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明确原始凭证的管理要求,保证财务账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原始凭证的定义原始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最初凭证,通常包括会计凭证、票据、凭证附件、合同、协议等。
三、原始凭证的管理流程1.收集:各部门应及时将涉及财务交易的原始凭证收集齐备,并按照行业标准整理分类。
2.编制:财务部门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编制。
每一笔经济交易应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来支撑。
4.登记:财务部门应把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登记入账,并按照账簿科目分类存档。
5.存储:原始凭证应按照日期顺序进行归档存储,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6.检索:任何时候,财务部门有权随时检索原始凭证,以解决有关财务问题或审计需求,但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领导批准。
7.销毁:原始凭证的销毁应依照公司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应保存至少五年。
四、员工责任与义务1.各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将涉及财务交易的原始凭证及时收集并交给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及时编制、审核、登记和存储原始凭证,并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所有员工不得私自篡改、涂改、销毁原始凭证,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纪处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严重程度,可以采取如下处分措施:1.书面警告。
2.职务降低。
3.罚款。
4.解除劳动合同。
六、制度的周期性评估与修订本制度将按照公司的需要和发展变化进行周期性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并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或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告知。
盖章:。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凭证的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凭证的管理活动,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第三条公司会计凭证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合规。
第二章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核第四条公司应制定会计凭证的编制标准和程序,确保凭证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原始凭证应真实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发生,包括凭证的名称、金额、日期、业务内容等要素。
第六条记账凭证应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按照会计科目和金额进行准确记录,确保会计分录的合规性。
第七条会计凭证的审核应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凭证的登记与归档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的登记和归档制度,确保凭证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会计凭证的登记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财务账簿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反映。
第十条会计凭证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和方式进行,确保凭证的安全性和证据效力。
第四章会计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会计凭证的保管,防止凭证丢失、损坏或被盗,确保凭证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合理控制会计凭证的使用权限,确保凭证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五章会计凭证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凭证的内部监督和检查,确保凭证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会计凭证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违规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公司专用收据管理制度

公司专用收据管理制度一、收据的种类与使用范围本公司使用的收据分为两类:一是收款收据,用于证明公司已收到款项;二是付款收据,用于证明公司已支付款项。
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客户或合作伙伴向公司支付款项时使用,而付款收据则用于公司对外支付款项时的证明。
二、收据的开具流程1. 收款收据的开具:当客户或合作伙伴向公司支付款项时,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开具收款收据。
收据上应详细注明付款方的名称、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以及款项的具体用途。
2. 付款收据的开具:当公司需要对外支付款项时,财务部门应在确认款项支付无误后,及时开具付款收据。
收据上应明确收款方的名称、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及款项用途。
三、收据的审核与保管1. 审核:所有收据在开具前,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款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
2. 保管:开具的收据原件由财务部门统一保管,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
电子版收据应备份保存在安全的网络存储空间中,以备查询和审计之需。
四、收据的领取与使用1. 领取:员工因工作需要领取收据时,必须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并由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领取。
2. 使用:员工在使用收据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开具和使用。
任何私自开具或滥用收据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收据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轻微违规可能导致警告或罚款,严重违规可能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1. 收据的作废:如因填写错误等原因需要作废收据,必须按照公司的作废流程进行处理,并确保所有联次均得到妥善处理。
2. 收据的遗失:如遇收据遗失情况,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 定期审计:公司将定期对收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财务的准确。
公司记账凭证的管理制度

公司记账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记账凭证的编制、审核、保管和使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记账凭证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记账凭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
二、记账凭证的编制1.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编制,不得遗漏、拖延。
2. 编制记账凭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要求,正确选择会计分录,确保金额无误。
3. 记账凭证应当注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业务内容等相关信息。
4. 对于非现金交易,应当附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三、记账凭证的审核1. 记账凭证在录入账簿前,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的审核。
2. 审核人员应当对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并指明原因。
3. 审核通过的记账凭证应当加盖审核人印章,以示负责。
四、记账凭证的保管1. 记账凭证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则进行归档,便于查询和审计。
2. 电子记账凭证应当备份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3. 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法定的保存年限,过期后应依法销毁。
五、记账凭证的使用1. 记账凭证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篡改、隐匿或者销毁。
2. 内部审计或者外部审计需要查阅记账凭证时,应当提供便利并配合工作。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故意伪造、变造记账凭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公司管理层,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公司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会计凭证原始记录,明确责任,使会计凭证原始记录能够真实、完整反映经济业务的本质,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的内容会计凭证原始记录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凭据,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是会计信息的源泉。
它的内容包括:经济业务的文字描述,如注明经济业务的实际内容和性质;计量方面的记载,如数量、单价、金额等:法定的印鉴公章,如外来的发票必须有税务鉴制章、单位(企业)的财务(发票)专用章、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的必须有财政部门鉴制章等: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具体责任人,如经办人、验收证明人、负责人等。
二、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的填制方法1、根据单位负责人授权批准,在会计凭证原始记录上如实填列经济业务事项及内容,应与客观实际情况、会议记录、生产经营决定、授权范围等相关资料相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
2、填制会计凭证原始记录时,内容应完整、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
会计凭证原始记录填制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人姓名及经办人、证明人、领受人、授权批准人的签名或盖章,数量、单价和金额,各种对外法定公章如发票专用章、财务结算章及法人代表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3、会计凭证原始记录记录真实、计算准确。
在填制时,要进行认真检查和复核,保证与实际经济业务的内容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准确,大小写金额相符等,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
4、会计凭证原始记录内容不得涂改,如需更正,按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更正,并有修改人签名或盖童,以明确责任。
三、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的格式会计凭证原始记录,如经济合同及协议、发票、存货验收单、领料及用料单、固定资产交验表、收入明细统计表、商品销售单、存货盘点单、购料及用料计划、材料数量金额帐本、工程预算与结算单、职工考勤表、工资奖金发放单、会议记录等,按总公司规定统一的格式(注:同一系统具有可比性),或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规范的格式,内容和要素齐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要求,符合会计审核、会计档案、会计基础工作、内控制度、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票证管理制度

公司票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票证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票证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票证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用报销、采购费用报销、出差报销、会议费用报销等。
三、票证种类1. 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打发票等。
2. 票据:包括借条、欠条、支票、汇票等。
3. 凭证:包括差旅费用凭证、餐费凭证、车辆费用凭证等。
四、票证的使用和保管1. 各部门应根据自身需求合理开具和使用发票、票据和凭证。
2. 发票、票据和凭证的开具应当真实有效,严禁虚开、抹开、涂改。
3. 发票、票据和凭证的保管应当定期整理、归档,防止丢失和损坏。
4. 对于重要的发票、票据和凭证,应当备份电子副本,以防丢失。
五、票证的报销审核1. 每张发票、票据和凭证报销前,应当经过申请人核对无误后交给财务部审核。
2. 财务部应当对报销的发票、票据和凭证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报销金额与实际消费金额相符。
3. 对于发票、票据和凭证存在疑点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核实,不得随意报销。
六、票证的销毁处理1. 对于报销后的发票、票据和凭证,应当及时归档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2. 已经使用过的发票、票据和凭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保留销毁记录。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损坏、篡改、转移发票、票据和凭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如有需要变更,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2. 对于本管理制度有疑问或建议的,请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反馈。
以上就是公司票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司票证管理工作的高效、安全和规范。
财务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凭证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凭证的种类和内容第二条公司的财务凭证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复制凭证和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记载公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单据,主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银行对账单、现金收支凭证、存货盘点表等。
复制凭证是编制会计凭证的依据,主要包括:交款单、付款单、收支清单等。
会计凭证是公司进行记账的依据,在《会计凭证管理规定》中有详细的规定。
第三章财务凭证的管理第三条财务凭证的管理包括凭证的使用、保存、查验和销毁等环节。
(一)凭证的使用1. 凭证应按规定进行填写,应准确、清楚,无模糊、涂改线。
2. 凭证的填写应当听取部门经理或者会计的指导,由负责人签字。
3. 凭证一经填写,不得私自销毁、塞入私人口袋或者带出公司。
4. 凭证的使用应与实际业务相符,经核实后再做登记。
(二)凭证的保存1. 凭证按照种类和年度进行分类,分门别类地保存。
2. 凭证宜采用防伪行为加盖“存档专用”章。
3. 凭证宜保存在保险柜内,对原始凭证进行封存。
4. 凭证的保存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法》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保存。
(三)凭证的查验1. 凭证的查验应当进行解密验证和实物标定。
2. 凭证的查验应当由保管人、招收人、领取人三方核实。
3. 凭证的查验不得随意泄露重要信息。
(四)凭证的销毁1. 凭证的销毁包括立体式机械破坏、撕裂、涂改等多种手段。
2. 凭证销毁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3. 凭证销毁应当由领导人亲自签字盖章。
第四章财务凭证的传递和识别第四条凭证的传递应当进行查验核对,验收人、发放人签字盖章。
第五条凭证的识别应采用传送密件和指纹识别等多种手段。
第六章财务凭证的保密第六条凭证的保密应当把原始凭证和公司其他重要信息进行固定保存。
第七条不得私自泄漏凭证的具体信息和文件。
第八章财务凭证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部门负责人、会计应当在凭证的明收发中加强管理。
凭证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凭证管理,确保凭证的合法、合规、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凭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凭证、合同凭证、业务凭证等。
第三条凭证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凭证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凭证是指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凭证按其用途和性质分为以下几类:(一)财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等;(二)合同凭证:包括合同、协议、授权书等;(三)业务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入库单、出库单等。
第三章凭证的管理职责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凭证的接收、审核、登记、保管、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会计人员负责凭证的审核、记账、归档等工作。
第九条保管人员负责凭证的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第四章凭证的管理流程第十条凭证接收:各部门将凭证提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接收并登记。
第十一条凭证审核:财务部门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凭证登记: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凭证进行登记,包括凭证编号、日期、摘要、金额等。
第十三条凭证保管:凭证按照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凭证安全。
第十四条凭证调阅:需要查阅凭证时,应填写《凭证调阅申请单》,经审批后由保管人员提供。
第十五条凭证归档:凭证保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六条凭证销毁:凭证保管期满后,经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进行清点、登记,并由专人监督。
第五章凭证的管理要求第十七条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第十八条凭证填写应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刮擦。
第十九条凭证保管应安全,防止丢失、损坏、被盗。
第二十条凭证调阅应登记,确保凭证调阅的透明性。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制度,造成凭证管理混乱、丢失、损坏、被盗等后果的,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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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控制
1、公司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切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规定了合理、有效的凭证传递程序:财务部经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合法性与真实性的审核;会计人员凭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无效凭证一律不得入账;会计人员将记帐凭证交总帐管理人员复核并登帐;出纳对有关收付项目办理收付手续,登记日记帐。
3、原始单据的金额、张数与凭证一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原始凭证审批手续完备,签章完整。
4、各个环节要及时处理有关原始单据,严禁压单。
5、月度终了由负责装订人员装订、编号、归档。
(二)报表控制。
1、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符合国家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2、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定时、按时编制规定的报表。
4、必须有报表编制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的签章才能报送、归档。
5、报送及时。
(三)核对控制。
包括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及表表之间的核对。
1、销售发票、销售收款凭证、记帐凭证、销售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
即销售发票中所开写的金额与收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收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销售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销
售总帐与销售明细帐复查核对;并且收据和发票存根需记录收入项目的会计凭证号码,便于查阅。
2、购货发票、购货付款凭证、记帐凭证、购货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
即购货发票中所记金额与付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付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购货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购货总帐与购货明细帐复查核对。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收、付款凭证及总帐复查核对。
4、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复查核对;
(四)职务分管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财务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操作流程,对某些不相容的职务分别由两人以上担任,以便相互核对、相互牵制,防止产生漏洞。
按职务分管控制制度要求,一项经济业务的执行者应与审查者、记录者彼此职务分离。
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记录收款与保管现金职务分离。
2、货款(工程款)支出与记帐的职务分离。
3、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等职务与付款职务之间要分离。
4、存货的收发人与记帐人的职务分离。
5、开具银行支票的与掌管签章的职务分离。
6、开发票的与收款的职务分离等。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8、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