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九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盘点“两会”企业声音让“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

点“两会”企业声音:让冲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文/李国庆2021年全国“两会”如期举行。
跨越极不平凡的2020年,今年的“两会”更加吸引国内外的目光。
代表委员们的 提案关乎国计民生,也关系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
在一系列 以5G 、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制造业转型和科技强国等为关键词的提案被热议的同时,也为我们观察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趋势提供了良好的窗口。
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迈进已经成为强国发 展的必由之路。
然而,越来越多的发展问题也摆在前进的路 上,需要我们共同面对。
智能制造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全 新的产业链如何构建?数字化技术如何落地与下沉?技术“卡脖子”问题如何彻底解决?对此,今年“两会”现场, 众多行业企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为我们逐一解答“时代之问”。
本刊将部分内容梳理如下,希望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工程机械篇推进工程机械智能化与绿色化闫丽娟表示,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中国承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21年第2期-13-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工程机械绿色化指的是发展新能源工程机械,2020年11月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矿山机械与工程车辆及设备展览会上,徐工以多款“世界之最”产品集中展示国际化实力,其中就有一款行业最大吨位纯电动挖机XE270E。
现在市面上的新能源工程机械车辆还不多,抢抓新能源工程机械发展机遇,不仅是减少燃料能源的利用,也是兑现“中国承诺”。
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闫丽娟展示了这样一张徐工科技发展战略图,画面以珠穆朗玛峰峰顶为标尺,对应着时间和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
“2025年实现工程机大目标。
”闫丽娟表示,“目前工程机械研发已经由逆向研发转为正向研发阶段,产品迭代更新、核心技术突破已经成为行业内争夺的焦点,只有将掌握的核心技术提升到的高度,才能顺利实现徐工’珠峰登顶'的战略目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3批)等事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3批)等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3.08.15•【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9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9号关于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3批)等事项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3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二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予以公告。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3批)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二批)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8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24.01.18•【文号】工信部联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围绕制造业主战场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传统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场景为牵引,以标志性产品为抓手,遵循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前瞻谋划、政策引导,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前瞻部署、梯次培育。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系统谋划,超前布局。
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分阶段培育,动态调整。
创新驱动、应用牵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8.04.27•【文号】工信部信软〔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4.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生态加快发展,现将《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4月27日附件: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业互联网APP(以下简称工业APP)是基于工业互联网,承载工业知识和经验,满足特定需求的工业应用软件,是工业技术软件化的重要成果。
实施工业APP 培育工程,有利于发挥软件赋能、赋值、赋智作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有利于将制造业企业内部原本分散、隐性的工业技术挖掘出来、传播开来、传承下去,破解国内工匠不足难题;有利于汇聚海量开发者、提升用户粘性,打造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协同演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生态;有利于更大程度激发“双创”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带动形成新的增长极。
为推进实施工业APP培育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际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以发展和繁荣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生态为目标,推动软件技术与工业技术深度融合,工业APP培育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协同推进,着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夯实工业APP发展基础,着力提高工业APP发展质量,提升价值和应用效果,着力构建开放共享和流通交易机制,推动工业APP向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形成建平台和用平台双向迭代、互促共进的制造业新生态。
2020年乘用车法律法规概要

2020年标准修订和质量监管
2020年3月1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年全国 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开展汽车信息安全、车用操作系统、通讯协议等智能汽 车标准研制,推进新能源汽车安全、无线充电、大功率充电、燃料电池、电池 回收利用等相关标准。(第四款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标准建设第47、48条)
• 国务院:新能源车补贴及免购置税延长2年
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 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求 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 为促进汽车消费,会议确定: (一)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二)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 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三)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 收增值税。
49号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
• 在(二)丰富5G应用场景中提出,促进“5G+车联网”协同发展作为
未来的重要方向。推动将车联网纳入国家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促进LTE-V2X规模部署。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丰富应用场 景,探索完善商业模式。结合5G商用部署,引导重点地区提前规划, 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5G、LTE-V2X纳入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建设的 重要通信标准和协议。开展5G-V2X标准研制及研发验证。
国家远景规划(汽车)
• 工业和信息化部3月6日发布工信厅信管〔2020〕8号关于
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要深化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鼓励各地结合优势产业,加 强工业互联网在装备、机械、汽车、能源、电子、冶金、石化、矿业 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融合创新,突出差异化发展,形成各有侧重、 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引导各地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垂直细分领域的 行业应用指南。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数据局,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2.31•【文号】国数政策〔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科学技术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医保局、气象局、文物局、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2023年12月31日“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家“两化融合”总体情况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
1
引
言
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正在引领工业驶入崭新 的发展空间。 进入21世纪以来,新一轮科技革命 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其中,以大数据、云 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标志的新一代信 息技术革命,被视为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核 心与龙头。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产业界,一直都 在努力探求:作为这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龙头 ,信息技术引发工业变革的本质是什么?作为新 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成果给我国工业发展带来的最 深刻的影响究竟是什么?
信息技术与制造技
术相融合,将进一
步给工业技术和生
产方式带来深刻的
,甚至是革命性的 变化。 来源:原中航一集团
31
(2)工业信息化变革业务模式:网络化
全球24小时不间断赛车研发
32
(2)工业信息化变革业务模式:虚拟化
专家会议
讨论虚拟产品
33
(3)信息化创新工业企业业务形态
虚拟公司
产品
采购
供应商
数字化预装配——无金属样机的生产;
基于广域网的异地设计、异地制造;
基于STEP的数据交换;
Team work 238个工作组;
设计制造周期大大缩短:4.5年(波音757、767约9-10年);
获得更高的利润,每架777,$1.4亿。
7
JSF—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最高典范
JSF 采用信息技术,建立了全球50家公司参与研发的 数字化协同环境,形成了无缝连接、紧密配合的全球虚拟企 业,快速地实现了以数字化技术为研制基础的三种变型、四 个军种、客户化程度高的飞机设计。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45号文件)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09] 第45号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本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施行后,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附件: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维护专用汽车和挂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境内使用的专用汽车和挂车产品(以下简称专用车产品)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专用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专用车产品,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专用汽车,是指在采购的完整车辆或二类、三类底盘基础上制造完成的、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11款、第2.1.2.3.5款、第2.1.2.3.6款所定义的车辆。
挂车是指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2.2款、第2.2.3款所定义的半挂车及中置轴挂车。
本规则所称二类底盘,是指具有驾驶室、发动机、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及主要电器设备,但不具有货物承载装置及专用装置的非完整车辆。
本规则所称三类底盘,是指具有发动机、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及主要电器设备,但不具有驾驶室(或车身)、货物承载装置及专用装置的非完整车辆。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专用车生产企业及专用车产品许可。
第四条国家鼓励并逐步推行汽车整车(含底盘)生产企业对采用本企业产品进行后续制造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和专用汽车产品实施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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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九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2.06.17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公开征求《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九项强制性国家
标准的意见
为了不断提高整车安全性能,积极推进汽车安全领域、环保与节能领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标委开展了《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九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汽车防盗装置》(征求意见稿)
4. 《汽车防盗装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征求意见稿)
6.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征求意见稿)
8.《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征求意见稿)
10.《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1.《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征求意见稿)
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3.《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征求意见稿)
14.《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5.《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征求意见稿)
16.《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7.《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
18.《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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