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董秘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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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直接投资与资金出境实操要点及核心注意事项

境外直接投资与资金出境实操要点及核心注意事项

境外直接投资与资金出境实操要点及核心注意事项境外直接投资(ODI)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及其他资源直接投入到海外经济实体中的一种投资形式。

境外直接投资是国际化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帮助国内企业实现全球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

而进行资金出境实操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核心注意事项。

首先,投资者应该具备充足的市场研究和尽职调查能力。

在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前,投资者需要对投资目标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商业环境等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

同时,还需对所投资的行业、竞争格局、潜在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避免因缺乏相应的资料和信息而导致投资失败。

其次,投资者要熟悉目标国家的投资政策和法律规定。

境外直接投资往往需要遵守目标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外商投资法和税收法等。

投资者应当了解当地的投资政策,了解外国投资是否受到限制或优惠政策等,以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导致的投资风险。

同时,也要了解目标国家的劳动力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以确保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投资者应合理规划资金出境路径和方式。

境外直接投资通常需要将资金转移到海外投资目标国家。

投资者应该尽量选择合法、方便、高效的途径和方式,以确保资金出境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还要注意跨境资金转移的法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如外汇管理、资本金登记等。

第四,投资者应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

境外直接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等。

投资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如购买适当的保险、制定应急预案等。

同时,也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最后,投资者应注重企业形象和文化管理。

在境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投资者代表着国家和企业的形象。

投资者应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

同时,也要注意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境外直接投资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过程,需要投资者具备深入的市场调研和投资能力,同时也需关注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和风险控制等问题。

海外投资严格监管下 六种跨境并购融资模式详解

海外投资严格监管下 六种跨境并购融资模式详解

海外投资严格监管下六种跨境并购融资模式详解近期,境外投资监管部门陆续出台多个文件,监管政策向“控流出、扩流”入转变,境外投资项目审查从严管理,对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等领域进行重点控制。

对“母小子大”、“快进快出”、资产负债率过高或者拟购买境外企业少数股权的项目从严审批。

在新的跨境资金监管模式下,商业银行要帮助并购企业调整并购决策,合理规划跨境并购融资方式,更多借助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跨境直接贷款、银团贷款、互换和资本市场直接发债等多元化融资形式,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加大海外并购的成功概率。

本文将对境外投资严格监管下的跨境并购融资模式进行深入探讨。

一、海外投资趋势与监管政策解读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并购市场的一支主要力量。

全球并购从2014年开始走出谷底逐渐变得活跃。

2014、2015、2016年,全球的并购总金额分别达3.29万亿美元、4.26万亿美元、3.6万亿美元,其中全球跨境并购占全球并购总额的1/3。

近年中国经济放缓,企业纷纷走出去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6中国跨境并购金额2254亿美元,为2015年的两倍多,跃居世界第一位。

国内跨境并购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并购主体由国有企业向大型民营企业转变,民营上市企业通过“走出去”并购海外优质资产的交易数量占比大幅攀升;二是并购交易主体所在行业之前侧重于能源、资源领域,近期有向技术引进、市场拓展、上下游开拓等等方面转变的趋势,特别是信息技术、医疗健康、高端制造业等领域成为跨境并购的热点行业;三是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目标,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澳洲等拥有先进技术、优秀品牌、成熟渠道的国家或地区。

国内人民币汇率自2015年8月开始贬值,随着资本外流加剧外汇储备不断下降,2016年这种贬值趋势仍在延续。

为维持汇率的相对稳定,今年初国家的资金监管政策转向了控流出扩流入,相关措施和办法陆续出台。

一是境外投资项目审查更严格。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等强调了,对境外项目的投资审批、真实性审核、审查时间等均从严管理。

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

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

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是指外国投资者将资金引入中国境内的程序。

在中国,外国投资者引入资金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下面将介绍境外资金入境审批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外国投资者需要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表、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意向书、投资者资信状况证明等。

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投资者的身份和资金状况。

其次,外国投资者需要在中国境内开设外商投资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资金汇入该账户。

外国投资者应当向中国境内银行提交资金汇入申请,银行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监管和核查。

外国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和资金用途说明,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规用途。

接着,外国投资者需要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登记。

外国投资者应当提交外汇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银行资金汇入证明等。

外汇管理局将对资金的外汇登记进行审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外国投资者需要在中国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手续。

外国投资者应当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银行资金汇入证明、外汇登记证明等。

税务局将对外国投资者的税务登记进行核查,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款的合规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在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中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

同时,外国投资者应当保留好审批流程中的各类证明文件和材料,以备日后的备查和核查。

总之,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的重要程序。

外国投资者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审批流程和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投资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有所帮助。

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流程

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流程

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流程以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流程为标题,本文将介绍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的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的现象逐渐增多。

境外基金作为一种国际化的投资方式,通过投资境内企业来实现投资回报和风险分散,对于境内企业的发展和境外资本的引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的流程1.寻找合适的境外基金:境内企业首先需要寻找合适的境外基金作为投资者。

可以通过与投资机构建立联系、参加国际投资交流会议等方式来了解和接触境外基金。

2.准备相关材料:境内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企业的商业计划书、财务报表、市场调研报告等。

这些材料需要充分展示企业的市场潜力、竞争优势和投资价值,以吸引境外基金的投资。

3.洽谈与尽职调查:境外基金对境内企业的投资决策通常会进行尽职调查。

境内企业需要与境外基金进行洽谈,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并积极回答境外基金的问题。

境外基金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竞争优势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4.签订投资协议:双方达成共识后,境外基金和境内企业将签订投资协议。

投资协议通常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股权结构、投资回报机制等内容。

双方在签订协议前需要对协议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商议和确认。

5.完成投资交易:在签订投资协议后,境外基金将向境内企业支付投资款项。

境内企业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使用投资款项,并及时向境外基金提供相关的投资回报和经营状况报告。

6.监督和管理:境外基金作为投资者,通常会对投资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境内企业需要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及时向境外基金提供相关信息,并接受境外基金的监督和考核。

三、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的注意事项1.了解境外基金的背景和实力:境内企业在选择境外基金时,应该充分了解其背景和实力。

包括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业绩、管理团队等。

选择合适的境外基金对于企业的发展和长期合作至关重要。

2.合理定价和股权结构:境外基金投资境内企业时,应该合理定价和确定股权结构。

境外投资odi流程

境外投资odi流程

境外投资odi流程在全球化的时代中,企业逐渐发展到了国际化阶段,这使得投资境外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然而,境外投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企业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境外直接投资(ODI)的流程及其相关的注意事项和风险。

首先,境外直接投资(ODI)指的是中资企业或个人在海外投资并直接管理单位或企业,这有助于完善中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及其自身的国际化发展。

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市场调研:企业在准备境外投资前,需要对目标市场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了解,包括市场环境、政策法规、文化背景、经济形势等等。

二、策略规划:根据调研结果,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境外投资战略和规划,明确投资目的、方式、时间等信息,同时合理分配投资资源和风险预案等。

三、资金准备: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资金的来源和投资规模,同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准备相应的资金管理文件和金融运营体系。

四、选址选址:企业需要根据投资目的和战略,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考虑到当地的市场环境、政策法规、交通通信网络等。

五、商务洽谈: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与当地政府、企业、机构等商务洽谈,积极推介自身及其投资项目,争取当地支持与配合。

六、协议签订:经过充分的商务洽谈,企业需要签署有关的协议和合同,明确投资的范围、内容、期限、责任等信息,同时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

七、注册登记:在完成协议和合同的签订后,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要求,进行相关的注册和登记手续,包括公司成立或股权转让、税务登记等。

八、运营管理:完成注册登记之后,企业需要根据投资计划和策略,开展相应的运营管理,保证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以上是境外直接投资(ODI)的主要流程,除此之外,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还需注意以下相关事项与风险:一、政策法律:企业需要了解当地政策法律,包括贸易政策、税收政策、劳动法律、投资法律等等,以免违反当地法律和规定,影响企业发展。

二、安全保障:企业在境外投资时,需要考虑安全保障问题,包括人员安全、资产保护、知识产权等,避免出现意外和损失。

国内投资境外股票方式有几种

国内投资境外股票方式有几种

国内投资境外股票方式有几种国内投资境外股票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 通过境内基金投资:国内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境内基金,间接投资境外的股票市场。

这种方式最为常见,适用于普通投资者。

投资者只需选择一家符合自己需求的境内基金,将资金投入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的境外股票投资。

通过购买基金的方式,投资者可以分散风险,同时也享受到了基金管理人专业的投资经验和管理服务。

2. 通过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QDII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国内机构或企业,获得了境外投资资格。

这些QDII机构可以将境内投资者的资金汇集,并按照规定将一部分资金投资到境外股票市场。

投资者可以选择购买 QDII 产品,成为 QDII 的投资者,间接投资境外股票。

3. 通过A股市场港股通或深港通:港股通是指通过香港交易所的平台,投资者可以直接购买H股(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股票)或者其他港股(如著名的腾讯、阿里巴巴等)。

深港通是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之间的通道,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香港股票市场。

4. 直接开立境外证券账户:部分境外券商提供境内投资者直接开设境外证券账户的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开立境外证券账户,直接在境外股票市场购买和交易股票。

这种方式需要投资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资产门槛、交易经验等。

境外证券账户可以提供投资者更多的投资选择,并享受到相应的投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应该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境外股票投资方式。

同时,境外投资也涉及到国际法律和法规的约束,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最后,由于境外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还应仔细研究和评估相应的投资标的和风险,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境外投资篇-QDII与RQDII解读

境外投资篇-QDII与RQDII解读

前言随着疫情在海外快速扩散,全球经济产生巨大波动,各类资产价格遭到了剧烈冲击,4月前后美联储及全球各大央行纷纷采取行动以缓解流动性危机,全球包括股债油金的各类资产开始摆脱猛跌的命运。

近期,许多朋友问团队Qualified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 (以下简称“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相关事宜,为帮助有兴趣投资海外市场的朋友,团队特推此文为大家介绍QDII以及与QDII相关联的RQDII。

一、QDII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其设立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开放资本账户,创造更多的外汇需求,促进中国企业更多走出国外,以减少贸易顺差和资本项目盈余,主要表现为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不同风险层次的产品。

目前,QDII产品可以分为券商/基金类QDII、商业银行类QDII、信托类QDII与保险类QDII,QDII制度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分别由证监会和银保监会出台规则予以监管。

QDII实行的是投资额度审批制度,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的QDII额度进行批准。

另外,QDII的投资范围主要以境外的二级证券市场投资为主,但同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为方便大家了解,团队制作下图:二、RQDIIRQDII(RMB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即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意指允许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可以用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RQDII和QDII可以说是被包含关系,RQDII与QDII的主要区别在于:1、RQDII使用的是人民币,投资的是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QDII使用的是外币,投资范围如上图所示。

境外融资详细方案

境外融资详细方案

境外融资详细方案境外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在国外市场上获取资金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的一种融资方式。

由于境内融资渠道受限,境外融资成为一些企业扩大业务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境外融资详细方案。

一、境外融资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和中国市场的放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

然而,境内融资渠道相对有限,融资成本较高,迫使企业寻找境外融资的机会。

境外融资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吸引国际资本、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形象,促进技术创新和国际化经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境外融资的途径和方式1.境外债券发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是一种常见的境外融资途径。

企业可以选择发行美元债、欧元债、人民币离岸债等不同货币的债券,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适合的发行地点和债券类型。

2.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选择引进外部投资者,通过发行股票或出售股权来融资。

这可以通过境外私募股权、上市、招商引资等途径实现。

股权投资既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也可以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源和渠道。

3.贷款和融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与海外金融机构合作,获得贷款和融资租赁资金。

贷款的形式可以是贷款融资、项目贷款、信用贷款等。

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企业获取各种设备和设施,包括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

4.合作开发项目:企业可以与境外机构或合作伙伴合作,在海外投资和开发项目。

通过合作共享风险、资源和市场,实现共赢。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收购等方式实现。

三、境外融资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步骤1.制定境外融资策略:首先需要分析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和目标,制定境外融资的战略和目标。

明确要融资的金额、期限和用途,并制定相应的境外融资计划。

2.寻找合适的境外融资渠道: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境外融资渠道和方式。

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沟通,了解境外融资市场的情况,寻找适合企业的境外融资机会。

3.筹备境外融资材料:为了吸引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关注,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境外融资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财务报表、实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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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董秘必备)一、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1. 概念及运营模式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公司。

其运营模式为境外公司在境内收购或者成立子公司,海外股东以注入投资额的名义调动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子公司,投资额包括资本金和投注差,境内子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利用资本金和投注差对境内项目进行投资。

2.投资范围投资性公司的投资范围包括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代理、培训、协助寻求贷款及担保等服务;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的可从事新产品或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技术成果及提供技术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目前不可以购买二级市场的证券产品。

根据商务部8号文的规定,投资性公司的投资范围不得涉及宏观调控行业,即房地产企业投资,但在实际操作中,投资性公司本身具有并购股权的职能,可通过与审批机构沟通,将收购债权包装成股权井购的形式实现。

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1.概念及运营模式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包括前海)〉等地试行的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以股权的形式投资非上市公司。

其运营模式为境外公司作为海外控股股东,海外股东必须以合伙制的形式在境内收购或者成立子公司作为QFLP,由海外股东或海外股东关联公司的境内子公司作为GP 来管理,GP 的出资额不能超过QFLP 募集资金总额的5%。

QFLP 引入境内或者境外企业作为LP,资金以GP 和LP 认缴出资的形式入境,再由QFLP 作为投资平台投资项目。

2. 投资范围QFLP 的投资范围包括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以全部自由资金新设企业、向已己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己设立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为所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经登记机关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根据发改委2012 年发布的《关于外资股权投资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GP 是外资、LP 是内资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应按照外资政策法规进行管理,其投资项目适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根据书面规定的内容,直接从事房地产融资难度较大,但不可以购买二级市场证券产品。

至于是否能够从事不良资产包未进行明确规定,实际操作时存在与审批机构沟通获在准的可能。

若以外币出资,即使获得了金融办的许可,在项目投资换汇阶段,当地外管局还会再次审查,监管力度较大;若以人民币出资,则只需和当地人民银行沟通好即可。

但截至目前国内并没有成功的先例,成型的法律文件也暂时没有,无先例可供参考。

三、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FIVC1.概念及运营模式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FIVC)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设立投资企业,业务定位于向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最终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

其运营模式为境外公司作为海外控股股东,海外控股股东在境内收购或者成立子公司,申请该公司成为外商创投企业,并以认缴出资或者资本金的名义调动资金入境,子公司利用资本金和投注差在经营范围内进行项目投资。

FIVC 可采用非法人制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2. 投资范围FIVC 和外商投资性公司一样,能否从事房地产企业融资及购买资产包,也存在不确定性。

从书面规定来看,FIVC的初衷即是鼓励对国内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融资和购买不良资产包写入经营范围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房地产,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32 条,FIVC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包括以全部自由资金新设企业、向已己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己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审批机构掏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FIVC不得从事以下活动: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创投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贷款进行投资;挪用非自由资金进行投资;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创投企业对所投资1年以上的企业债券和可以转换为所投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不在此列;法律、法规以及创投企业合同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四、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1. 概念及运营模式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从事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国家商务部批准设立并监管,无金融许可证。

金融租赁公司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并监管,以经营租赁业务为主,有金融许可证,属非银行金融机构。

2. 投资范围无论是融资租赁公司还是金融租赁公司,都较难在经营范围中写入房地产融资或者购买不良资产包。

在实际操作时,可通过变相放贷的形式从事房地产企业融资,但这种法律形式是否能被监管机构认可,存在定不确定性。

该方式不可以购买不良资产包和二级市场证券产品。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书面规定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不得吸收银行股东的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前海设立企业境外贷款1. 概念及运营模式该投资方式是根据前海出台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仅限于前海投资和建设业务。

对于该方案中贷款不能用于外地的限制,前海招商局官员曾提议变通方案,通过在前海区内设立总公司进行境外贷款,总公司在区外设立分公司,并以注资的形式划入分公司,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进行投资。

2. 投资范围该投资方式的投资范围包括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应符合前海产业发展目录要求,优先支持用于进口及企业对外支付的贷款需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产等。

对于区内设立总公司在区外成立分公司的资金划转模式,关键要看当地监管机构是否愿意放行并确认分公司的资金用途不受到前海贷款的监管。

在变通方案可行且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允许的前提下,可从事房地产企业融资和购买不良资产包业务。

六、境外机构购买不良资产包1. 概念及运营模式2006年之前在监管机构允许的条件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了尽快处置不良资产,向境外机构转售不良资产包的所有权。

200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柏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规范了境外机构掏买断不良资产包的审批程序,明确了此类行为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外债登记,并由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该方案的运营模式即为境内资产管理公司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外债登记并审批通过后,作为买方的境外机构利用境外资金买断不良资产包的所有权。

2. 投资范围该投资方式可投资的范围包括不良债权资产包,对外转让不良债权中不得含有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作为债务人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不得含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项目和涉及国家安全行业的企业债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对外转让的债权,不可以直接从事房地产企业融资和购买二级市场证券。

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1. 概念及运营模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 或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是指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外管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外的外币或者人民币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是专为引入境外大型金融机构,对中国证券市场进行中长期投资而设立的机制。

以RQFII 为例,境外机构凭外管局批复的投资额度和开户批复文件,在指定把管人处开设外汇账户,并根据申请额度时的投资计划,将资金从外汇账户划入人民币账户来从事证券投资。

2. 投资范围QFII/RQFII 可以在批准的额度内投资于中国境内的如下证券产品: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般的申购。

但不可以从事房地产企业融资和购买房地产资产的资产包。

八、七种投资方式的比较从七种投资方式的设立条件、税收成本两方面进行比较,总结比较了各种投资方式的优劣势。

(一)七种投资方式设立企业条件的比较表1:各投资方式设立企业的资质条件(二)七种投资方式的税收成本比较表2:各投资方式的税收成本比较(三)七种投资方式的优劣势比较表3:各投资方式优劣势比较九、小结对七种投资方式的税收成本进行比较的前提是各个投资方式均能获批,且经营范围包含股权和债权处置业务。

从上述税收成戚本的比较来看,七种投资方式的企业在经营期间主要成本为所得税,退出期间则表现为债权和股权处置所得应缴纳的税收。

因此,研究投资方式选择在何地落地时,应重点考虑所得税减免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从七种投资方式设立企业的资质条件来看,国家及地方的审批机构均提出了各自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与审批机构沟通的空间。

此外,还应该关注以下几种投资方式的特殊性: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具有投资范围广,投资额度大的优点,业务范围也可通过沟通实现了突破。

:QFLP 如能进行人民币投资,则可绕过口外管局的二次审批,可操作性较强,对外币出资的,前海相关部门己经着手努力突破该障碍;对于前海设立企业境外贷款方案要突破资金区内使用的限制,需通过与前海相关机构沟通,在区外设立分公司,并获得当地监管机构确认分公司的资金用途不受前海贷款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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