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试验取样规定
1.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附件1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落实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企业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进行随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五条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保障性住房工程应当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砂、碎石;(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有防水要求的阳台)以及防渗接头等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幕墙材料;(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绝热、粘结材料和增强网等;(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焊接材料及防腐防火材料等;(十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使用的连接套筒、灌浆料、座浆料、外墙密封材料等;(十五)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得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得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与送检就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得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得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得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得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见证取样与送检得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得30%.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与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与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得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得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得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与砌筑砂浆得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得混凝土中使用得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得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得其它试块、试件与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得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得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得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与负责该项工程得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得取样与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与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与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与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市政、建筑见证取样要求规范全集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水泥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2 冷弯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3 尺寸偏差逐支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4 重量偏差不少于5于500mm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 1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拉伸弯曲(反长约450mm,弯曲长约350mm22复)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随机抽取,每根钢筋只能截取1根拉伸,1根弯曲试样。
先去掉钢筋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
试样长度:取偶数倍节距,且不2 冷弯 1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2020/11/12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一、见证取样的环节 取样(封样) 送检 见证——同步进行 二、各方主体的职责 施工单位:取样和送检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取样、见证送检和见证检测
(保证取样送检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 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混凝土试件制样
试件制作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
①、坍落度不大于70mm宜用振动振实;
②、坍落度大于70mm宜用捣棒人工捣实。
三、取样、送检的关键要素 真实性 代表性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四、见证取样的基本程序 检查书面文件 进行外观检查 进行见证取样与送检 做好台账登记
核查检验报告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目录
一.水泥 二.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 三.砂浆 四.钢筋 (钢绞线) 五.钢筋连接接头 六.砌墙砖、砌块 七.砂、石 八.沥青混凝土
2)砌体工程用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 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 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 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水泥取样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 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 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 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常用原材料见证取 样送检
材料进场复检和施工试验取样指导书

材料进场复检和施工实验取样指导书2023年3月1日目录一、基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方法和频率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建筑材料实验取样方法、数量、代表批量及依据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材料进场复检和施工实验取样指导书一、基本规定1、为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488号《建筑公司实验室管理规定》及建建[2023]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规定,在建设工程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见证下,由实验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备置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实验。
2、实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实验人员现场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场见证。
4、见证人员采用有效措施,对所取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实验人员一起将试样件送至检测单位。
5、见证人员必须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方法和频率等1.见证取样的范围a.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b.用于承重结构的砌体砂浆试块;c.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d.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e.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f.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和地下、屋面、卫生间使用的防水材料;g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的数量:我公司承建工程所有需要复检或实验试块、试件和材料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均为100%。
三、建筑材料实验取样方法、数量、代表批量及依据标准。
市政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市政材料送检取样规范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工程送检材料的真实性。
江苏省建委特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该《规定》要求江苏省所有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钢筋连接件等都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所谓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取样员必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的情况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封样。
在见证人员随同下一起送检测机构试验。
一、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监督手续时,同时到检测中心报《见证人员授权书》。
2、取样员在见证人员在场见证时,按有关规范、标准抽取试样。
3、抽取的试样在见证人员监护下送检测中心。
4、检测中心收样,由建设单位人员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须在委托单上签字。
5、建设单位填写委托单时,应提供各项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品种规格、编号、吨位等。
二、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一)混凝土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商品砼应在交货地点取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少于一次;当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可为每200m3砼取样不少于一次。
试验标准--及检测频率取样方法

每1000m²取一组,从10个以上部位等量抽取缩分至1Kg 灰土:消石灰1Kg,代表性素土3Kg;二灰碎石;石灰1Kg,粉煤灰3Kg,每种碎石 JTJ057-94 5Kg;三渣:石灰1Kg,每种碎石5Kg;水稳;水泥1Kg,每种碎石5Kg 素土10Kg;灰土另加石灰3Kg;二灰碎石;石灰5Kg,粉煤灰15Kg,每种碎石15Kg; JTJ051-93 三渣:石灰5Kg,每种碎石15Kg;水稳;水泥5Kg,每种碎石15Kg 市政工程:灰土10Kg,二灰碎石等25Kg。交通工程:加三倍,从10个以上部位等量 CJJ4-97、JTJ034-2000 抽取缩分 以同一厂家、同一类别、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等级,不大于20000块为一批,从 JC899-2002 外观和尺寸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块为一组,龄期不小于28天 由相同原材料,相同生产工艺生产的同一种规格、同一级别、数量按管径和级别分 GB/T11836-1999、GB/T16752-1997 别不大于500-1000根的管子组成一验收批,每批从外观和尺寸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 取2根管子
Hale Waihona Puke 3天456
7
8
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 量 碎石 (1)用于 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 水泥砼 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 (2)用于路基材料 筛分、压碎指标 (3)用于沥青混合料 筛分、压碎指标、含泥量 配合比 (1)水泥砼 (2)砂浆 (3)压浆 (4)路基混合料 石灰 (1)用于 钙镁含量 市政 (2)用于建筑 粉煤灰 (1)用 烧失量 于市政 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 (2)用于水泥砼 含水量 水泥砼 (1)抗 抗压强度 压强度 (2)抗折强度 抗折强度 (3)抗渗 抗渗 砂浆 抗压强度
(一)市政工程试验标准及检测频率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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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试验取样、送样项目表
序号 工序名称 试验项目 频率
样品要求
1. 沟槽验槽 承载力触探 点/20米
现场检测
2.
管沟垫层 压实度 3点/1000平米每层 现场检测
3. 混凝土管基、管
座
砼抗压 每台班或每100方 每组3块
4.
检查井、雨水井 砂浆抗压 每台班或每50方 每组3块
5.
检查井、雨水井 砖抗压 每批 每组3块
6. 检查井、雨水井
混凝土盖板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或每100方 每组3块
7. 混凝土构件 钢筋原材力学 不同品种、规格每60吨1组 2条抗拉45cm,2条抗弯
30cm
8.
钢筋重量 不同品种、规格 5条长度大于50cm
9. 路基填土 击实试验 5000方 40公斤
10. 液塑限试验 5000方 10公斤
11. 压实度检验 3点/1000平米每层 现场检测
12. 路床弯沉值检测 每车道每20米一处两点 现场检测
13. 级配碎石层 级配碎石原材料检验 1000方 40公斤
14. 压实度 3点/1000平米
15.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一处两点
16. 水泥稳定碎石层 水泥检验 200吨 12公斤
17. 级配碎石原材料检验 1000方 40公斤
18. 压实度 1点/1000平米
19. 无侧限抗压试验 2000m2 每组9个试件约60公斤
20. 弯沉 每车道每20米一处两点
21. 混凝土路面 水泥 200吨 12公斤
22. 砂、石 400m3 40公斤
23. 配比 每种标号一次 石100kg、砂子50kg、水
泥50kg
24. 混凝土抗折 每台班 每组3块
序号 工序名称 试验项目 频率
样品要求
25. 沥青路面 沥青混合料用集料检验 400 40公斤
26. 沥青检验 60吨 3公斤
27. 配比 每种一次 各种集料50kg、沥青5kg
28. 混合料马歇尔试验 每层每台班或2000m2 一组4个试件10kg
29. 油石比及矿料级配 每层每台班或2000m2 5kg
30. 压实度 每层1点/1000平米 现场芯样或切块
31. 弯沉 每层每车道每20米一处两点
详见验收规范:CJJ1-2008,GB50268-2008
房屋建筑工程试验取样、送样项目表
序号 工序名称 试验项目 频率
样品要求
1.
混凝土、砂浆项目
水泥 200吨 12公斤
2. 砂、石 400m3 40公斤
3. 配比 每种标号一次
石100kg、砂子50kg、水泥
50kg
4.
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 标养1组、600℃.d 1组
5. 混凝土柱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 标养1组、600℃.d 1组、
拆模强度1组
6. 混凝土梁、板 混凝土抗压 每台班
标养1组、600℃.d 1组、
拆模强度1组
7. 基础、柱、梁、板 钢筋原材 不同品种、规格每60吨1组 2条抗拉45cm,2条抗弯
30cm
8. 钢筋焊接 每300个接头一组 3条抗拉长45cm闪光对焊
另加3条抗弯
9.
墙体
砖抗压 每批 烧结砖15块
10. 砂浆抗压 每台班或50方砌
体
一组3件
11.
防水工程 防水卷材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