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流程三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
代建程序

1.1.1、代建制工程项目管理总程序1.2、代建工程项目系统建设程序1.2.1、代建制工程项目委托建设程序1.3、项目管理公司工作程序1.3.1、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审查制度1)按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的规定,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项目预算;2)根据设计单位要求,按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委托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地质详勘,委托工程测量单位进行满足设计精度要求的工程测量。
3)跟踪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量成果,并将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量成果提供给设计单位,审查落实设计文件的编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5)跟进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1.3.2、项目资金计划编制1)新开工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总概算已经核定,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方可编制项目投资计划。
2)在建项目需结转下一年度的,在每年第三季度未编制下半年项目资金计划。
3)项目投资计划,报业主审批并下达。
1.3.3、办理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1)完成规划施工图设计、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建设资金全部落实,具备施工条件后,应申请列入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
2)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项目的新开工投资计划建议,报经业主同意。
1.3.4、工程报建1.3.4.1、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1)资料准备●建设用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总平面图,地形蓝图●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项目预审文件等有关文件2)到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管理处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到市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1.3.4.2、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持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2)市规划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3)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市规划局审定;4)按审定的设计方案报送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市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4.3、申领《工程类别核定书》1)到造价管理站领《工程类别核定申请表》并填写有关内容:2)将《工程类别核定申请表》、项目施工图交造价站核准;3)领取《广西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为完成代建项目各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代建单位应当根据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周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代建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并报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为整个项目工作计划管理的依据。
第九条台账管理代建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电子台账,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据实填列,及时更新和完善。
台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报建情况.根据代建合同中委托的工作内容,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前期程序中关键节点完成情况。
(二)项目招标情况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开始时间、开标时间、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等情况。
(三)项目管理重要事项项目前期或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重要会议等事项,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提出的单位、原因及实际变更情况,会议参与人员、单位、时间、相关资料、成果和存在问题等。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指南三篇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指南三篇篇一: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指南目录前言 (1)第一章项目代建业务的承接 (2)1.1代建业务的承接方式 (2)1.2代建项目投标 (2)1.3委托代建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3)第二章项目代建管理组织 (5)2.1代建组织机构的组建 (5)2.2代建团队的组建 (7)第三章项目代建管理规划 (8)3.1代建管理规划大纲 (8)3.2代建管理实施规划 (8)第四章项目勘察管理 (10)4.1勘察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 (10)4.2勘察合同的签订 (11)4.3勘察过程管理 (12)4.4勘察质量管理 (14)第五章项目设计管理 (15)5.1设计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 (15)5.2设计合同的签订 (17)5.3规划方案设计管理 (17)5.4初步设计管理 (21)5.5施工图设计管理 (23)第六章项目招标管理 (25)6.1施工招标管理 (25)6.2监理招标管理 (28)6.3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管理 (30)第七章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31)7.1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 (31)7.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31)7.3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4)7.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35)7.5第一工地会议组织召开 (36)7.6分包单位资格和开工报审表的审查 (37)7.7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的检查 (39)第八章项目质量管理 (42)8.1质量控制的程序、内容和方式 (42)8.2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43)8.3施工质量验收管理 (48)8.4项目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53)第九章项目进度管理 (57)9.1项目进度计划的审查 (57)9.2项目进度实施的动态管理 (57)第十章项目投资管理 (59)10.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59)10.2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59)10.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60)10.4工程费用索赔的控制 (60)10.5工程结算 (62)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管理 (64)11.1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原则 (64)11.2安全管理机构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64)11.3安全管理措施 (65)11.4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68)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 (69)12.1环境保护管理 (69)12.2文明施工管理 (70)12.3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应急预案 (71)第十三章项目合同管理 (73)13.1合同管理的目标 (73)13.2项目涉及的主要合同类型 (73)13.3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 (73)13.5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 (76)第十四章项目沟通管理 (78)14.1沟通的层次 (78)14.2沟通的内容 (78)14.3沟通的形式 (78)第十五章项目风险管理 (79)15.1风险管理目标 (79)15.2风险识别 (79)15.3风险评价与控制 (80)第十六章项目信息与资料管理 (81)16.1信息及文件的传递 (81)16.2信息管理的方法与手段 (82)16.3资料管理的总体要求 (82)16.4资料管理的内容 (83)16.5档案资料的收集 (83)16.6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83)16.7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 (83)16.8项目归档卷内文件的排列 (84)16.9归档案卷编目 (84)16.10案卷装订要求 (85)第十七章项目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管理 (86)17.2回访和保修服务管理 (87)第十八章对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88)18.1对设计单位的管理 (88)18.2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88)18.3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89)第十九章工程建设廉政管理 (90)19.1法律、法规和规章 (90)19.2工程建设廉政内容与管理 (90)前言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逐步形成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新机制。
代建工程前工作指引

1、使用单位编制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并将设计任务书送城建局技术科。涉及征地拆迁的项目,使用单位需将意向性选址红线提交到城建局拆迁办。
2、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要求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的工程项目,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部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情况知会城建局技术科。如采用委托方式的,报城建局合同科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工作。
一、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城建局接到市政府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文件后,成立项目组或联系人,发公函至使用单位,告知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参照《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代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附件一)及《工程前期工作费用一览表》(附件二)协助使用单位办理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程序
10、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使用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详见附件十一),将有关报销凭证(一般需缴纳计算机作图费)交城建局技术科办理请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原件给城建局技术科,使用单位保存办理结果复印件。
11、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由使用单位到国土部门办理(详见附件十二),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收费项目,使用单位将有关缴费通知单交城建局技术科,由技术科办理请款手续,使用单位负责将缴费收据提交给市会计核算中心基建工程会计委派科。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原件给城建局技术科,使用单位保存办理结果复印件。
建设项目报合同科办理
2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有资质部门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费用
3
办理建设项目地震安全评估
委托有资质部门编写《地震安全评估报告》
4
办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
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07]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七年六月三日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纳入省级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间接融资资金以及省级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先在省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中试行,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
下列省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凡是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的,均可依照本办法推行代建制:(一)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以及为办公服务的接待、会议、培训用房项目;(二)省属教科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省属监狱、劳教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政法设施项目。
上款所列项目之外的其他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推行代建制。
第四条代建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协调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建设程序规定审批代建项目,对代建项目实施投资管理和监督。
省财政厅负责代建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省建设、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项目代建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工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工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范围是: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等。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设项目行政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行政手续办理流程1.项目前期准备:(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项目可行性审查的组织和实施;(2)用地意向阶段:选址意向书的编制和提交;或用地协议的签订和提交。
2.项目立项:(1)确认项目分类和项目立项手续;(2)项目初审: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和实施;(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组织和实施;(4)项目规划报告:项目规划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项目规划报告审查组织和实施;(5)项目核准:项目核准申请的递交;项目核准审查组织和实施;(6)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提交;项目建议书审查组织和实施;(7)项目立项批复: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签署和下发。
3.土地手续:(1)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的递交;土地出让批准组织和实施;(2)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申请的递交;规划许可证审查组织和实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的递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查组织和实施;(4)建设用地批准证:建设用地批准证申请的递交;建设用地批准证审查组织和实施;(5)建设用地转让合同签订和提交。
4.其他审批手续:(1)项目初步设计批准;(2)施工许可证申请;(3)竣工验收备案。
5.环保手续: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监测报告等一系列环保手续。
6.规划建设手续:(1)城乡规划审批:城乡规划审批申请的递交;城乡规划审批程序的组织和实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的递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组织和实施;(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组织和实施;(4)勘察单位资质审批;(5)设计单位资质审批;(6)监理单位资质审批;(7)施工单位资质审批。
7.质量监督: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项目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手续,包括质量监督计划的编制和提交、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等。
代建的工作程序

代建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1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2组织保障3.2.1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
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
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审查。
3.2.2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3.2.3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3.2.4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代建人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3.3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3.3.1计划管理为完成代建项目各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代建单位应当根据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周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代建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并报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为整个项目工作计划管理的依据。
3.3.2台账管理代建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电子台账,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据实填列,及时更新和完善。
台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3.2.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报建情况根据代建合同中委托的工作内容,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前期程序中关键节点完成情况。
3.3.2.2项目招标情况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开始时间、开标时间、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等情况.3.3.2.3项目管理重要事项项目前期或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重要会议等事项,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提出的单位、原因及实际变更情况,会议参与人员、单位、时间、相关资料、成果和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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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图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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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联系,积极配合规划管理部门组织 会审单位现场踏勘
项目建设准备 开工准备阶段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使用人工作要求
配合项目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申请报告的撰写工 作
工作流程
撰写项目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申请报告
代建人工作要求
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场址、 建设规模等
以报批主体身份负责报 批工作
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 划管理部门提交工程 规划许可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