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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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一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2、凡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3、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

4、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和台帐,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复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超期未进行复审的不得上岗操作。

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种设备业务知识、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分析、故障排查处理,故障应急处置技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为班组教育、车间教育和厂级教育,班组教育每月应安排业务知识学习一次,教育学习记录应存入档案。

6、及时安排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学习考核记录存入档案。

7、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奖惩制度,经常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情况的`检查,每年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工作表现的考核奖惩,考核意见存入档案。

8、按规定定期配发特种设备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改善特种设备操作条件,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培训专业技术人才,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加强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管理,特规定如下:1.凡在公司内从事电器、焊接、锅炉操作、水处理、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行车操作、液氨充装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不经特种专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书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实习时必须有具备特种专业资格的师傅现场监护,否则不得上岗。

3.取得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要在安环处备案,以便证书到期后及时换证和复培。

4.准备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要向安环处提交培训申请,由公司同意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取证。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2)一、总则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特种作业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2. 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3. 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 特种作业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5.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6. 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等。

三、培训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特种作业培训管理机构,负责特种作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该机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四、培训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培训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任命,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培训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五、培训计划特种作业培训管理机构根据特种作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和培训方式等。

六、培训对象特种作业培训对象包括新员工、晋升员工、需定期培训的员工和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培训的员工等。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人员应根据培训计划确定具体的培训对象。

七、培训方法特种作业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起重、爆破、有毒有害物品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机关是本单位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特种作业的培训与考试、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检查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等工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本制度的内容,在特种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资质管理第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首次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通过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合格人员名单报送上级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特种作业培训与考试,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与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及时记录。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合格期满前应及时办理证书的更新,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办理证书的更新手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将证书借他人使用,如发现擅自借用证书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将被取消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第十三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及设备的安全。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超速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计划部门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必须收集、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如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或证件过期的,计划部门有权不签合同。

第二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在设备进场时,必须收集、整理、审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件,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必须禁止从事该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有权利停止其进行作业;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台账应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证复审规定。

凡未按期复审的,均属无效证件,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作业。

在证件到期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提醒、监督作业人员进行延期培训,具体由项目部、劳务队伍协商后负责落实。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爱护本人具体使用的各种机具、机械、设备等,熟悉各种性能,完善各种运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性。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严格按照本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参加企业的各项培训工作,爱岗敬业。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无证及人、证不符的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九条外单位人员在我单位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
遵守本规定,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特殊作业的项目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电气作业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 作业人员对本人的安全作业负直接责任。

四、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前准备(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作业风险和操作规程。

(3)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作业过程中(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作业程序。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3)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完好。

(4)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作业结束后(1)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隐患。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无身体不适。

(3)对作业设备和场所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保护事故现场,确保事故原因调查不受影响。

3.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特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在岗、离岗、待岗和临时借用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认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3.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4.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认定程序:1. 申请人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2.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安排培训;3. 申请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4. 安全管理部门对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进行考核,合格的,认定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事故案例分析等;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达到规定要求;2. 考核不合格的,应暂停其特种作业资格,安排重新培训;3.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详细记录其个人信息、培训、考核、事故等情况;2.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满足作业要求;4.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2. 作业现场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3. 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监护,确保作业安全;4.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环境整洁。

医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特种作业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射线作业等属于特种作业范畴。

第三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四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作。

第五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私自改变作业方案和操作方式。

第六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着装整洁,佩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配戴安全防护用具。

第七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身体检查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在执行特种作业任务时应当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特种作业结束后,对作业设备和工具进行清点和保养,并做好特种作业工作记录。

第十三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特种作业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医院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和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特种作业技能竞赛和交流活动,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七条医院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特种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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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

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21、每年年初,根据生产实际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需培训的特殊工种的种类及数量。

2、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做出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安全质量环保部协助人力资源部和地方安监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证书者不准独立操作。

施工中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4、对特殊工种培训后,建立档案,保存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二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7、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

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3第一条本制度适用本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6、制冷作业;7、液化气充装作业。

第三条厂人事劳资处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第四条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抚顺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第六条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第七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扣证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的概念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五、复审内容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6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 内容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

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

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2.2.1定期检查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7一、总则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规定内容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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