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灼残渣,重金属,水分
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目的:建立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
3. 范围:适用于药品中炽灼残渣的检查。
4. 职责: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程序:5.1. 简述: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遗留下不挥发的无机物,经加硫酸并炽灼(700—800℃)后生成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即为炽灼残渣。
5.2. 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坩埚钳、通风柜。
5.3. 试药与试液:硫酸(分析纯)5.4. 操作方法:5.4.1.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
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重,备用。
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5.4.2.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2.0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5.4.3.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或煤气灯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5.4.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或煤气灯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5.4.5.恒重:按操作方法5.4.1.自“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5.5. 注意事项:5.5.1.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的药品,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欧洲药典7.0附录炽灼残渣 熔点 干燥失重 重金属

熔点:毛细管法测定的熔点是由原来的固体颗粒紧列物质转变为液态时的温度。
专注规定,该装置和方法,用于测定其他因素,如液面凹陷或熔化范围,来描述物质的熔化过程。
装置。
该装置由:-一个合适的玻璃容器含有液体浴(例如,水,液体石蜡或硅油)和安装一个合适的加热装置,-一个合适的手段,搅拌,保证了温度的均匀性的浴室内,-一个合适的温度计毕业不超过0.5摄氏°间隔设有浸泡标记。
一系列的温度不超过100摄氏°,-无碱硬玻璃毛细管内径0.9毫米到1.1毫米与0.10毫米至0.15毫米,壁厚和一端封闭除非另有规定,干燥的细粉状物质在真空和无水硅胶为24小时介绍了足够数量的毛细管管给紧凑型柱4毫米到6毫米的高度。
提高浴的温度约10摄氏°以下的假定的熔点和调整加热速度约1°℃/分钟。
当温度为5℃以下的假定°熔点,正确地介绍了毛细管管插入仪器。
对上述设备,使毛细管管,封闭端附近的中心温度计的灯泡,浸泡标记,是一级液体表面。
记录温度在过去的粒子进入液相校准装置。
该仪器可以校准使用熔点参考物质如世界卫生组织或其他适当的物质。
干燥失重干燥失重质量损失表示质量分数的方法。
将一定量的待测物质在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检测。
干燥待测物质至恒重或按下列步骤干燥,浮动范围为±2°C。
A, 在干燥器中:常温常压下,以五氧化二磷干燥。
B,真空干燥:室温下,在压强为1.5千帕~2.5千帕,放置五氧化二磷的真空干燥箱内干燥。
C,要求温度范围内真空干燥:在专论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压强为1.5千帕~2.5千帕,放置五氧化二磷的真空干燥箱内干燥。
D,在要求温度范围内的干燥箱内干燥:在专论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干燥E,高真空干燥:在专论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压力不超过0.1千帕,放置五氧化二磷的真空干燥箱内干燥。
如有其它要求的条件,根据专论中的具体规定操作。
干燥失重可按下列公式计算:B-C干燥失重(%)= × 100B-AA 称量瓶重量(g)B 干燥前称量瓶与样品的重量(g)C 干燥后称量瓶与样品的重量(g)重金属方法A供试溶液:12ml待测水溶液,2ml pH为3.5的缓冲溶液,混合后加1.2ml 的硫代乙酰胺试液,立即混合。
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目的:建立一个原辅料中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药品中微量不挥发性无机物的限度检查。
责任者:质量控制部主任、化验员。
规程:1. 本品引自《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
1.1. 概述: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遗留下不挥发的无机物,经加硫酸并炽灼(700—800℃)恒重后生成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即为炽灼残渣。
2. 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等)、长柄不锈钢坩埚钳、通风柜、干燥器、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等。
3. 试药:硫酸(分析纯)、变色硅胶等。
4. 操作方法4.1. 空坩埚的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钳锅重量。
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重,备用。
4.2.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2.0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锅内,精密称定。
4.3.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锅斜置电炉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
“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汽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将坩锅移至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锅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标准操作规程4.5. 恒重:按操作方法(4.1)自“取出坩锅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5. 注意事项5.1. 供试品的取用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 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 。
炽灼残渣较高或较低的药品,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第 1 页共 2 页1.目的:建立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2.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和药品中炽灼残渣的检查。
3.责任人:QC负责实施,QC主管负责监督。
4.程序:4.1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P544.2检验规程4.2.1 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60分钟,关闭电源,将炉门稍打开,待炉温降至约400℃取出坩埚,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需30~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
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至室温(与上次放冷时间相同),称量,直至恒重,备用。
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4.2.2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2.0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2.3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或煤气灯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2.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或煤气灯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2.5恒重:按操作方法4.2.1.自“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4.3注意事项:4.3.1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的药品,益阳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SOP-ZL-QC-011-00 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第 2 页 共 2 页 益阳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炽灼残渣

1.00%硫酸肼溶液与10%乌洛托品溶 液等量混合配制浊度标准贮备液
浊度标准原液
稀释
稀释
浊度标准液(5个级号)
3. 判断
药典中规定的“澄清”,
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相同于所
用溶剂,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
4. 溶剂:水、酸、碱、有机溶剂 有机酸的碱金属盐类药物澄清 度检查强调用“新沸过的冷水”
引入的有害有机溶剂,包括苯、氯
仿、二氧六环、二氯甲烷、吡啶、 甲苯及环氧乙烷。
2. 检查方法
中国药典采用气相色
谱法检查残留有机溶剂 色谱条件:
固定相:直径为0.25~0.18mm的二乙 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
载气:氮气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柱温:80~170℃
色谱系统适用性试验:中国药典规
例2. 炽灼残渣检查后,将残渣留作重 金属检查时,炽灼温度应为(A) A. 500~600℃
B. 600~700℃ C. 700~800℃
D. 800~1000℃
E. 1000~1200℃
例3. 炽灼残渣的限量一般为(E)
A. 1%
B. 0.5%~1%
C. 0.4%~0.5% D. 0.2%~0.3%
标准比色液的配制
K 2 Cr2 O 7、CoCl 2、CuSO 4溶液 5种色调标准贮备液 5种色调50个色号标准比色液
不同量水稀释 不同比例
观察方法
平行原则
平视 从上向下
颜色较深时 颜色较浅时
第二法 分光光度法 单一波长定量分析 第三法 色差计法 全波长范围定量 本法是通过色差计直接测定溶液 的透视三刺激值,对其颜色进行定量 表述和分析的方法。
炽灼残渣-重金属-水分

水分测定
第一法原理
A.容量滴定法 本法是根据碘和二氧化硫在吡啶和甲醇溶液中 能与水起定量反应的原理以测定水分。所用仪 器应干燥,并能避免空气中水分的侵入;测定 操作宜在干燥处进行
B.库仑滴定法
第二法: 甲苯法
谢谢
重金属
重金属指在pH3.5的醋酸盐缓冲液的条件下能与 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夜)或硫化钠作用的所 有金属盐类的总称。包括银、铅、汞、铜、镉、 铋、锑、锡、砷、镍、钴、锌盐等,生产中遇 铅的机会较多,又易在体内积蓄中毒,因此检 查时多以铅为代表。
试验方法
参考标准: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附录Ⅷ H
炽灼残渣,重金属,水分测定
炽灼残渣
系指硫酸化灰分,以转化为硫酸盐的重量计 算,以考察不挥发各种无机杂质。化合物本 身炽灼后应无残留,残留物多为金属的氧化 物或硫酸盐,主用于考察阳离子,与阴离子 无关。含氟或碱金属的药物采用铂金坩埚检 测以避免腐蚀。
试验方法
参考标准: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附录Ⅷ N 取供试品1.0~2.0g或各供试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 灼至恒重的坩埚(如供试品分子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 则应使用铂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碳化, 放冷,除另外规定外,加硫酸0.5~1ml使湿润,低温加 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 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700~800℃炽 灼至恒重,即得。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 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第三法:适用于能溶于碱而不溶于稀酸或在 稀酸中生成沉淀的药物,如磺胺类,巴比妥 类药物
限度
一般来说用于口服的原料药控制在小于百万分 之20,用于注射用的原料控制在小于百万分之 10。注射液的计算一般有二种,如葡萄糖注射 液,限度为葡萄糖的百万分之5,折算为按注射 用水计算为的百万分之0.25;氯化钠注射液, 限度为注射用水的百万分之0.3。二者限度基本 一致。
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药物分析(杂环类药物的分析)知识点解析及考题讲解

第十三章杂环类药物的分析(五)杂环类药物的分析1.异烟肼异烟肼的鉴别方法、杂质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2.硝苯地平硝苯地平的鉴别方法、特殊杂质检查方法、含量测定方法3.左氧氟沙星(1)左氧氟沙星的物理常数测定法、鉴别方法.杂质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2)左氧氟沙星片的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4.盐酸氯丙嗪(1)盐酸氯丙嗪的鉴别方法、杂质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2)盐酸氯丙嗪片和注射液的含量测定方法5.地西泮(1)地西泮的鉴别方法、杂质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2)地西泮片和注射液的鉴别、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6.氟康唑(1)氟康唑的物理常数测定法、鉴别方法、检查项目和方法、含量测定方法(2)氟康唑片和胶囊的鉴别和含量测定方法杂环化合物:指环状有机化合物的碳环中夹杂有非碳元素原子(如O、S、N等)的化合物第一节异烟肼的分析重点:游离肼的检查及含量测定方法一、结构特点及鉴别特征1.含有吡啶环,N原子具有弱碱性——非水碱量法含量测定或重金属离子沉淀反应鉴别2.γ位上有酰肼基取代还原性——鉴别或氧化还原滴定法含量测定可与某些羰基试剂发生缩合反应——鉴别3.酰胺键易水解引入特殊杂质——游离肼二、鉴别1.与氨制硝酸银试液的反应——酰肼基的还原性异烟肼的酰肼基具有还原性,与硝酸银反应,生成气泡与黑色浑浊,并在试管壁上生成银镜。
异烟肼+AgNO3→Ag(黑色↓、银镜)+N2↑2.红外光谱法3.高效液相色谱法利用保留时间进行鉴别三、检查1.一般杂质检查:“干燥失重”、“炽灼残渣”和“重金属”2.酸度:PH测定法3.溶液的颜色与澄清度游离肼的检查薄层色谱法,对二甲氨基苯甲醛试液显色。
要求在供试品主斑点前方与对照品溶液主斑点相应的位置上,不得显黄色斑点。
控制限量为0.02%。
5.有关物质:高效液相色谱法四、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注意与以往的讲义不同)(氧化还原滴定法)历年考点:含量测定方法A.硫酸铜试液B.溴化钾试液C.醋酸铅试液D.茚三酮E.氨制硝酸银试液以下药物鉴别所使用的试液是1.盐酸利多卡因【答案】A2.异烟肼【答案】E3.硫喷妥钠【答案】C4.磺胺甲噁唑【答案】A解析:考察药物的鉴别方法,将不同类型的药物以配伍选择题的形式出现。
炽灼残渣测定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目的:为规范炽灼残渣检查操作,确保实验的准确性,依据《中国药典》2020版四部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检查药品及药包材等经加热灼烧至完全灰化,再加硫酸0.5~1ml并炽灼(700~800℃)至恒重后遗留的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的量。
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105页0841“炽灼残渣检查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责任: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内容:1.本操作规程为炽灼残渣检查的通用规范,具体操作可参照各品种项下规定。
2.检查:2.1 空坩埚恒重:取洁净坩埚置高温炉内,将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或将坩埚盖取下置坩埚旁,经加热至700~800℃炽灼约60分钟,停止加热,取出坩埚,置适宜的干燥器内,盖好坩埚盖,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准确至0.1mg)。
再以同样条件重复操作,每次至少30分钟,直至恒重,备用。
2.2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2.0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2.3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置电炉上缓缓灼烧(应避免供试品受热骤然膨胀或燃烧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再冒烟,放冷至室温(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2.4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将坩埚置高温炉内,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或将坩埚盖取下置坩埚旁,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标准操作规程2.5 恒重:按2.1自“停止加热,取出坩埚……”起操作,直至恒重。
3.注意事项:①炭化与灰化的前一段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务必完全炭化并除尽硫酸蒸气。
②供试品的取用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为1.0~2.0g(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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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法:适用于能溶于碱而不溶于稀酸或在 稀酸中生成沉淀的药物,如磺胺类,巴比妥 类药物
限度
一般来说用于口服的原料药控制在小于百万分 之20,用于注射用的原料控制在小于百万分之 10。注射液的计算一般有二种,如葡萄糖注射 液,限度为葡萄糖的百万分之5,折算为按注射 用水计算为的百万分之0.25;氯化钠注射液, 限度为注射用水的百万分之0.3。二者限度基本 一致。
炽灼残渣,重金属,水分测定
分析部 朱晨迪
炽灼残渣
系指硫酸化灰分,以转化为硫酸盐的重量计 算,以考察不挥发各种无机杂质。化合物本 身炽灼后应无残留,残留物多为金属的氧化 物或硫酸盐,主用于考察阳离子,与阴离子 无关。含氟或碱金属的药物采用铂金坩埚检 测以避免腐蚀。
试验方法
参考标准: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附录Ⅷ N 取供试品1.0~2.0g或各供试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 灼至恒重的坩埚(如供试品分子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 则应使用铂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碳化, 放冷,除另外规定外,加硫酸0.5~1ml使湿润,低温加 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 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700~800℃炽 灼至恒重,即得。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 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水分测定
第一法原理
A.容量滴定法 本法是根据碘和二氧化硫在吡啶和甲醇溶液中 能与水起定量反应的原理以测定水分。所用仪 器应干燥,并能避免空气中水分的侵入;测定二法: 甲苯法
谢谢
重金属
重金属指在pH3.5的醋酸盐缓冲液的条件下能与 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夜)或硫化钠作用的所 有金属盐类的总称。包括银、铅、汞、铜、镉、 铋、锑、锡、砷、镍、钴、锌盐等,生产中遇 铅的机会较多,又易在体内积蓄中毒,因此检 查时多以铅为代表。
试验方法
参考标准: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附录Ⅷ H
第一法:一般应用于无机药物。溶剂一般为水、 盐酸溶液或氢氧化钠溶液,必要时使用乙醇。 适宜pH侄为3.0~3.5。一般均用水溶解后加入 醋酸盐缓冲液(pH值3.5)2ml,酸度过大会影 响沉淀的产生,降低检测灵敏度。
第二法:适用于难溶于水、乙醇或与重金属 离子配位化合,不能用第一法进行重金属检 查的有机药物。 须经有机破坏后检测。温度 控制:500~600℃。温度过高,会使多数重 金属盐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