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保险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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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摘要】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从背景介绍、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入手,分析了我国保险业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监管不足的原因以及改进措施。

在展望未来时,提出了对我国保险业监管的展望,并给出了建议与思考。

通过对监管的前景进行探讨,总结了保险业监管问题的重要性,也为监管提出了改进的方向和目标,希望能够为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现状,存在问题,监管不足,原因,改进措施,前景,展望,建议,思考,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保险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风险转移、资金融通、国民经济调节等重要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险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类型不断丰富,保险产品也越来越多样化。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保险市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和挑战,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

保险业监管是保障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但当前我国保险业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监管机构职责不清、监管缺乏统一标准、监管手段不够有效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保险市场的稳健发展,也影响了保险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和形象。

对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探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展望未来,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分析当前监管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和展望,旨在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对我国保险业监管现状的全面了解,可以更好地把握当前保险市场的动态变化,从而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但监管体制与市场需求之间仍存在不协调之处,监管漏洞和监管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

本文旨在深入挖掘监管不足的根源,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保险监管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监管改进措施,为我国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业中的保险法律法规概述

保险业中的保险法律法规概述

保险业中的保险法律法规概述保险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可以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管理。

然而,由于保险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复杂的风险评估,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和规范。

本文将概述保险业中的保险法律法规,并探讨其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

一、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法是保险业中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之一,它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应当合法、自愿和公平,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此外,保险合同法还规定了保险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以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法律法规的分类除了保险合同法,还有一系列与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其内容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保险监管法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用于监管保险业务的法规。

这些法规主要涵盖了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资本要求、财务报告和监管机构的职责等方面的规定。

2. 保险消费者保护法规:旨在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类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销售和理赔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范,如明确告知义务、不得欺诈等。

3. 保险产品相关法规:主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制定的法规,如寿险、车险、财产险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保险产品的设计要求、销售方式和理赔流程等。

4. 保险资本市场监管法规:用于监管保险资本市场中的各类交易,如保险公司的上市和资金运作等。

这些法规通常与证券法和公司法等其他法规有交叉之处。

三、保险法律法规的作用保险法律法规在保险业中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首先,它们确保了保险市场的公平和透明,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它们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责任,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保险法律法规还提供了保险纠纷解决的依据和程序,保障了保险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然而,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变革,保险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的更新和完善。

法律监管面试题目大全(3篇)

法律监管面试题目大全(3篇)

第1篇一、基础知识与法律法规1. 请简要介绍我国的法律体系及其组成部分。

2. 请列举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3. 请解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

4. 请说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5. 请阐述法律的作用。

6. 请简要介绍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7. 请解释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

8. 请说明什么是“无罪推定”原则。

9. 请列举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0. 请解释什么是“辩护权”。

11. 请简要介绍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2. 请说明什么是“依法行政”。

13. 请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

14. 请简要介绍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5. 请说明什么是“民事权利”。

16. 请解释什么是“民事义务”。

17. 请列举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

18. 请说明什么是“商事登记”。

19. 请简要介绍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0. 请解释什么是“劳动合同”。

二、法律监管机构与职能1. 请列举我国主要的法律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2. 请介绍我国司法部的职能。

3. 请介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

4. 请介绍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能。

5. 请介绍我国公安部的主要职能。

6. 请介绍我国国家安全部的职能。

7. 请介绍我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

8. 请介绍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

9. 请介绍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职能。

10. 请介绍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

三、法律监管实务1. 请说明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

2. 请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3. 请介绍我国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请说明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何处理举报、投诉等事项。

5. 请介绍我国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何进行证据收集和审查。

6. 请解释什么是“强制措施”。

7. 请介绍我国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采取强制措施。

8. 请说明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执行。

9. 请介绍我国法律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监督。

保险行业的法律合规和监管

保险行业的法律合规和监管

保险行业的法律合规和监管保险行业是一个具有重要社会功能的行业,其核心任务是保护人们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

由于其特殊性质和巨大的影响力,保险行业的法律合规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的法律合规要求、现行监管机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保险行业的法律合规要求法律合规是指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确保业务合法、诚信经营、风险可控。

对于保险行业而言,法律合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产品合规: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险产品的审批和备案制度,确保产品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当对产品的条款、费率等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并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情。

2. 客户隐私保护: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措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客户信息泄露和滥用。

3. 资金管理合规:保险公司作为负责管理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资金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运用投资理财、风险防范等手段,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二、保险行业的监管机制保险行业的监管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主要包括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法院和公安机关等。

这些监管机构各司其职,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监管体系,保证了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是国家保险行业的最高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发布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对保险公司的注册、备案、监管、处罚等职责。

保监会通过设立各级分支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规经营。

2. 法院:保险行业可能涉及到各种纠纷和诉讼案件,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审理保险行业的相关案件,并对违法违规的保险公司予以惩罚。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结构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结构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结构一、保险法的主要内容保险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和保护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保险的定义和分类:保险法明确了保险的定义,即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经济行为,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2.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解释: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订立条件和程序,明确了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核保义务等。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方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保险费的支付和退还:保险法明确了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规定了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的后果。

同时,保险法也规定了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保险费的退还原则和方法。

4. 保险责任和赔偿: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包括履行赔偿责任的方式、期限和金额等。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人在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5. 保险监管和纠纷解决:保险法规定了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保险公司的准入和退出、保险产品的审批和监管等。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等。

二、保险法的体系结构保险法的体系结构包括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

1. 总则部分:总则部分是保险法的基础和核心,包括保险的定义、保险合同的订立和解释、保险费的支付和退还、保险责任和赔偿等内容。

总则部分是对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进行归纳和概括,为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

2. 分则部分:分则部分是对总则部分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规定,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个方面的内容。

人身保险分则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分则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分则部分是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进行分类和规定,以适应不同保险业务的特点和需求。

保险行业中的合规与监管问题

保险行业中的合规与监管问题

保险行业中的合规与监管问题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受到合规和监管等方面的关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保险行业面临的合规和监管问题也变得更加繁杂和复杂。

本文将就保险行业中的合规和监管问题展开讨论。

一、背景介绍保险行业的合规与监管问题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合规和监管问题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自身管理和运营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二、合规问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并合规处理以下问题:1.产品合规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因此其设计、定价和销售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严格遵守保险法、文件及监管机构的规定,确保产品形式、责任范围、保险费率等合规合法。

2.销售合规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确保销售行为合规,如保险代理人的资质及销售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保险公司的宣传资料是否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

3.财务合规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是监管机构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保险公司需要遵循保险准则和会计准则,合规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相关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透明度和风险披露。

三、监管问题监管是指国家和监管机构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合法稳健运营。

保险行业中的监管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市场准入准则监管机构会设定保险市场的准入准则,以控制市场的竞争和风险。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检查自身的资质和条件,确保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才能进入保险市场开展业务。

2.风险监管监管机构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其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健康经营。

同时,在保险公司发生风险事件时,监管机构还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防控风险扩散,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保险业的法律与监管环境

保险业的法律与监管环境保险业是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它的运作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管理。

保险法律与监管环境的完善对于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保险业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并分析其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和重要性。

一、保险法律的基本框架1.1 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是保险业务的核心,保险合同法为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该法律明确了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1.2 保险法保险法是保险业的基础法律,它规定了保险业务的范围、经营条件、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资本金要求等重要事项,以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定运营。

1.3 其他相关法律除了保险合同法和保险法,还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和管理。

例如,公司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与保险业密切相关,并对其有一定的调整和约束作用。

二、保险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职责2.1 保险监管机构的种类保险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管和管理保险业的专门机构。

根据国际经验和不同国家的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构可以由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或专门的保险监管机构承担。

2.2 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保险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健康稳定的保险市场发展。

它们负责审批和监督保险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监控保险市场的风险,防范保险业的金融风险。

2.3 保险监管机构的作用保险监管机构在保险市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通过制定合适的监管政策和法规来引导和规范保险业的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稳定和繁荣。

三、保险法律与监管环境对保险市场的影响3.1 提供法律保障保险法律的存在为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明确的规则,保障了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保护使得消费者更加放心购买保险产品,从而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发展。

3.2 保障市场秩序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框架,保险监管环境维护了保险市场的健康秩序。

保险行业的合规和监管要求

保险行业的合规和监管要求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承担着风险分摊的角色,为人们提供经济保障。

然而,由于保险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流动和风险管理,合规和监管成为保险行业不可或缺的要求。

一、保险行业的合规要求在保险行业中,保持合规对于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都是至关重要的。

合规意味着遵守法规和政策,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具体来说,保险行业的合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遵守:保险公司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包括行业法规和相关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产品设计、销售渠道等方面的规范,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2. 信息披露透明:保险公司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保险条款、责任范围、保费和赔付规则等重要信息。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严格保密客户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3. 风险管理和资金监管:保险公司应设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合理的风险分散和保险资金的安全。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要遵循资金监管要求,确保合规投资和保证金的妥善管理。

4. 业务行为合规: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需遵循自律规则,坚持诚信经营原则,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合规审查流程,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二、保险行业的监管要求保险行业的监管是指由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保险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监管机构通常由政府或独立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许可和注册:保险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许可和注册。

监管机构会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

2. 监督和检查:监管机构会对保险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财务审计、合规审查、销售渠道检查等。

监管机构还会对保险产品进行审批,确保产品符合法规和市场需求。

3. 处罚和惩戒: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公司或从业人员,监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惩戒措施,包括罚款、取消经营许可等。

试析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收 稿 日期 "07—0 —0 20 1 5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激烈 ,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 已成为保险组织的必然选择 , 但保 险资金运用技 术 性强 、 涉及 面广 、 险 大 , 府必 须 加 强 对保 险 风 政 资金 运 用 的监 管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监 管 离 不 开 法 律 , 开 了法 律 , 险监 管 机 关 监 管 就 失 去 监 管 离 保 的基本 前提 , 使监 管 活 动无 法 可 依 、 所适 从 , 无 失 去监管标准 、 权威和手段 , 造成权利滥用 , 保险监 管机构就无法树立其地位和权威 , 而且保 险资金 运用机构 的行为也会失去规范 、 约束 、 引和保 指 障 。政府通 过制 定法 律 法 规 对其 进 行 监 管 , 过 通 立法 部 门制 定 相应 的法 律法 规 , 明确保 险资 金 运 用 的范 围 、 政府 监 管 目标 、 管 方法 等 内容 , 政 监 使 府监管做到有法可依 , 保证保 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门的权威性 ,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规定 了 对保险资金运 用进行监管。我 国保 险资金运 用 监管 的法 律 依 据 是 20 02年 l O月修 改 并 于 20 03 年 1 1日起施 行 的《 险法 )0 第 3款 :保 月 保 15条 “ 险公 司的 资金 运 用 必 须 稳 健 , 循 安 全 性 原 则 , 遵 并保证资产 的保值增值。保 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 限于在银行存款 、 买卖政府债券 、 金融债券 和国 务院规定 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 司的资 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 , 不得用于设立保 险业 以外 的企业。保 险公 司的资金和具体项 目 的资金 占其资金总额 的具体 比例 , 由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规 定。 , 后 , ”其 中国保 险监管委员会陆续

浅析我国保险代理人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保险代理人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魏薇来源:《经营者》2017年第02期摘要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也就是说,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中介人的一种,而且在我国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对于我国保险企业发展保险业务来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开展保险业务主要的形式和途径之一。

保险代理人因其是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的特殊性,所以需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法律监管制度来约束保险代理人的行为。

目前,我国在保险监督管理上实行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同一监管模式,但是忽略了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中介存在的差异性,这就说明了保险代理人在法律监管上是存在问题的。

具体来说,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经验缺乏也加剧了保险代理人市场的混乱。

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今天,保险代理人应该在认清自己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顺应时代的发展,这样才能实现高效的法律监管,保障保险代理人市场的稳健与安全。

本文针对保险代理人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保险中介人保险代理人法律监管一、我国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中介的主体,又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可以直接为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无需过于繁琐的过程来约束,最后还能从中获取该有的经济利益,充分发挥联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桥梁的任务。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通过各种保险代理人所获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占保险业务总收入的五成左右,这就说明保险代理人是我国目前保险中介市场上人数最多、带来销售额度最多的一部分。

因为保险代理人的销售活动涉及各行各业,甚至覆盖到城市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进一步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从而为我国保险市场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保险代理人直接并且有效地向被保险人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对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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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险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刘 玮 一、法律监管体系在整个保险市场监管体系中的地位法律监管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

法律监管体系是指国家建立的以法律规范为主的各类保险市场规则,由保险监管机关配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市场进行立法、规范及对保险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的全过程。

即法律监管体系包括法律体系和法律监督体系。

国家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是为了实现保险经济活动的合理化和取得最佳保险效益的目标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协调和监管的活动过程,既包括国家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保险市场的发展规模、保险行业内部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的设立与撤消、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经营范围和内容以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规定和调控,也包括保险公司通过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形式在遵守国家对保险市场及保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保险公司内部相互关系的自我约束和协调。

因此,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的主体是国家。

也就是国家指定的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自律组织;监管对象(即监管客体)是保险市场上的保险经营者,包括各类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监管内容是对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的组织、财务、业务、人事等方面的管理,以上三方面构成了保险市场监管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实践证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监管是最积极、主动、有效的。

因为竞争与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两个主要特征,法制建设是市场发育的基础性工作。

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运用法律手段监管保险市场是体现国家意志的强制性措施,只有在法制健全、执法严谨的前提下,保险市场才会更好地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其在整个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因此法律监管在整个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从整个监管活动过程来看,法律监管是其他监管手段的前提条件及法律依据。

完备的法律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能有效地加强国家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只有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监督体系的前提下,保险业在经营过程中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政策和行政规章制度。

保险市场才会真正充分体现其符合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保险供求关系、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并使其有效发挥调节保险市场的作用。

二、建立保险法律监管体系对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建立保险法律监管体系是保险市场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从中国保险市场自身发展来看,建立有效的、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可以充分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尤其对于正处于初期阶段的中国保险市场来说,除了制定正确的保险业务经营方针和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很重要的就是实施科学的法律监管体系,以保障保险市场各环节的正常运行,保证国家的经营方针、经营战略的贯彻实施,促使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的保险法律监管体系是中国保险市场向国际化趋势发展的法律保证保险是为经济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保险市场也必须相应地走向国际化。

保险市场的国际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活动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国内保险市场走向国际保险市场的过程。

当今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保险市场国际化已相当深入。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已是必然趋势。

这不仅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规律,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客观需要。

因为,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进入世贸组织是加速我国走向国际化、参与国际竞争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

我国要进入世贸组织,必须遵循世界各国之间的公平待遇、公平竞争,必须坚持透明度、自由化等原则,以及履行相关的义务。

如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和最惠国待遇。

这必然要求我国逐步地开放国内保险市场,推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开放我国保险市场就是指允许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保险经营者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我国的保险经营者走出国门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扩展经营,从而使我国保险市场逐步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以实现保险市场的国际化。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保险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必然使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竞争更加激烈。

而激烈的竞争在法律不健全、法律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恶性、无序的不正当竞争,抑止国内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因此,为能加快我国保险市场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步伐,使中国保险市场向开放型、规范化、法律化方向发展,就必然要求中国保险市场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必须有合理的政策的引导;二是必须有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

既包括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又包括有效的、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这两个条件都不成熟。

特别是健全的法律环境尤为欠缺。

所谓法律环境指的是法律监管体系的建立与运作情况。

我国的《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的颁布、实施虽对规范国内保险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规范整个保险市场来看,特别是对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及管理。

现有的法律还远远不够,尚不能形成完备的保险法律体系,而且缺乏必要的、有效的法律监督。

如监管机关缺少法律监督的功能,监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及执法的随意性,法律宣传与监督贯彻执行力度不够以至于对保险市场上出现的诸多的违法现象无力纠正。

为了彻底纠正不法行为,为能实现在有限制地引进和严格地管理外资保险公司的同时,适当保护国内保险公司的发展,并对其进行规范化监督管理,使其能在短时间内具备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竞争的能力,保证中国保险市场实现国际化发展目标,就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律监管体系。

三、我国保险法律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中国保险市场法律监管体系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二是保险法律监督体系的建立。

(一)保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保险法律体系是指现行的和即将制定的所有的规范保险活动的法律和法规的总体。

即以现行的和即将制定的所有保险法律、法规为框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基础,并由各种规范保险活动的单行法律、法规、条例、决定、办法等法律文件组成的一个内容相互补充,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

因此,在保险法律体系中,《保险法》居于主导地位,其他单行法律、法规、条例、决定等作为《保险法》的必要补充,不可缺少。

为建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保险法律体系,并确定保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有必要对保险法律体系内的所有保险法律、法规、条例、决定等按照其规范的对象和法律性质进行分类。

如根据保险法律、法规所规范的对象的不同,可将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分为: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规范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各类保险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法律、法规;规范保险监管机关对整个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他法律部门中有关保险方面的法律规定等。

在上述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范的对象中,主要包括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

鉴于在他们之间进行有关保险活动时,会形成不同性质的保险法律关系。

因此,应分别适用不同性质的保险法律、法规。

这样,又可将上述各方面的保险法律、法规根据其规范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分为保险民事法律规范、保险行政法律规范和保险刑事法律规范三大类。

其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通过保险合同建立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以保险代理合同建立起来的平等主体间的保险代理权利义务关系等都属于保险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保险民事法律规范。

如:《保险法》中的保险合同法律规定,以及还应该颁布的《保险合同法》《保险代理合同条例》等。

保险监管机关与保险人,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从事保险活动的所有当事方,关系方之间建立的监督管理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性质,应适用保险行政法律规范。

如《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以及还应颁布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方法》,《保险经纪人管理办法》,《保险公证人管理办法》,《保险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反不正当保险竞争条例》,《再保险公司经营规则及管理办法》等;同时为打击保险活动中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保险业的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保险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还应有保险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

如《保险法》及《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都规定了保险刑事法律的内容。

通过上述分析,根据现阶段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情况及现有的法律环境,应在现有《保险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现阶段保险实际需要相匹配的保险法律体系。

鉴于保险市场结构主要包括直接经营市场、间接经营市场及再保险市场,因此,保险法律体系的结构应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其中有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有行政方面法律规范,有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

(1)对保险经营者从事保险活动直接经营市场的法律规范的建立和完善。

为使中资保险公司能尽快走出国门迎接外资保险公司的挑战,以达到公平竞争,应充分考虑内外资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诸多差距,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法律和条例。

第一,对国内保险经营者的法律保护和规范性条款的制定。

可以在税收政策、资金运用、准备金提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保护。

同时制定适合产、寿险经营不同特点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运行机制和法律规范。

如制定:《保险公司经营规则》、《保险合同法》、《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人身保险合同法》、《保险险种、条款、费率的制定与厘订原则和审定办法》、《保险公司核保与理赔规则》、《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办法》等。

第二,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法律制度的建立。

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立法应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应遵循限制型原则,制定如:《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规则》、《保险公司业务直接经营规则》、《外资保险公司财务及税赋规则》及《外资保险公司管理办法》等;第二阶段应遵循开放型原则,与内资保险公司适用统一化的法律规范。

(2)有关保险中介机构(间接保险市场)法律规范的建立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等,是保险市场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对中介机构的立法应包括对上述人的规定。

即在现有《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对保险经纪人及保险公证人的立法。

如《保险经纪人管理办法》、《保险公证人管理办法》等,对中介机构应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保证制度及担保制度等。

(3)再保险行为(再保险市场)法律规范的建立在立法过程中,应根据法定再保险与商业再保险的不同特点,及其对保险市场的经营行为所起到的不同的调节作用,分别制定《再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再保险经营规则》、《再保险公司承保与偿付能力管理办法》并对保险公司进行分出、分入业务的限定等。

(4)对保险市场竞争行为的规范应以《保险法》规定的公平竞争原则为基础,通过颁布法律限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竞争环境、竞争手段和竞争规则,制定《保险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反保险不正当竞争条例》,严惩恶性的扰乱正常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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