cas/login),预审通过后备齐所须资料,就近到市或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窗口(下称:各受理窗口)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一)网上申报。
在网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 一、初次聘用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登记表》并提交预审;(二)预审通过后,到各受理窗口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办资料。
查询预审结果为“预审通过”后,请打印《网上申请预审通知书》和携带通知书附件中的资料,到各受理窗口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办资料:1.《网上申请预审通知书》(打印前请先阅读附件《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并准备申办资料);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申请登记表》(网上预审通过后在网办系统中完整打印并盖章,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签中文姓名,另附2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其中1张贴表格上指定处);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许可证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4.申请人的入出内地旅行证件复印件。
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5.申请人健康状况证明:(1)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申请人的体格检查记录或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7号,或可到黄埔、番禺、花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2)内地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或体格检查记录;(3)广州市三级甲等卫生医疗机构或台港澳地区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2.29
•【字号】北政发〔2018〕26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北政发〔2018〕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郴政发〔2018〕16号)精神,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立废改释情况,区委编办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新一轮清理。
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取消区本级行政权力2项。
鉴于目前我区正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权力清单“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依据、同一类型)的要求,对原有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清理重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
的新增和调整情况不再单独公布,以后期区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准。
附件:北湖区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2项)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附件。
劳动仲裁法

劳动仲裁法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第一条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
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劳动者对管理人列出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费用等劳动债权清单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是中级法院的,中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
第五条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
第六条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凭证及尚未受理的证明。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实不存在鉴定、延误送达、移送管辖、案件排期及等待工伤复议、诉讼、评残结论等中止事由的,应予以受理。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人入境就业]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参保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条[社会保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中国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六条[继承]外国人死亡的,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七条[境外生存认证]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适时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按月或者不定期提供生存证明。
台胞证过期处罚适用法律(2篇)
第1篇 一、引言 台胞证是我国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持有台胞证可以方便台湾同胞来大陆学习、工作、旅游等。然而,台胞证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后若继续使用,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本文将对台胞证过期处罚适用法律进行解析,以帮助广大台湾同胞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二、台胞证过期处罚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停留、居留手续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停留、居留手续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台胞证过期处罚的具体适用 1.台胞证过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使用台胞证,将构成违法行为。
2.对于台胞证过期处罚,公安机关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情节较轻的,可给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在台胞证过期期间,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延期手续,可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台胞证过期后的应对措施 1.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台胞证过期后,应尽快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在大陆的行程。
2.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若因台胞证过期被公安机关调查,应如实说明情况,配合调查。 3.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广大台湾同胞应了解台胞证过期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因不了解法律而受到不必要的处罚。
五、总结 台胞证过期处罚适用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台胞证过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使用台胞证,将构成违法行为,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因此,广大台湾同胞应关注台胞证的有效期限,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在港澳台侨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有效做法
在港澳台侨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港澳台地区与内地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
作为我国的一部分,港澳台地区的侨胞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我国内地的各个领域中,其中包括求学和就业。
在这个背景下,港澳台侨学生在我国内地就业的话题备受关注。
如何让港澳台侨学生更好地融入内地的就业市场,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在港澳台侨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有效做法。
一、政策支持针对港澳台侨学生的就业,政府可以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比如针对港澳台侨学生的就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可以更好地激励他们到内地就业。
还可以建立更为便利的港澳台侨学生身份认定机制和居留政策,让他们更加方便地在内地就业。
二、信息发布内地的企业对于港澳台侨学生的了解和接纳程度不够,因此需要加强对于港澳台侨学生的信息发布工作。
可以通过开展就业洽谈会、举办专场招聘会、建立专门的全球信息站评台等方式,让内地企业更多地了解港澳台侨学生的就业优势,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机会。
三、专业培训内地的工作环境和用人需求可能与港澳台地区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为港澳台侨学生提供专业的培训。
可以设置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内地的工作环境和需要。
还可以邀请内地的专业人才或企业管理者到港澳台地区进行职业经验共享和交流,让港澳台侨学生更早地了解内地工作环境和文化。
四、实习机会对于一些没有工作经验的港澳台侨学生来说,提供实习机会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通过与内地的企业合作,可以为港澳台侨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让他们在实习中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
还可以设立相关的实习补贴政策,鼓励更多的内地企业接纳港澳台侨学生实习。
五、心理辅导对于来自港澳台地区的学生来说,面对内地的求职市场可能会存在一些心理障碍,因此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可以建立相应的心理交流机构或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内地的求职环境和生活压力,增强就业的信心和能力。
在港澳台侨学生就业工作中,以上所提到的有效做法不仅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内地的就业市场,也可以促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2019年11月29日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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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违反有关规定应受什么处罚?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规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违反有关规定应受如下处罚:
(1)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2)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3)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就业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该用人单位一年内不得聘雇台、港、澳人员。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须具备的条件:
(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
(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有何规定:
根据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规定,为维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
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
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用人单位为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当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提供以下文件办理: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2)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
(3)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4)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
(5)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由本人持个体经营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
台、港、澳人员所持就业证遗失或损坏如何处理?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规定,就业证遗失或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当向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为台、港、澳人员补发就业证。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要不要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规定,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派遣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歇业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在歇业或者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备案制度: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规定,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持就业证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