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信息工作奖惩办法为进一步抓好我院重要信息宣传工作,以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引述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其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极左、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
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各方面的诸多方面工作。
每十年第二条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战斗部队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
缺报1篇扣50元。
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
第三条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培训课程布置相关其他工作。
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内部信息任务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须完成。
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
每完成1篇奖励40元。
第四条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
第五条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一个双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奖励10;地市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
第六条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报纸杂志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刊发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奖励金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
在网站上发表钱理群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赏。
第五条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
第九条本院所有需对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本版和采用情况异常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信息工作制度惩罚办法

信息工作制度惩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工作制度的管理,确保信息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工作制度中涉及的惩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惩罚,是指对违反信息工作制度的相关人员采取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措施。
第四条惩罚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第二章惩罚种类和标准第五条惩罚种类分为:(一)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二)经济处罚:罚款、扣发工资、赔偿经济损失等;(三)其他处罚:培训、调岗、暂停职务等。
第六条惩罚标准:(一)违反信息工作制度,造成轻微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二)违反信息工作制度,造成一般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三)违反信息工作制度,造成较大后果的,给予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四)违反信息工作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七条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惩罚程序第八条惩罚程序分为:调查、审核、决定、执行、反馈五个阶段。
第九条调查阶段:对违反信息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条审核阶段: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违反信息工作制度的行为及后果,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决定阶段:根据审核意见,由相关部门或领导作出惩罚决定。
第十二条执行阶段:对惩罚决定进行执行,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十三条反馈阶段:对惩罚结果进行反馈,确保惩罚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申诉和复议第十四条受到惩罚的人员有权在接到惩罚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领导申诉。
第十五条申诉期间,惩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结果不影响原惩罚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申诉处理结束后,申诉人应当接受惩罚决定,不得再次提出相同内容的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信息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信息科奖罚制度

信息科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科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鼓励创新和团队合作,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2.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科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系统维护、数据分析等岗位。
二、奖励制度1.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思路和解决方案,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项目,给予项目团队或个人相应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2.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优秀员工奖金、晋升机会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 团队奖励:对于完成重大项目或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团队奖金或组织团队建设活动。
三、惩罚制度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等。
2. 惩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四、奖罚程序1. 奖励申请:由直接上级或项目负责人提出奖励建议,并附上详细说明和证据材料。
2. 惩罚决定:违规行为由信息科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调查核实后,根据本制度规定作出相应的惩罚决定。
3. 申诉机制: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由信息科管理层复核。
五、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决定均应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并作为员工晋升、培训、考核等的参考依据。
2. 奖罚记录应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和保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信息科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信息科管理层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政办信息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政办信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激励政办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办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办信息工作部门及从事信息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奖惩内容(一)奖励1. 工作表现优秀,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对政办信息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贡献突出,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办信息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在信息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解决,避免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对政办信息工作产生积极影响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1. 工作消极,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政办信息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2. 违反政办信息工作纪律,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或他人隐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3. 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降级等处分。
4. 虚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影响政办信息工作决策的,给予通报批评、记过、降级等处分。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由政办信息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提出奖励建议。
(2)经政办信息工作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3)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1)由政办信息工作部门根据违规行为和后果,提出惩罚建议。
(2)经政办信息工作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3)对违规者进行通报批评、记过、降级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政办信息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 政办信息工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调研、思辨和写作能力,努力提高信息和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反映全局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工作情况,切实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
所报稿件内容要严谨、客观、真实的反映单位工作情况。
第二条考核内容(一)围绕我局中心工作、阶段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文件通知要求,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精神文明建设、办事指南、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行政审批、震情信息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震情信息,认真总结经验类信息。
(二)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要求,单位门户网站每月至少更新25条工作信息。
其中,县委宣传部每月至少上报4条,党务信息每月至少上报2条。
(三)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约稿信息。
第三条报送分类1.工作动态信息:领导活动,包括上级领导考察调研等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要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措施、做法和成效;日常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2.经验调研信息:日常工作和管理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对全局工作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经验启示以及具有试点试验性的工作成效;其他具有特色或创新的做法等。
第四条报送要求(一)所报信息必须是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关的报道,稿件作者必须为机关工作人员,采用信息的各级报纸刊物必须为公开出版物、上级两办内部刊物和上级党务政务官方网站、电视台。
(二)特别重要或敏感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一般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
(三)单位信息宣传稿件统一由办公室对外报送,其他科室除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外,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报送。
(四)对报送虚假信息被查实、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取消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评选优秀或先进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1. 奖励:
- 表彰奖:对个人或团队在信息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如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
- 奖金: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金或绩效奖金。
- 晋升:根据个人在信息工作中的能力和表现,进行晋升并提供晋升机会。
2. 惩罚:
- 警告:对信息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进行书面或口头警告,让员工意识到错误并改正。
- 扣薪:根据信息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良行为,对员工进行一定比例的薪资扣减。
- 降职:根据信息工作表现不佳、不符合职责要求等进行降职处理。
- 开除:对于严重违反信息工作规定和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开除处理。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办法可能会根据不同单位和组织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另外,奖惩措施应该公平合理,并在制定之前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环境,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并提高工作质量。
信息宣传奖惩方案

信息宣传奖惩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提高公司内部信息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企业形象,激发员工参与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奖惩方案。
二、目标设定1. 宣传目标:提高公司内部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奖励目标:对积极参与信息宣传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励更多员工参与信息宣传工作。
3. 惩罚目标:对不遵守信息宣传规定的行为进行适当的惩罚,维护信息宣传的秩序和规范。
三、奖惩标准1. 奖励标准:(1)每月提交一篇以上高质量的信息宣传稿件或建议,内容积极向上,具有实际意义和推广价值;(2)参与公司内外信息宣传活动,积极发言、提供建议,为提高信息宣传效果做出贡献;(3)对于具有突出贡献的信息宣传员,可以申请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
2. 惩罚标准:(1)违反信息宣传规定,如未经允许擅自发布不实信息、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2)抄袭他人信息宣传稿件,或者伪造、篡改信息宣传内容;(3)多次不按时提交信息宣传稿件,或者提交质量低劣的信息宣传稿件。
四、奖惩实施1. 奖惩实施主体:公司内部信息宣传小组、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
2. 奖惩方式: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
具体奖励额度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3. 实施时间:奖惩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本方案进行相应处理。
五、总结本奖惩方案旨在提高公司内部信息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激发员工参与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明确的奖惩标准和实施办法,确保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和秩序化,增强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认同感和归属感。
同时,本方案也注重员工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荣誉奖励,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信息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开发、运维等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信息安全工作,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3. 奖励与贡献相结合,奖优罚劣。
第五条奖励类型1. 优秀信息安全工作者奖:对在信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先进个人奖:对在信息安全工作中表现良好,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为部门或公司信息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安全技术创新奖:对在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安全知识竞赛奖:对在信息安全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六条奖励条件1. 优秀信息安全工作者奖:(1)在信息安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重大安全事件,防止公司信息系统遭受重大损失;(2)在信息安全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公司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3)在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效果。
2. 先进个人奖:(1)认真履行信息安全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2)在信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信息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3)积极参与信息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素养。
3. 安全技术创新奖:(1)在信息安全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公司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2)所提出的创新方案或技术措施,得到公司认可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3)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展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安全知识竞赛奖:(1)在信息安全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积极组织、参与或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3)在竞赛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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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全区"建设白沟新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计分办法: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至少向"建设白沟新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以上信息。
每上报一篇信息计1分;被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一篇计5分。
二、组织领导1、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材料简报组,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采用登记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1-2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政治敏锐性,善于发现新闻、典型和问题,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专职信息联络员,定期上报情况,加强沟通,并切实为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工作、发现典型,组织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信息调研公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上稿率,并对每月信息工作排出名次,对报送多、质量高、报送及时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长期不报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职人员进行督导。
3、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的分值计入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成绩。
三、具体要求1、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所报信息于每周五17:00前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上报信息范围: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大讨论活动动态;在大讨论活动中,各项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各单位各部门的新风采等内容。
所报信息切忌空洞、言之无物、内容要具体、要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教育信息计分范围及标准一、计分中办、国办,20分。
教育部、省委、省政府,8分。
省教育厅、市委《今日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4分。
潍坊教育信息港,2分。
《临朐信息》、《临朐通讯》、《临朐政务通讯》,1分。
临朐教育网,0.5分。
校园网,0.1分。
同一信息被多个部门采用者重复计分。
二、加分1.批示加分。
中办、国办批示加60分。
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24分。
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分管领导批示加10分。
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批示加6分。
2.其它加分。
举报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奖10分;根据网上舆情及时编发高质量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每发一条加0.2分,季度最高加20分;发现市域内其他县城或单位重大舆情并第一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每条奖励1分。
三、扣分1.弄虚作假扣分。
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扣10分,并在1个月内停发其所报信息。
2.教育舆情监处不力扣分。
每迟报、漏报、瞒报1条舆情信息扣5分;发现舆情信息或被告知后未作及时处置的,每次扣10分;出现舆情监处重大失误每次扣减20分。
四、报送要求1.上报临朐教育网信息原则上不超过600字,正文后加括号注明单位、信息员和所在单位审核领导姓名。
要重点报送具有时效性和指导借鉴意义的信息,不要报送常规性工作信息。
一条信息不可重复报送。
校园网信息字数不限,以简明扼要介绍活动开展情况为原则,最好配上图片,统一发送至学校邮箱,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筛选、修改,报学校领导审核后定期发布。
2.严禁越级上报。
根据层层上报的信息工作纪律,结合市教育局规定,除重大信息和舆情信息外,省教育厅信息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信息由学校办公室确定专人统一上报,严禁个人越级上报信息。
3.重大信息及时报送。
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重大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并电话联系。
4.规范报法。
信息要用word文档,信息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字体用宋体四号,标题加粗,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固定值24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行,段落匀齐。
教育宣传计分范围及标准一、计分(一)报纸《人民日报》100分。
《中国教育报》40分。
《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师报》、《大众日报》,30分。
《山东教育报》、《现代教育报》,20分。
《齐鲁晚报》、《潍坊日报》,6分(《今日潍坊》3分)。
《潍坊晚报》5分。
《潍坊日报●临朐版》、《临朐教育报》,0.5分。
上述均不含广告类专刊专版及地方版。
以发表原件为准。
得分系数:一版头条、整版(多个版系同一内容的按一个整版计分),1;500字以上的非1版头条或非整版0.5分,其它篇幅不计分。
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次、版面计分。
县内媒体字数适当放宽。
(二)杂志《求是》80分《瞭望》60分。
《人民教育》50分。
《山东教育》30分。
《潍坊教育》6分。
得分系数:5000字以上1;1000—5000字0.5;《潍坊教育》整夜1,500字以上的小通讯0.5。
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
以发表原件为准。
(三)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100分(其他频道新闻类30分)。
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15分(其他频道新闻类5分)。
潍坊电视台《潍坊新闻》2分,《聚焦》2分,《直播潍坊》1分,《潍坊教育》消息类1分(口播除外)。
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道》3分。
山东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每条1分。
临朐电视台《临朐新闻》0.5分。
《周末报道》、《民生在线》、《临朐教育》等专题新闻类栏目,根据节目内容及长短计0.5—5分。
以截取节目视频为准。
非单项报道涉及的内容,以占所在节目长度的比例参照计分,少于1/4不计分。
(四)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5分。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1分。
以播出录音为准。
(五)通讯社新华社通稿(含图片)50分。
(六)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首页5分。
中国教育新闻网首页2分。
人民网《潍坊视窗》首页1分,子栏目不计分。
潍坊教育信息港《局长(校长)视线》2分,《图片新闻》2分,《素质教育专栏》子栏目各1分。
临朐传媒网0.5分。
以截图为准。
二、加分(一)重大典型加分每推出1个重大经验典型或人物典型(以下简称“典型”),按下列标准加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加200分(其他新闻类节目视情加分)。
《人民日报》加150分。
《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加80分。
《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加60分。
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大众日报》加50分。
《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加40分。
《齐鲁晚报》(不含地方版)加30分。
(二)举报加分每举报并经查实1篇虚假宣传、虚造上报稿件,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刊播的分别奖励10分、20分、30分。
三、扣分(一)虚报虚造扣分。
以任何方式虚假宣传、虚造上报稿件,不分媒体类别级别、稿件篇幅长短,每篇扣除50分。
在非法媒体和已经取缔的媒体上做宣传扣除100分。
(二)突发事件应急宣传不力扣分。
出现1次突发事件应急宣传重大失误扣减150分。
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范围及标准(一)均按以上县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各处室级部年内未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的,县内媒体所发稿件不计分。
(三)非新闻报道类稿件不在考核范围。
二、考核方式(一)年度考核时间段。
根据全市教育督导评估需要,考核年度为上年11月至当年10月。
(二)实施季度通报制度。
县教育局要求每季度最后一月22日前将本季度信息宣传情况汇总上报(其中,信息稿件以学校办公室统计为准;其它宣传稿件以各处室级部22日前上报学校办公室认定的结果为准),故各处室级部该季度最后一月22日后发表的稿件计入下季度。
年度内最后一次认定在考核年度结束3日内上报。
三、考核结果应用年度考核成绩纳入处室级部负责人绩效考核。
四、奖惩办法(一)教育信息宣传奖励年终以现金方式兑现。
奖励金额不论媒体级别、种类,均按稿件实际得分计算(校园网信息,只计分,不奖励)。
奖励金额=实际得分×40元(二)重大宣传“一票肯定”。
在国家和省级媒体发表重大稿件,为重大典型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若无“一票否决”情形,“一票肯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和县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三)重大失误“一票否决”。
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严重影响并经查实的,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有关说明:1.以上计分办法只用于处室级部考核,处室级部所辖人员的信息宣传稿件得分,记入所在处室级部。
2.教职工信息宣传稿件个人计分,按绩效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奖惩措施面向全体教职工。
3.办公室年终信息宣传考核折半计分。
4.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处室级部负责制。
5.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