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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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

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劳动者甲自20XX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XX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XX年算起,共四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可以不签吗?

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可以不签吗?

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可以不签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员工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跟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达到上述条件,并且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违法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需要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员工的固定期限合同期满,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并且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拒绝续签并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企业按照工作年限,每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案例】(2021)鲁0203民初10527号汪鹃(化名)2011年3月入职青岛某医药进出口公司,在公司一直工作到2021年,期间双方连续签订多份劳动合同。

2021年3月,汪鹃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汪鹃书面向公司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医药公司因为汪鹃工作期间经常迟到、未打卡、请事假、拒不执行公司调整工作、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等,鉴于汪鹃在公司的实际表现,公司向汪鹃发出通知,告知其2021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次日,汪鹃向公司复函,告知公司自己已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希望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医药公司无视汪鹃的要求,于2021年4月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汪鹃解除劳动合同。

汪鹃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医药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62628元,以及未休年假工资、防暑降温费等。

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医药公司支付汪鹃违法解除赔偿金158191.53元。

医药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医药公司与汪鹃签订两份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汪鹃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202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5篇

202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5篇

202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5篇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一、关于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

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

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三、关于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

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要明确工资类型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卷须知及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休息、休假权利3、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4、获得劳动平安保护的权利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假设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假设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原有劳动合同作废协议

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原有劳动合同作废协议

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原有劳动合同作废协议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的劳动合同一般无效。

根据你的描述,并没有保密协议或专项培训。

所以即使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公司无法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保,或强制变更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在签了第二份合同后,如何作废第一份合同?一般看签订合同的日期啊,后面签的肯定是双方达成变更协议了;不放心的话你就在第二份合同时在里面写上,“自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与xxx互年xx月xx日签订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的合同自动失效”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告知作废,怎样维权1、请问今年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终止:(1)如果已终止本次是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双方签章后生效,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外,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薪金必须按照本次合同内容履行。

(2)如果未终止即在劳动合同用工期限内由新签,则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对于变相降低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合法的依据,否则即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3、维权途径您可以:联合公司员工(1)一起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2)或者直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辖区内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用人单位违约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申请民事诉讼。

鉴于您提供的案情描述比较简单,如有时间,请将详细内容及具体情节回复给我,我会及时解答,谢谢。

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作废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能直接作废。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终止时间签错,重新签订有效吗,用写声明原合同作废或将原合同收回。

【劳动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释:第二十条

【劳动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释:第二十条

【劳动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种类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条文注释】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生效期间有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劳动合同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超出这个时间段,劳动合同效力终止。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方式。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效力可以一直延续到劳动者退休或者因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时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当事人双方就完成某项工作达成协议,一旦这项工作完成,劳动合同即自行失效。

这种合同一般都是短期合同。

本条第2款规定的“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10年。

在两个或者三个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无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应把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计算在内。

在同时满足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由此可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要求赔偿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即如果劳动者不要经济赔偿,就要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

全职是什么意思,全职要签劳动合同吗(两篇)

全职是什么意思,全职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全职是什么意思全职工作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全日制从事工作,并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进行报酬支付的一种工作形式。

全职员工通常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同时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职要签劳动合同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全职工作属于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与全职员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2. 劳动合同的期限;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 劳动报酬;6. 社会保险;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1.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告知劳动者合同内容;2. 劳动者阅读劳动合同文本,了解合同内容;3. 劳动者同意合同内容后,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4. 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劳动者,一份留存备查。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3.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4.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本合同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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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可以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从事兼职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关于
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可以吗的参考。

(一)同时做两份工作签两份合同合法吗?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
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
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
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_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
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
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者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被允许,需要看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分别参
考,劳动者需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律伴小编为您
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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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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