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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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4)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5)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包括行政法律关系运动的条件和原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界说法律是用以调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经法律调整必然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据此形成不同的部门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规范的社会形式,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进行行政法研究的客观基础。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①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便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确认,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并非全部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才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关系相结合的表现形式。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包括权利义务的主体与客体和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要素。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行政关系并不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体现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属于物质社会关系。

行政法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006,70.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 政职责的一部分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 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行政授权的是( )。
A.《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 业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行使植物检疫权
B.某县政府文件规定,县自来水公司行使节约用 水、计划用水的行政执法权
二 行政委托
是行政主体将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 织的法律行为。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收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 罚。
三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特征和区别 1 依据方面的特征和区别 2 方式上的特征和区别 3 法律后果上的特征和区别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 ——确定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已经完成或者作出
(1)主体要件: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 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2)主观要件: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 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 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
生的具体影响,也就是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 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决定。
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 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变更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等产
生法律上的效力。 一般有下列效力:P120-122 具有公定力 具有确定力——对相对方/对行政机关 具有拘束力 具有执行力
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与个人之间、行政机关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与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特殊性。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 权力主体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它具备特殊的权力地位和行使的职能权限。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承担着各种行政责任和义务,对个人和法人组织具有特殊的管理和约束性。

2. 权力来源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行政机关的权力受到法律和法规的限制。

3. 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平等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的权力较强,个人和法人组织的权益相对较弱。

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规章制度、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等,而个人和法人组织则需要依法接受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4.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定性: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明显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的权力为基础的,它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秩序性,与个人的私人权益和意愿较为独立。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运行1.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是通过行政机关与个人、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法人组织之间的行政行为和法律事实来实现的。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对个人和法人组织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命令、决定、许可、批准等。

2. 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对个人和法人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对个人权益进行限制、执法、处罚等,同时也保护和维护个人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保护1. 法律保护的目标: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保护主要是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等。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职权和违法执法。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之间因执行公务发生的各种行政争议,包括积极和消极的 权限争议。
2、解决途径
主体纠纷属于内部行政争议,对它的解决方式不同于对外部行政争 议的处理;它由行政机关自己解决,不由司法机关裁判——这是各 国行政法理论所主张和坚持的原则。
我国处理内部行政争议采取以下三项原则:
(1)纵向领导关系中的争议:被领导主体有权越级向上级行政主 体报告,但在领导主体行为被依法撤销之前,必须服从领导主体的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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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权行政主体的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 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环保、财政、人 事、计划、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机关;专业性行政机 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 电子、机械、石油、煤炭、农业、林业、矿产,水电等 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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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 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 名义进行,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 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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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思考
在西方国家,行政主体是一种法律制度,是 地方或公务分权的法律技术,包括国家、地方团 体及其他行政主体。行政主体间相互独立,依法 行使权力并负担义务,并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各 行政主体都设有自己的行政组织,独自开展活动。 国家对地方团体等的控制只能依法进行,行政主 体间的行政争议由法律手段解决。
资格转移: (1)行政主体分解 (2)行政主体合并 资格丧失: (1)行政主体被终止或撤销 (2)授权机关收回授权或授权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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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治理学专业00261行政法学考试大纲知识点总结(个人整理必属精品)

自考行政治理学专业00261行政法学考试大纲知识点总结(个人整理必属精品)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名词说明】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治理和调控。

【名词说明】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给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标准、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实施政治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份。

【多项选择】相关于其他国家权利而言,行政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普遍性等特点;相关于一样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名词说明】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标准和原那么的总称,或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和原那么的总称。

【多项选择】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多项选择】行政法的一样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政府规章、地址性法规、地址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

其特殊渊源有法律说明、国际条约、老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标准等。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行政法的分类。

(1)一样行政法与专门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标准的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简答】行政法的特点。

(10、07年真题)(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标准数量专门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的内容普遍。

②效劳位阶较低的行政法标准易于变更。

③实体性标准与程序性标准性往往交织在一路。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多项选择】依照不同的标准能够将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多项选择】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多项选择】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1. 简介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职能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涉及到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的适用,以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某一特定行政权力,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处罚等,从而产生与其之间的法律关系。

2.2 公民公民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公民享有参与和监督行政机关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的责任。

行政机关对公民享有的权利进行保障,同时要求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2.3 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了公民之外,行政法律关系还涉及到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单位,包括企业、社团、事业单位等。

其他组织包括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

行政机关与这些组织之间也会形成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会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等。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3.1 权利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机关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如言论自由、财产权利、合法利益等。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2 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互相责任和义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履行好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应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4.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4.1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公共法律关系的一种,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4.2 强制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或执行行政决定,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强制性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各种法律关系,这些关系通过行政法规范和行政程序等方式来调整和维护。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所产生的特殊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的区别。

2. 法律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非对称性: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着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不对称性,即行政机关拥有一定强制力和特殊权力。

4.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公共领域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的行使。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1. 行政权利和义务:行政机关作为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享有特殊的行政权利,也有相应的行政义务。

2.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规范其行为和活动。

4. 行政契约: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签订行政契约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产生争议时,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为了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和公平公正,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法律规范:制定健全行政法规范,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程序: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保障各方在行政活动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 行政机关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4. 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促进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法律性、非对称性和公共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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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 19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改 农场。19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居住, 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1980年王某的冤案 平反,自愿留在农场任技术人员。1992年,王 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所占用的私房, 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财产为由未予归 还。1993年6月2日,王某以镇政府为被告,向 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镇 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镇政府 退还所占的房屋。 问题: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总结: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下列选项是哪些可成为行政主体?(
A B C D 作家协会 北京大学 盐业公司 足球俱乐部

答案是ABC。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是以行政权力的 享有者身份出现的,所以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最主要的组 成部分。但行政权力并非为行政机关所独占,国家也将一 部分行政职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如本题 ABC三项中的组织不断扩展,许多行政事务不可能也没必 要完全由行政机关来处理,需要辅之以其他社会组织来管 理。因此,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也会因法律、法规的授 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地位。
需弄清几个问题: 1、居委会收取汪某建房用地费、小孩社会 负担费的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 2、居委会有没有权力收取汪某建房用地费、 小孩社会负担费的行为? 3、居委会是不是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或派 出机构?
分析
1、并非居委会的所有行为均是民事法律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居委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 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 据自愿的原则向居民筹集。该条规定授予了居 委会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筹集公益事业费用的 行政职权,因此居委会对居民有一定的行政管 理职能。 2、居委会并非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或下 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是 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 自治组织。
请判断以下哪些选项不属于行政主体?( )
A B C D 寻乌县委 市税务稽查大队 寻乌县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县委属于党委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 中的研究室、政府办公室之类的内设机构,虽然是行 政机关,但仅负责管理、协调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 并不对外行使职权,因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本 题B项也属于行政机关,可以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 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所隶属行政机关的名义, 所以,也不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 客体三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 人。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行政关系主体权利义 务所指的对象。(物、行为、人身)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概念
行政主体
职权行政主体
类型
授权行政主体
概念 行政相对 人
行政授权存在的必要性
行政机关规模和人数的限制
处理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行 政事务的需要 处理某些次要的临时性的行政事 务的需要 处理某些敏感的行政事务的需要
被授权组织的条件
• 1、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能够承担其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 2、该组织应当与所授予的行政职能无利 害关系。 • 3、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所授予行政职 能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 • 4、该组织应当具有行使所授行政职权所 需要的基本设备
被授权组织的范围
1、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企业单位,如银行、保险公司、邮电电信铁 路公交等 3、事业单位 4、社会团体,如消协、妇联等 5、行业协会,如律师协会 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案例6】:居委会能否成为本案中的被告 某镇居委会于2003年3月26日以居民汪某招婿在家 建房、生子的行为违反了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 收取了其2000元的建房用地费,4000元的小孩社会负 担费。现汪某对居委会的该收费行为不服,提起行政 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居委会的行为违法,并返还 收取的6000元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了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不属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 围。因为居委会收取汪某建房用地费、小孩社会负担 费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 行为,原告汪某认为居委会收费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 益,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居委会返还收取的费用。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以镇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因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其隶 属于其上级人民政府。 第三种观点认为,本案应以村居委会作为被告, 汪某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益。
2、授权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
授权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是指 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以自己 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并由自己对 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1)行政授权的职权来源于法律、法 规的明文规定。 (2)行政授权的结果是被授权组织取 得行政主体资格,能够在所授权限范围内 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 (3)自己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 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
3、課堂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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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某县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制药厂购进一 批兽药在本县出售。后县农牧渔业局兽药监督员王某 发现兽药质量存在不稳定现象,遂取走部分样品检验, 结果该药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农牧渔业局根据《兽药 管理条例》对该门市部处以没收该种药品、违法所得 以及罚款的处罚。该门市部不服处罚决定,向该县人 民政府申请复议,政府经审查维持原处罚决定,门市 部仍然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 中,体现的行政法律关系有:( ) A、兽药门市部与县农牧渔业局之间的法律关系 B、兽药门市部与制药厂之间的法律关系 C、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 D、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案例3】 李老太家住北京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超市附近,她 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 2O0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 老太与老伴前去超市买东西。李老太负责挑选,老伴 负责推车交钱,眼看东西已经挑选的差不多了,老伴 就推上满载货物的小车去交钱。这时,患有糖尿病的 李老太看见了放在出口处货架上的杏干,心想:都说得 糖尿病吃点查干好,顺手拿了一包。一看老伴已经交 完钱出去了,心里一着急,拿着杏干就往外走,岂料 刚走出超市门,就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保安 人员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末交款拿走者 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得将身 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那里。次日,李老太又带 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家 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连春节都没过好。 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你认为工商部门该怎么做?
分析
在本案中,工商所即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 现的.因为它从事的是一种民事买卖活动,而药 品管理机关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的,因为它 运用的是行政职权——处罚权。作为民事买卖活 动,要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管理,药品管理机关 完全有权对工商所的民事买卖活动进行处理.而 作为民事主体的工商所,也当然有权对处罚不服 而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并非行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依法拥有和行使行 政职权,并能够对 其行使行政职权的 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承担法律责任的机 关和组织。
行 政 主 体 构 成 要 件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 , 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 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 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 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 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 织。
[案例4]
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 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 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 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 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 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分析
[分析]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1.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 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以自己的名义 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针对 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 为。 2.该通告行为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并为其设定了 义务,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 府。当然,市政 府可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 施该行为时应以市政 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 行。该市政府办公室的通告行为,即使有市政府的委托, 因未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也是不合法的。作为内部 机构的市政府办公室,如果有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授 权,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在这 里没有这种授权。
总结:行政主体并不一定就是行政机关。
我国行政机关的结构图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政府组织法成立的,享有并执 行国家行政权,具体实施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 职权,并能够对其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后果承担法律 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小结:两者关系 (1)并非行政机关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并不一定就是行政机关。 返
分析要点: 李裁缝与街道办之间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 关系: 一是双方因交付房屋租金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是街道办在处理与李的民事争议时,动用行政 权力,街道办领导指示执法人员,对李裁缝仍在经营 的服装店进行查封,由此而产生的争议是行政争议。 现李诉至人民法院是请求裁判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并非裁判房屋租金的民事争议,故本案属于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遂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判。
分析
镇政府占用王某的房屋是事实,但这 种占用行为并不是镇政府运用行政职权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民事侵权行 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民事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 关系,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总结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 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整, 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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