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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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学幼险的责任范围

人保学幼险的责任范围

人保学幼险是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提供的针对学龄前儿童和学生的保险产品。

其责任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发生突发疾病需要接受医
疗治疗的费用,人保将承担一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2.意外身故或伤残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性伤残,
人保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住院津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人保会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一定的住院
津贴。

4.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治疗,人保将支付一定比例的住
院日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范围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

因此,购买人保学幼险前应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具体的责任范围和保险责任条款。

此外,投保时也可以咨询保险代理人或人保集团相关工作人员,以确保对责任范围有清晰的理解。

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实务指南

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实务指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实务指南为促进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理赔服务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责任保险承保与理赔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实务指南。

一、校(园)方责任校(园)方责任是指幼儿园、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注册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区别于学生家长对学生的监护责任。

校(园)方责任主要源于法律直接规定,限于教育管理活动期间,侧重于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利和人身权利;监护责任源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随时随地履行监护职责,涉及被监护人生活成长各方面权益。

对于幼儿园、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主要存在以下相关法律依据: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 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9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5千,1万 3万,5万
12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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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 产生与发展基础的特征:法制的健全和完 善 • 补偿对象的特征:直接补偿对象为与保险 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致害人); 间接补偿对象是受害人 • 承保标的物: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承担 的民事损害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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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 承保限额:保险标的物是无形物,为了控 制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一般以货币价值标 度最高限额,作为保险金额限额 • 承包方式的特征:一种以单独的责任保险 方式签发专门的保险单来承保;另外一种 是将保险责任作为各种损失赔偿保险的组 成部分,或者将其作为附加险来承保 • 赔偿处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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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保险举例
• 产品责任保险: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 生产或销售有缺陷产品造成产品使用者的 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 美国女童吃果冻噎死 台湾公司被判赔167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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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 职业责任保险:比如一些专业人员,如医 生、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因职业上 的过失行为造成第三者利益受损害而应承 担的赔偿责任 • 雇主责任保险: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 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事故 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 性疾病,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 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担风险的一种 责任保险
任务三 责任保险
1
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
2
居家责任保险
3
监护人责任保险
4
家庭雇用责任保险
5
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险
6
家养宠物责任保险
7
体育运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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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险案例:个人综合责任保险介绍(人保财险)
主体保障类别 个人综合 责任保险 保障项目 被保险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 亡或财产损失 每次事故 责任限额 1万,3万 5万,10万 每次事故 责任限额 1万,3万 5万,10万 保费

校方学生责任险赔付条款

校方学生责任险赔付条款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校方责任险工作的通知各镇乡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由区财政出资继续为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投保校方责任险。

根据我区实际,今年继续将投保标准定为每年度每生4元(每生每次赔偿限额40万元,每生每年医疗费用赔偿限额40万元,每个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个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

投保时限从2011年9月1日上午0时起至2012年8月31 日下午24时止。

投保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支公司。

为做好校方责任险理赔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强的工作,是利民、利教的好事,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务必把此事办好、办细、办实。

要建立健全学校校方责任险工作网络,成立校方责任险工作领导小组,选配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的人员具体办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项。

要加强校方责任险的学习与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校方责任险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开展业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报案程序、治疗程序、理赔程序等,切实增强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能及时准确、迅速、合理的处理校方责任保险的各项工作。

民办学校幼儿园、镇乡农村幼儿园也要积极投保校方责任险,保费由学校、幼儿园举办者支付,保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具体事宜分别由区教育局成职科、幼教医保科负责。

二、准确把握,正确理解校方责任险的涵义。

校方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有本质的区别,校方责任险的投保人是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幼儿园)出资投保,只有学校(幼儿园)对事故负有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才进行理赔。

所以各校在理赔过程中要合理界定责任,把握好理赔的度,避免出现两个极端:一是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后,为尽快得到理赔,盲目揽责;二是怕承担行政责任,为避免责任追究该报案的也不报。

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

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

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
尊敬的客户:
您好!
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包括监护人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赔偿在内。

因此,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也被称为“家属责任险”,
可协助为家庭提供保护,履行家庭众口之宝社会责任。

(一)若保险合同特别指定投保人为监护人,则报销额度以及理赔范围请以合同为准;
(二)监护人责任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赔偿额,主要是对被保险人(一般是由投保
人监护的未成年人)由于投保人的重大疏忽、故意或过失而遭受的财产损失而赔偿。

1.监护人疏忽: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被保险人损害,将支付监护人疏忽保额,赔偿被保险人损失;
2.监护人身故:若监护人因事故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被保险人抚恤金偿还费用,以
及抚恤金给予被保险人,以及抚恤金给予失去家庭经济来源的家属;
3.监护人的医疗费用:若监护人因事故伤残,保险公司将支付监护人伤残赔偿,并提
供住院医疗保险,为被保险人支付因事故直接负担的住院护理费、住院津贴、综合护理费,以及精神调节治疗等费用;
4.监护人财产损失赔偿:若监护人因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与被保
险人关系,对监护人的急性疾病、精神分裂症、精神麻痹、物理损伤等,将提供保险,赔
偿由监护人的重大疏忽、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

以上便是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以保险公司为主,根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为宗旨,让被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合同得以解决不确定的未来损失。

最后,我们希望您能紧贴本保险公司的条款,合理使用本保险公司的服务,以免受到
损失。

感谢您的支持,欢迎您的关注。

特此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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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2015-2016监护人责任险

2015-2016监护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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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监护人责任险团单客户信息模板
说明:模板中标示为黄色的项目为必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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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卧龙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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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孩子学校受伤赔偿协议书

因孩子学校受伤赔偿协议书

第一篇、学生受伤理赔协议书因孩子学校受伤赔偿协议书协议书甲方******学校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监护人(***之母)身份证号码住所201*年月日,乙方在参加学校体育课过程中,自己不慎摔倒,导致其,(以下简称“此次事故”)。

由于甲方此前为乙方在XXX保险公司处购买了XXXX保险,目前治疗工作已经结束,保险赔付金额亦已确定,为全面、圆满解决此次事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为表示甲方对乙方在此次事故中所受伤害的关怀,在XXX保险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陪护费、鉴定费、辅助器具费、后期康复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慰问金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整),该项慰问金甲方应于201*年X月X日前支付给乙方;二、乙方认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慰问金的定性准确,金额无误,并同意1、由于本协议已就处理此次事故的相关善后处理事宜作出了全面、完整的约定,因此,就此次事故,甲、乙双方再无其他需协商的遗留事项;2、乙方领取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慰问金后,甲、乙双方有关此次事故的争议全面解决,甲方在其范围内,对乙方的法律责任已全部尽到,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乙方不再依此次事故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3、其他本协议未列明之损失项目,均不属于甲方的责任范围,甲方对本协议未列明之损失项目损失不再负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盖章及乙方法定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第二篇、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书因孩子学校受伤赔偿协议书意外伤害补偿协议书甲方受伤学生魏子健,系钢管厂子校小学六年级(1)学生,监护人魏春发。

乙方学生梁家裕,系钢管厂子校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监护人梁成斌魏子健、梁家裕两学生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科学课期间,在学校操场活动器材上玩耍时,随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从双杠上强行拉了下来,不幸造成魏子健左腿胫骨螺旋形骨折。

人保监护人责任险条款

人保监护人责任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二)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第五条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上述第三条、第四条(一)和第四条(二)项下的赔偿金额分别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第七条对于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四)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列明的免赔额。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第九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条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十四条取得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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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
监护人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障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20元监护人责任险是一种价格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适合普通家庭购买。

那么,这种保险的理赔范围是怎样的呢?
20元监护人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监护人的人身伤害责任理赔。

如果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因疏忽或过失导致受监护人发生人身伤害,那么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包括受监护人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以及相关的康复费用等。

20元监护人责任险还包括监护人的财产损失责任理赔。

监护人在照顾受监护人时,可能会因为疏忽或过失导致受监护人的财产损失,比如说意外破坏了受监护人的贵重物品。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以帮助监护人承担责任。

20元监护人责任险还包括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理赔。

如果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违法了法律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受监护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保险公司也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说,监护人因为疏忽而导致受监护人在公共场所发生纠纷,引发法律诉讼,那么保险公司将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诉讼费用以及可能的赔偿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20元监护人责任险的理赔范围是有限的。

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的保单条款来确定赔偿的金额和范围。

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对理赔进行审核,确保理赔请求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并排除可能的欺诈行为。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监护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确保自己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限制。

总的来说,20元监护人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监护人的人身伤害责任、财产损失责任和法律责任。

购买这种保险可以有效地保护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然而,监护人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险责任范围的限制,并合理评估自己的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同时,保险理赔时也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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