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探析

合集下载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从私有制到集体所有制,再到家庭承包制和农村土地流转,不断探索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土地制度。

在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土地制度主要是以私有制为主,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普通农民则处于缺乏土地的困境。

为改变这一状况,中共领导人提出了“土地改革”的口号,实施了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将土地分配给农民,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民,激发了农村生产力,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建立: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农村土地制度逐渐实现了集体化和社会主义化。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农村全面实行了农业集体化,建立了农村集体所有制。

在这一制度下,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交给集体所有,实行“一切归社”的原则,从而实现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产的大规模协作。

随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制,即由农民个人承包土地,享有承包权,承包地的经营和管理权利也属于农民,从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

三、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逐渐推进:19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新的变革,开始探索农地的流转和承包经营。

随着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土地资源的有限,为了优化农业生产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必然选择。

中国政府提出了“三权分置”的政策,允许农民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他人,县乡两级农村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规模经营主体也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获取农村承包地,实现了经营权、承包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分离。

这项改革使得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额外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四、当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就: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分析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分析

构所带来 的生产效率为基本线索 , 分析建 国以来土地制度变迁 长期不变 的背景下 , 如何克服市场化进程中农户分散经营 的分 的轨迹和逻辑。并立足 于现 实, 从逻辑上和制度选择 角度 出发 , 得出进一步促进 中国农业发展所需土地制度 的理性选择 。


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的变迁轨迹
建国初, 我 国在全 国范围 内开展土地改革运 动, 并于 1 9 5 0 农经 济 +合 作社 ” 的 道 路. 其 核 内容是 通 过 大 力 推 动 农 民的 合
进入新 时期, 我国的农业面临着新 问题 : 在 家庭联 产经营 散性 , 有 序 的引导农 民和市场 接轨 , 使农 业走 向专业 化 、 现代 化、 商品化, 从而实现 农业增产、 农民增收 、 农村稳定 。根据国际
经验 ( 特 别 是 日韩 农 业 的 发 展 模 式 ) , 我 国必 须 坚 持 走 一 条“ 小
政经枧点 一 一
建 国以来我 国农 村土地 制度 变迁分 析
欧旭 东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 学院, 湖北 武汉 4 3 0 0 7 0 )
中国是一个 农业大 国, 三农问题 始终伴随着我国现代化 的 2 0 0 6年 l O月 3 1日通过 的《 农 民专业合作社法》 可视 为对 前述
央 关 于在 农村 建 立 人 民公 社 的决 和 同 年 1 2月 1 0 日中共 第 则, 实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在此基础上, 土地流转机制的 八届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 关 于人 民 公社 若 干 问题 的决 议》 。人 民 公 创新应该做到: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土地流转机制创新 的的基础 ,
进程而存在 , 已成 为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大 问题 。因此, 有必要 质 疑 的 正面 回应 。 对 建 国以来 各 个 时期 的 土地 制 度 给 予 总 结 和梳 理 。本 文 从我 国 农 业 发 展 的实 际 出 发 , 以土 地 的产 权 结 构 的转 变 及 相 应 产 权 结 二、 我 国 农 村 土地 制 度 改 革 的现 实 性 选 择

建国六十年来农村土地政策_制度演变历程以及启示

建国六十年来农村土地政策_制度演变历程以及启示

MANAGEMENT建国六十年来农村土地政策、制度演变历程以及启示■ 张志 李晓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0) 06-241-03摘要中国农村土地政策和制度的变迁一直是国内外讨论的热点。

本文通过回顾中国农村土地政策和制度的变迁历史,按照农村土地权利不同,将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时代划分为四个阶段,分阶段分析。

根据对于不同阶段的历史的分析,对于历史经验给予总结,得出其中给我们的启示,并且对于中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政策 土地权利 农村土地制度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变革过程。

在建国60年的时间中,这样纷繁复杂的土地制度的变迁中所隐含的动因、得失以及尚处于变迁之中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未来走向问题,都是十分重大的理论问题。

本文试图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历程问线索,深入分析这个历程之中的所深藏的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动因、影响,以及在推进共和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合理化的有益启示。

为了了解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何为农村土地产权。

土地产权制度是只构成土地产权结构和土地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

土地产权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

这样我们可以更好的从土地制度的变迁讨论中得出启示。

一、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讨论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解放之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状况。

其中以人口比例表述为:“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

就一般情况来说,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残酷地剥削农民。

而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终年劳动,不得温饱①。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

建国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变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农民土地私有制时期;第二个时期是制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等一系列政策决议,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变农民土地所有制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时期;第三个时期即新时期是通过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一号文件等决议措施,使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实行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

1、1950-1952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许多属于民主革命范畴的问题尚未解决。

农村的封建剥削制度依然存在。

1950年6月28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并于6月30日由毛主席发布命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1950年全国土地改革开始,土地改革的总体思想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从《土地改革法》公布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

在农村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地主私有的土地制度,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2、由互助合作(1953年—1957年)土地改革,及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1961年)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过渡(1962年—1978年)。

1951 年9 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它不仅认同了互助组的做法,而且引导农民在一些比较巩固的互助组内试办初级社。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由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途径、步骤、方针、原则作了系统的论述。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在中国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和发展,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本文将从历史溯源出发,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以及当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是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首要任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制度,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土地国有制。

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公有化。

这一变革,解放了农民,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开始出现了僵化和束缚农民生产力的问题。

土地承包制度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开始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土地所有制体制。

1997年,中国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政策,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

2004年,中国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初步探索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置改革。

根据这一试点经验,2008年,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承包经营权分开,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统一确权登记。

这一改革,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强了农民的土地流转权益,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适度放活,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渐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成果逐渐显现。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举措,包括扩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范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企业等,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1. 引言1.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土地改革运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新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土地改革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到了确立,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实现了土地革命。

随后,农村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度,农民通过合作社集体经营土地,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我国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土地承包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土地流转不畅、人口流动问题等,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重新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1.2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问题农村土地资源过度集中。

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的存在,大量农村土地被少数人或家庭长期占有,导致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衡,农民普遍感受到土地流转不畅,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单一。

目前大部分农村土地以小农经济为主导,农民耕作方式传统且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持,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土地承包制度存在漏洞。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承包合同不明确、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土地权益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受损。

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

一些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强制性、不公平性等问题,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权益受损,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改革与完善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2. 正文2.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着庞大的农杞人口和广大的农村土地。

为了解决土地问题,新中国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建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化,这些变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进步。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对我国土地管理的意义和影响。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49年-1978年)在这一时期,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政府通过土地国有化,实现了对土地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业,农民则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进行农业生产。

这种土地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阶段:农村土地改革时期(1978年-1984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开始进行农村土地改革。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个体可以租赁土地并经营农业。

这一改革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效益。

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第三阶段: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时期(1984年-1998年)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导致了城市地产市场的兴起。

这一阶段,我国土地管理体制呈现出城乡土地二元结构。

城市土地由政府统一管理和分配,农村土地则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

城市土地的市场化运作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了土地资源浪费和不合理使用的问题。

第四阶段:土地制度改革时期(1998年至今)为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深层次矛盾,我国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实行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市场配置的土地制度。

通过确权登记、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等措施,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和有效的利用。

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加强了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总结起来,建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土地改革时期、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时期和土地制度改革时期四个阶段的变化。

每个阶段的改革都有其独特的背景和目标,但都为我国土地管理带来了重要的进步和改善。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作为农业大国,中国的农地制度一直是国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近70年来,中国的农地制度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从农业集体化到家庭承包制再到土地流转,中国的农地制度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本文将探讨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历程与逻辑,以期更好地理解中国农地制度的发展变化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农地制度改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制被废除,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并实行了家庭承包制。

这一制度的确实质上是一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扩大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使农民有了土地经营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

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积极性,但也存在着农业生产技术和规模不大,存在土地细碎化和规模化经营的条件不存在的问题。

二、农村改革开放后的农地制度调整在改革开放浪潮中,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进行了农村土地制度调整。

1981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确立。

1984年国务院、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流转的红头文件正式提出,提出承包经营权并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平台。

这一制度变革为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有效地解决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与集约化经营的问题。

三、土地流转带来的效益与问题土地流转使农民可以更加便捷地实现土地经营权的变现,通过流转土地,农民可以把经营权交给那些有更好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人,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收入水平,发展农村现代化产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

土地流转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土地碎片化严重,导致了农民收入不稳定的问题,还有土地流转带来了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与浪费现象。

四、未来中国农地制度调整方向在未来农地制度调整的过程中,应该理性看待农地流转,充分发挥农地流转带来的利益,同时解决土地碎片化和浪费问题,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村耕地资源。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再思考。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不断调整和完善,旨在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和农村人口结构的改变,现在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是十分突出的。

当时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剥削性的,农民地位低下,无法得到应有的土地权益,土地所有权不清晰,无法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这严重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此,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建国初期,推行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土地国有化,实现了土地的平均分配。

解决了广大农民长期以来苦恼的土地问题,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拓宽了农业生产的道路,也为农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后,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也不断进行改革,比如土地承包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这些改革都推动了中国农村的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二、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存在问题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也面临了新的问题。

现代化的进程加快了土地的流转,城市化的进程使农村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大量的农民外出务工,使得土地流转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我国的土地制度不完善,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土地确权问题尚未解决。

因为历史的原因,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繁杂复杂。

许多地方存在着土地确权不清晰、权属不明晰的问题。

这就导致了大量的土地流转和利用问题,也妨碍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

第二,土地流转问题亟待解决。

因为现代化的进程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但是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流转程序繁琐、价格不透明、流转收益不明确等问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现行的土地制度,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是承包给农民的,但是这种承包的经营权无法流转、无法抵押,使得土地的利用效率不高,也阻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1. 引言1.1 农村土地制度历史背景中国的土地制度历史悠久,自古以来就有“土地制度就是封建制度”这一说法。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严重不对等,农民承包不足以维持生活。

在清朝时期,土地典型表现为“三农”被奴役,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中国逐渐走向改革开放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土地问题,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将土地重新归还农民,实现了“土地归农”的宏伟目标。

这一历史事件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翻天覆地的变革。

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直接影响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

土地制度改革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也为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背景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才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1.2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的重要节点,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实现土地所有制的社会化,实行土地分配制度等。

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中共中央领导人提出了“减租减息,解放农民”的口号,劳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土地改革的斗争,取得了一系列胜利。

经过土地改革,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得到了根本性的变革,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土地改革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和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改革,为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将继续不断改革和完善,为中国农民创造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2000字】2. 正文2.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演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演变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

1949年后,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对土地问题进行了彻底改革,实现了土地革命和土地国有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12-29
二、农地合作化生产向人民公社的变迁
1、合作化运动初始的成功却使部分决策者在认识农村土地经济 运作产生了错觉,感觉规模创造了效率,希望尽快出现更大规模 的生产单位,进而影响了政策的宽松程度,造成在管理水平缺位 的情况下更大的高级社、人民公社在短期的大量涌现。 2、在核算单位上的失误,导致了 “大跃进”时期浮夸风、大锅 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以致效率和生产积极性的下降,合作化运 动走向低谷,并给人们以时代负面印象。 3、人民公社也因此背负了低效、平均主义等负面词汇。尽管人 民公社在“大跃进”后进行了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等多方面改 革,但最终在国家市场性商品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被新的承包 责任制所取代。
3、对于这一次变迁的消极评价,不应集中在制度本身,而应反 思在发展过程中政策的冒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管理的缺位以 及商品经济的欠缺三个方面。合作化运动前期在“互助组” 和初级社阶段的成功中所体现出来的制度的相机决策性以及 人民公社时期规模经营中对公共产品投资的有效性值得我们 借鉴与深思。
2014-12-29
2014-12-29
综合总结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地经济制度的特点
(1)高度集中的集体所有制完全实行。
随着初级农业合作社的推广,农户对于土地和农具器械等生产资料的 共同使用习以为常,土地的私有权有被动摇趋势。在此基础上,高级社 的推行最终终止了农村土地私有制,并且在社会主流政策和舆论的推 进下,高级社将包括土地在内的大部分生产资料集体化,实行集体所有 制,这真正转向了社会主义性质。
2014-12-29
结论
1、农地合作化运动具有历史必然性
2、应客观看待人民公社制度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效果不能掩饰其缺陷 4、坚持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规模经营
5、分析特定时期的农地制度需要结合特定时期的背景
2014-12-29
谢谢观看
2014-12-29
四、联产承包责任制向规模经营等多元化农地制 度的变迁
随着人口的转移,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人均可耕地面积上 升,加上农产品贸易中农民长期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等因素, 规模化生产再次被提到讨论中来,土地的流动性也开始在制 度的一步步调整中加强。农村将逐步由家庭式生产转变为 以土地、生产资源、劳动资源合作入股的规模型机械化大 生产,从而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2014-12-29
对建国以来农村制度变迁的评价
一、农地私有化向农地合作化生产的变迁
解决的问题:
1、小农经济下生产资料的匮乏、生产技术的低下 2、小农经济自由发展容易导致两极分化
3、小农经济无法为发展工业提供资本积
在变迁中,将稀缺的生产资料汇聚在一起,成规模、有计划地 进行使用,增加了资本的使用效率,同时将农户组织在一起,相 互协作,将农业生产分工、分流程。既提高的小农经营的效率, 又杜绝了重蹈雇佣制、两极分化的可能性。通过统一生产、 统一销售降低运营成本,类似符合企业个体经营向合伙制的一 个发展脉络,生产的社会化促进了其市场地位的形成,使得农 民不必独自面临经营风险。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探析
陈姣娇
11级经济学2班
1115010221
内容提要
建国以来农村制度的变迁 对建国以来农村制度变迁的评价 结论
2014-12-29
建国以来农村制度的变迁
土地革命运动一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初始建立
(1)相对平均的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 (2)相对无效率的农业土地、牲畜、农具机械等生产资料和 劳动力的配置。 (3)较低的农业生产资料积累。
2014-12-29
意义 1、在人民公社期间所进行的生产资料的积累以及技术的普及, 为日后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探索提供了基础,彻底扭转了私有制 下农业土地在经营过程中走向两极分化的可能性。 2、生产的社会化,使得生产组织思路得到了拓展,类似企业组 织的高级社、人民公社的机构为资源的优化组合提供了新的 理论。
2014-12-29
三个角度进行评价
1、市场的角度 这次的变迁将以市场为导向,遵从市场规律,并朝向农产品市场合理 化的方向发展。 2、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点的角度 从发展路径来看,此次变迁并不是为了使农业生产者逐步成为农业 资本家。而是通过合作经营、土地入股等方式达到农户的共同富 裕。这种土地经营模式的变迁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也保障了农民的 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为农民提供了退出机制以及自我经营的可能性。 3、这种土地经营模式的变迁适应了时代的需要 当今社会在经营方面的发展依靠的是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在 土地所有制归集体所有下的资源放开,为农村的多样化经营提供了 可行性。通过权衡自己的管理能力以及社会资源的优势劣势,类似 企业的个体、合伙、公司制度,农户可以选择个人经营、作为合伙 人入股合伙经营或者作为股东入股投资等多种方式,这在丰富农村 经营模式的同时也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完成了农村生产模式的 一次腾飞。
(2)工分制均等化的弊端。 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的建立虽然对生产资本的有效性有一定的正面作用, 部分地区随着更高级的生产单位的建立,分工更加细致,资源更加充沛。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地区由于在初级农业合作社建立时,生产己经 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机等现代化生产设施也己经购置,按地区再合并的 高级社、人民公社相当于只是简单地将原来竞争状态下的初级社进行 合并,而类似部分管理欠缺企业无限制扩张所带来的结果一样,更大的 生产单位的诞生并没有起到特别明显的正面作用,而由于对工分制运 用不当和管理欠缺,部分人民公社在分配方面过于平均化,对生产的积 2014-12-29 极性起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对生产积极性问题的解决
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到1983年,这一时期的变化主要是土地经营模 式由从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变到生产队、不联产责任制,又变到联 产责任制、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并在最后确立土地归集 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形式。 第二阶段:1984年到1993年的农地制度变迁,这一阶段从总的来 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制度得到了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和 使用权再度进行分离,农民再次开始以家庭为单位自负盈亏,进行农 业生产经营。 第三阶段:1993年以来的农地制度变迁,这一时期主要是在政策 层面对1984年以来的变革进行深化,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承包经营的概念,使得多则上百户的 公社解体4-12-29
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运动 一高度密集的集体所有制
虽然初级社的顺利推广,给新中国各地政府以足够的信心对 农业进行进一步的改造。但在党内对初级社的持续时间仍 有争议,“1955年3月21日,邓子恢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 会议的发言中,认为:初级社是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 必经过程,是合作化运动中不可逾越的形式。但实际情况是 这种初级社土地制度并没有实施多久,很快就被更加“高级” 的公有制土地制度一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代替,简称“高 级社”。“初级社”被“高级社”取代,也就意味着我国农 村土地的所有权不再归农民个人所有,而是向集体所有转化, 人民公社则完成了的集体所有制。
(4)较低的生产技术积累和投入。
2014-12-29
农地合作化运动 ——农地使用权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过渡
1、农地合作化运动——互助组的建立
(1)临时互助组 其组织是临时的,数户农民当某项生产工作来临时,为了克服 困难抢农时而临时组织起来,待耕作完了就散了.
(2)常年互助组。
所属成员比较固定,有共同的生产计划和组织管理制度,在 农业生产管理上出现了初步的分工。 互助组有如下几个特点: (1)组织相对松散 (2)技术和生产资本缺乏的相对改善。
2014-12-29
多元化农地经营模式 一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的变迁
随着工业化的深入以及生产的社会化进程的加快,生产要素 的流动与重新组合在日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将成为必 然,土地这种生产要素也必然会流动起来。使用权的重新组 合,农业人口、农业资源的流动,部分地区、部分类别的农业 生产也将再次迎来规模化生产的高峰,农产品的生产、运输 和销售也将更趋向合理,在市场的作用下,农户在享受农业规 模经营所带来的产出增长的同时,由于市场势力的重新形成, 也将在社会福利方面得到较大的提升,从而形成城乡二元经 济新格局。
三、人民公社向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
1、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拥有小块土地的使用权,以家 庭为单位采取个体劳动生产方式,告别了 “大跃进”时期所谓的 “大锅饭”,告别了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生产,从生产模式看,恢 复了土改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2、从产量变化来讲,这种制度的变迁似乎是合逻辑的,并且是有 益的,顺着我们前文所建模型,确实可以发现制度变换所带来的可 能的产量增长,以及对经营能力强的农户福利的促进作用。
2014-12-29
2、农地合作化运动——初级社的建立
互助组较为成功的推广增强了政府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的信心,伴随着推动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水平的目标,一个更大规 模的合作组织被提出来,即农业初级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 社”。 “初级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经过一定扩大的再组合。
特点: (1)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逐步分离。 (2)生产资本的溢出效应更加明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