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险投保规则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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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险投保规则2007版.

上
上
以上 上
均体检 均体检
医疗险的体检规则
被保人年龄
5
人身险危险保额大于等于50万 分公司本部高成长、高收入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人身险保额大于等于100万
意外险危险保额:对某一意外险而言,被保人在保险期 限内因意外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累计意外险危险 保额)
重大疾病责任保额:对于某一包含有重疾保险责任的险 种,在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而给付的最 高保险金额(累计重大疾病险责任保额)
累计人身险危险保额:累计寿险危险保额+累计意外险 危险保额
年交 150元(不包含摩托车职业加费)
职业与保额
职业类别:
寿险职业类别为 0、1、2、3、4、5、6; 意外险职业类别为 0、1、2、3、4、5、6; 重疾险职业类别为 0、1、2; 医疗险职业类别为 0、1、2; 0类 为拒保职业。
*意外险单独投保累计最高保额
职业类别
合众意外险 最高保额
第1-2类 200万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以下保险利益关系: --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前项以外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 成员、近亲属。
受益人的优先指定原则。 法定继承人。
投保区域
投保区域限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一人为 异地者不予受理。(未在当地固定工作或居 住一年以上,且户口未在当地者。)
个人险投保规则初级培训教材
2007版
从“规则”说起
什么是规则?
夫贝贝刂
上则 规 ,: : 以古 正 便人 圆 让把 之 人法 器 遵律 也 守条 。 。文
刻 在 鼎
没有规则的生活
投保规则就像 新契约路上的红绿灯
个险一般投保规则

其他地区
累计身故≤10万,累计重疾≤10万,意外伤害≤5 万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30万 累计意外伤害风险保额≤5万 身故给付保险金超过5万 3周岁(含)以下,累计重疾>5万,需提供出生证 明及相关儿童保健手册等 4周岁(含)至15周岁(含),累计重疾>30万, 需体检:A+血常规 16周岁(含)至17周岁(含),累计重疾>30万, 需体检:A+B+腹部B超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未成年人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3周岁(含) 累计身故≤20万,累计重疾≤20万,意外 以下 伤害≤5万 4周岁(含)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40万 至17周岁 累计意外伤害风险保额≤5万 (含) 特别约定 体检规则 身故给付保险金超过10万 3周岁(含)以下,累计重疾>10万,需提 供出生证明及相关儿童保健手册等 4周岁(含)至15周岁(含),累计重疾> 30万,需体检:A+血常规 16周岁(含)至17周岁(含),累计重疾 >30万,需体检:A+B+腹部B超
保额、保费的投保规则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
体检规则
高保额件的投保规则
职业加费的投保规则
保额、保费的投保规则
• 保额的相关规则 1.主险最低壹万元、壹份或壹档; 2.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应≤120万元; 3.职业类别与保额关系:1-4类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不做最高限制,5、6类见下 表,具体险种的最高投保限额看特殊险种规定: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
学 生 残疾人
家庭主妇 孕 妇
特殊人群
外籍、港澳台人士 非本地人
军、警人员
离退休人员
特殊人群的投保规则-残疾人
• 残疾界定 残疾发生必须两年(含)以上,投保时残缺部位及程度固 定,无相关其它疾病或后遗症。 • 投保特殊要求 1.以有正常职业为限,五、六类职业不予承保。 2.不能投保《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含有保险费 豁免责任的险种。 3.需要体检 • 投保时特别约定,由核保人员出具约定内容。 1.投保有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2.投保住院医疗保险。
个险投保规则(201007版)

5、投保单受理周期为30天,逾期将作关闭处理;
- 23 -
6、照会需要要规定的时效内回复,否则将做关闭处理;如有照会不能 按时回复,请业务人员回复照会,申请延期;核保人员在接到申请延期 照会后,会再下发一份照会,照会回复时间自动延长; 7、重填写投保单时,需重新填写一份新的《投保提示书》,避免投保 单号不一致;
≥50万
≥75万
20-140
-4-
特殊人群-未成年人
1、投保资质 投保人应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投保人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 必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填写《未成年人投保声明书》。 如被保险人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含有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保险时,投保人必须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投保资料 未成年人投保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 件中任一项,其中出生证明仅适用于2岁以下(不含2岁)未成年人。 2岁以下(不含2岁)儿童投保必须提供“儿童保健手册”,无“儿童保 健手册”者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3、投保限额
人身险保额与年收入的倍数关系
≤20倍
≤15倍
≤10倍
≤8倍
2、保费与收入配比 累计年缴保费不应超过投保人税后收入的30%; 趸缴除外。
- 10 -
高额件的财务核保
高保额件: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和正在申请的投保单
中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50万的保件。 审核要求:
不得提前预收保费或签署银行转帐授权书
家庭主妇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上限30万,如其配偶在本公司拥有保险的,可放宽至50 万,纯寿险+意外险30万。 离退休人员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上限50万,纯寿险+意外险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
个险一般投保规则

家庭主妇、 离/退休人、 无业/待业人员
未成年人投保限额: 1)未满18周岁的人身险保额限为:5万元,超过5万元需加特约 投保,最高不超过30万(寿险+意外之和) 2)投保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
学生:学生投保人身险保额限30万元(所指学生:系指18周岁以 上学生)。
孕妇投保的规定: 1) 怀孕28周以内者,累计寿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累计重疾 不得超过20万,须体检或提供完整的孕期健康检查报告;怀孕 28周以上(含28周)不予受理,需延至产后一个月; 2) 孕妇不得投保一年期险种,包括意外伤害险及医疗险。
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重大疾病责任保额限制:同一被保险人投保含有重大疾病责任保额的险种,累 计最高重大疾病责任保额不得超过
50万元。
寿险风险保额限制:同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最高寿险风险保额视被保险 人的健康、财务状况确定。
三: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
异地、外籍、出国人士
孕妇
特殊人士
学生/学龄前儿童
恒祥重大疾病保险
恒润重大疾病保险 恒瑞两全保险 恒嘉少儿两全保险 出行宝意外伤害保险 恒顺意外伤害保险
3000
3000 8000 8000 150• 150
1000
1000 2500 2500 -----
500
500 2500 2500 -----
500
500 1000 1000 -----
500
500 1000 -------
51-54
》55(续保 )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医疗险达到下表列明标准的需要体检Ⅱ体检项目
2009版个险投保规则宣导(基本稿)

- 15 -
六、特殊人群投保规则(3/7)
(二)成年学生的投保规则
18-25周岁,不含军校、警校、飞行学校、体校或运动 技术学院等特殊学校的学生; 累积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 如果其父母在本公司拥有保险,可最高放宽至60万, 但不得超过其父母在本公司的累计风险保额,其中纯 寿险(如至惠)、意外险累计不得超过30万。
不接受医疗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累计寿险、重疾风险 保额不得超过30万; 孕期≤28周者,需提供围产期手册及产前检查报告, 核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客户进行体检;孕期 >28周者,需要延期至产后1月再投保。
(九)残疾人投保规则
需请被保险人提供残疾问卷、病史、以及残疾鉴定报 告、残疾证等,核保人员根据相关资料结合医务核保 规则进行审核,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承保及承保额度。
业务流程图2/2
录入、复核、 核保、签发 总公司
初审、受理、 打印 扫描
分公司
保单
初审、受理、 扫描
支公司
-4-
业务流程图
投保材料的递交
基本规则
体检须知及生调要求
投保材料递交的注意事项
一份完整的投保资料包括----- 必备材料:投保单、投/被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保提示书、 产品说明书、银行存折复印件(有足够余额); 如选择了分红险或万能险,则需填写“分红/万能产品说明 书”,并要求客户签字认可 ; 选择“全部银行转帐”方式缴费保费,填写“银行转帐授权 书”; 如客户有”问题及健康告知”异常或其他特殊告知,需要同 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3-17岁未成年人投保时必须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0-2 岁提供婴幼儿健康问卷及出生证明。 未成年人身故保额超5万,需提供未成年人特约 购买医疗险,需提供医疗特约
个险投保规则2011.07

2011个人人身险
投保规则宣导
(2011.05)
目
基本概念 一般投保规则
录
传统寿险投保规则 非传统寿险投保规则
重疾类险种投保规则
意外伤害类险种投保规则 医疗险投保规则 险种组合产品投保规则 其它类产品投保规则
您所需要掌握的几个基本概念-1:
•基本保额:每一险种的基本保额是指其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 •寿险保额:对某一包含有寿险死亡或全残保险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额。
►重疾险职业类别为1类的被保险人,重疾险为标准费率;重疾险职业类 别为2类的被保险人,重疾险需要进行职业加费,加费比例为30%。 职业类别 1 重疾险 条款费率 医疗险 条款费率
2 加费30% 加费30% ►对于有摩托车驾照或以骑乘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被保险人,如其本 身从事职业的意外险职业类别小于或等于2类,则意外伤害类保险按意外 险职业类别3类计算保费。
二、被保人投保年龄规定: 2、被保人投保年龄限制:
本规则年龄以周岁为准,以费率表所列年龄为限
一般投保规则
三、保险利益规定-1 : 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以下保险利益关系: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 成员﹑近亲属 (4)未符合以上规则要求的个案,请咨询分公司风险管理部门。
一般投保规则
八、交费方式规定:
趸交 交费方式
年交
同一份保单中的所有险种只可选 择一种交费方式
九、红利领取方式限制:
以下几类被保险人投保分红保险时,红利领取方式不可选择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 (Ⅰ) 次标准体(额外死亡率EM≥50); (Ⅱ) 寿险职业类别为5﹑6类; (Ⅲ) 年满60周岁以上。
投保规则宣导
(2011.05)
目
基本概念 一般投保规则
录
传统寿险投保规则 非传统寿险投保规则
重疾类险种投保规则
意外伤害类险种投保规则 医疗险投保规则 险种组合产品投保规则 其它类产品投保规则
您所需要掌握的几个基本概念-1:
•基本保额:每一险种的基本保额是指其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 •寿险保额:对某一包含有寿险死亡或全残保险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额。
►重疾险职业类别为1类的被保险人,重疾险为标准费率;重疾险职业类 别为2类的被保险人,重疾险需要进行职业加费,加费比例为30%。 职业类别 1 重疾险 条款费率 医疗险 条款费率
2 加费30% 加费30% ►对于有摩托车驾照或以骑乘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被保险人,如其本 身从事职业的意外险职业类别小于或等于2类,则意外伤害类保险按意外 险职业类别3类计算保费。
二、被保人投保年龄规定: 2、被保人投保年龄限制:
本规则年龄以周岁为准,以费率表所列年龄为限
一般投保规则
三、保险利益规定-1 : 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以下保险利益关系: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 成员﹑近亲属 (4)未符合以上规则要求的个案,请咨询分公司风险管理部门。
一般投保规则
八、交费方式规定:
趸交 交费方式
年交
同一份保单中的所有险种只可选 择一种交费方式
九、红利领取方式限制:
以下几类被保险人投保分红保险时,红利领取方式不可选择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 (Ⅰ) 次标准体(额外死亡率EM≥50); (Ⅱ) 寿险职业类别为5﹑6类; (Ⅲ) 年满60周岁以上。
个险投保规则(201007版)

- 16 -
医疗核保
3、体检表
- 17 -
医疗核保
4、体检其他规定 核保人员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增加化验及辅助检查等体检项目; 对于未达体检标准的,我司也可以进行随机抽检; 以任何理由拒绝体检的投保申请,均不被公司接受,其今后的投保申请均 需参加公司的抽样体检;
- 18 -
二、部分产品细则
最高保额(万元)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0-2周岁 3-17周岁 其他城市 0-2周岁 3-17周岁 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 10 30 10 20 10 累计身故保额 10
对超出限额的投保申请,由核保员根据被保险人具体风险状况要求体检及生调,身 故保额需符合监管要求,超出部分以特约方式承保。 -5-
医疗险承保限制 类 别 免体 检额 财务问 卷 主险最低 保额 生命住院费补偿用 B/C款 附加意 外住院 补偿 住院每 日补贴 类(元 /日) 意外门急 诊
生存调查
收入证明
一 类 50万
二 类
≥50万
≥75万
≥100万
1万元,且 为1千的整 数倍
1000-30000 500050000 1000-20000 20-200 200010000
职业类别 5类 寿险(含重疾险) ≤30万元 意外险 ≤20万元 住院补贴 ≤60元/日 住院补偿 ≤10000元 门急诊 ≤3000元
6类
5、6类职业
≤20万元
≤10万元
≤00元
纯寿险+意外险≤20万
3、原驾驶问卷废止。
- 13 -
地域核保
1、境外人员 包括持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投保时须在投保地居 住6个月以上,且在投保地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投保时填写《外籍人士 问卷》; 重大疾病定义根据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 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确定,医疗险责任范围仅限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大陆地区; 其他投保资料: 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 港澳同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通行证”) 台湾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对拒保类国家或地区外籍人士谢绝投保; 核保员综合外籍人士在大陆居住的稳定性及收入状况,确定可接受的险种 及保额。
医疗核保
3、体检表
- 17 -
医疗核保
4、体检其他规定 核保人员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增加化验及辅助检查等体检项目; 对于未达体检标准的,我司也可以进行随机抽检; 以任何理由拒绝体检的投保申请,均不被公司接受,其今后的投保申请均 需参加公司的抽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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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产品细则
最高保额(万元)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0-2周岁 3-17周岁 其他城市 0-2周岁 3-17周岁 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 10 30 10 20 10 累计身故保额 10
对超出限额的投保申请,由核保员根据被保险人具体风险状况要求体检及生调,身 故保额需符合监管要求,超出部分以特约方式承保。 -5-
医疗险承保限制 类 别 免体 检额 财务问 卷 主险最低 保额 生命住院费补偿用 B/C款 附加意 外住院 补偿 住院每 日补贴 类(元 /日) 意外门急 诊
生存调查
收入证明
一 类 50万
二 类
≥50万
≥75万
≥100万
1万元,且 为1千的整 数倍
1000-30000 500050000 1000-20000 20-200 200010000
职业类别 5类 寿险(含重疾险) ≤30万元 意外险 ≤20万元 住院补贴 ≤60元/日 住院补偿 ≤10000元 门急诊 ≤3000元
6类
5、6类职业
≤20万元
≤10万元
≤00元
纯寿险+意外险≤20万
3、原驾驶问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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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核保
1、境外人员 包括持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投保时须在投保地居 住6个月以上,且在投保地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投保时填写《外籍人士 问卷》; 重大疾病定义根据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 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确定,医疗险责任范围仅限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大陆地区; 其他投保资料: 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 港澳同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通行证”) 台湾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对拒保类国家或地区外籍人士谢绝投保; 核保员综合外籍人士在大陆居住的稳定性及收入状况,确定可接受的险种 及保额。
个险投保规则解读ppt课件

• 被保险人为10周岁(含)以上的未成年人,投保人除父母外,可以为 下列近亲属: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但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
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额。
1
基本规则
保险利益规则
保险利益规定 •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一般要求为配偶、子女、父母等与被保 险人有紧密经济利益关系的直系亲属;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相对较宽松,可为配偶、子女、父母、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舅叔、姑姨、雇主等。如投保人为非直 系亲属时,身故受益人一般不能为投保人本人或其配偶; • 如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 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投保时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根据保监会文件规定,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
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 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
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和航空意
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
提供者须延期至分娩1个月以后方可投保;
不受理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及住院津贴类投 保申请。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军人 无特殊危险的一般军人(含军校普通专业学生)人身险风险 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元,但行政及内勤人员(国防部、解放 军总部机关、军校教官等)、军医院官兵、军事研究单位纸
上设计人员不在此限制之内。
机构有查询权限,可通过模 块查询未成年的身故额度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 不满1周岁的婴幼儿,投保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 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时须填写《婴幼儿健康状况问卷》;
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额。
1
基本规则
保险利益规则
保险利益规定 •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一般要求为配偶、子女、父母等与被保 险人有紧密经济利益关系的直系亲属;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相对较宽松,可为配偶、子女、父母、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舅叔、姑姨、雇主等。如投保人为非直 系亲属时,身故受益人一般不能为投保人本人或其配偶; • 如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 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投保时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根据保监会文件规定,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
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 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
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和航空意
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
提供者须延期至分娩1个月以后方可投保;
不受理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及住院津贴类投 保申请。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军人 无特殊危险的一般军人(含军校普通专业学生)人身险风险 保额最高限制为50万元,但行政及内勤人员(国防部、解放 军总部机关、军校教官等)、军医院官兵、军事研究单位纸
上设计人员不在此限制之内。
机构有查询权限,可通过模 块查询未成年的身故额度
1
基本规则
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未成年人 不满1周岁的婴幼儿,投保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 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时须填写《婴幼儿健康状况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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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家庭主妇、学生( >=18岁 )、儿童(28天 - 17岁)、退休人士、待业者及特殊职业投 保规定
人员类别 家庭主妇 最高累计寿险及意外险风险保险金额(累计主合 同及附加合同保险金额) 30万元
学生( >=18岁 )(全日制在校生)
儿童(28天-17岁) 退休人士
30万元
10/5万元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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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规则
•
•
个人长期寿险核保规则
附加健康险核保规则
•
•
短期意外险核保规则
资金型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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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
附加医疗险包括: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RR(A/B款) 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HIR 仅可附加在人生无忧意外伤害保险上,且人生无忧意外 伤害保险的保额≥1万元。 必须已投保或同时投保温馨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精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以及人生安康重大疾病保 险、康宁产品组合且: 保单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保费大于人民币1000元两个条件。 长险在承保前撤件时,则短险应一并撤件。 不能重复投保 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必须购买附加住院 费用医疗保险A款
•
•
个人长期寿险核保规则
附加健康险核保规则
•
•
短期意外险核保规则
资金型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投保须知
11
(一)、投保限额 投保限额
1、保险金额(以“千”元人民币为基本单位)、保费限额
2、按照总公司的要求,仅指定投保最低限额,分支机构可以 根据当地情况向上浮动 3、累计重大疾病责任保额最高限额:指险种中含有重大疾 病保险责任的,按照重疾保额进行累计
9
(三)、怀孕妇女投保规定
怀孕不足3个月:正常保单处理。 怀孕3-7月者:需提供产前检查报告复印件。
怀孕7个月以上者:需延期至产后2个月再投保。
怀孕妇女投保下列附加合同将不予承保:附加住院费用 医疗保险A/B款;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注:“月”指“孕月”(28个自然日)。
10
•
一般规则
待业者(包括下岗人员、无业人员、 20万元 无固定职业人员) 5类职业 6类职业 一般军人/普通警察(文职军警除 外)
30万(其中累计意外险保额限20万) 20万(其中累计意外险保额限10万) 30万(其中累计意外险保额限10万)
退休人员定义:男性年龄满60岁,女性年龄满55岁,以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者。 家庭主妇年龄在55岁以上,作退休人员分类。请撤消保单、降低保额至非 体检件者或犹豫期退保的 非体检件而自行作体检者 体检后不投保者 保全补充告知或理赔不实告知转核保,需体检的
14
(四)、财务核保要求
需要提供的资料 累计身故保险金额(¥) 生存调查要求
a+b
30≤SUM≤80
核保员视情况进行抽调
a+b+c
80<SUM
(七)分险种核保规则
金色朝阳少儿定期寿险产品组合
“金色朝阳少儿定期寿险”、“附加教育年金保险(分红 型)”和“附加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可以选择组合。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 14周岁 。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 5年,交费至15周岁;主险和附加险 的缴费期必须一致 。 主险最低交费标准:期缴150元,趸缴1000元。 主险最低保额:10000元,最低交费和最低保额须同时满 足。 风险保额:1倍的基本保额。 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金色朝阳少儿定期寿险保 额的2倍
成人≤80万 未成年人≤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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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体检保额的规定
1.免体检限额:被保险人投保大于该寿险或健康险风险保额 限额须进行体检 2.累积体检保险金额 = 寿险风险保额+重疾风险保额(累积 体检保额包括所有新申请和现时有效的寿险主合同、定 期寿险附加合同、 重大疾病给付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如客户是《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之投保人, 其未成年被保险人之保险费也包括在累积体检保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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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险种核保规则
康宁人生终身寿险产品组合 “康宁人生终身寿险”和“附加康宁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为 组合产品,必须同时投保。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和交费期 间必须一致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 65周岁 本产品组合的寿险风险保额为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重 疾险风险保额为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 本产品组合可附加“附加定期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保 险”和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已投保或同时投保本产品组合(必须处于正常有效状), 保险费达到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的,可投保“人生无忧意外伤害 保险”附加“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住院费用 医 疗保险(B款)”或“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销售组合。 本险种或与其他重疾险种累计最高重疾险风险保额为:未 成年人30万元,成年人80万元。如超过此限额,投保前须经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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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地及证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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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区居民投保规定:
客户必须为该地区长期居住或有稳定工作者,任何暂时 居住于宾馆、招待所、亲戚朋友家等临时居住地者或旅游 者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2. 证件规定:
所持证件类型为非中国大陆身份证的,如:港澳台同胞、 外籍人士,军队人员等,需递交护照、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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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公司 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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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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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长期寿险核保规则
附加健康险核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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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意外险核保规则
资金型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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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利益规定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受益人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因各种利 益关系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 益人之间必须存在可保利益关系。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 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需提 供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证明)。 2、被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须为:同上。不符合上述关系的, 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般不接受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群作为受益人 提供被保险人、投保人同时签署的情况说明,说明指定不符 合上述规定受益人的原因。 同时指定符合上述规定及不符合上述规定受益人的,符合规 定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必须大于不符合规定受益人。 公司或公司法人代表不可为投保人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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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主险与附加险之保险金额比例 1. 附加定期寿险 : 主险:附加定期寿险 ≤ 1:3 2.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主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1:5
3. 金色朝阳少儿定期寿险TJ、附加附加少儿重大疾病 保险DDJR:TJ:DDJ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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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险种核保规则
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康宁人生终身寿险产品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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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效日规定
保险合同生效后,生效日以投保单签署日的 次日为准。
不允许保险单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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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人群投保规定 (一)、未成年人(28天-17周岁)投保规 定
1.根据保监会发【2002】34号文的规定,北京、上海、 广州及深圳的未成年人最高累计身故保额为10 万元, 其余地区分公司仍为5万元。此保额包括寿险、儿童意 外险及该儿童在其他保险公司相关保额(包括投保当年 度的递增保额)。 2.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的保险,投保人应为被保 险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每次投保均按照所投保险种 要求填写《未成年人特约声明》。 3周岁(含)以下 未成年人投保需要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 3.监护人签字认可,允许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 母等直系亲属为其投保资金型险种,并填写《未成年 人特约声明》。对于含投保人责任的险种应根据情况 将该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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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
特殊人群包括: a类 无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职 业分类表中医疗 险职业分类为0 的人群 b类 家庭妇女、 孕妇、未成年人、 学生、职业分类 表中医疗险职业 分类为2的人群
交费方式 1-4类职业 5类职业 6类职业
趸交
趸交
不加费
不加费
250元
25元
500元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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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保附加合同的核保规定
寿险主合同产品均可以同时或分别附加定期寿险、意外险、 及豁免保险费附加合同 根据CIRC颁布的<健康险管理办法>, 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 康险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限不得小于主合同保险期限 除附加1年期短期附加险外,所有主险和附加险的缴费期必 须一致。 附加合同满期日不能晚于主合同 分红附加合同只能附加于分红主合同上 若附加合同包含PB,则该合同所有主、附加险必须同时选 择PB
投保年龄 累计保额
18 - 40 周岁
41 - 45 周岁
40万元
30万元
46 – 50 周岁
51- 55 周岁 56周岁(含)以上
15万元
5万元 都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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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件的核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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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体检:随机抽样,一经发放,不可豁免体检。 体检的通知:保险营销员通知客户体检并代为预约。 体检时限:须在体检通知书签发后的10日内完成,逾期1个月作 撤销投保申请和退费处理。 体检结果时效:体检后以标准件承保的客户,6个月内新申请投 保体检内容相同者可免体检。客户提交的既往体检报告若体检内 容一致核保员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公司不接受客户自己提 交的晚于投保日期的体检报告。 体检费:按公司要求体检时,所需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但以下几 种情况需从保险营销员佣金中扣除相关体检费:
所持证件类型为非中国大陆身份证的,如:港澳台 同胞、外籍人士,军队人员等,需递交护照、身份证, 军官证复印件。 营销员渠道: 单张保单的保险费(包括期缴, 趸缴, 趸缴额外投资保险费)大于人民币10万元, 需递交 投保人护照、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 银行渠道: 单张保单的保险费(包括期缴, 趸缴, 趸缴额外投资保险费)大于人民币50万元, 需递交 投保人护照、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