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六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____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优选先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
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日的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上级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进行。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二)是指针对学校工会成员所制定的规定和程序,用于规范工会工作和保障工会会员权益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内容:1. 成立与组织:规定了工会成立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成员资格、工会章程和工会组织结构。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五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定实施;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通用9篇)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通用9篇)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通用9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篇1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
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在为职工权益服务、促进工作和谐稳定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学校职工的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学校交涉、协商。
第三条学校工会务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
第四条学校工会依据职工的利益和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报学校领导管理。
第五条学校工会必须严守工会的政治纪律,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职工的利益。
第六条学校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和学校的方针、政策进行工作。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七条学校工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是由学校职工自愿组成的工会支部。
第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学校职工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专职工会主席,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建立工会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听取工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相关事项。
第三章工会活动第十一条学校工会根据学校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职工群众性关心的活动,提高职工的日常生活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开展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学校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第四章工会服务第十四条学校工会在职工福利待遇、工资收入、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积极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设立服务台或服务区域,提供职工服务和咨询,解答职工的问题和困惑。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开展各类医疗、保险、健康等服务活动,保障职工的身体和生命健康。
第五章工会金融第十七条学校工会设立工会经费,由学校财务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根据职工需求设立工会基金,用于职工的困难援助、助学金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章责任和监督第十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对工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支部应当接受学校的监督,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_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_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管理,进一步发挥学校工会在促进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稳定和促进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包括学校工会委员会、学院工会委员会、系部工会委员会等。
第三条学校工会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并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和教育,为促进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谐校园氛围、合理的职工待遇和福利提供保证。
第四条学校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推动学校工会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学校工会工作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尊重职工意愿、爱护职工福利、确保工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二章学校工会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学校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组成。
第七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召集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指导工会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办事处,由办事处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
办事处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校工会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学校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学院工会委员会、系部工会委员会等层级组织,以满足不同级别职工的工会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应制定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工会工作的具体内容、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应加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组织开展维权工作,及时处理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保障教职工的教学权益,提供相关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应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建立健全职工福利制度,提供文体娱乐、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等服务。
[规章制度]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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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工会工作的宗旨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教育教职工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工作。
第三条学校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教职工谋福利,解决教职工的困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水平。
第四条学校工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校工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工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工会组织结构:(一)学校工会设立委员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
主席、副主席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委员会任命。
第六条学校工会工作的开展:(一)学校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报告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选举。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三)学校工会委员会开展教职工培训、教育、考核、奖惩等工作,参与学校的人事管理。
(四)学校工会委员会开展教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六)学校工会委员会加强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4篇)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和运行,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工会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学校工会属于校直属工会,主要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其下设的办公室组成。
第三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工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计划,监督和检查工会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学校工会办公室是学校工会的综合行政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会工作,执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
第五条学校工会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席,副校长担任副主席,其他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工会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长。
第六条学校工会办公室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需要决定,并报学校领导机关备案。
第三章职权第七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学校工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计划;(二)监督和检查工会工作的落实情况;(三)决定关于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四)选举工会办公室主任。
第八条学校工会办公室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执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二)组织和协调工会工作;(三)组织学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四)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五)负责工会的财务管理。
第四章会议第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全体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一个月发出,会议决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赞成方可生效。
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有重大事项需要专题讨论时,可召集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一周发出,会议决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赞成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
办公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一个月发出,会议决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办公人员的赞成方可生效。
办公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工会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计划的讨论。
第五章选举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后,可连任一次,连任后不得再继续连任。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五篇)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民主管理工作制度1、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做好本职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做好教工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每学年吸收合理化建议两次。
财务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上解。
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
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工会信息工作制度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3、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4、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5、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6、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7、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8、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家访慰问制度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
会员退休离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3、会员生病住院、生育,行政、工会慰问金约____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结婚由工会安排人员,代表学校出席。
行政、工会送慰问金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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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
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
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活动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
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九、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