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护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规范护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管理制度1. 护工选拔与培训(1)护工选拔:护工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并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患者沟通技巧、应急处理能力等。
(3)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对护工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 护工岗位职责(1)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个人卫生、睡眠等方面。
(2)协助医生和护士进行患者的治疗和护理操作。
(3)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和护士汇报。
(4)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 护工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爱护患者,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团结协作,与医生、护士保持良好沟通。
(4)不擅自离岗,不迟到、早退。
4. 护工工作质量监督(1)护理部负责对护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护士长负责对护工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确保患者安全。
(3)患者及其家属对护工工作有投诉时,应及时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工作流程1. 护工选拔与培训(1)护理部发布招聘信息,收集报名资料。
(2)护理部组织面试,筛选合适人员。
(3)对护工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 护工工作安排(1)护士长根据病房实际情况,安排护工工作。
(2)护工按照护士长安排,进行患者护理工作。
3. 护工工作监督(1)护士长定期巡视病房,检查护工工作。
(2)护理部对护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4. 护工工作评价(1)护士长对护工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2)护理部根据护士长评价,对护工进行奖惩。
四、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工管理人员。
2. 本制度及流程由护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及流程,旨在确保护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护理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护理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护理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所有护理人员。
三、护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 护理人员享有依法执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 护理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 护理人员有权参加培训、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护理人员有权获得与其岗位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义务1. 护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护理规范和操作程序。
2. 护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
3. 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护理人员应当保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四、护理人员的准入与培训(一)准入1. 护理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护理工作。
2. 新入职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
(二)培训1.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 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五、护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 单位应当对护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护理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定的护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护理人员的离职与退休(一)离职1. 护理人员因故离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离职人员应当完成工作交接,不得擅自离职。
(二)退休1. 护理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
2. 退休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单位护理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遵循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原则,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维护患者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保障护理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护理人员岗位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患者需求和护理人员数量,合理设置护理岗位。
护理岗位主要包括: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护理研究等。
第六条护理人员岗位设置应遵循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护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护理人员资质、经验和业务能力,将其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护理人员承担不同的岗位职责。
第三章护理人员岗位职责第八条初级护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患者日常生活照顾,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协助医师进行诊疗活动,参与抢救危重患者;(三)进行基础护理操作,如输液、吸氧、吸痰等;(四)参与病房环境管理,保持病房整洁、安全。
第九条中级护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二)参与患者诊断、治疗和康复过程;(三)指导初级护理人员进行护理操作;(四)参与护理质量控制和护理研究工作。
第十条高级护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护理团队的领导与管理;(二)参与制定护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护理质量标准;(三)组织开展护理培训和护理教育;(四)进行护理科研,提高护理水平。
第十一条特级护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护理专业的领导与管理;(二)参与医院管理,为医院发展提供决策建议;(三)开展护理学术交流,推广护理新技术;(四)负责护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评价。
第四章护理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选拔具备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
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合理布置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保障医院全天候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行和病患的安全及舒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理人员的岗位排班管理。
第二章护理人员排班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护理人员的排班应具有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全部护理人员的排班机会均等,避开偏袒或不公现象发生。
第四条高效连续性原则护理人员排班应保证服务连续性,确保医院各部门护理工作的高效进行,保障病患的连续护理需求。
第五条敏捷性原则护理人员的排班应敏捷变通,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工作时间,确保护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和个人生活需求。
第三章护理人员排班类型第六条早班、晚班和夜班医院护理人员排班包含早班、晚班和夜班三种类型,旨在满足医院全天候医疗服务的需求。
第七条节假日排班医院护理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依据病患需求进行排班布置,确保医疗服务不受影响。
第四章护理人员排班流程第八条排班计划订立1.护理部门负责依照实际需求和护理人员编制,订立排班计划。
2.排班计划应提前一周公布,确保护理人员充分了解本身的工作布置。
第九条排班调整与替班1.排班计划公布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排班,必需提前与相关护理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2.如护理人员因病或其他不行抗力原因无法定时上班,需提前至少一天向护理部门负责人提出替班申请,并由护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派替班人员。
第十条异常情况处理1.如遇突发事故或紧急事件,护理部门负责人有权采取临时调整排班的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护理人员。
2.异常情况解除后,应恢复正常的排班计划,并向护理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第十一条报备制度1.对于工作需要离开或无法正常上班的护理人员,应提前向护理部门负责人做出报备。
2.报备内容应明确具体离岗时间、离岗原因,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不报备离岗的护理人员将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护理人员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护理人员资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 《护理管理办法》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等。
四、资质要求1. 护士:(1)具备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3)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基础护理工作和一般的技术操作。
2. 护师:(1)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从事护士工作5-7年,考核符合要求;(3)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能;(4)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用的专业技术问题和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能力。
3. 主管护师:(1)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护士工作5年以上;(2)具备较系统的专业技能,能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3)能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4)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五、注册管理1. 护理人员须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到我院进行执业注册;2. 在岗护理人员须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定期进行继续教育,确保护理水平不断提高;3. 护理人员因故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需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六、考核与评价1. 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院内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服务质量等;2. 对考核不合格的护理人员,医院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3. 对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监督管理1.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资质管理的日常工作;2. 人事科负责护理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3. 质控科负责对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护理人员资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各类护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4篇)

各类护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护理人员是医疗机构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他们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医疗指导和协助医生完成各项医疗工作。
为了保证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的提升,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护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预计____字的护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简单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护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工作的宗旨是促进护理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的提高,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医疗机构每年制定一份护理人员培训计划,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和护理人员的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技术培训,包括护理技术、操作技能等;2. 专业知识培训,包括护理学、医学基础知识、疾病知识等;3. 专科课程培训,根据护理人员的专业需求安排相应培训课程;4. 业务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等;5.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就护理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讲座。
第六条培训计划应通过内部公告、培训通知等途径向护理人员宣传和推广。
第七条护理人员可以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外部的相关培训课程。
第三章培训评估第八条培训结束后,医疗机构应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
第九条培训评估可以采取问卷调查、考试、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培训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2. 培训对护理工作的影响;3. 培训对个人成长的影响;4. 培训组织与管理的满意度等。
第四章培训记录和证书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和证书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记录护理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等。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参加培训后,医疗机构应当颁发相关的培训证书,在人员档案中进行记录。
护理岗位管理制度

护理岗位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和要求1.护理人员应根据职务和岗位要求,执行本职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2.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3.护理人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二、工作时间和休假1.护理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并确保正常上下班。
2.弹性工作制度应得到适当的管理,以保证员工休息和工作的平衡。
3.休假制度应合理安排,确保员工能够得到充足的休息。
三、医院规章制度1.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包括岗位纪律、着装要求、消防安全等。
2.禁止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或违规离岗。
四、护理技术和操作规范1.护理人员应遵守护理技术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
2.护理人员应正确记录护理过程,确保病情和护理措施的准确传达。
五、患者隐私和信息保密1.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的患者隐私和信息保密制度。
2.私自泄露患者信息或患者病情将受到纪律处分。
六、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1.护理人员因个人失职导致患者事故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2.岗位表现良好的护理人员将得到相应的激励和表彰。
七、培训和进修1.医院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培训和进修,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2.护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病例讨论,促进自身的提升。
总结:护理岗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护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要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卫生、维护医院的声誉、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医院和护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执行机制,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护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配备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有护理工作的部门。 第三条 医院护理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保证患者的安全、舒适和护理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四条 医院将通过科学、合理的护理人员配备来满足患者护理需求,并依据实际情况不绝进行优化和调整。
第二章 护理人员配备标准 第五条 医院依据每个科室的规模、病床数、患者病情等情况,订立相应的护理人员配备标准。
第六条 护理人员配备标准包含护士总人数、护士长和副护士长人数、护士、护士长、护士长助手、实习护士等级别的比例。
第七条 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由医院护理部门负责订立,并报院务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定期评估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向院务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护理人员配备管理 第九条 医院护理部门负责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依据护理人员的数量和级别,合理布置护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第十一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护理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建立护理人员考核制度,对护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责任心、职业道德等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嘉奖、激励或惩罚。
第十四条 护理人员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需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确保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建立护理人员的轮班制度,保证护理服务的全天候和连续性。 第十六条 医院护理部门应建立护理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教育,确保护理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 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第四章 监督与奖惩 第十八条 医院建立护理人员配备管理的监督机制,包含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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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1
一、各科室由护士长安排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履行职责。
二、根据科室情况实行APN或AN排班,在此基础上实施弹性排班,根据各时段工作量变动情况合理调配本科室护理人员。
三、各科室需设立一线、二线听班,听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一线听班在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到位,二线听班1小时内到位。
在突遇护理工作量骤增,本班护理人员难以应对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立即启动一、二线听班,协助完成相应工作,保证护理质量。
四、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进入病区,阅读交班记录及相关护理文书。
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五、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去。
各班必须写好交班记录,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六、实行床边交接班,交接不清不得下班。
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的问题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七、交班内容:
(一)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
(二)医嘱执行情况、各项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及后续工作。
(三)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皮肤情况,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四)备用、贵重、医学专用药品、精x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抢救药品的数量,器械、仪器的数量、功能状态等。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查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当日当班护理人员均应准时到会,认真听取夜班交班报告,交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夜班护士汇报患者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重点交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护士长布置当日重点工作,传达各项会议精神。
(三)在保证交班质量的基础上,晨会交班应于15分钟内结束,小讲课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应影响正常护理工作。
九、遇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一)遇紧急情况或抢救时(可在紧急情况或抢救结束后进行交接班)。
(二)交班或接班人员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交接班时。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2
1、交接班制度是护理工作连续性的重要保证。
临床相关科室应有护理交接班制度与工作流程,并及时进行修订。
2、护士掌握护理交接班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护理交接班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交接患者、护理记录、医嘱执行、物品、病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4、交班前,交班者应掌握所管患者的病情变化,重点观察和了解危重患者、手术前后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5、交班者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便于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尽量完成本班各项护理工作,为接班者做好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用物准备,以便于接班者工作。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6、交班时交班者应做到口头讲清、床头看清、记录写清、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现患者病情、物品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
7、早交班的方式可以是在护士之间进行,也可以是全科室医护联合交班。
应重点报告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危重、死亡等人数,以及
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患者等的病情变化及处理,并尽量做到脱稿。
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听取。
8、由护士长或组长带领A班和N班护士共同完成床边交接班。
床边交接班应重点交接患者的病情、观察的重点以及护理要点。
交接班过程中应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对实施保护性医疗的患者应避免在患者床边交接班。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交班者(责任护士或组长)填写"病房护理交班志",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
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病房护理交班志"是电子文档的',要求每月打印一份存档。
11、护士长定期检查护理交接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质量,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12、交班内容包括:
A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B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C查看重点患者,如新入、当日手术或术后3天患者、危重患者、特殊检查治疗用药患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D贵重、毒、麻、精x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备用状态等,并签全名。
E交接班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3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设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每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标识。
对危重、手术、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预褥疮的发生。
6、抢救器材做到五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定时消毒灭菌)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7、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8、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9、对科室水、电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0、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4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做到账物相符。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
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5
1)护士按早中晚(apn)三班工作,护士的工作时间分配为a班8:00―15:00,p班14:30―22:00,n班21:30―8:30。
2)除护士长外科室所有护士进入apn排班系统。
3)每日各班护士工作时间连续不间断。
4)日夜班护士人力相对均衡(a班3―5人,p班2―3人,n班1―2人),各班均设护理组长。
5)夜班护士人力足够,危重手术等重病人多时要求双人夜班。
6)护士周班时35―40h,日工作不超过12h,两班间休息时间12h以上。
7)护士交接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8)建立排班需求登记卡,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人性化管理。
4.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
1)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病区设立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组长)、初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等不同层级护理岗位。
2)不同层级护士的工作权限和待遇不同,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3)各层级护士岗位相对固定,各班次均有护理组长。
4)同一班内各护士的岗位职责、年资、职称和能力互为补充。
5)高级责任护士分管病情更重、护理需求更复杂的病人,并承担评估/开护嘱/专科护理/健康教育等。
6)在一定周期内,责任制小组成员相对固定。
7)赴港专科护士有岗位,能发挥作用。
8)层级管理与护理查房、护理会诊、交接班、分级护理、查对制度等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