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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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试验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和 试验,确保它们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制
2.0 范围 对所有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半成 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作业。
3.0 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的生产和包装,对生
3.1
产 货过后程采中取的措自施检、,对针不对合生格产品过及程 退质 货量 品异 返工
《首件检验记录》 《QC巡查报告》
《纠正措施单》 《QC查货指引》
《QC检查报告》
编号:
QP-D版本: A版 修订:0 次
发行日 期: 生效日 期: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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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最终检查报告》 《IQC验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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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D版本: A版 修订: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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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品行管作部业:。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
3.2
行 效监。督对和原辅材导料,、发半现成异品常、、成追品踪 的改 检善 验措 和施 试
验 货,仓质负量责判对定来和料标数识量。清点,办理原材料退
3.3
货手续,通知IQC验货,对合格品批进行入
3.4
工 物程料部部::确负保责工与程供资方料联的络准,确处性 理。 质量问题
6.1
由 生生产产部部门门新各产组品长首对先物要料生进产行首自 件检 ,, 首防 件止 经"
6.2
三 制检作"者在制《作首,件部检门验主记管录及》Q上C签记名上确检认查后状,
才 生可产批过量程生中产,。对使用的一切利器要进行严
6.3
格控制,详细要求参照《利器管理办法》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查中,检查人员依检查标准卡所规定的检验、测试项目对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将结果记录在相关的检查报表上。
产品检验和测试完成后,品管人员依《抽样检验规范》中有关规定对该批货进行判定。
(1)对在制品,判定合格时由检查员在该批生产传单上签名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良类别按区域放置隔离,并最终把不合格品统一送质量中心不合格品分析处处理,并做好不合格分析报告上,良品选出,可返修送相关部门处理,不良品依据数量经批准后报废,参见《不合格品分析作业指导书》。
品管部
(4)对其它物理特性之检验,按客户要求进行字体寿命测试或按打击次数,或送往外界公证机构执行检验后,将报告通知客户。
(5)每日QA人员将抽样检验结果汇总在QA品保记录表中。
检验与测试记录的管制:检验与测试记录应清晰、准确、由品管部门和检查部门保存,保存期限详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中规定期限。
7.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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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
品管部
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和测试
生产部门在生产时,经IPQC确认和各检查员全数检查后,按工序流程把产品送至相应部门,待进步加工或送至QA由QA人员进行检验和测试。
IPQC和检查人员依各工序的检查标准卡对送检在制品和成品进行全数检查或抽验,对QS9000产品必须按客户要求对所有产品进行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其结果供客户评审。
(2)对成品,判定合格时由QA在该批产品之每一包装袋中放置“合格标签”并在合格标签上盖“QA Acc”章,并按作业程序做好记录。
文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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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
品管部
(3)判定不合格时,由QA在该批产品生产传单上加盖“QA REJ”章,并发出QA通货传单随产品通给加工后检或IPQC重工,并将QS退货传单交QA主管确认,加工重工后须再经QA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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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1.目的:为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在产品特性形成的过程中,规定检验和测量程序、抽样方法、对于产品实施监视和测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进货、过程及最终产品的测量和检验、物理试验。

3.术语/定义: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试验:对给定的产品过程、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的作业。

全尺寸检验:是指零件在设计记录上标明的所有的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除非在客户已批准的控制计划中另有检验频次规定,客户可要求每年都对所有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

4.程序:4.1 进货检验:质量部负责编写《产品检验指导书》规定每一工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所使用的检验工具,抽样的要求和抽样间隔时间,自检和巡检,最终检验的项目和标准。

4.2 原材料的进货检验:4.2.1 PMC部仓库根据《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核对质量保证书、重量、件数、规格编号、价格、合同号、钢种、炉号、保留每一批原材料的炉号和质量保证书或复印件,同时进行重量或数量的验收。

4.2.2 质量部进行厚度、外形尺寸,直径和长度的测量。

4.3 外协件的验收:4.3.1 外协件的验收由质量部负责实施,到货时应具备书面资料;包括送货单、检验报告;相关证明资料;验证资料的技术数据及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外协件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方可接受;4.3.2 外协件的抽样比例,按照产品数量抽样比例为5%;4.3.3 技术工艺部应规定外协模具、检具加工的接受准则;关键尺寸、重要尺寸、一般尺寸的接受的公差范围,物理特性、检验方式,检测设备和工具,样本数量,指定专职或专人实施检验。

4.3.4 任何让步放行应得到技术工艺部的同意,已经例行的让步放行,技术工艺部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认定和批准,并且与供方在技术协议上予以规定。

4.4 首件检验:4.4.1 车间的操作人员在每日开机生产的首件产品,按照工序检验指导书的规定,交给检验员进行尺寸检验,合格以后,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将产品进行首检样品标识,允许操作人员开始批量生产。

IATF1694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IATF1694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ABC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6DG13.807-2023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2023-04-20 发布
有限公司 发 布
2023-05-01 实施
Q/6DG13.807-2023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第 1页 共 6 页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进货、过程和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按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中规定抽查的
数量比例进行抽样检查。
10.返修单
5. 汇总检验:
检验员对各分厂完成某一工序加工后 的批量产品进行完工检验,包括 100%
11.废品单
的对产品的外观质量检查。
6.检验人员在汇总检验后如产品合格,
应在“工艺路线卡”或“装配工艺路线
卡”上加盖检验印章,和/或收回“工
艺路线卡”或“装配工艺路线卡”开具
不合格品反馈


包装
N
检查
《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纠正和预防 控制程序》
最终检验 1.产品最终验收必须在进货检验和试 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经检验验收合 格后进行。 2.产品最终验收由分厂检验室按《产 品控制计划》《工艺规程》《检验规程》 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3.最终产品检验、试验中发现质量问 题时由分厂按 Q/6DG13.809《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及 Q/6DG13.813《纠正和预 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4.最终产品只有在所要求的各项活动 已圆满完成且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 得到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6.1.7 计数型数据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的。 6.1.8 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印章管理由质量部统一归口管理。 6.1.9 检验和试验过程出现不合格品时,由检验/试验人员按 Q/6D G13.809《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 行处理。 6.1.10 检验和试验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可辩,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章注明记录日期。涂改 处应加盖印章。 6.1.11 当顾客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标识要求(如:对新产品引入的那些要求)。 6.1.12 全尺寸检验及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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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控制程序1 目的对产品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

2 范围适用于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3.1品质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生产部负责异常产品的联络处置。

4 程序4.1 策划由品质部主管负责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及成品所需检验试验的内容进行策划,编制各类检验技术文件,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 采购产品的验证4.2.1对购进的物资、标准件,仓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通知检验员检验。

检验员根据进货检验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抽样验证,并填写验证记录。

4.2.2验证合格时,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加注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人员,准予使用。

4.2.4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做出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5未经验证的任何产品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4.2.6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的一种或几种。

4.3过程检验4.3.1由检验员按《作业指导书》、《外观检查标准书》及相关技术要求对工序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关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并根据检验结果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4.3.2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书》相关栏目后,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3.3不合格品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

4.4 最终检验和试验4.4.1产品组装完成后,品质部按照《完成品检验规范》《样品承认书》和相关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4.4.2检验或试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书》相关栏目后,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5 检验和试验记录4.5.1 在检验和试验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要求经检验合格,记录应注明负责合格品放行的授权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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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目的:为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在产品特性形成的过程中,规定检验和测量程序、抽样方法、对于产品实施监视和测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2.0 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进货、过程及最终产品的测量和检验、物理试验。

3.0 术语/定义: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试验:对给定的产品过程、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的作业。

全尺寸检验:是指零件在设计记录上标明的所有的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除非在顾客已批准的控制计划中另有检验频次规定,顾客可要求每年都对所有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

4.0 程序:4.1 进货检验:质检部负责编写《产品检验指导书》规定每一工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所使用的检验工具,抽样的要求和抽样间隔时间,自检和巡检,最终检验的项目和标准。

4.2 原材料的进货检验:4.2.1 供销部仓库根据《采购控制程序》5.4.3的要求,核对质保书、重量、件数、规格编号、价格、合同号、钢种、捆包号、保留每一批原材料的捆包号和质量保证书或复印件,同时进行重量或数量的验收。

4.2.2 质检部在领料开包以后进行厚度、外形尺寸,直径和长度的测量。

4.3 外协件的验收:4.3.1 外协件的验收由质检部负责实施,到货时应具备书面资料;包括送货单、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验证资料的技术数据及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外协件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方可接受;4.3.2 外协件的抽样比例,按照产品数量抽样比例为5%;4.3.3 技术部应规定外协模具、检具加工的接受准则;关键尺寸、重要尺寸、一般尺寸的接受的公差范围,物理特性、检验方式,检测设备和工具,样本数量,指定专职或专人实施检验。

4.3.4 任何让步放行应得到技术部的同意,已经例行的让步放行,技术部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认定和批准,并且与供方在技术协议上予以规定。

4.4 首件检验:4.4.1 车间的操作人员在每日开机生产的首件产品,按照工序检验指导书的规定,交给检验员进行尺寸检验,合格以后,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将产品进行首检样品标识,允许操作人员开始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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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 目的:规范自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所实施的检验和测试的程序,从而确保本公司的产品能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构成产品的原物料及其辅料。

3 职责3.1质保部负责产品的过程检验和试验。

3.2工程部u负责编制、批准检验计划文件。

u负责批准产品的例外发行。

u 负责处置质量争议。

3.3 注塑部作业员负责工序产品的自主检验。

4 程序4.1所有产品及其原材料、辅件,均须按照本公司之检验计划文件予以检验。

4.2 原材料检验4.2.1 原材料之检验按照原料检验计划文件予以检验。

4.2.2 进料检验(IQC)在接收仓库送检单后的4小时内必须将待检品检验完毕,并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将相关信息通知各相关部门,如产品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作业。

4.3 过程产品的检验4.3.1 制程检验(IPQC)按照检验计划文件的要求对产品外观、尺寸、装配等项目按规定频次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记录于“巡检检验报表”。

4.3.2生产车间正常量产或停机前,须填写“首/未件确认报表”给IPQC作首/ 未件确认。

4.3.3巡检(IPQC)对首/未件进行检验,记录于“巡检检验报表”的相应时间段内,并填写“首/未件确认报表”。

4.3.4作业员应对照首件样品对工序产品外观进行全数自主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质量统计表”。

具体参见《首/末件检验规定》。

4.3.5出货检验(OQC)应按照检验计划文件的要求对库存的产品进行抽查并对产品标签、数量以及包装质量进行确认,填写“产品检验报告”。

4.3.6 产品标识按照《产品标识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之相关规定作业。

4.4样品检验试验程序样品主要是指新模试制、模具尺寸或结构更改后试料以及材料更换后试制的产品。

样品的具体参见《样品管理规定》。

4.5内部实验室本公司内部实验室按《实验室工作说明》执行。

4.6外部实验室接受本公司检验、试验和校准服务的外部实验室应符合ISO/IEC17025或国家同等的认可的国家标准。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1 目的检验是根据有关标准和合同要求,采用检查、测量或试验等方法,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进行全过程检验和质量控制,以确保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符合法规、标准、图样和顾客的要求。

2 范围本章适用于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材料的开箱验收、安装过程检验及最终检验与试验的质量控制。

3 职责3.1 质量安全部是检验质量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3.2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质量安全部做好检验工作。

4 控制要求4.1 检验准备4.1.1 检验文件的编制(1)应在工程的施工方案或单独的质量计划中对检验和试验做出安排,编制检验计划或检验工艺以及质量检测记录和报告等检验文件。

4.1.2 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计量器具,检验所用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2 开箱验收4.2.1 对到达施工现场的电梯零部件及包装箱进行外观检验。

4.2.2 清点箱数,检查箱体情况,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货物清单会同顾客对包装箱进行确认,如有缺箱、坏箱由质量管理部代表记录,并由厂家、顾客及质量管理部代表三方签字确认。

4.2.3 建设方、检验员和施工队长共同对产品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并在《开箱点验处理结果协议》中作好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填写齐全,属实,并由顾客、检验员和施工队长签字确认,开箱后《开箱点验结果处理协议》分别由三方人员持有,检验员认真审核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齐全,需型式试验的零部件必须有型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检查装箱单与合同中技术条件是否一致。

4.2.4 检验中发现缺、错、损件要在《开箱点验结果处理协议》中根据装箱单与合同技术条件注明缺件、错件、损件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并及时将《开箱点验结果处理协议》报回质量管理部,按NTSY/QS804《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2.5 对采购的零配件,由库房保管员根据采购文件,清点数量,在《入库登记单》上签字入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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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检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1 概述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测量及产品交付实施有效控制,旨在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和交付,验证工程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并提供证明和记录。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测量及产品交付实施全过程控制。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
3.1.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一、二类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工作的监督检查。

3.2 子(分)公司
3.2.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实施项目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3.2.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项目施工工序、工程产品的自检、复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2.3 采购部门负责对进场结构材料的进货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3.3 项目部
3.3.1 质检部门负责对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专检。

3.3.2 工程部门负责对施工各道工序、工程产品的质量实施自检、复检。

3.3.3 物资部门负责对进场结构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保管和记录。

3.3.4 工地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4 监督管理要求
4.1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年对公司一、二类工程试验、检测和交付工作组织不少于一次检查。

主要核查试验检测资料、报告和记录的真实性、规范性以及工程产品实体质量;必要时参与公司一、二类工程交工预验收。

4.2 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3 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工程产品检测和测量以及交付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并直接或间接检查中心试验室日常工作。

4.4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4.5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工程产品检测和测量中的日常技术问题,并检查工地试验室的日常工作。

4.6 监督检查按QI8-1《质量监督检查管理规定》执行。

5 检测和测量的依据和计划
5.1 检测和测量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

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由子(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并配合提供。

5.2 项目部应编制试验检测和测量计划,格式见附录Ⅳ
6 结构材料检测和测量
6.1 项目部物资部门对进场的结构材料按采购合同或协议核实后,填写《到货材料报告》(附录Ⅰ)“到货材料记录”部分,连同质量证明书正本送质检部门,由质检员,必要时会同分项施工技术员和试验人员进行检验或现场验证。

对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材料确定检验项目后填写《到货材料报告》“到货材料试验委托单”部分,并通知工地试验室取样试验。

检测结果出来后,工地试验室填写《到货材料报告》“到货材料验证结果通知单”部分,连同检测报告交质检部门。

质检部门根据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报告和验证结果通知记录判定到货材料合格后,及时将验证结果反馈给物资及相关部门。

结构材料试验检测流程图
6.2 工地试验室负责结构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和检测环境满足试验检测要求(详见《中交四航局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7 施工工序检测和测量
7.1 施工过程工序的检测和测量详见作业指导书QI7-32《施工工序检查及验收管理规定》。

7.2 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合格、未经项目质检员签认的工序,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 工程产品的检测和测量
工程产品的检测和测量详见作业指导书QI7-33《工程交工预验收和中间交工验收管
理规定》。

9 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
9.1 应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和结构材料进货,提高计划管理和工作质量,避免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

9.2 实施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应遵守可靠的追溯措施原则。

不可拆卸更换的一般不予批准。

9.3 因生产急需而验证未完成时,由分项施工技术员填写结构材料《紧急放行申请报告单》(见附录),报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

9.4 因生产急需而试验项目未完成时,由分项技术员填写《例外转序申请报告单》(见附录),报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

9.5 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的结构材料和施工工序应具备可追溯性,分项技术员要及时填写《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跟踪记录》(附录Ⅲ),质检部门要记录放行的材料和工序的检测和测量结果。

10 接口
10.1 检验记录(施工记录)由分项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质检员核定。

10.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分项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质检员检验核定,监理人员认可并签名。

10.3 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应说明合格验收的标准。

10.4 检验的记录,包括自检记录应在一月内将记录正本交项目部质检部门保存,试验记录正本由试验室保存,(交)竣工初验前移交给质检部门。

10.5 项目部、质检和试验部门应运用统计技术对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的结果进行分析,为改进和提高施工质量水平提供依据。

10.6 所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是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证实性文件和工程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证据,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由项目部质检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10.7 当工程产品没有通过某项检验或试验时,应视为不合格品,由项目部质检部门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应按QP8-2《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办理。

11 附录
11.1 附录Ⅰ《到货材料报告》
11.2 附录Ⅱ《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申请报告单》
11.3 附录Ⅲ《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跟踪记录》
11.4 附录Ⅳ试验检测和测量计划表
到货材料报告
附录Ⅲ
版本号:2.1 QP8-1 产品的检测和测量控制程序第9 页共9 页
附录Ⅳ
试验检测和测量计划表
封面格式: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QEOHS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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