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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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包括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国家探索了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即生态园林城市。

生态园林城市的概念是指将生态理念与城市规划相结合,通过合理规划设计、科学管理运作,实现城市的生态功能与居民的幸福感统一。

为了推动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国家于2023年制定了一系列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以指导各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

首先,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强调了绿地建设。

根据标准,每个城市的绿地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同时要保留和修复自然湿地、湖泊、河流等水体。

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减少热岛效应,提升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其次,标准还提出了建设生态廊道的要求。

生态廊道是指城市内部的一条连接自然生态系统的走廊,用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生态系统的连通性。

根据标准,每个城市要划定出生态廊道的规划区域,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实现生态系统的复壮和重建。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城市建筑的绿化要求。

在标准中,要求城市建筑的绿化率达到30%以上,绿化面积要充分利用外墙、屋顶、庭院等空间,采用多层次、多种类的绿植搭配,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

在交通规划方面,标准要求将人行道、自行车道和绿道相结合,通过建设骑行系统和步行系统,鼓励居民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提倡步行和骑行,从而减少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交通规划中要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公共交通和非机动交通设施的建设,以提高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效率。

最后,标准还提出了生态园林城市的管理要求。

标准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的生态园林城市管理机构,并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完善生态园林城市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可持续性和效果。

总的来说,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城市与生态的和谐统一。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3•【字号】并政发[2006]41号•【施行日期】200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6〕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我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二、2006年主要任务(一)三项绿化基本指标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净增一个百分点;绿地率净增一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净增0.5平方米。

(二)绿化基本任务新增公共绿地103公顷;新增单位附属绿地20公顷;新增居住区绿地20公顷;创建“园林化单位”39个(园林化标兵单位7个,园林化单位12个,园林绿化先进单位20个);义务植树100万株。

(三)九项重点工程1.完成汾河太原城市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使汾河公园向南延伸3.4公里,向北延伸2.4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00公顷。

由市建管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启动城西水系二期工程,结合旧城改造,从北大街到迎泽街进行必要拆迁,全线贯通城西水系,通船通路,增加文化内涵,扩大规划面积,形成城市园林水体新景观。

由市园林水系管理处组织实施。

3.完成西北环高速路沿线15个互通和7个高速出口绿化任务,以种植乔木为主,林相变化,进行片植。

15个互通绿化工作由交通厅下属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增绿化面积97公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吕政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7日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按照住建部新修订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申报评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围绕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评选指标、遥感测评、示范项目、城市体检等创建任务及考核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完成时限,实施重点突破。

2022年完成国家园林城市申报,2023年通过住建部组织的评选验收。

二、任务分解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办法》规定的创建任务及考核要求,根据各单位管理职能及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详见《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重点任务及推进措施(一)需提升指标任务。

1.城市绿地率≥40%推进措施:全面梳理统计现有公园、广场、游园、道路、单位、小区、防护等各类绿地,扎实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生态修复和河道景观整治等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地总量,补充遥感影像资料中缺失部分。

完成新区纬十八路路侧广场绿化、新区8号公园、青银高速高架桥底拆违治乱提升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霜雾都公园、三川河王家塔至王家会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开工建设。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了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旨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资源,建设宜居城市。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城市绿地面积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场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35%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15%以上。

此外,城市绿地应按照不同功能进行规划和建设,如休闲娱乐、生态保护、文化教育等。

二、城市绿化率标准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城市温度、减轻城市噪音的重要手段。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化率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行道树绿化率应达到城市道路总长度的80%以上。

三、城市水系标准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元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水系应占城市总面积的5%以上,其中河流、湖泊、水库等自然水系应保持原有水体的自然状态,人工水系应按照生态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城市空气质量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中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五、城市噪音标准城市噪音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区域的噪音标准应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主要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篇一:《医院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XXXXXX医院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单位)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我院达到园林单位标准,切实改善本单位工作及就医环境,促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顺利达标,根据《xxx人民政府关于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xx]xx号)、《中共xxx委办公室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城”联创指挥部的通知》(x办字[xxx]xxx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xxx]xx号)、《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字[xxxx]xx号)文件和市卫生系统创建园林城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单位绿化和外围环境绿化为重点,以专业化、常态化的建设、管理为保障,按照“三山环抱、四水穿流、五湖映珠源、六带拥胜景”的山水园林城市格局的总要求,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增绿、补绿工程,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健全“单位组织、全院参与、精心规划、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快实施医院绿化美化工程,提高绿化管理水平,创造优美、舒适、健康的诊疗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8个方面74项指标的具体要求,既日起,全面深化国家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做到广泛动员、积极宣传。

认真落实各科室各部门工作职责,到2014年年底,所有相关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做好庭院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绿色医院,确保2015年我院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三、组织保障为确保我院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XX市妇幼医院创建园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院长副组长XXX 副院长成员各科室及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务科,负责我院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一)单位绿化达标1、建立制度,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了打造具有特色、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环境,提出一系列关于园林建设的要求和指南。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和提升城市绿地的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建立科学的绿地规划系统。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明确城市规划中的绿地比例和布局,根据城市的发展目标和特点,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的分布和类型。

比如,城市中心区域应该有足够的公园和广场,满足市民休闲和社交的需求;而城市交通枢纽周边应该有更多的绿化带,以减缓交通所带来的噪音和污染。

此外,绿地规划还要考虑到生态系统的连接和保护,避免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

其次,要加强绿地建设质量的监管。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不仅要求建设足够的绿地,还要求建设高质量的绿地。

通过制定规范和标准,明确绿地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绿地能够实现预期的效果。

例如,对于植物的选择和配置,要考虑植物的适应性和生态功能,提倡本地树种的使用,减少外来物种的影响;对于景观设计,要从人文、生态和艺术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虑,创造出具有独特魅力的绿地空间。

再次,要加强绿地管理和保护。

标准需要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对绿地的责任和职能,建立健全的绿地管理机制。

这包括绿地养护、环境保洁、公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也要加强对绿地的保护和监管,防止滥用绿地资源、破坏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

鼓励市民参与到绿地保护和管理中来,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最后,要加强绿地的利用和价值提升。

除了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需求外,绿地还应该具有更多的功能和价值。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可以引导城市管理部门和开发商在绿地建设上注重创新,打造集景观、生态、教育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地空间。

例如,可以在公园内设置儿童乐园和运动场,满足不同年龄群体的需求;可以在绿地中设置水景和花坛,增加景观的吸引力;可以在绿地内设置文化雕塑和纪念碑,弘扬城市的历史文化。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是国家对于城市生态建设的要求和指导,旨在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鼓励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标准要求城市保留现有的湿地、森林、山川和其他自然景观,同时合理规划和利用自然资源,确保城市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设公园、绿地和植被覆盖面积,以提供休闲和绿色空间,增强城市生态功能。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栽植本地植物,减少外来物种的引入,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3. 环境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城市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并且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良好。

城市应该控制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等环境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 生态交通和节能减排:标准要求城市实施生态交通规划,鼓励非机动交通,推动低碳出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5. 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标准要求城市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城市应该建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体系,推广水的循环利用,减少水污染和过度提取水资源的问题。

6. 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城市应该制定废弃物分类和回收政策,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7. 灾害风险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制定灾害风险管理规划,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

城市应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城市抗灾能力,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8. 居民参与和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城市促进居民参与生态治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

城市应该建立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鼓励社区自治和绿色环保意识的培养,形成社区共治的良好局面。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1•【字号】吴政发[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吴政发〔2009〕25号2009年3月31日)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城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城市的统一安排,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滨河生态水韵新吴忠。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使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观,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8%以上,绿地率稳定在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提升绿化档次,提高绿化质量,加强景观建设,突出伊斯兰文化特色。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全面达标。

(二)工作原则: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1、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园”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创园”任务.2、加强宣传,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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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功能完善,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走出一条彰显地域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生态园林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总体目标。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体系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体系要求,细化分解为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其他事项等方面具体指标体系,依托已有的良好基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总量、绿地质量、生态安全显著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坚持生态园林让城市更美好,坚持生态园林城市为人民,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规划引领,建管并重。遵循城市哲学、城市美学和城市科学原则,布局绿化空间,美化城市环境。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以〃工匠精神〃精心推进城市规划建设,以〃绣花〃功夫抓好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城市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城景共融、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园林城市布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因地制宜、节俭务实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坚持节水、节能、节材,坚持低碳、环保,将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益最大化理念贯穿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全过程。

二、工作任务 (-)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1完善系列规划。按照国园创建技术初验专家组反馈意见,全面、科学、规范修订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突出地域性、文化性、风貌性特色,并从严执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加快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的编制、评审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已编制规划的修订、完善、实施力度,指导城市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科学、高效运行。

2、强化综合管理。严格执行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标准,提高全

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持续完善城市绿线、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并实施监管。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普查、保护力度,完成城市历史建筑普查及保护工作。拓展智慧城管平台功能,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严格落实建筑规划审批、城市管理执法、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公示、绿地占用审批、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管理职能。

(二)促进园林绿化提质。 1、强力推进公园建设。编制城市公园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公园

绿地,全力推进植物园、公园、绿地游园、绿化广场等公园、广场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植物园结构功能,实施公园提升工程;对城市将角百灵实施重点整治,充分利用闲置废弃空地,加快城区街头小绿地建设;结合城区现有的绿地现状,对具备条件的街旁绿地、居住区绿地,要进一步完善座椅、亭台、环卫、园路、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新建一批街头游园、社区公园,全力解决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低限达标问题,实现市民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2、实施道路绿地建设。在新建改造城市道路时同步规划实施绿

化、美化工程;持续开展道路枯死苗木清理及补栽补植;完成林荫路提升改造工程,实施道路绿化配套工程,力促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对城区过境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及干线公路市区段沿线建设景观林带、防护林带,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补植补齐缺失苗木;扎实推进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绿化,确保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和绿地达标率达到90%以上。 3、提升庭院绿化品质。严格落实城市建筑绿化标准要求,新改

建工程项目和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稳定达标(注: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市区两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年度新创建任务不少于30个,确保创建比率达到6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推荐创建一批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全面治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及破产倒闭企业等内部的荒裸边角地,增加落叶乔灌木,提高绿化遮荫面积,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持续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全力栽植市树市花等花卉植被,持续提升庭院绿化品质;确实无绿化栽植条件的,可通过盆栽和阳台垂绿等方式增绿,美化环境,提高绿视率。 4、建设节约型园林。大力推广普及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广泛栽植适生乡土树种,推广立体绿化(包括墙面、坡面、藤架、阳台绿化等)、楼顶绿化及林荫停车位建设。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要率先垂范,新建独体建筑绿地率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具备条件的要实施屋顶绿化;大力推进沿街单位拆墙透绿、破硬建绿、见缝插绿工作,在透视围墙、挡墙上栽植藤本攀援植物和月季等花卉;既有建筑在满足承载力和防水要求的前提下,要实施屋顶绿化;市区垂直挡土护坡及公厕、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可立体绿化的,均要实施立体绿化美化,丰富城市空间景观;单位庭院、居住区的廊架、藤架要栽植攀援植物绿化;对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单位和居住区围墙要通过种植攀援植物软化墙体,提升绿量。

(三)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1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以山体、水体为

主的生态修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建立山体及废弃地修复治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加大对开山采石取土、采矿造成裸露的山体、垃圾填埋场及工业废弃地的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市区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开展城市水域清淤治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城周河道绿化,恢复和改善城市水体功能和质量。 2、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

加强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建筑,确保节能建筑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6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近2年每年增长5%以上,确保统计资料齐备、完善;持续推进中心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市场开发,大力推广具备条件的居住区、社区实施集中供热,做好城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 3、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年

度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进一步推进和巩固〃煤改气〃工作成果,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大道路和建筑扬尘治理,严禁焚烧垃圾、加强露天烧烤行业整治,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确保中心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

(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 1完善城市交通网络。落实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快城市〃

断头路〃打通,优化城市路网布局,确保城市路网密度、城市道路面积率分别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和15%以上;加快道路桥梁建设;优化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多措并举缓解〃停车难〃问题;不断完善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等城市慢行系统。 2、强化市政设施建设。围绕〃背街小巷点亮、主要街路提质、景

观工程添彩〃的思路,继续推进中心城市亮化提升改造和楼体亮化工程,实现主要街路沿线亮化到位;对城区所有道路装灯、亮灯情况进行排查保证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以上;对城市道路、人行道地砖、盲道、标牌、管网、井盖、各类箱体、广告牌匾、城市桥涵等市政设施〃病害〃进行全天候、全时段、无禁区的排查和〃城市体检〃,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结合〃城市双修〃第一时间解决到位,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100%o

3、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中心城市初步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实施排水管网建设,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休息室、垃圾收集清运车辆、污水管网铺设等环卫设施管护力度,完善社区、居住区等加盖垃圾桶等配套设施;持续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收集、运输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保证垃圾、污水处理率全面达标。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按照海绵

城市建设规划,积极衔接供水系统、排水排涝等相关专项规划,在城市市政工程和公园绿化建设等项目中,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和节约型园林建设理念,尽量利用或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大幅度减少硬质覆盖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建设储水水池、下沉式绿地、绿化带,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升水资源涵养能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统筹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韧性城市。

(五)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持续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完成中心城市年度改造及群众安置任务,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努力改善市民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优化主要市政道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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