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

合集下载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危害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重要影响。

为改善此种情况,文章以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儋州为例,对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儋州市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罪名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罪等四种,其中这四种罪名的案件数为195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87.84%;人数3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92.42%。

另外还有强制猥亵妇女罪3件3人,寻衅滋事罪3件4人,抢夺罪3件5人,贩卖毒品罪9件9人,故意毁坏财物罪2件2人,强奸罪3件3人,故意杀人罪1件1人,妨害公务罪1件1人,体现涉案罪名不断增多的趋势。

从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1.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

201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21人,2011年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有44人,同比增长高达109.5%,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从文化程度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小学、初中两个层次,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有213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8.1%;小学文化程度有114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1.1%;文盲、高中、中专、大专等文化程度共有3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8%。

2.无业未成年人日益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

在2010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有44人,比例高达42.7%;2011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则有91人,比例达到51.1%;而在2012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就有83人,比例更高达72.1%。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调研报告题目: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调研报告引言: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预防和管理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

通过调研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

本报告旨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其原因和可能的解决办法。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表现、原因以及对策。

通过文献资料收集、案例分析以及专家访谈的方式,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调研。

二、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表现:1. 犯罪周期短:相对于成年人而言,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周期相对较短,很快就可能再次犯罪。

2. 类型多样: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类型丰富多样,包括盗窃、抢劫、贩毒、打架、网络犯罪等。

3. 多次犯罪:相对于初犯的未成年犯罪者,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次数多、频率高。

三、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原因:1. 家庭环境:不稳定的家庭背景、缺乏监护人关爱、家庭暴力等问题,容易导致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2. 教育问题:教育资源不足、学校环境差、违法犯罪信息泛滥等,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产生不良影响。

3. 社会压力:未成年人面临的学业压力、就业压力以及人际关系压力等社会因素,增加他们重新犯罪的风险。

四、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对策:1. 家庭教育: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教,提供充分的关爱和支持。

2. 学校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教育,推进道德教育的全面发展。

3. 社会支持:增加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和支持,建立相关机构和项目,提供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服务。

4. 法律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判决和辅导措施,帮助未成年人走上正道。

结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原因与家庭、教育、社会等多个方面相关。

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完善法律制度,提供个性化的判决和辅导措施,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从犯罪率、犯罪类型、犯罪原因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了一些结论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引言
二、犯罪率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24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整体犯罪案件的比例为15%,而到2024年上
升到20%。

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新兴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未成年人犯罪
问题更为突出。

三、犯罪类型
四、犯罪原因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调查显示有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家庭教
育问题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的不和谐、家长的过度
溺爱或冷漠,都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其次,社会环境也是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例如,缺乏良好的教育资源、社会文化风气不
健康等。

最后,个体因素也会对未成年人犯罪产生影响,如自我认同、人
际关系、心理健康等。

五、对策建议
六、结论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
力来进行预防和控制。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原因
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希望该报告能够对相关部门
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2.赵林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现状与对策研究[J].齐鲁学刊,2024,30(4):204-206.。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浅析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浅析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浅析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一、概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本文旨在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同时深入研究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措施提供有益参考。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和比例均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上升态势。

这些犯罪行为涉及暴力、盗窃、抢劫、毒品等多个领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安全感和危害。

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性和危害性不容忽视,如何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过程中,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界限。

合理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能够平衡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安全之间的关系,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预防和矫治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现有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不统与犯罪趋势不相适应等,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1. 背景介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及其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现出一种令人担忧的趋势。

司法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且犯罪类型日趋复杂。

这一现象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成了严重威胁。

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涉及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网络犯罪等。

校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伤害。

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现象也愈发严重,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蚀问题不容忽视。

从犯罪原因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家庭监护的缺失、学校教育的不足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等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视角
Legal Perspective on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汇报人:XXX
202X.XX.XX
目录
catalog
未成年人犯罪的定义与类型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策略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家庭因素:家庭教育、家庭环境等
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有超过60%的未成年犯罪 者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问题,如父母离异、家暴等。 家庭环境恶劣影响未成年人成长 一项对全国1000名未成年犯的调查显示,近70%的人表示他 们的家庭环境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 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倾向增强 美国心理学会的一项研究发现,家庭教育方式与未成年人的 犯罪倾向有显著关系,过于严厉或忽视的教育方式可能导致 未成年人犯罪倾向增强。 家庭暴力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数百万儿童遭受 家庭暴力,其中一部分可能走向犯罪道路。
行为影响
Behavioral impact
《对个人的影响:心理影响、行 为影响等》探讨了外部环境对个 体心理健康和行为表现的多方面
影响。
价值观
Values
行为规范
Code of Conduct
社区
community
对社会的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律,提高社会安全指数
2019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 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律密 切相关。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渠县人民检察院张长春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含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问题有学者将未成年人犯罪、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的公民为未成年人。

而我国有将近四亿的未成年人。

鉴于与成人年龄的区别未成年人犯罪有着自己的特点近年来犯罪手段趋向智能化、集团化、残忍化暴力倾向越来越明显并且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

统计数据表明20__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近10%这可谓一个庞大的数字。

人们常说“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而一些正处在花季年龄的少男少女已经沦为罪犯或者正在滑向犯罪的深渊。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如何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使他们能够健康的成长已成为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通常我们常常会听到青少年犯罪但事实上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习惯用语。

在刑法理论中未成年犯罪才是其科学的概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具体概念是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二、未成年犯罪的特点 1、犯罪势头逐年上升。

对近几年我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统计20__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当年涉嫌犯罪总人数的3.16%;20____年上升至13.19%;20__年上升至18.6%;20__年上升至22.3%;20__年上升至22.6%;2021年上升至26.7%。

20__年与20__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上升了23.54%。

这些逐年上升的数据不得不令人忧虑重重。

2、犯罪形式以团伙为主。

在这六年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团伙作案的明显增多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

其中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远远高于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小的团伙一般不少于三、四人大的团伙成员多达十几人,且有的团伙之间相互交叉作案尤其是抢劫犯罪最为突出。

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

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一、什么是未成年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

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刑法规定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的规定,刑事犯罪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精神,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在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

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责任。

但应当注意,对于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辩认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辩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负刑事责任。

如果实施了这八种犯罪以外的危害行为,因其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而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均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犯罪心理学论文

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犯罪心理学论文摘要: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当前各国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是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

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着眼 ,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定义入手 ,探讨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现状、特征及对策 ,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当前各国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是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

未成年人认知水平低、分辨能力差、自控力弱、心理发育还不成熟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 ,在多种文化、价值观的冲击下 ,对于是非的判断 ,成年人有时无所适从 ,未成年人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 ,研究当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 ,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一、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界定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关于未成年人及其犯罪相关规定 ,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可以定义为:已满 14周岁未满 18周岁的自然人 ,非法故意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侵犯国家和集体财产、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造成严重后果 ,依照刑事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 ,研究犯罪既要依据刑法的犯罪规定 ,又不能局限于刑法 ,研究对象从年龄上讲可以包括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因此犯罪学意义上“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指不满 18周岁的人实施的 ,非法故意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侵犯国家和集体财产、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的的行为。

即未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暴力危害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然是属于我们研究的范围。

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现状随着世界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遍布世界各地 ,我国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同样堪忧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年龄也呈低龄化趋势 ,人们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问题反映日渐强烈。

《2024年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范文

《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留守未成年人问题逐渐凸显。

留守未成年人指的是因父母或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或生活而留在家乡,由其他亲人或单亲照顾的未成年人。

这一特殊群体近年来在我国社会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因为他们在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压力下,犯罪现象也日渐增加。

因此,本文旨在研究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和预防措施,为相关政策和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

二、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 犯罪类型多样:留守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涉及多个领域,包括盗窃、抢劫、暴力犯罪等。

2. 犯罪行为冲动:由于缺乏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留守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往往较为冲动。

3. 团伙化倾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形成团伙,相互影响、相互支持。

三、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 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但留守未成年人的家庭往往存在亲子关系疏远、监护人教育能力不足等问题。

这些因素导致孩子缺乏关爱和引导,容易产生心理问题,进而导致犯罪行为。

2. 学校因素:学校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但部分学校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关注不够,缺乏有效的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

此外,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教育资源不均等问题也可能对留守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也有重要影响。

不良的社会风气、网络暴力、社会矛盾等因素可能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其更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四、预防和减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1. 加强家庭教育:父母应尽可能地与孩子保持联系,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心理状况,加强与孩子的沟通。

同时,学校和社区可以组织相关培训,提高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和心理健康意识。

2. 加强学校教育:学校应关注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教育,提供更多的心理辅导资源。

同时,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分配。

3. 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政府应加大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关注力度,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如建立更多的心理咨询机构、志愿者组织等,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之完善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之完善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日益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的完善,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将从立法、法制和教育方面入手,探讨如何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

首先,在立法方面,应该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一方面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增加法律教育宣传,强化家庭教育责任,而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程序,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比如可以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立法机构,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程序和体系,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法制方面,应该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建立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并且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和教育。

为了使未成年人能够更好地重返社会,需要建立健全出狱后的帮助机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帮助其融入社会。

最后,在教育方面,应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重要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

并且,应该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力量,与学校和社区建立联系,从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

在此同时,也应该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增强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意识,从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加强立法、健全法制、重视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工作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下面列举三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以便更好的理解问题的严重性:1.某未成年人因盗窃被刑拘,经法院判决,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缓刑和社会教育,帮助其重返社会。

2.某未成年人因持刀伤人,被判刑入狱,出狱后,政府组织相关机构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并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3.某未成年人因嫖娼等行为在警方的调查中被抓获,经过法院的判决,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惩罚,并进行了强制性的社会教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原因及预防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百余年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曾一针见血的指出青少年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系。而今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因此,预防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根据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视为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上升势头,不仅危害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极大的催残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千百万个家庭带来不幸。因此,正确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原因,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犯罪类型也多种多样。 一、从近年来的调查情况看,未成人违法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类型和特点: 1、犯罪的形式,团伙性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等),未成年人犯罪以团伙作案为主要形式,单独作案较少。未成年人心理尚不成熟,他们往往喜欢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三五结伴成伙,结伙成帮、结帮成派,共同进行犯罪活动。相互间订立攻守同盟,诡言狡辩,“人小鬼大”,给侦破审理带来不小阻力。这些未成年人往往纠合成群,少者两三人,多者七八人,出于哥们义气,相互壮胆,共同作案,盗窃抢劫。手段凶狠,动辄持刀行凶、不计后果。犯罪残忍性上升,对社会破坏性增大。案例:2000年,年龄均在16至17岁的咸阳农村青少年豆成彬等4人,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翻窗、撬门入室盗窃5次,偷现金、实物总计人民币1468元;2002年11月下旬,宝鸡市凤翔县的7名15至17岁在校中学生联合杀死同学;去年5月初,汉中市城固县3名不满18岁的中学生共同伤害一女乞丐并致其死亡。还有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 2

一群人。例如徐某等四人合伙抢劫一案,除徐某外其余三人都是在校学生。先是由徐某提出去打某某,在打人过程中又由徐某提议发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三名学生被捕入狱后,很是后悔,认识到不该和徐某这样的人混在一起。调查分析:在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作案人员往往因年龄小、心理和智力尚不成熟,犯罪过程中往往想寻找心理依靠,少则2至3人,多则5至6人。上述3例案件都具有明显的团伙作案特征。 2、暴力性犯罪,犯罪突出,手段新颖、凶残。未成年人年龄偏轻,模仿性较强,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纵火等暴力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他们往往不再局限于小偷小摸,而是肆无忌惮地穿行于城区、集镇。由于他们人小个矮、形色稚嫩,一般不易引起人们的警觉,成案率较高。如去年某县破获的一起入室杀人案:几个未成年人扮装成学生模样,跟踪某妇人潜入某小区,把其电源关掉(每户电源总开关均集中在某一楼层或门外),待被害人打手电筒出来检查开关时(门没有关),一个头矮小少年便潜入其家中,待被害人进屋关门进其他屋子时,犯罪嫌犯人便打开房门让等在外边的3名同伙入室。为防止他们走出小区被害人报案,4名犯罪嫌疑人在抢窃完钱物后,残忍地将其杀害。当前未成年入的犯罪手段,由愚昧型向智能、成人化转变。作案周密策划,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案例二:兴平市14岁的马党军和18岁的马平原两人,从咸阳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用暴力控制女司机杨某,拿啤酒瓶砸其头部,并持刀抢走其金项链、手链、耳环、戒指和现金。 3、犯罪类型多样。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财产型(享受型)。以此类最为突出,未成年人易冲动且好动,一旦失学,则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且很少归家,但他们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特别是当他们要挥霍摆阔、享受攀比时,他们就将目光盯在公私财物上。如我市去年破获的某乡镇盗窃团伙,年龄最大17周岁,最小12周岁,平日里以偷铁路货运物资、闲置工厂钢铁来维生计,有时甚至顺手牵羊偷同乡的牛、猪、羊、鸡等物资来满足自身的挥霍享受。以物质享受为目的,为了得到超过正常生活水平的物质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作为青少年在思维方面存在一定的片面,容易形成和别人攀比的心理,别人吃的比自已强,穿的比自已好时,心理就有平衡,久而久之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和教育,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就是一些贪图享受的青少年“吃”“穿”“玩”为自已的人生目标,好吃懒做,在没有充分的物质基础情况下,便会 3

挺而走险、误入歧途,而玩更是成 为青少年消费的主要方面,通过抢劫、盗窃等不正当手段得到的钱财中有很大一部分挥霍在舞厅、游戏机、台球 等游艺上。其次是: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例如在校生雷某在自已和同学遭到社会流氓殴打,并被抢走钱物,自已 学校、,派出所报告又未得到及时处理后,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去打别人,抢夺别人财物和,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已的前程。再例如17岁的卢某上学时被校警殴打,虽然学校及时进行了处理,但卢某认为处理不当,辍学后,携带木棍,到校将校警打伤。其三是:暴力型。未成年人心理素质不稳定,自控力差,认识能力与意识能力低,感情易冲动,行为易过激,受不良影响及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在受到刺激又缺乏正确的教育与引导下,纷纷效仿不良行为,导致犯罪。如今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的一个案例:陕西省某县三名初二学生采用非常残忍手段强奸两名11岁幼女,其中一名男生强奸该幼女时间长达4个小时。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很单一,都是看了黄色录相,对性的认识即神秘又刺激,在没有正确引导和教育下,共同实施犯罪。其四是: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已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已也感到后悔的事,例如17岁的杀人犯赵某,由于骑车与他相撞,在遭到殴打和辱骂后,失去理智,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连砍数刀,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后,深感后悔,希望用自已的例子教育别人。其五是: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已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例如抢劫犯胡某骑车与他人相撞,要求赔偿未得逞后,就强行抢走他人钱物,并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再例如抢劫犯李某认为找别人要点东西,不给打两拳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其六是: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例如17岁的骆某在与成年人李某所进行的盗窃活动中,一次又一次的充当“放风”的角色,事后未得任何赃物,但仍心于情愿地去做,仅因为李某平时给他买两碗面条,在他不顺心时说两句安慰的话。为了这个简单的原因,骆某甚至两三个月回家,与李某吃住在一起,连续做案十余次。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 4

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对一些新类型案件,如绑架勒索、抢劫汽车、吸毒贩毒等也有所涉足。 4、犯罪的方式,流窜犯罪比重增加。由于社会管理松弛,盲流范围扩大。由外省外县市窜至我市异地作案。他们作案手段隐蔽,飘忽不定,稍纵即逝,给侦查案情和缉拿归案造成困难。如谷城县无业人员王××,窜至我市某乡镇后,利用人们作息时间差,巧妙地走东窜西,实施盗窃,尔后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携赃款远之夭夭。 5、犯罪年龄低龄化势头明显犯罪,年龄及性别。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生犯罪占据了相当比例,犯罪低龄化趋势日渐明显,初犯年龄越来越小。近年来,14~16岁青少年犯罪尤为突出,且呈现低龄化的趋势。犯罪性别以男性为主,但女性犯罪率逐渐升高,且手段更为凶残。如:某市某乡镇今年5月5日,4名初三女生敲开一小卖店(已21:00过后,该小卖店平日里是一名年近七旬的老奶奶),声称要买快餐面,待门开后,4名女生便把老太太围住,一名女生持刀威胁逼迫老太太拿钱。钱物得手后,为防止报案(因小卖店就离学校约百米左右),该女生恐吓老太太,声称若敢报案,必割下其头。案例二:以2001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例,16岁的女生津津(化名)去 与男生李某发生口角,随后便叫来3名同学替自已“报仇”,将李某带进楼群殴打后抢走人民币50元,并扬言还要进行第二次敲诈。这也属于报复型犯罪,类似的校园抢劫案还时有发生。 随着物质条件的改观,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早熟明显。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周岁开始就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或者成为犯罪的动机。还具有好奇、取乐、讲义气等心理特征。案例:某地乡场附近年近15岁的魏某,因到乡场上看了几次黄色录像,很想尝试一下与异性“亲热”的感觉,于一日下午等候在一个11岁的小女孩放学回家的竹林处,并蒙面操刀,强奸了小女孩。某市内一个无人管教的16岁少年,整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便蒙生偷车取乐邪念,半年内竟盗窃22辆机动车。某高校一男生,因多次接受同学吃请,也欲请同学吃请却囊中羞涩,遂杀人抢劫。某技校一学员与同学因争坐一条凳子而大动干戈,10余人参与斗殴,酿成一死三重伤血案。北京市某网吧的老板与几个学生因收费问题发生纠纷,学生为了报复老板,于深夜纵火烧毁房屋1000余平方米,烧死15人,烧伤7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