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与市场准入(一)

合集下载

经济法视角下的市场准入

经济法视角下的市场准入

经济法视角下的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某个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也是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从经济法的视角来看,市场准入包括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旨在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经济法视角探讨市场准入的法律原则、市场准入的立法和监管机制以及市场准入的影响和挑战。

一、市场准入的法律原则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

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不同的主体享有平等竞争的权利,国家应该确保公平的机会条件和规则,避免因特定条件或政策对市场准入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2. 优先原则优先原则是市场准入的重要法律原则之一。

针对国家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社会需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入特定领域,以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和结构调整。

3.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

市场准入应该依法进行,国家应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法律体系,明确准入条件、程序和法律责任,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和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二、市场准入的立法和监管机制1. 准入条件的设定根据特定行业或领域的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

这些条件和标准可能涉及企业资质、技术要求、经济实力、资金条件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准入者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2. 监管机构的设立为了有效管理市场准入,国家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准入条件的审核、准入许可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监管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独立的监管地位,履行好对市场准入的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3. 信息公示和反馈机制为了保证市场准入的透明和公正,国家建立了信息公示和反馈机制。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公示渠道获得市场准入的相关信息,同时可以提供对准入条件和程序的反馈意见,以促进准入政策的改进和完善。

三、市场准入的影响和挑战1. 经济发展的支撑市场准入的合理规制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合理设定准入条件和标准,可以提高市场主体的素质和竞争力,促进产业的优化和升级,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准入要求)

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准入要求)

附件2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准入要求)一、全省总体准入要求管控领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全省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引入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应制定调整计划。

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资源能源消耗高、涉及大量排放区域超标污染物或持续发生生态环境投诉的现有企业,应制定整治计划。

在调整、整治过渡期内,应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生产规模,禁止新增产生环境污染的产能和产品。

强化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在防止污染转移的基础上,应积极承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吸纳就业的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球团、焦炉、高炉等设备。

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重大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以及涉及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应当在依法设立、基础设施齐全并具备有效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引领化工园区从规范化发展到高质量发展,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

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

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

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

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名词解释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名词解释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名词解释市场准入是指农产品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符合一定条件后获得权利进入该市场的过程。

它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制度安排,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品种、促进农产品流通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概念、影响因素以及相关政策。

一、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概念农产品市场准入是指农产品在满足一系列条件后,获得进入市场销售的资格。

这些条件可以是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安全卫生要求、销售批准、合同约定等。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概念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定影响,因此准入标准会有所差异。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过程一般涉及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标识、检验检疫等多个环节。

只有农产品在这些环节中都符合相关要求,才能最终进入市场。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核心在于保证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影响因素1. 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要求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要求是决定农产品是否能够进入市场的重要因素。

这些标准和要求通常由政府、行业组织或国际贸易组织制定,旨在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低质量或不安全的产品流入市场。

2. 农产品生产条件和加工环节农产品生产条件和加工环节也是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影响因素之一。

养殖或种植环境的卫生状况、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情况、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等都会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产生影响。

只有在这些方面达到一定要求,农产品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3. 影响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其他因素除了质量标准和生产条件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农产品市场准入。

例如,市场需求和供应量的平衡、农产品的价格、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程度等。

这些因素与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密切相关,决定了农产品能否进入市场并获得良好的销售。

三、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政策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

这些政策一方面促进农产品的优质、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为农民提供更好的销售渠道和保护措施。

环境试验标准

环境试验标准

环境试验标准环境试验标准是指在模拟真实环境条件下对产品进行各种试验,以验证产品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和可靠性。

环境试验标准的制定对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指导产品的设计和改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本文将围绕环境试验标准展开讨论,介绍环境试验标准的意义、内容和制定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环境试验标准。

环境试验标准的意义。

环境试验标准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产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和可靠性,发现产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产品的设计和改进。

通过环境试验标准,企业可以提前发现产品的潜在问题,减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率,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产品的维修成本,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环境试验标准也可以为产品的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提供依据,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度。

环境试验标准的内容。

环境试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温度试验、湿度试验、盐雾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防护等级试验等。

其中,温度试验用于验证产品在不同温度条件下的性能和可靠性,湿度试验用于验证产品在高湿度环境下的耐候性和防潮性能,盐雾试验用于验证产品在腐蚀性气候条件下的防腐蚀性能,振动试验和冲击试验用于验证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抗震性能和耐冲击性能,防护等级试验用于验证产品的防水防尘等级。

通过对这些试验内容的验证,可以全面评估产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和可靠性,为产品的设计和改进提供依据。

环境试验标准的制定流程。

环境试验标准的制定通常包括以下流程,确定试验目的和范围、制定试验方案和标准、确定试验条件和参数、选择试验设备和工具、进行试验操作和数据采集、分析试验结果和制定评定标准。

在制定环境试验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产品的使用环境和条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试验目的和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试验方案和标准,确定试验条件和参数,选择适当的试验设备和工具,进行试验操作和数据采集,分析试验结果并制定评定标准。

绿色贸易措施的内容

绿色贸易措施的内容

绿色贸易措施的内容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绿色贸易措施成为国际贸易的热门话题。

绿色贸易措施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并为符合环保要求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市场准入机会。

本文将探讨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念、现状和影响。

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念绿色贸易措施是指国家或地区采取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或标准,以限制或促进特定类型的商品或服务的贸易。

绿色贸易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标准:绿色贸易措施可以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一定的环境标准,例如排放标准、能效要求等。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资源消耗。

2.认证和标志:绿色贸易措施还可以要求进口商品获得环境认证或使用特定的标志,以便消费者辨别环保产品。

这样的认证和标志可以提高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信任度。

3.绿色采购政策: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机构购买环保产品或服务。

这些政策可以通过激励供应商提供环保产品和服务来促进绿色贸易。

4.环境税收和贸易惩罚措施:为了鼓励环保行为和惩罚环境破坏行为,一些国家或地区对污染或资源消耗征收环境税收,或者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进口产品征收额外的关税或费用。

绿色贸易措施的现状目前,绿色贸易措施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采用和推广。

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和法规,以促进绿色贸易。

以下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绿色贸易措施示例:1.欧盟:欧盟实施了一系列的环境标准和认证体系,要求进口商品符合一定的环保要求。

此外,欧盟还制定了一项名为“绿色公共采购”的政策,要求政府机构优先选择环保产品和服务。

2.美国: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法规,包括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以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此外,美国还实施了一项名为“能源之星”的计划,鼓励生产和消费能效高的产品。

3.中国:中国发布了一系列的环境标准和认证体系,要求进口商品符合一定的环境要求。

此外,中国还推出了一项名为“绿色供应链”的政策,鼓励企业采购和使用环保产品。

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在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则、标准和程序,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市场准入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市场准入制度可以防止市场上的垄断、垄断定价和不公平竞争现象,保证市场在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保障消费者权益。

市场准入制度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因部分市场主体不负责任的行为带来的消费者权益受损。

在保障消费者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中,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也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市场准入制度使得消费者的利益更加得到保护,在市场上购买商品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三、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准入制度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能够从两方面发挥作用。

一方面,它能够激励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另一方面,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市场行为,避免市场升级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必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制定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法规。

市场准入制度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予以实施。

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市场准入的标准、程序、要求等内容,确保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能够被全面、正确地实施。

二、加强市场监管。

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市场监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三、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的评估体系。

市场准入的评估体系是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市场主体制定不同的评估标准和程序,使得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更加科学和透明。

经济法与市场准入

经济法与市场准入

经济法与市场准入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体系,而市场准入则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所需满足的条件和程序。

经济法与市场准入密切相关,它们共同构筑和维护了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场准入的概念与重要性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获准进入市场并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过程。

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旨在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准入的条件通常包括:资质要求、技术标准、经济实力、信誉度等方面,具体的条件由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制定。

同时,市场准入的程序也是关键,包括申请、审查、批准等环节,确保市场准入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市场准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和市场秩序的维护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

市场准入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市场的公平与效率,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法与市场准入的关系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它包括了行政法、民商法、金融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与市场准入有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经济法为市场准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监管框架。

例如,商业登记管理法规定了商业登记的要求和程序,为市场主体的准入提供了具体规范;劳动法规定了雇佣关系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劳动力市场的准入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市场准入的规范和决策也直接受到经济法的影响。

例如,投资法规定了外商投资的管理制度,为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程序;反垄断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公平。

最后,经济法的司法适用也对市场准入产生影响。

法院对市场准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既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经济法与市场准入的问题与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法与市场准入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与挑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标准与市场准入(一)摘要]环境标准和市场准入措施的采纳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表现,任何国家都有这种权利。

与此同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十分成熟、国家之间彼此经济依赖程度非常大的情况下,出于经济目的和外交目的,标准问题有时被进口国所利用,成为隐蔽的贸易保护措施。

因此,如何突破贸易壁垒,正确灵活地解读和实施WTO组织机构的有关法规和条款。

已成为国家问发展多边贸易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WTO;环境标准;市场准入一、环境标准与市场准入2005年6月,WTO公布了《2005年世界贸易报告》,报告的核心是“标准化与国际贸易”。

这是WTO首次将标准化对国际贸易的作用提到如此显著的地位。

WTO,作为规范多边贸易秩序的权威机构,如此重视和强调标准化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标准问题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一方面,标准是多边贸易的基础,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之一,是产业现代化、规范化与专业化以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础。

而规范的专业化产业,又是国际贸易的基础。

波音飞机要靠几十个国家提供零部件,如果中国的飞机机翼和美国的控制系统不是基于同样的标准生产的,安不上去或者安装后无法使用,那么根本谈不上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

而国际贸易也就失去了“商品交换”的意义。

另一方面。

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正在成为新的国际贸易壁垒。

近现代以来经济的迅速发展给环境造成了诸多恶果,资源破坏、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等等,人类在向自然界获取进步和富裕的同时,也为自身营造了苦难和恶梦。

现代人类逐渐醒悟到这一点,开始寻找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途经。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在全面总结自己的发展历程,重新审视自己的经济社会行为而提出的一种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它把人们的环境观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不但我们这一代人要生存,要发展,也要给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留有空间。

在这种思潮的推动下,WTO规定各成员国为了保护环境、保护国民人身安全以及动植物健康,可以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法规,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和关税的不断降低,标准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以及TBT、SPS措施标准也因为其技术性和隐蔽性强、变化快、影响面广等特点,正在被一些成员在WTO的合法掩护下,作为限制进口,进行贸易保护的工具。

这种趋势愈演愈烈,已经广泛而深入地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信息产业等等。

根据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1999年的统计,80%的国际贸易(相当于每年4万亿美元)受到标准及相关的技术法规的影响。

WTO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的研究则指出,受与环境有关的贸易壁垒影响的产品有3746种,贸易额达47320亿美元,占当年世界进口额的88%。

标准化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已经成为WTO关注的新焦点。

环境标准和市场准入措施一般都是由进口国采取的,基于一定的环境保护目的。

要求进入本国关境的商品、服务和技术等必须在运输、使用、用后处理等环节对人身、动植物健康和环境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否则不允许进口。

虽然环保标准和市场准人措施的采纳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表现,任何国家都有这种权力。

但是,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十分成熟,国家之间彼此经济依赖程度非常大的时候,国家出于经济目的和外交目的不可过分我行我素,一意孤行。

与市场准入有关的国际环境标准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国际环境法上防止有毒、有害、危险的废物进人或经过本国领土的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该公约1989年签订,规定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具体方法和事先知情同意原则、国际援助以及非法运输、再进口、赔偿责任等一系列问题;6个附件明确规定了禁止进出口和转移的危险废物名单,并且对于废物出口通知书的具体内容以及在本公约的范围内引起争端的仲裁解决方法做出了规定。

现在这一公约还在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

第二类,国际贸易法(特别是WTO法)中关于进出口产品、服务的健康以及环境规则和标准。

WTO在自由贸易问题上是一个积极的促进者,它不希望有任何不正当的因素干扰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WTO决不期望环境方面的制度和规则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

但是,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二者会出现矛盾,即使在没有贸易保护主义的情况下,环境问题也会在很多领域、很多环节成为自由贸易的阻碍,更不必说很多国家会利用环境问题的表面合理性和隐蔽性制造一些遏制别国货物、服务、技术进入本国的关卡。

因而,WTO就不能不审慎地对待这一问题。

总体上讲,WTO的宗旨是扩大市场准入,而不是减少市场准入。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一般例外”列举了一些可以由国家采取的背离WTO基本原则的措施情况,主要是(b)、(g)两款条文,经常被解释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例外。

诉诸争端解决机制的很多与环境有关的案件,如美墨金枪鱼案、美国一委内瑞拉汽油案,都是进口国以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以及环境条款为由,对外国产品的进口限制而引发的。

在WTO具体协议中,有很多涉及环境问题的市场准人的条款,比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卫生与植检措施协议(sPS)》、《农产品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TRIPS和CATS等等协议的条款,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关于环境标准和市场准入的,但内容和作用却是如此。

环境保护在很多情况下成为新型的贸易保护壁垒。

发达国家意图将高标准的环保要求强行推销给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保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现在WTO所有涉及环境的规则都不够详实和具体,有待于通过争端解决和各国谈判的实践对其不断地进行丰富和完善。

如何正确理解和实施这些协议的有关条款是摆在WTO组织机构、成员国特别是WTO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CTE)的重要任务。

CTE将环境措施和市场准人问题列为重要研究对象,审议了贸易措施、争端解决、生态标志、贸易自由化与持续发展、服务贸易与环境、TRIPS与环境、国内禁止销售的产品出口、透明度等众多问题并形成了报告。

二、在环境标准与市场准入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21世纪的贸易是“绿色贸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国际社会和人类的明智选择。

同时,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需要国际社会辅助它们的经济发展,这一点在WTO内已经得到了广大成员国的认同。

现在WTO对于很多环境问题还没有定论,所以发展中国家应当利用这个机会,为自身的良性发展争取利益。

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参与环境标准的制定,而不仅仅是单向地贯彻和服从某些标准。

环境标准与市场准入问题在发达国家之间也可以引起纷争,但是争议最多的问题还是出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

发达国家经过数百年的工业发展历程,其技术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成熟的程度,其与环境、资源、污染、公害等问题都已经有较长时间的接触,所以在环境方面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一般而言,其所制定的环境规则和标准都比较严格。

而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时间很短,只有十几、几十年的时间,有的甚至至今没有走进工业化时代,技术上一般都长期处于被动的接收者地位。

他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相对滞后,环保技术水平在短期内难以达到较高程度。

加之,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大量借助于西方的资本、技术和管理,获得知识和能力的成本很高,在许多情况下是难以支付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有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

先进行工业化的国家,也就是今天的发达国家,曾经大量地攫取这些地方的天然资源和劳动力等。

它们只从这些国家索取,促进了其本身的富庶,却很少为这些地方的工业发展、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做出贡献;当然也根本没有想到为维护资源和保护环境进行努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水平的落后、环境意识的薄弱、环境问题的严峻、环境技术的低劣,与发达国家的掠夺不无关系。

因而,在现阶段,如果发达国家片面主张为了保护本国的环境而高筑起壁垒,禁止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进入,很显然是没有承担起自己应负的历史责任,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伦理和道德。

发展中国家的贫穷是主要的问题,也是全球环境保护和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的最大障碍。

因而,对发展中国家开放世界市场是十分重要的,同时,财政与技术的支援也不可或缺。

只有这样。

发展中国家才能够创造出它们所需要的经济财富,使其有实力去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许多发展中国家严重依赖出口自然资源以换取外汇收入,他们需要对外贸易,需要国际贸易自由化。

消除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将会帮助它们更有效地利用天然资源,提高其经过加工的商品的出口机会。

当然,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发达国家撤掉一切壁垒,敞开门户,让发展中国家的各种商品任意进入。

每个国家都有责任保护本国的人民、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

这既是政府的权利,也是政府对人民的义务和责任。

因而,发达国家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环境管理体系,对进入本国的商品、技术、服务等进行管制也是理所应当的。

这些国家必须设置或者采纳一套环境标准体系,通过这套体系来过滤他国进人本国的工业原料、制成品、动植物、人员、技术等等,符合要求的,就成为可以允许的经济交往客体或者载体;不符合要求的,可能会给本国在人民生命和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造成危害或者负面影响的,就拒之于国门之外。

这种行为既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表现,也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环境权进行维护的重要手段。

国家有权从主权和管辖的角度,对进入国门的商品、投资等经济要素进行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同时,对发展中国家又不能施以过分严格的要求。

在市场准人问题上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将环境标准设置在一个最恰当的节点上。

这一节点,应当是既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增强国际经济的参与能力和竞争能力的要求,也符合发达国家的民众对生存、健康、动植物安全和环境水平的要求。

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主要问题是由于过高的环境标准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

很多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和信息优势,利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不对称、不均衡的现状,以环境保护为名,制造贸易壁垒。

现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设置环境壁垒最为广泛的是环境技术标准和环境技术法规,主要是因为凭借这些标准和法规使所实施的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合法性、手段上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技术优势,制定出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有的标准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从而起到了技术壁垒的作用。

为了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繁多而严格的环境标准和规范,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

有些国家为了阻止特定国家的产品进入,就经过特别研究,设定了一些标准,表面看来是对所有产品的,实际上是专门对付某些国家的。

所以这种标准对这些特定的国家产品就是技术壁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