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课程考试成绩评比方案说明

附件5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

以55,即可得到校级奖学金中的成绩分。

以上方法已利用教务处信息库资料,经过大量的测算,证明其合理性,其成果发表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第2期)。我校即日起在各项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中试行。

厦门大学关于体育学分的相关说明

关于体育学分的相关说明 本科生在学期间须修满4个体育学分方能毕业。4个学分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得,具体说明如下: 一、获取体育学分的方式 1、通过选体育课获取学分。大一第一学期的体育课为必修学分,每个学生必须选课;其他学期选课可以根据自己的课表和计划自由选择。 2、体育特色学分。目前体育特色学分包含游泳和马拉松两个,凡参加体育部组织的游泳特色学分测试并达到规定要求者即可获得1个学分(测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在6月份和10月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凡参加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并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的同学即可获得1个马拉松特色学分(须有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同时在马拉松官方网站公布的成绩表中可以查到成绩)。 上述每种特色学分每人只限获得1次,不能重复获取。 3、运动会表演项目学分。每年的校运会都有大型团体表演,凡被选中参加集训并参加表演且通过基本素质考试的学生即可获得1个学分。 二、游泳学分说明 按学校规定,自2011级开始,游泳为每个学生的必修学分,会游泳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教学部组织的必修学分考试(具体达标标准见附件1)直接获得游泳必修学分;不会游泳的同学可通过选修游泳课的方式获得游泳学分。 特别说明:

凡已通过游泳必修学分考试者不能再选修游泳课(多修游泳学分无效),但可以报名参加游泳特色学分考试,申请获得游泳特色学分; 在4个体育学分当中,游泳学分最多只能有2个,而且其中必须有1个是游泳特色学分; 凡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游泳这个运动项目的同学,可以申请免修游泳(须从体育教学部网上下载“游泳课免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医院证明交到体育部办公室)。经批准免修游泳的同学可以选修其他的体育课程,修满4个学分即可。 三、体育学分的认定 1、凡通过选体育课获得的学分以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所填成绩为准; 2、体育特色学分需学生自己申请(如报名参加游泳考试;马拉松赛结束后凭参赛成绩到体育教学部申请学分),由体育教学部认定后统一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生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特别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时,同一运动项目最多只能选2次,分别为基础班和提高班,多选无效(如因漳州校区到校本部迁移或新旧教务系统转换而造成的同一项目重复选课,可视情况予以认定学分); 2、凡已修满4个体育学分(含特色学分)者,不能再选体育课; 3、每个学期每人限选一门体育课,不能多选。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先进,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培养综合素质优秀的工科人才,根据《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生”、“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评选名额 第三条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比例为: (一)优秀毕业生:可参评学生数的10%; (二)优秀三好生:可参评学生数的2%; (三)三好生:可参评学生数的8%; (四)优秀学生干部:可参评学生数的2%。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八)开学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学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取消参评资格。 第五条参评学生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 2、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优秀毕业生”人选的保研年级排名(以教学秘书提供的排名为依据)应在前30%。

医学院综合测评(2011年12月修订)

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医团(2011)101号(2011年12月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倡导优良的院风和学风,根据《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及《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的规定,特制订《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学生在校学年表现的鉴定纳入学生档案,也作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评选的主要依据,同时在医学院推免工作中作为参考依据。 第三条在评选年度内至颁奖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当年度的奖学金: 1、受学院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 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出现补考或重修; 3、无故缺考院系选修课者,视为放弃参评奖学金的资格;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参考考试的,可通过督导向院团委委员会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院团委会审定通过方可参评。 4、出现考试违规行为,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者,无论违规行为是否受学校、学院处分,均不得参评奖学金; 5、获国家奖学金者一年内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原则上一年内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四条在评选年度内至颁奖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当年度的荣誉称号: 1、受学院通报批评者可参评奖学金,但不得参评荣誉称号;

2、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成绩低于70分者。 第五条综合测评加分须以团委公示文件为依据。涉及第十一至第十五条中加分条目,均要求在活动结束半月内主动报学院督导委员会备案登记,超过半月则不再接受登记。在选培办和院外其他机构担任学生干部的须上下学期两次向督导委员会登记备案,并于每学期未提供相应机构证明的考核结果(优良比率不得高于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比例5个百分点),若相应机构对学生干部无考核,则不能加考核分。 第六条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锻炼与竞赛能力、科技学术和素质拓展能力、社会工作及实践能力五个方面。 第七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百分制计分,各测评项目满分值和基本分值如下(其中体育锻炼与竞赛能力、科技学术和素质拓展能力两项的最高分值允许1-2分的浮动) 分值类别智育素质 德育素质(集 体)体育锻炼与竞赛 能力 科技学术和 素质拓展能力 社会工作及 实践能力 总分 满分值70 14 5 5 6 100 基本分值9 2 2 2 15 第二章测评的程序 第八条学生根据测评条例,认真填写《综合测评个人登记表》进行自评。 各班成立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负责人共同牵头的综合测评评议小组进行审核, 班级评议小组一般6—9人,由党团员代表、班委成员和若干普通同学组成。测 评小组名单须报院学工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院学工组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 指导下开展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测评过程应注意公开、公正、公平。测评初步 结果经院学工组审定后予以公示,评议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学院学生工作 组讨论处理。 第九条各年级应在国庆前完成前一学年综合素质分的测评工作,学习成绩 以新学年开学第二天登录为准,届时未登录的不再计入当年综合测评。毕业班应 在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完成当年及往年测评总分的测算并交学院审核公示,其他年 级应在国庆后第一周结束前完成并交学院审核公示。 第三章测评的实施

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开设全校性选修课是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文化素质修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规范我校全校性选修课管理,提高全校性选修课的课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校性选修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有利于学生了解各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 3、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 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 5、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6、有利于促进学生理解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思路; 7、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二条全校性选修课划分类别及学分要求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全校性选修课分为七大类别。要求学生修满所在专业类别以外12学分课程。 1、文史哲类:涵盖文学、哲学、历史学及新闻传播等学科类别; 2、法学等社会科学类:涵盖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军事等学科类别; 3、理学类:涵盖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学、医学、生物学等学科类别; 4、工学类:涵盖机械、电子信息、化工、材料、环境工程、建筑及土木等学科类别;

5、经济管理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类别; 6、外语类:涵盖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学科类别; 7、艺术类:涵盖美术、音乐等学科类别。 第三条全校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 全校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主要为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第四条全校性选修课程学分 全校性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为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专长,也可开设1学分的短课程。在排课方法上,2学分的课程一般采用每周2课时的方法;1学分的课程可以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采取每周2学时,集中上半学期上课或下半学期上课。 第五条全校性选修课程管理流程 1、课程申报时间:各学院于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二周内,将本学院要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通过教学系统报送到教务处,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后,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并公布。 2、课程申报要求:在申报课程时,要求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填写课程类别、选课年级、内容简介等课程信息,同时注明开课校区、上课时间、限选人数、及教室要求等。 3、课程调整:教务处根据该学期学生预选人数和申报课程数量,对学院申报课程限选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和任课教师。 4、课程选课:教务处根据所申报的课程信息编制《全校性选修课程一览》,供学生选课之用,各学院组织学生选课。 5、课程信息反馈:选课结束后,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系统把课程的考勤表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细则(发文稿)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与发放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 【2011】43号),结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以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厦门大学在校注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加本奖评选。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二、评分办法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科研成果分以及德育素质分三部分组成。 (一)、课程成绩分 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分=P ?∑?总学分学分百分排位) ( 其中百分排位是指研究生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在所修读课程班级中的成绩排名分。分值为100至0,所学课程班级第一名的百分排位为100,最后一名为0。该百分排位的分值在任课教师或研究生秘书把全班成绩输入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硕士研究生申请者课程成

绩的P值为0.40,博士研究生申请者课程成绩的P值为0.30。 (二)、科研成果分 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有DOI号并且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已申请但未取得公开号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申请评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评奖期内成果,跨期成果不予认定。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①论文分数=∑?) 权重因子,包括评奖期间发表的 (合作因子 各类科研论文。 ②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理工类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依据“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在1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2区发表的,每篇为80;在3区发表的,每篇为40;在4区发表的,每篇为20。 在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可以按照所发表学术刊物的学科属性计分。若交叉学科刊物同时具有文理两种计分方式且出现差异的,按高分计算。 被SCI、EI收录,但尚未列入JCR分区的刊物学术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分。 厦门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刊物论文或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权重因子每篇为5分,被EI检索的会议论文计分最多限三

厦门大学选课指南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指南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7月

目录 目录 0 1.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选课时间安排 (1) 2.选课的指导原则 (1) 3.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2) 4.课程介绍 (6) 5.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2) 6.具体操作方法 (15) 附件1——公共课课程表 (22) 附件2——研究生院相关资助项目及研究生访学项目 (27)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 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选课: 2010级以前研究生:7月23日-9月17日 2011级研究生新生:9月10日-9月17日 各学院开课排课情况不同可能会有先后差异,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院系的相关通知。 第二轮选课:9月18日-9月21日 第三轮选课:9月22日-9月24日 退课截止日期:10月8日 选课的指导原则 1.根据选课预选结果随机筛选,并非先来先得 2.多轮次选课 3.选课期间可选可退,退课截止日期后不可退课 4.在院系指导下积极选课,但要量力而行 5.注意查看是否确定选上课程 6.详细课程信息以网上选课系统公布的为准 7.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所在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并 在研究生教学秘书指导下进行选课 (详细内容请参看“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部分)

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2009)厦大研字9号 为进一步规范选课与成绩管理工作,现将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及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修订为《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根据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学位课程(含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教育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学位课程(或必修课程,或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2.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选课。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进行选课指导。 3.全校性公共课程原则上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选课,学位课程、核心课程、必修课程应在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组内选择,选修课程可在本院、系、所开设的选修课程和全校统一开设课程范围内选择。 4.研究生每学期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陆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选课。当所选课程在系统中标识为“已选上”时,为有效选课。未经网上选课或未选上的研究生,无权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不予登记课程成绩。 二、选课资格 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大财[2004]6号)文件精神,在学研究生应在足额缴纳本年度学费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并获得选课资格。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和注册手续后,方能获得选课资格。 三、选课管理 1. 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臵以及各门课程信息,可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查询。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根据课程信息进行选课。

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 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评审办法(试行) 设立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是为了激励我校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开拓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素质。本办法适用于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评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获得者应是我校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业绩突出者。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申请者必备的基本条件 1、厦门大学注册研究生。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 4、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者,纳入教师评奖体系,不参加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选。 5、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经评审秘书组同意方可申报。 二、评分办法 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取得公开号和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申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应具有第一署名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人文与社科类一类核心以上论文、理工与管理类JCR3区以上论文等),

其中,特等奖及一等奖申请者,人文与社科类还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成果分数,理工与管理类应有JCR2区以上的论文、获得发明专利等。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1)论文,包括评奖期间发表的各类科研论文(评奖期间一般指某个自然年度)。 (2)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人文、社科类(管理类除外)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SSCI收录的学术刊物每篇80,一类核心刊物每篇40,二类核心刊物每篇20。国内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见厦门大学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理工、管理类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依据“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在1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2区发表的,每篇为80;在3区发表的,每篇为40;在4区发表的,每篇为20。 在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按照学术刊物的学科属性计分。 被SCI、EI、ISTP和A&HCI、ISSHP、JCR收录,但尚未列入JCR 分区的学术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 未被上述刊物收录的一般论文权重因子为0,不得填入成果申报栏,但可填入备注栏或另加页。 (3)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为: 按论文署名分摊记分,若导师在署名中排第一位,署名第二的研

i厦大 选课评价

i厦大选课评价 1. 引言 选课评价是大学生在选修课程时对教师和课程进行评估的过程。通过选课评价,学生可以对课程的内容、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教学方法进行综合评价,为其他学生提供参考,同时也为学校和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本文将对i厦大的选课评价进行详细分析。 2. 选课评价的背景 i厦大是厦门大学的在线教育平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课程选择。选课评价是i厦大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学生对课程的评价,可以帮助其他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提供给教师改进教学的反馈。 3. 选课评价的流程 选课评价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3.1 登录i厦大 首先,学生需要登录i厦大平台,进入选课评价的页面。 3.2 选择待评价的课程 在选课评价的页面,学生可以看到自己当前选修的课程列表。学生需要选择一个待评价的课程进行评价。 3.3 进行评价 学生在评价页面可以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体验和感受,给出真实的评价。 3.4 提交评价 完成评价后,学生需要点击提交按钮,将评价结果提交给i厦大平台。 4. 选课评价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对学生、教师和学校都具有重要意义。 4.1 对学生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通过他人的评价,学生可以了解课程的难度、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教学方法,从而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

此外,选课评价还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课程的实用性和应用性,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4.2 对教师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是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评价了解自己的教学效果,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选课评价能够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4.3 对学校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是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评价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体的教育教学质量。选课评价还可以提供给学校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确保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 选课评价的改进方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选课评价的效果和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5.1 评价指标的完善 在选课评价中,可以增加更多的评价指标,如教学资源的充实程度、课程设置的合理性等,以便学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课程的情况,并能够给出更准确的评价。 5.2 提高评价的参与度 为了提高评价的参与度,可以设置评价的奖励机制,例如给予参与评价的学生一定的积分或奖励。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选课评价中,提高评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3 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 评价结果的反馈对于学生、教师和学校都非常重要。学生可以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到其他学生对课程的评价,教师可以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到自己的教学效果,学校可以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到教学情况的整体情况。因此,需要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让评价结果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决策提供参考。 6. 结论 选课评价是i厦大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学生对课程的评价,可以帮助其他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提供给教师改进教学的反馈。选课评价对学生、教师和学校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选课评价的效果和意义,可以完善评价指标、提高评价的参与度以及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通过不断改进选课评价的机制和流程,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教学支持,为学校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第三章奖励条件 第六条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

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稿).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试行)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规范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至2010年1月起试行。 一、参评条件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注册在校本科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的规定;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凡在参评学年内有挂科课程(指有不合格的课程尚未重修合格)或受到院级(含院级)以上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具备推荐参评资格。 二、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德育分、智育分和竞赛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一)德育分 德育分由德育评议分、德育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0分。其中德育评议分满分10分,德育加分满分10分。 1.德育评议分 德育评议分基本分10分。评议由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小组复核进行,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等方面,评议内容为:(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2.德育加分 德育加分由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表彰加分满分6分,项目加分满分4分。 ②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项目加分 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3分,突出表现分满分1分。

i厦大 选课评价

i厦大选课评价 摘要: 一、引言 1.厦门大学介绍 2.选课评价的意义和目的 二、选课评价体系 1.课程分类 2.课程质量评估 3.学生评价与反馈 三、选课策略与建议 1.了解自己的兴趣和目标 2.参考他人的经验和意见 3.注意课程的时间和难度安排 四、总结与展望 1.选课评价的意义和影响 2.持续优化选课评价的建议 正文: 厦门大学是我国一所著名的学府,拥有丰富的课程资源。对于学生来说,如何选课成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选课评价就是帮助学生更好地选择课程,提高学习效果和满意度。 一、引言

厦门大学是我国著名的综合性大学,设有文、理、工、医等多个学科。选课评价对于学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课程的质量,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二、选课评价体系 为了保证课程质量,厦门大学建立了完善的选课评价体系。首先,学校对课程进行了分类,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等。这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择合适的课程。其次,学校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监督和提高。最后,学校重视学生的评价和反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持续改进课程质量。 三、选课策略与建议 在厦门大学选课,学生需要掌握一些策略。首先,学生应了解自己的兴趣和目标,以便选择与自己的发展方向相符的课程。其次,学生可以参考他人的经验和意见,例如请教学长学姐或参加选课指导活动。最后,学生需要注意课程的时间和难度安排,避免选课过于集中或过于困难,影响自己的学习效果。 四、总结与展望 选课评价在厦门大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满意度。学校应继续完善选课评价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课程资源和服务。同时,学生也需要重视选课,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发展方向做出明智的选择。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漳州校区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德育、知识、能力诸方面协调发展,培 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 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我院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为评定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写入学年鉴定并纳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根据本办法进行综合测评。 第四条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德育素质(12%)、学习成绩(70%)、实践与创新(18%)三部分。 第五条测评机构 1.学院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学生工 作组成员构成,负责全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审和监督。 2.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组,指导班级评议小组, 负责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对各班级同学提供的参评年度 在校表现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统一填写测评排名表,公示

一周征求意见,最终提交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第二章综合测评算分细则 第六条德育素质(满分12分) (一)思想表现(满分5分)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者,得5分;因各种原因受校、院、系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该项不得分。 受校违纪处分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二)荣誉表彰(满分1.5分) 获得校级(不含)以上荣誉称号者,酌情加0-1.5分。 (三)社会工作(满分3分) 参评年度内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者,依据以下办法予以酌情加分,担任不同职务者不累计。 注:校各学生机构各级别等同院学生会各级别,校区各学生机构各级别转换为对应的校级机构级别后等同院学生会各级别 (四)日常行为(满分2.5分) 1.积极参加由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包括 宿舍卫生、学风建设等)者,得2分;

厦门大学学生课程考试成绩评比方案说明

附件5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

i厦大 选课评价 -回复

i厦大选课评价-回复 厦门大学是一所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的综合性大学,以其优良的师资力量和卓越的教育质量而闻名于世。作为在校学生,我们在每学期都会面临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选课。选课评价是我们选择课程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接下来,我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厦门大学选课评价”的主题。 首先,选课评价是什么?选课评价是学生对于课程及其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内容等方面的评价。每个学期,学生们都会收到一份选课评价问卷,在这份问卷上,我们需要对所选课程进行评价并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了解选课评价的意义,我接下来将介绍选课评价的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教学质量。通过选课评价,学生们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我们会评价教师是否能够清晰传授知识,是否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以及是否能够及时回答学生的问题等等。这些评价将有助于学校了解哪些教师在课堂教学方面做得好,哪些需要改进,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选择更好的课程。 其次是教学内容。选课评价还可以帮助学校了解课程内容的质量。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经历评价课程中的教材是否合理,讲授的内容是否与教材相符,并提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评价不仅可供学校改进课程设

置和教材使用,也能让其他学生了解到这门课程的内容是否与自己的学习需求相匹配。 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学方法。选课评价可以帮助学校了解教师在教学方法上的表现。学生们可以评价教师是否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是否能够灵活地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调整教学策略,以及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评价对于学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育素养都非常重要。 最后,选课评价还可以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学生可以通过选课评价表达自己对于课程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学校也会根据评价结果和反馈对课程进行改进。这种反馈机制使得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有效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升。 总结一下,选课评价对于厦门大学的学生而言非常重要。通过评价,我们可以对教学质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评估,帮助学校及时改进教学,并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希望厦门大学能够进一步健全选课评价制度,使其更加透明公正,并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和期望。同时,作为学生,我们也应该认真对待选课评价,提供真实有效的反馈,为改进教育质量做出自己的贡献。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方法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方法 (漳州校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评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根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 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三部分。 第五条凡在本学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根据本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期进行计算,在该学期之前取得的成绩、荣誉、奖励及处分不计入本学期测评中。在学院的领导下,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班主 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审查后,报学院审核。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 优的基本根据。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七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政治态度、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人文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应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 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基本素质测评以50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 个人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加分和惩处扣分。 第九条奖励加分(A i)。对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者好人好事,按下列各项加分,但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的荣誉称号或表彰、表扬的,只计最高分, 不计累加分。 (一)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酌情加5~20分; (二)有扶残助弱、无偿献血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0.2分; 参加志愿者服务,经过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认证的,每小时加0.2分。此项加分最 多每学年40小时,学期对半。 (三)学生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院以上组织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按表一加分。 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军训优秀学员等,不包括依据本办法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

大学体育创意活动方案

大学体育创意活动方案 大学体育创意活动方案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培养规格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3、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使用权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英语四级等级和计算机二级等级的要求。 5、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6、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标准学制4年,可在3~6年内完成。 四、学分:总学分178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4学分、教育学及社会实践等课程有34学分,专业必修课70学分、选修课总数为40学分。 五、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三大部分。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必修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程两部分,安排1854学时左右,根据体育人文社会学类、运动人体科学类、田径

类、球类、体操类、武术类6类课程领域的相关内容,组合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在专业必修课中,主项提高课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副项提高课每个学生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而且不能与主项提高课重复。 选修课程分为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学生至少要选修40学分。其中专业方向选修课至少要选修16学分,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方向,从第二学年开始选择。公共选修课至少要在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会类各选修4学分,专业选修课是选修课程中的重点,作为实践性很强的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主要运动项目的技术技能,才能成为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的合格人才。实践性环节分为社会实践、教育实践和科研实践,约需16-18周时间。 (二)、课程设置的基本特点 为了实现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根据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结合我校体育教育的现状和人力、物力资源状况,课程设置就必须满足以下特点: 1、增大学科课程设置的自由度。基本思路为:主干课程“模块”化,必修课程“学科”化,专业选修课程“方向”化,公共选课程“领域”化。 2、拓展课程的形式与内容。具体表现为:增加课程门类,力求课程形式多样化,课程设置合理化,课程结构弹性化,课程形态多元化。 3、从课程设置的改革入手,促进教学管理体制进入到完全学分制。 六、相近专业:运动训练、社会体育。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七、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 大学体育创意活动方案2 一、概述 201-年8月,教育部制定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1-〕13号)。本纲要是新时期普通高校制订学校

厦门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厦门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第一篇:厦门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厦门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说明: 1.总成绩中按教学工作成绩50%、班主任工作成绩30%、教育调查报告20%折算后填入。 2.若因特殊情况无班主任工作成绩的,总成绩中教学工作成绩占70%,教育调查报告占30%。 3.成绩等级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档。总成绩≥90为优,80—90为良,70—79为中,60—69为及格,<60为不及格。其中优秀者的比例应控制在5%—10%范围内。 4.初评成绩由双方指导教师打分,复评成绩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打分。 第二篇:8实习成绩评定表 咸宁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为加强我院毕业生就业实习的管理,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毕业实习毕业生必须向我院作如下安全承诺: 1、需要到用人单位毕业实习的毕业生,必须按《咸宁学院关于毕业生就业实习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要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国内外非法宗教组织和活动;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3、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注意求职、就业安全。通过合法可靠中介机构寻求就业单位,不擅自到马路市场、没经过考察的单位、没有工商注册的企业寻求就业;不盲目接受陌生人的用工信息和要求;不轻信各种用工启事、电话信息;不从事高空、

污染、危险性大的工作;不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销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不盲目向用工单位交纳报名费或押金。 4、维护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远离黄、赌、毒;不盗窃公私财物;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不健康书刊和声像制品。 5、实习期间须随时与我院保持联系,必须服从学校关于毕业实习的安排。必须我院留下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遇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或院有关领导汇报。 6、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擅自外出游泳;不擅自到水库、悬崖等危险地带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执照车辆、船只;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见义智为;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失盗。 7、实习学生在上班时间内,人身安全由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下班时间及节假日期间,人身安全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实习学生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幼师实习成绩评定表评语 幼师实习成绩评定表评语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评语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评语可以帮助被评价者不断地逼近理想目标,你所知道的评语是都是什么样子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师实习成绩评定表评语,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能够认真制订活动计划,主动向指导老师请教,认真制作各类教学具投放于区域活动中,尽力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地组织好同学们的一日活动,基本达到教学目标。实习副班工作时,能配合主班老师做好课前准备及课程活动的配合指导,做好同学们一日的工作,有较强的协作能力,与同学也能建立较为融洽的`师生关系,希望今后能再接再厉,继续进步! 2、某同学在实习期间能够认真遵守实习生守则,工作较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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