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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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8修订)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8修订)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8修订)》的通知成建委〔2018〕151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3月16日(联系人:黄马养;联系电话:61889288)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自我约束、自我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工地形象,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遵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倡导绿色施工,鼓励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倡使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依据《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

第五条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工作。

工程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初评工作。

二、申报范围第六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达到以下规模:(一)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二)工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轨道工程)。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
关问题的复函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15(000)019
【摘要】本刊讯2015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以下简称《复函》)。

《复函》说:你局《关于汽车加油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是否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问题的请示》(粤安监[2015]41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总页数】1页(P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
【相关文献】
1.国家安监总局发出《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复函》[J],
2.国家安监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J],
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复函 [J],
4.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J],
5.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开展中央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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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川市监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9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通知书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例行检查记录表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飞行检查记录表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撤销行政许可建议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三章检查内容第四章检查结果处置第五章附则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证后监督检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所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例行检查、飞行检查等。

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施指南(试行).doc

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施指南(试行).doc

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指南(试行)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前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对企业识别和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成都市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不足,为有效地指导企业对各种安全风险进行管控,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成都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编制了《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指南(试行)》。

本指南应用PDCA方法论,可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安全生产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本指南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0号令)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行编写,对成都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本指南主要编制人员:杨信林、石金华、卓红、陈倩、姚武英、毛颖、尹左斌、曹磊、王利平、白云中。

目录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2)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 (4)三、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6)(一)策划与准备 (6)(二)实施 (8)(三)检查 (12)(四)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 (12)附件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过程中可能用到的图表示例 (14)(一)风险识别评价表 (14)(二)岗位风险管理汇总表 (15)(三)岗位风险告知卡 (15)(四)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卡 (16)附件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方法 (17)(一)各评估方法的适用阶段 (17)(二)风险评估方法介绍 (18)1.头脑风暴法 (18)2.德尔菲法 (20)3.情景分析 (21)4.检查表 (24)5.预先危险分析 (26)6.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27)7.风险矩阵 (31)8.故障树分析 (34)9.事件树分析 (37)10.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40)11.五问法 (42)12.池火灾事故模拟 (44)13.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DOW) (47)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一)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严重性的组合。

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指南

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指南
03
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省会城市,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方面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目的与目标
目的
通过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 地,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水平,保 障工人生命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目标
到2025年,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覆盖率达到80%以上,显 著降低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率。
适用范围
施工现场标识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操作 规程标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操作规范性。
施工现场环保
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控制 施工噪音、粉尘、废水的排放, 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施工人员着装
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安全。
施工操作规范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和冒险作 业。
THANKS.
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 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 能力。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 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控。
施工现场环境标准
施工现场布局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布局,确保施 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安全、 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和文明施工要求。
实施方案
申报单位应按照创建计划,逐项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提高工 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监督与评估
监督检查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环境保 护、卫生防疫等方面。
评估验收
创建期结束后,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对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工地 颁发证书和牌匾。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随机巡查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随机巡查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随机巡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23•【字号】成建委发[2009]103号•【施行日期】2009.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随机巡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103号)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查找、整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6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9〕4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成办函〔200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将从今年一季度起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随机巡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巡查的主要内容:(一)施工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学习和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三级教育”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及文明施工情况等,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及监督整改情况。

2021《成都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市加氢站建设,进一步规范加氢站审批及运营管理工作,保障加氢站安全运行,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促进氢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助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作贡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包括独立加氢站、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的规划、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加氢站运营与安全管理等。

本办法所称合建站,是指与汽车加油站或者加气站、充电桩等合并建设的加氢站。

第三条市经信局为我市加氢站项目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区(市)县经信部门牵头做好本辖区内加氢站行业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市***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协同推进,并指导区(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立项、规划、审批、验收、监管等工作。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氢站立项审批(备案)等工作。

(二)经信部门负责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实施加氢站行业管理。

(三)***部门负责氢气配送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办理供地审批以及建筑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协助加氢站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住建部门负责依法办理加氢站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审批、房建工程质量监督及并联竣工验收等,协助市城管委加强工地现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等工作。

(八)水务部门负责加氢站项目取水许可、排水许可审批以及取排水过程监管等工作。

(九)文旅部门负责文物勘探评价等工作。

成建委[2016]135号2016成都市起重设备管理办法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建委〔2016〕135号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租赁、检验检测等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川建发〔2008〕8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使用和拆卸活动中的行为,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川建发〔2008〕8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质检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监管权限)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受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监管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和拆卸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统一平台,对全市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综合管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根据管理权限对其监管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和拆卸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信息化管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监督管理,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5•【字号】成府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2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5日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简化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一站式收费是: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应一站式交纳下列费用:(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配套费);2.文物勘探发掘费;3.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市建委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对该标准中所列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三条(管理部门)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需交纳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费用,由建设单位分两次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交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一)项报建费和第(二)、(三)项政府性基金;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四)项费用。

五城区范围内报建费的减免审核、交费核验、退费和费用追缴等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建委负责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

成都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

附件1成都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工业集中发展区(含工业集中发展点)(以下简称“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卫生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由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园区内各企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园区应成立以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八有”(有职能、有岗位、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需的装备和设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应当报所在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园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园区总体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二)明确园区管委会领导、成员、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落实。

(三)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

(四)按规定接受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五)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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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简易程序试点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成安监[2013]6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4.03
【实施日期】2013.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简易程序试
点方案》的通知
(成安监〔2013〕61号)
各区(市)县安监局,中石油成都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四川成都石油分公司:
为简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市安监局制定了《成都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简易程序试点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3日
成都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简易程序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流程、缩短行政许可时间、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为企业服好务,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安监〔2012〕1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行简易审查程序,选择在中石化四川成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成都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新、改、扩项目进行试点,待试点结束后,再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在其它行业进行推广。

一、基本目的
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限,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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