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营销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销售部、客户服务部、研发部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公司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的经营策略、市场分析、营销计划、销售预测等;2. 公司的产品技术资料、研发成果、技术秘密、生产工艺等;3. 公司的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供应商信息等;4. 公司的财务数据、人力资源信息、内部管理制度等;5. 公司的品牌形象、广告宣传、宣传资料等;6. 其他涉及公司商业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五条公司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2.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3.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电子数据管理、访问权限管理等;4.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场所、设施和设备采取物理、技术等手段进行保护;5. 对离职、调离或退休的员工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不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本部门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他人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保密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公司保密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公司保密制度;2. 对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安全;3. 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4. 调查和处理泄密事件。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成绩显著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条对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一条对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何保护你的商业秘密

如何保护你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是指企业通过劳动或创意创造而获得的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包括技术、数据、客户信息、市场策略、营销计划等一切有关企业经营的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不但是企业的义务,同时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必需。
商业秘密泄露后,企业将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知名度下降、客户流失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不受泄露。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加强内部管理企业的商业秘密往往有很多人掌握,而且他们掌握的内容不尽相同。
因此,加强内部管理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之一。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权限制度,实现员工权限的分级管理,避免敏感信息泄露。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工作行为的监管,发现及时制止内部不当行为,如恶意泄漏商业秘密、非法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关乎商业秘密泄露的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防范无意泄露、口误泄露、社交网络泄露等问题。
应该教育员工积极主动地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恶意泄露。
三、加强信息技术保护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必备手段。
企业应该在网络技术和硬件设备方面不断提高保密防范能力,采用可靠的加密技术和安全控制技术,防止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的感染。
并且,应该为重要数据和资料建立高度可靠的备份系统,防止数据和资料丢失或损坏。
四、加强合同保护企业可以采用非竞业条款、保密协议等手段,要求员工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建立严格的违约责任制度,防止商业秘密在离职后被带走,出现有组织的泄露情况。
五、保持警惕企业需要不断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和跟踪,及时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采取保护措施。
同时建立迅速有效的应急预案,减小损失。
总之,商业秘密保护对企业至关重要,需要企业从内部管理、安全教育、信息技术、合同保护、警觉性等多方面加以保护,以确保企业的长期利益和竞争优势。
营销保密管理制度

营销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营销活动,保护公司的商业信息和客户资源,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营销活动的员工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门、销售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营销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客户拜访、销售洽谈、市场推广等一切与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拒绝泄露公司信息和客户信息,保持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二章营销信息管理第五条公司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等,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任何员工和相关人员都不得将这些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其他公司。
第六条员工和相关人员在处理公司的商业信息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加密存储、使用防泄密设备等。
第七条员工和相关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商业信息用于个人或其他目的。
不得将公司的商业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公司,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公司的客户资源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员工和相关人员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其他公司。
第三章营销活动规范第九条员工和相关人员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决定或变更相关事项,确保公司的营销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员工和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利用假信息、夸大宣传等手段进行营销活动。
第十一条员工和相关人员应当遵守客户保密协议,确保客户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不受泄露,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二条员工和相关人员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应当注重公司形象和品牌形象的塑造和维护,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品牌。
第四章营销保密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和健全营销保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营销信息的保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和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营销活动的监控和管理,保障营销信息的安全。
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体系和流程

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体系和流程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反映,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资产。
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体系与流程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市场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从商业秘密及其重要性、保密管理体系的构建、保密流程的建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商业秘密及其重要性所谓商业秘密,指的是实体企业所拥有的各种经济关系中有关经营活动、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等企业与外部环境联系的信息,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客户信息、营销信息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如下重要性。
1、保障企业利益。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各类企业间的利益冲突也不断加剧。
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的关键。
2、提升企业竞争力。
有了商业秘密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保障,企业的竞争力将得到提升,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竞争挑战。
3、保证技术创新。
一个公司的技术实力是其维持竞争的关键,只有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以及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下,才能够不断创新和进步。
二、保密管理体系的构建企业的保密管理体系应该包含保密组织机构、保密制度要求、保密活动的具体流程、保密风险防控机制、保密技术手段等方面。
1、建立完整的保密组织机构。
该机构负责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由保密管理负责人领导,包括保密管理部门和各部门的保密工作人员。
2、确立完善的保密制度要求。
应该依法建立并健全企业的保密制度,并可以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完善。
应该包含:保密意识、保密管理、保密审查等制度要求。
3、明确保密活动的具体流程。
包括商业秘密的鉴定、储存、传输、共享等流程。
还应明确保密管理工作评价及检查的时间、范围和对象等。
4、建立完善的保密风险防控机制。
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主要来自与人员、技术设备以及生产流程等方面。
因此,针对不同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5、提高数据安全的技术手段。
企业可以采用加密技术、身份验证、访问审计等方式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是指一项商业活动中,由于具有经济价值并为人所不知的信息,包括技术秘密、企业管理秘密、市场信息、客户名单等。
商业秘密是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竞争优势和创造财富的重要资源。
因此,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中国,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法律,其第9条规定,“认为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制止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一)盗用商业秘密;(二)以虚假事实捏造、散布商业秘密;(三)窃取、刺探对方的商业秘密;(四)利用商业秘密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保护了商业秘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明确了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商标是企业的标识,是企业在市场营销中的重要资源。
商标的注册与使用都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注册前的审查程序需要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是否涉及他人商标权、是否与公众利益相冲突、是否易于识别等。
商标注册后,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使用企业的商标,否则将侵犯商标专用权,被侵权者可依据商标法申请维权。
商标代表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也代表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商誉,因此对商标的保护是企业的重要事项。
著作权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原创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技、工程设计等广泛领域,作品的创造性表达、独创性构思和创新性设计等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属于具有独创性、创造性和设计性的作品,则应该采取著作权保护措施。
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商业合同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保密内容,这时可以采取合同法律手段对其进行保护。
商业保密工作制度

商业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业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公司的经营策略、经营计划、市场营销计划等。
2、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生产工艺、配方、技术资料等。
3、公司的管理秘密,包括管理方法、经营诀窍、员工培训资料等。
4、公司的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
5、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明确标识,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七条公司全体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八条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场所、设备、资料等进行管理,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定期评估,确定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泄露处理第十一条公司发现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商业秘密继续泄露。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及时调查商业秘密泄露的原因,并对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泄露情况进行记录,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公司全体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泄露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商业保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正文:商业秘密是企业所拥有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企业需要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商业价值,且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分为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和市场秘密等几个方面。
技术秘密主要指的是独特的技术方案、研发成果和生产工艺等;商务秘密包括企业的商业计划、市场推广策略和客户信息等;市场秘密则涵盖了竞争对手的商业行为、市场调研报告和营销数据等。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边界:企业应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并将其列举于制度中,以免出现模糊和混淆的情况。
2.签署保密协议:与相关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应详细规定各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措施。
3.建立访问权限控制:建立适当的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获得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访问权限,以确保商业秘密不受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4.加强技术安全防护:建立并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技术防护。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意识,教育员工需履行的保密义务和应遵守的规范。
三、商业秘密的违规处理对于商业秘密的违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保密。
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可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示、书面警告、禁止接触商业秘密、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是指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即商业秘密在保密期限内可以保持其保密性。
保密期限的长短应根据具体商业秘密的特性和市场竞争状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长,可以达到数年甚至十几年;而商务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短,为数个月至数年。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商业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泄露问题也日益严重。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建立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具有商业价值并对他人不易获得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和财务秘密三大类。
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研发成果等专业技术方面的机密信息。
商务秘密则包括市场营销计划、客户信息、供应链管理等商业运作方面的机密信息。
而财务秘密主要指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数据以及财务决策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二、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与威胁商业秘密泄露对企业的影响是毁灭性的。
首先,商业秘密的泄露将导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流失,使其处于被动地位。
其次,商业秘密泄露还会导致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成果被竞争对手复制、独家技术被抄袭等。
此外,商业秘密泄露还可能引发知识产权侵犯纠纷,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法律风险。
因此,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
三、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一套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制度能够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操作指南,确保商业秘密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其次,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员工保密意识和法规意识,从而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此外,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当商业秘密泄露发生时,企业可以依法维权,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定义,对各类商业秘密进行详细分类和描述,以确保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辨识。
二是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如设定密码、加密存储、控制访问等。
三是建立明确的保密协议和非竞争条款,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使用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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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作者:赵秦娜
来源:《商情》2013年第48期
【摘要】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特性及企业中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某些误区出发,探讨了商业秘密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涵盖范围、要素,最后结合营销工作实际提出营销保密应对措施及管理建议。
【关键词】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竞业限制以人为本
俗话说的好:“商战不可无秘密”。
由于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且能带来丰厚利益,古往今来商战中人们不惜为之绞尽脑汁,为套得他人机密或防止他人窃密而无休止地争斗。
统计数据显示,只有20%的企业没有发生过秘密泄露,而80%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都是因为内部员工引起。
像2009年舆论哗然的力拓间谍门铁矿石泄密事件、华为技术员工流动泄密案以及当前王老吉、加多宝凉茶配方专属权的争夺事件等,无一不是商业秘密保护不当而引起的经济纷争及巨大损失。
目前,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眼光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上,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还有一些企业也能自觉不自觉地对技术信息类秘密加以或多或少的保护,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但对于经营信息类的商业秘密,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认识的不足,导致对此类秘密疏于管理。
尤其是市场营销作为企业的重要经济活动,参与了大量的经营信息,如何增强销售人员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强营销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非常重要。
一、认识商业秘密及其特性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二、市场营销涉及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
然而更多的企业及销售人员却是不知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在哪里,在营销活动中不是将已经处于公知领域的、事实上无秘密的信息当作自己的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就是由于认识不清将真正的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公知于众。
根据营销活动的特点,涉及的商业秘密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对于已开发成熟的产品我们要大力宣传和推销,但企业自行研究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尚处于秘密状态,它就是一项商业秘密。
有时产品本身不是秘密,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形式,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重要元素的检测方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销售人员常会遇到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上面常涉及到产能、工序、主要设备等,这时就要留心防止泄密,设备型号或工艺方法尽量不要填写得太详细。
4.客户名单: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企业经营者在对客户寻找、培养,对产品宣传介绍,付出了人、财、物的投入后才逐渐建立的,它能给企业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商业机会和利益,若被竞争对手知悉,顾客将会受到引诱或骚扰,从而阻碍公司的正常活动。
因此,客户名单应当作为商业秘密重点保护。
5.产品成本及定价。
对待市场询价要及时向客户书面明确告知,但调价的实质及产品成本和定价方法,则不应全盘托出,尤其要注意判定竞争对手的询价。
6.销售策略及销售渠道。
7.销售文件包括销售计划、销售方法。
三、营销活动中保护商业秘密要遵守“五要”和“五不要”
“五要”:1、商业洽谈,涉及商业秘密的要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2、对客户名单等保密文件,放入保密文件柜中由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调阅和复印。
3、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要进行防护,发出信息时要多加小心。
4、要妥善处置所有商业秘密文件,使得他人不能从垃圾中重新得到这些信息,特别是你不在办公室的时候。
包括每月的统计数字,客户的开票资料等。
5、外来人员工厂参观和考察要经过审批并有专人陪同。
“五不要”:1、不要在对外广告宣传、展览、会议发言时泄密。
2、不要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或者审阅文件。
3、不要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随口说出商业秘密。
4、不要在接待客户来访、参观、考察及实习时,疏忽大意而泄密。
5、不要在发表学术论文及进行有关公开演讲时泄露商业秘密。
四、加强销售人员的保密教育,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1.与销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是其它竞争企业及猎头公司寻觅的对象,流动的可能性比较大。
目前企业的保密规章制度只是企业单方面的要求,不是与职工所达成的协议;而且劳动合同只有一个模式,无保密方面的明确要求,所以仅公司有保密制度还不够。
针对销售人员,在入职前、“跳槽”、辞职时都应签订保密协议。
2.对销售人员离职时,实施“竞业限制”。
虽然企业通常在与员工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但是这对于员工跳槽后的约束还是不够的,所以,企业应与离职员工,尤其是那些掌握商业秘密的重要人员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企业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否则,该竟业限制条款将可能没有法律约束力。
补偿费的支付标准,可由企业与劳动者自行约定,一般以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为限。
3.特殊情况下要与企业之外的相关人签订保密协议。
营销活动,必然要与企业之外的相关人发生业务关系,其商业秘密往往难免被企业之外的相关人或多或少地知晓。
在对外商务活动以及订立商业合同过程中,必要时应当订立保密合同或保密条款,约定对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要求对方不泄漏和使用在经济交往中了解的己方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以人为本。
对销售人员尤其是为企业做出卓越贡献的销售精英做到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
人才一般都有强烈的自我实现的要求。
企业首先应重视人才,为人才充分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提高人才的待遇。
有些企业不断有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才流失,而企业没有及时对其自身进行反思,这是很可惜的。
从保护商业秘密的角度而言,留住了人才,实际上就是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