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行业发展若干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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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 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是司法工作中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尤其在上海这样一个商业繁荣、法治环境良好的城市,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较多。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类案件,上海法院对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些解答,以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首先,特许经营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人将其经营业务中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特许给特许人,特许人支付报酬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经营的合同。

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将会对合同的成立条件进行审查,以确保特许经营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义务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特许经营合同一旦成立,特许人和特许人双方都有各自的履行义务。

特许人应当提供特许经营的必要资料和技术支持,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并合法经营。

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判断特许人和特许人是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从而做出相应的判决。

此外,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是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内容。

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特许人或特许人一方如果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会对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进行认真审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赔偿标准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导致的经济损失,特许人和特许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计算。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赔偿标准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的程度和损失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的数额。

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的标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上海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司法的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合法和高效审理。

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1.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证据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协议、支付凭证、邮件往来等以证明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

此外,还可以聘请专业人士提供鉴定报告、调查报告等作为证据。

2. 特许经营合同的合法性问题:审理过程中要确认合同的签订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包括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履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3. 特许经营合同违约责任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金额、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等。

4.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问题:在特许经营合同解除时,需要考虑解除的合法性、通知义务、补偿责任等。

5.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司法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是一种常见且高效的解决方式,但双方需自愿参与。

仲裁和诉讼则需要依法进行程序。

另外,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法官应当独立、公正地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判断纠纷的结果,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法庭展示证据、提供事实依据、尊重和执行法院的裁决。

试论中国的特许经营行业

试论中国的特许经营行业
的 一 些 问题 , 投 资 陷 阱 、 意 违 约及 实 力 不 强 等 , 提 出 了相 应 的 对 策 。 如 故 并
关键词 : 许经营 ; 特 问题 ; 展 发
中图法 分类号 :2 65 F 7.
文献标识码 : A
根据 我 国的人世 承诺 安排 表 , 许 经营 市场 在人 特 世 三年 后全 面放 开 , 即从 2 0 年 1 月 1 日起 , 资 已 04 2 1 外 经 获准全 面进入 中国特许 经营 这个 正在 成为 “ 资新 投 宠” 的新兴 市场 。 随着 时 间的推 进 , 特许 加盟 已经 成为

于全 面放 开 因素 的刺激 , 国华南 地 区某个 已举 办 几 我 届 的 特许 加 盟 会 展 虽距 离 明年 的开 展 日期 还有 近 四 个月 , 但展位 已被预 订8 %以上。据该展会 的组织机 构 0 透露 , 目前 已有来 自美 国、 兰 、 国、 荷 法 新加坡 以及 中 国 内地和香港 、 台湾地 区的超过 1 0 0 个加 盟 品牌 报名确 认 参加本次展会 , 香港 、 台湾等地 的特许 经营 机构也将 组
团前来参展 。 专家估计 。 有 今年 展览会规模 将创历史新
高, 预计参展商 将 比上届增加 5 %。目前 国 内众多 民资 0 都 在摩拳擦 掌 , 急欲加 入战 团 , 分享这块 大蛋 糕 。蛋糕 范 围涉及 餐饮食 品 、 书音像 、 车美 容养护 、 印冲 图 汽 影 洗、 洗衣 、 零售 、 商业 服务等数 十个行业 [  ̄3 -。 3 中凯 文 化是 一 家 目前 国 内知 名 的 音像 制 品 民营
企 业 。其 今 年 的一 个 重要 举 措 将 是 进军 音 像 零售 领
域 。中凯音 像连 锁将 会采取 直 营 、 盟 等多种 形 式做 加 大规模 。据 悉 , 中凯 将 以广 州 为起 点在 全 国范 围 内全 面铺开 特许 加盟 计划 。 中凯集 团计 划在 近期 投入 5 0 00 万 元在 全 国省会 及 大 中城 市建 设5 个 大卖场 , 0 同时使 之 成为 全 国的配 送 中心 ,实现 以点 带 面的发 展格 局 , 抢 占全 国音 像销 售业 制 高点 。 同时 , 中凯集 团将 拓展 多元化 的连 锁经 营模 式 ,如 与大型 的 品牌 图书 中心 、

特许经营新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特许经营新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特许经营新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近年来在中国市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特许经营是指权利人(特许人)将其商业模式、商标、专利、技术、管理经验等授予他人(特许人)使用,并由此收取一定的费用和提供支持。

特许经营在带动消费增长、促进产业升级、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行为,保护特许经营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新的特许经营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特许经营的定义和背景、特许经营新规的内容和影响、特许经营新规的实施和展望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读者深入了解特许经营新规提供参考和指导。

1.2 文章结构本文首先将介绍特许经营的概念和背景,包括特许经营在商业领域的作用和历史演变。

接着,将详细分析特许经营新规的内容和影响,包括对特许经营方和特许经营者的影响,以及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

最后,将探讨特许经营新规的实施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展望,分析特许经营行业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详细论述,旨在为读者提供对特许经营新规的全面认识,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

1.3 目的特许经营新规的出台旨在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保护特许经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特许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设立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特许经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止乱象和不当竞争的发生。

同时,特许经营新规的实施也旨在为特许经营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推动特许经营业态创新和提升行业水平。

总之,特许经营新规的目的在于推动特许经营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正文2.1 特许经营的定义和背景特许经营是指一个企业(被称为授权方)将自己的商标、名号、产品技术、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经营权利授予另一个企业(被称为受让方),并要求其按照授权方的标准和要求经营的一种商业模式。

特许经营的背景源远流长,早在19世纪末的美国,就已经出现了以特许经营方式发展的企业。

特许经营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其解法

特许经营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其解法

特许经营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其解法特许经营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其解法作者:周多中粮集团⾼级法律顾问导读:最⾼⼈民法院将加盟连锁类型的合同案件,案由定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从⼀般的民商合同纠纷设定为知识产权纠纷,不仅是因为特许经营模式中具有⾼含量的知识产权因素,更是因为该模式受到从民间到官⽅的⼴泛关注。

加盟连锁作为⼀种能够实现规模快速扩张、商誉快速积累、知名度快速提升的商业模式,受到了市场经营者,尤其是快消品市场经营者的青睐。

在越来越多的加盟店、连锁经营企业出现在街头巷尾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与特许经营相关的⽭盾纠纷也纷纷浮出⽔⾯,困扰着特许⽅和加盟者,制约了加盟连锁经营的良性发展。

最⾼⼈民法院将加盟连锁类型的合同案件,案由定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从⼀般的民商合同纠纷设定为知识产权纠纷,不仅是因为特许经营模式中具有⾼含量的知识产权因素,更是因为该模式受到从民间到官⽅的⼴泛关注。

研究解决此类纠纷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对于维护交易安全,预防纠纷出现,创造和谐共赢的商业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特许经营的常见法律问题受发展时间短和经验不⾜的限制,我国的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业主管部门对于该模式的监管尚有缺位,公权⼒机关对于该类纠纷案件的认识尚未统⼀。

1、从法律意识来看,对于该商业模式究竟是属于⿎励发展还是限制发展,各级⾏业主管机关及司法与⾏政机关各持⼰见,⾏政机关⼤都认为特许经营是快速发展商业,解决就业的有效渠道;⽽多数司法机关则认为所谓的特许就是变相的招商加盟陷阱,应该遏制。

2、从执法落地来看,各级⼯商部门认为应该加⼤执法、惩罚⼒度,以规范经营,但是苦于相应的执法程序⼀直未能出台,导致部分特许⼈有法不依;⽽作为⾏业主管机关却认为⾏政机关的职责不应该以处罚为主,⽽应该⽴⾜国情,以帮助、教育、引导和扶持为主。

⼆、特许经营的常见法律问题实践中,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个⽅⾯:(⼀)被特许⼈主体问题⼀般特许经营合同都是由特许⼈与⾃然⼈之间签订的,合同签订以后,⾃然⼈基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合同中会设⽴经营实体如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等,那么这种情况之下的特许经营权是否必然转让?特别是在合同中如果有明确约定禁⽌转让的情况之下,作为⾃然⼈的被特许⼈需要与他⼈合作成⽴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在成⽴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的当事⼈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了其他⼈,这种情况之下的被特许⼈主体应该怎么界定?权利义务是否应该视为概括转移。

特许经营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特许经营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关于特许经营利益平衡问题的研究摘要: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的特许经营品牌已达到3500个,加盟店总数在30万家以上,覆盖的行业超过60个。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中国特许经营连锁百强销售规模达到2199亿元,百强企业门店总数为85316个,其中加盟店数69729个,占总店数的81.7%。

特许百强企业的单店平均投资金额约78万元,直接带动社会投资金额近200亿元。

特许百强企业直接创造就业岗位数超过100万个。

根据北京二中院民五庭的一项调研报告中反映出的我国目前特许经营现状来看,特许经营合同涉及产品销售、餐饮服务、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诸多行业。

其中,涉及产品零售(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珠宝、仪器、设备等)行业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总数的72%。

加盟者以个体工商户居多,诉讼过程中原告一方多为加盟者并且诉求都倾向于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判令合同无效。

由于特许经营是通过合同方式实现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商标、专有技术、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特许经营;利益平衡结合调研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特许经营合同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一.特许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特许人主体资格的限制太过于狭窄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特许人的对象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种法人组织,即企业法人、党政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法人的登记归工商局管辖,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归民政局管辖。

学校就是非企业单位,国家鼓励举办”民办学校”,但它不是企业,按照《条例》规定就不能发展特许经营。

而学校发展特许经营在国际上十分普遍。

另外,社会福利型的养老院与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教育型的幼儿园与非学历教育机构、医疗健身型的医院与保健中心、科技咨询型的研究所与评估中心、司法审计型的律师事物所、会计事务所与审计事物所等社会组织,都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这些社会组织的社会活动,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大做好做强自己的事业,采取特许经营的发展模式,是国际上通行的方法。

浅谈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浅谈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陈巴特商业特许经营是从国外引入的一种崭新的商业运作方式。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商业特许经营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之一。

特许经营在给中国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商机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风险。

可以说,我国的特许经营目前仍处于高风险、高投机的初级阶段,离建立一个有序、理性、规范的成熟市场的要求还很远。

欺诈行为泛滥,就是这一阶段非常突出的问题之一。

一、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较严重的原因究其原因,大概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特许经营在我国是一个新兴市场。

大凡一个新兴行业的兴起,必定会经过一个粗放经营、铺摊子抢占市场的高速成长期。

无论是特许人抑或被特许人,都很容易陷入一种浮躁、狂热、急功近利的气氛中;二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特许经营的法律规范很不完备,虽有专门的立法,但执法力度不大。

在这种情况下,欺诈者就有机可乘、有利可图;三是特许人数量少,规模小,历史短,使特许体系品牌暂时成为一种稀缺的市场资源,一定程度上出现卖方市场的情形,追逐暴利的趋向使许多特许人眼光盯在加盟费上,不去努力打造品牌。

一些毫无特许经营资格和能力的企业也混杂其中,蒙骗加盟者;四是被特许人不成熟。

当今中国,民间资本投资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

与自行创业的艰难相比,加盟特许品牌,“克隆”成功模式的创业方式具有其独到的魅力。

但这些中小投资者对特许经营的了解普遍是皮毛之见,风险意识比较低,很容易被不良特许人利用,成为受欺诈的对象。

二、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两种类型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特许人欺诈被特许人,骗取加盟费或赚取产品高额差价。

因为,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处于主导地位,其作为该行业的有营业记录的主体,拥有行业经验,掌握信息和资料,有一整套复杂的技术和管理文件。

被特许人加盟前已经处于劣势。

而且,特许人的主导地位还表现在签约加盟后的经营上。

经营权主要集中在特许人总部手上,被特许人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严格限制,可以说对特许人必须唯命是从。

特许经营模式在国内外的运用与比较

特许经营模式在国内外的运用与比较特许经营是一种经营模式,指授权一个企业或个人使用商标、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并提供产品、服务、技术、经验和管理支持等,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和经营范围内经营和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活动。

在国内外,特许经营模式已经得到广泛运用,尤其是餐饮、零售、教育、医疗、美容等行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成功。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方面探讨特许经营模式在不同行业的应用和差异。

一、国内特许经营的应用在国内,特许经营最早应用于餐饮业。

从2000年开始,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和星巴克等国际连锁餐饮品牌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扩张。

目前,特许经营在中国餐饮业的应用范围已经扩大到中式快餐、连锁火锅、烤肉、面点等多个领域。

特别是在线下品牌连锁店上拓展经营模式,使得品牌与店铺实现全面合作,且品牌方利用品牌认知率优势会分担一定风险和责任压力,双方合作共赢。

在其他领域,特许经营也有广泛的应用。

在教育领域,英语培训机构新东方、学而思、国际英语等知名品牌都采用了特许经营模式。

此外,在医疗、物流等领域,也有多家企业运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扩张。

二、国内外特许经营的比较虽然特许经营模式在国内外的应用已经普及,但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其运营模式、风险和收益也有着很大差异。

首先,国内特许经营模式面临的竞争比较激烈,特别是在餐饮业和教育培训业,品牌数量众多,企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

相比之下,在国外,特许经营市场相对成熟,品牌数量相对较少,企业之间的竞争较为稳定,竞争压力也相对较小。

其次,在特许经营的风险方面,国内风险更大。

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尚未完全成熟,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中国特许经营协会、地方商会、孵化器等组织与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也缺乏质量标准,未来未来成熟度提高和相关政策完善等因素能缓解风险累积。

相反,在发达国家,特许经营的监管机制比较完善,政策法规也比较健全,企业风险相对较小。

最后,在特许经营的市场收益方面,国内外有其差别。

特许经营监管工作总结

特许经营监管工作总结
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其中一个公司(特许人)授予另一个公司(特许人)使用其商标、产品和业务模式的权限。

特许经营监管工作是确保特许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重要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特许经营监管工作在我国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特许经营监管工作在加强行业标准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监管部门加强
了对特许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外,监管部门还积极推动特许经营行业的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和规范。

其次,特许经营监管工作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监管部门
加大了对特许经营企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监管部门还加强了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规范了特许经营活动。

然而,特许经营监管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特许经营行业的发展速度
较快,监管部门需要不断跟进,及时更新监管政策和措施。

其次,一些特许经营企业存在监管漏洞,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总的来说,特许经营监管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但也面临
着一些挑战。

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特许经营行业的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

特许经营权年限根据建设部于2004年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6号令)中第十二条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污水处理行业特点和经验数据,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年限平均为:电气设备10年,主体设备10~15年,土建设施25~30年,并考虑到分摊投资成本、为投资者提供适当盈利空间等因素,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30年。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取得较好的招商融资效果,建议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定为30年。

基本水量根据特许经营项目的特点,参考国内行业市场化运作经验,为保证项目招商融资成功,政府方须向投资人承诺特许经营期内的基本水量,即在特许经营期内,当政府提供的污水进水量低于基本水量时,政府方须按基本水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进水水质参考国内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理利益,保证项目招商融资成功,同时,也为使投资人根据明确的项目边界条件合理测算污水处理价格进行竞标,政府方须明确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

目前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质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1 进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建议进水水质标准应参考目前实际进水水质情况制定。

污泥处置污泥处置也是各地污水处理市场化过程中须明确的重要问题。

根据国内行业市场化运作经验做法,通常由政府方负责落实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的消纳地,并负责污泥的处理,项目公司仅负责污泥的运输及相应运输费用。

建议明确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的消纳地及其可使用期限、相应费用分摊等条件,为后续招商工作的推进做好准备。

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颁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中第四条规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国有企业在改革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原有土地;改革后的企业用地符合《划拨供地项目目录》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

”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颁布的《划拨供地目录》中第三条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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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8年上海新增特许经 营企业 数量为历年 最高 ,达到 J —J 利 、 有 技术 等 经 营资 源 的 企业 ( 称 “ 专 下 特许 人 ” , ) 以
所谓 特许 经 营 , 是指 拥有 注册 商标 、 业标 志 、 企 专
合 同形式 将其 拥 有 的经 营 资源许 可其 他经 营者 ( 称 ■■ 0 1 下 m 势在 2 1 年得以扭转 。 新增户数实现小幅回升。 历年来 一 “ 特 许 人 ” 使 用 , 特许 人 按 照合 同约 定在 统 一 的 被 ) 被 经 营模 式下 开展 经 营 , 向特许 人支 付特 许经 营 费用 并 的经 营活动② 。特 许经 营作 为商 业连 锁经 营 的一种 重
世 界第 一 , 盖 7 覆 O多 个行业①, 盟店 总 数在 4 加 O万 以 上 , 供直 接就 业 岗位 超 过 5 0万 。虽然 特许 经 营模 提 0 式 创 造 了一 个 又一个 财 富神话 . 但在 特许 经 营发展 过 程 中也 暴露 出一 些 问题 。 文通 过简析 上海 市特 02 7
特许 经 营行 业 发展 若 干 问题探 析
上海 市工 商局外 资处
商业 特许 经 营 ( 下称 “ 特许 经 营 ”被 称 为 2 ) 0世 纪 最 成功 的商业 模式 ,也 将是 2 1世纪 的主导 商业 模 式 之 一 。 国际上 , 在 特许 经 营历史 已逾百 年 。 在麦 当劳 全 球 32万 个 餐厅 中 ,5 . 7 %采 用 了特许 经 营 模式 。我 国
要形式 , 有利 于提 高 企业 的 规模 化 、 织 化 和规 范 化 组 水平 , 帮助 企业 拓展 市场 , 带动 中小 企业发 展 。 然上 虽 海 是我 国特 许 经营企 业 . 尤其是 国际品牌 开 展特许 经
m 圜■ ■
特许经营企业 、 吸引特许经营企业落户工作 有待加强 。
蚪 . ■I

营活 动 的商业 重地 , 但是 全市 的特许 经 营企业 备 案数
量和 发展优 势 并不 明显 。
( ) 案 数 量 位居 全 国第 三 一 备
图 二 历 年 来上 海 市 特 许 经 营 企 业 备 案情 况 图
截至 21 0 2年 2月底 , 在商 务部 “ 业特 许经 营信 商
占到 全 市特 许经 营企 业 总数 总数 的 6 .9 .这从 一 52 % 个 侧 面反 映 了服务业 在 各 区县都 得 到 了重 视 和发 展 。 总体 来 讲 , 特许 经 营 行业 的发 展 市 区优 于郊 区 , 优 但
势 并 不 明显 。
1 0
与 国有 、 资特 许经 营企 业历 史悠 远 、 外 品牌 成熟 不 同 , 多 数 民营特 许经 营企 业 尚处 于成 长期 , 只有 美 特斯 邦 威、 来伊 份 和水 星家 纺三 家企 业改 制成 为股 份公 司 。
( ) 业 数 量增 长较 为 缓 慢 二 企


特 许 经 营 的 发 展 情 况



0 上海 有 2 2 7年 0 O户企 业 办理 了特许 经 营备 案 ;
5 户 。随后连续 两年呈 下降趋 势 , 降幅较大 。下降趋 5 且
上海市特许 经营企业备案情况 ( 图二 ) 明 , 市培育 见 说 本
1 0
_浦东 (9 2 )_徐汇 (5 1 )口长宁 ( 3 黄 浦 ( 3 1 )口 1 )・闵行 (2 普 陀 (2 1 )_ 1) -闸北 (2 1 )口嘉定 ( 1 1 )_虹口 (0 _ 1 ) 青浦 (0 1)口松江 (0 1 )口 杨浦 ( ) 9 ・金山 ( ) ・静安 ( ) ・奉 贤 ( ) _崇 明 ( ) 口宝山 ( ) 7 7 5 4 2
5 团工 4十 商管理轩完
2 2 01 —7
服 务 发展
三) 。有 1 个 区特 许经 营企业 数 量在 1 — 5户之 间 . 1 01
资 者 实 力 雄 厚 ,43 %的外 资 特 许 经 营 企 业 注册 资 7. 6 本 超 过 10万 美元 。相 比之 下 , 0 民营特许 经 营企 业 普 遍 规 模较 小 , 中注册 资本 在 10万 元 ( ) 民币 以 其 0 含 人 下 的有 7 3户 , 5 . % : 册 资 本在 1 0万 至 10 占 70 3 注 0 00 万 元 ( ) 民 币之 间 的有 3 含 人 9户 , 3 . %; 占 04 7 注册 资 本在 10 0 0万元人 民币以上 的仅 1 , 1. 另外 , 6户 占 2 %。 5
息管 理 系统 ”③ 中通 过备 案 的全 国特许 经 营企业 共有 13 7 2户 , 中注册 在上海 的 1 1 , 其 8 家 占总数 的1 . %, 04 5
( 区县发展情 况较 为平衡 三)
上海 市各 区县特 许经 营企 业发 展较 为平 衡 ( 图 见
① ② ③
数据来 自 商务部关于“ 《 十二五” 期间促进商业特许经 营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 商业特许 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 “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 网站地址 : j s g .o o . v n ty y s f mg . 。 x .g m e o c
落后 于北 京和重 庆 , 位居 全 国第三 。尽 管数 量 不能 完
全反 映特 许经 营行业 发展 的状 况 . 至 少说 明 上海 的 但
特许 经 营行业仍 有 很大 发展 空 间。 名居 前 的省市 特 排 许经 营企 业备 案情 况如 图一所 示 。
的特许 经 营发端 于上 世纪 8 0年 代 ,发 展 迅猛 。截 至 21 0 0年 底 . 国特 许 经 营 体 系 已超 过 4 0 我 5 0个 , 居 位
营行 业 的发展 情况 和面 临 问题 , 出进一 步 推动 特许 提 经营 健康 发展 的思路 和建 议 。
姗伽 l瑚抛 0 北 京 栅渤善 啪啪
重庆
上海
广 东
浙 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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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居 前 省 市 特 许 经 营企 业备 案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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