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管理制度
科教科管理制度清单

科教科管理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教科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本清单适用于科教科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科教科领导、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科教科管理制度是科教工作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教学工作管理第四条科教科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科教科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六条科教科每学期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科教科要规范教学考勤,做好教师考勤记录,对无故缺席的教师进行处理。
第八条科教科负责教学用品的管理和分发,确保教学用品的充足和质量。
第九条科教科领导要定期进行教师工作情况的检查,定期与教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第十条科教科要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科教科要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教师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辅导。
第十二条科教科要加强对新教师的引导和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学校的教学环境。
第十三条科教科要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给予激励和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提高自身水平。
第四章教学设施和设备管理第十四条科教科负责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完好。
第十五条科教科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科教科要定期对学校的教学环境进行检查,保持教学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五章教学活动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科教科要做好学校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第十八条科教科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教学安全演练,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六章教学成果评价与奖励第十九条科教科负责确定学校的教学成果评价标准,对教学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
第二十条科教科要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医院科教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做好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监督、评估。
推动医院科教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医院临床工作和科研成果的良性循环。
第五条医院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的整体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应的科教科教学发展规划,为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第六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注重教师、医学生和研究生的发展,建设学习型医院,提高科教水平。
第八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体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理,保证科教科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
第九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的理念,关心和支持医院科教科教师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医院科教科设科教科,下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教学实践、教师发展、学科建设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科教科设立专门的教学管理岗位,定期举行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科教科科教学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科教科教学管理规划制定、重大科教科教学改革方案的审议、科教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第十三条科教科科主任是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领导者,具体负责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该建立科教科教学管理机构与临床部门和研究部门相互配合的联系机制,共同推动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科教科教学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拟订医院科教科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科教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审批科教科教学工作的分配计划。
2024年教科研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教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教科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学校教科研工作的____第四条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
第五条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
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第七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____市新郑计算机学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第九条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处负责____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十条各学科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处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____实施。
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教科处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章科研队伍建设第十二条教科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
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四条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第五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第十五条每学年初,教科处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在实处。
每学年末,教科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级中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教科的管理,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医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科教科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科研、教学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 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价。
3. 负责制定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院学术活动,提高医院学术地位。
5. 负责全院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成果鉴定和推广。
6. 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组织教学活动。
7. 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
8. 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学术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架构1. 科教科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2. 科教科下设教学管理科、科研管理科、学术活动科、培训科等。
四、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制度(1)制定全院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
(2)组织教学查房、学术讲座、临床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3)建立教学档案,记录教师和学生教学情况。
(4)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定期开展教学评估。
2. 科研管理制度(1)制定全院科研规划,明确科研方向、目标和任务。
(2)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和应用,提高医院科研水平。
(4)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3. 学术活动管理制度(1)组织全院学术活动,提高医院学术地位。
(2)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学、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3)举办院内学术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4. 培训管理制度(1)制定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人员的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人员素质。
(3)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法。
五、监督与考核1. 科教科对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医院科教科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护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培养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能,使其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2. 增强医护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3. 激发医护人员学习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4. 促进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三、培训对象1.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2. 医院管理人员;3. 医院后勤保障人员。
四、培训内容1. 医疗法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教育;2. 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培训;3. 新技术、新方法、新业务培训;4. 继续医学教育、专业证书考试培训;5. 医院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训;6. 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培训。
五、培训方式1. 课堂讲授: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医护人员理论水平;2.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提高医护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 实践操作:组织医护人员进行临床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4.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资源,提供在线培训课程,方便医护人员随时学习;5. 交流研讨:组织学术交流、研讨会,促进医护人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六、培训管理1. 建立培训档案:对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成绩等进行记录;2.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医护人员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3. 培训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医护人员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4. 培训经费:设立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5. 培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七、奖励与处罚1. 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优异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培训态度不端正、考核不合格的医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科教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教科的管理,提高科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科教科管理制度,促进科教科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科教科,包括科教科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管理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科教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推动医院科教发展的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科教科的工作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公平公正、服务医院科教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科教科设置科主任1名,具体职责由医院确定。
第六条科主任需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科教科工作。
第七条科教科下设教学管理组、科研管理组,具体职责由科主任指定。
第八条科教科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指定组成人员,负责对科教科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九条科教科与医院其他科室、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促进科教科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科教科及相关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科教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医院科教工作规划的制订,组织实施科教计划;(二)负责医院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组织;(三)负责科教科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四)负责科教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协助医院院长处理科教科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教学管理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医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二)负责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三)协助医院院长处理教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三条科研管理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二)负责科研成果的评估和推广;(三)协助医院院长处理科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科教发展规划,制定科教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第十五条科教科应做好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科教科应定期对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制度是指确定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医院科教科的一些常见工作制度:1. 工作内容:医院科教科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科教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医学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学术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2. 工作时间:医院科教科的工作时间一般按照医院的工作时间安排,通常是每天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也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班或出差。
3. 考核评价:医院科教科的工作绩效通常通过定期考核来评价。
常见的考核指标包括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医学教育和培训的效果、学术会议的组织效果等。
4. 绩效奖励:医院科教科的工作绩效优秀的人员通常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绩效奖金、晋升职级、学术称号等。
5. 岗位职责:医院科教科的人员需要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常见的岗位职责有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学术交流和合作的促进等。
总之,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科教科的工作,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促进医院的科教事业发展。
不同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教科的管理,提高科教科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教科是医院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医院的科研、教学、学术交流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科教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管理医院的科研项目,指导医院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设计和组织医院的教学计划,培训医院的教学人员,推动医院的教学工作的改进和创新;3. 组织和指导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院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交流;4. 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科教科的工作原则包括:1. 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战略,服务医院的发展需求;2. 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的原则;3. 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的综合效益。
医院科教科示教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教科示教室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保障示教室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示教室的职责1. 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示教室的教学和科研活动。
2. 管理示教室的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3. 制定示教室的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和科研时间。
4. 组织开展示教室的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
5. 建立示教室的教学档案,记录教学和科研活动情况。
三、示教室的管理1. 使用权限(1)示教室的使用仅限于医院科教科组织的教学和科研活动。
(2)非教学和科研活动需经科教科批准后方可使用示教室。
2. 使用流程(1)申请使用:使用单位需提前一周向科教科提交使用申请,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等。
(2)审批:科教科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使用单位需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活动安排。
(3)登记:使用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科教科登记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等。
3. 设施设备管理(1)示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安全。
(2)使用设施设备时,需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拆卸、改动设备。
(3)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科教科,由专人负责维修。
4. 教学资料管理(1)示教室的教学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教材、课件、教具等。
(2)教学资料应分类存放,方便查阅。
(3)使用教学资料时,需爱护资料,不得损坏、遗失。
四、示教室的使用规范1. 使用示教室前,需确保室内环境整洁、安静。
2. 使用示教室时,需保持室内设施设备完好,不得擅自拆卸、改动。
3. 使用示教室时,需遵守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4. 使用示教室后,需将室内设施设备恢复原状,保持室内整洁。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科教科示教室的管理,提高教学和科研活动的质量,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教科的行政管理,提高科研、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水平,推动医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科教科及所属各科室。
第三条科教科是医院行政管理科室,负责医院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科教科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的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制定全院科研、教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管理制度。
第六条组织协调全院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管理,以及院内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审核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组织安排全院学术活动,包括举办院内和院际间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和有关学习班等。
第八条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评癣推荐和汇编整理工作。
第九条组织安排医、技、药、检实习生和下级医院进修生的带教工作,负责与各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教学和业务交流。
第十条制订医务技术人员年度进修学习计划,根据全院业务开展需要,联系、安排、审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第十一条协助院领导审批安排医务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和各级医学会会议,派遣医务技术人员外出讲学,并做好学分登记。
第十二条制订医务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师轮转调配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与广东医学院在科研教学工作方面进行沟通和联系。
三、管理要求第十五条科教科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科教科应加强对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科教科应定期对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八条科教科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各科室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医院科研、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四、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目录
一、总则1.1 制定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管理原则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科教科的设立与职责2.2 科教科主任及成员的职责2.3 教研室及临床科室的职责三、教学管理3.1 教学计划与实施3.2 临床实习管理3.3 教学讲座与查房3.4 教学质量评估与反馈四、科研管理4.1 科研项目申报与审批4.2 科研经费管理4.3 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4.4 科研平台与信息管理五、继续医学教育与学术活动5.1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实施5.2 学术活动组织与推广5.3 学分管理与统计六、人才队伍建设6.1 人才培养计划与实施6.2 人才引进与选拔6.3 人才评价与激励七、学术交流与合作7.1 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7.2 国际合作与交流7.3 学术期刊与论文发表八、制度与流程8.1 科教科管理制度8.2 教学管理制度8.3 科研管理制度8.4 继续医学教育与学术活动管理制度8.5 人才队伍建设制度8.6 学术交流与合作制度九、监督检查与考核9.1 监督检查机制9.2 考核办法与结果应用9.3 问责与处罚十、附则10.1 制度解释10.2 制度修订10.3 制度生效日期具体内容如下:一、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科教科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与学术活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科教科及其下属教研室、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
1.3 管理原则: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教科在医疗、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与学术活动等方面的作用。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科教科的设立与职责:科教科是医院科教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科教计划,推动医院学术发展,为全院员工做好科教服务。
2.2 科教科主任及成员的职责:科教科主任负责科教科全面工作,成员协助主任开展相关工作。
2.3 教研室及临床科室的职责:教研室负责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等工作;临床科室负责临床实习、教学查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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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管理制度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进修教育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医学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毕业后教育(是对大中专毕业、取得师士级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1、制度化培训。
医学院校毕业学生和当年晋升医师的临床住院医师,必须参加五年为一周期(大专7年)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它专业的师级卫技人员(包括护理专业)的临床住院医师,每年必须参加72小时的专业班培训或学分制医学教育。
2、补缺教育。
对没有受完高等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年今在30周岁以内(含30周岁)者应参加医学函大或电大学习,年龄在30周以上者应参加医学大专《专业证书》教育。
对没有受过中等到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应参加成人中专,医学自学考试或电教中专学习。
二、继续医学教育:即中级及以上卫技人员的知识更新
教育。
卫技人员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卫技职务之日起,须参加五年为一周期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必须获得Ⅰ、Ⅱ类学分25分。
三、岗位培训
对麻醉、放射、病理、特检、核医学、康复医学等专业卫技人员在转岗和上岗前必须参加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和业务单位举办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培训班学习,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对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补课。
四、进修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要求,在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每年按排1—2名卫技人员进行进修培训。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进修教育具体细则
根据《浙江省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要求,学分的计算以五年为一周期,五年应获得Ⅰ类学分25—50分,Ⅱ类学分75—100分,每年必须获得Ⅰ、Ⅱ类学分25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分,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两类学分不能互补。
、
(一)Ⅰ类学分
1、中级临床医师五年中必须参加一次主治医师知识更新班。
2、高级临床医师五年中必须参加一次高级医师知识更新班系列讲座。
3、除上述二次学习已获得当年Ⅰ类学分外,其它四年Ⅰ类学分可按自己要求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通过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获得方法按浙江省继续教育委员会(1997)2号文件中《学分授予试行办法》的规定授予学分。
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五年,专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七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培训为二年,七年制毕业生培训为三年,其它临床住院医师按其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份起培训五年。
包括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两部分;
(一)临床实践的方式,学分要求及考核办法:
1、临床实践分两阶段,第一阶段相关科室轮转2年,第二阶段为专业培训阶段3年
2、实践的学分要求:
3年应达到120学分,平均每月2学分,每年24学分,如脱离临床工作(如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每月累计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期例外,如探亲假,寒暑假,年休假,产假,婚假)。
5年累计不足120学分者则适当延期完成。
3、临床实践考核:
(二)理论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临床决策能力等。
(1)考核方法:轮转的每一阶段科室轮转结束后由科
主任主持考核,专业培训阶段由科主任组织主治医师,护士长,高年资住院医师进行综合考核。
(2)理论学习,统一由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
教学工作制度
1、每年制订教学相关计划,包括安排实习计划、学生课余活动计划、全院性理论讲课计划。
2、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每年两次以上)。
3、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包括教学查房、小讲课、病历讨论、各级教学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4、每月抽查一次学生出勤情况。
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实习生情况,对每届学生的实习情况都应作书面总结。
6、每年整理或更新一次教学人员、学生的教学档案。
实习生请假制度
1、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制度和医院职工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2、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包括星期日)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除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4、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
5、实习期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先到医教科申请请假单,并转实习科室同意,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一天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实习医院领导批准;五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再报学院系批准,教务处临教科备案,假满后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6、凡不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
一天按六节学时课算,累计学时按学籍管理处理。
人才培养制度(试行)
1、人才培养立足以院内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
2、加强学历教育,以自学为主,建立在职研究生培训基地,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3、三年内的医护人员按《浙江省医学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浙江省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行规范化培训。
4、市拔尖人才、“211人才”第二层次、(后备)学科带头人选送国内外研修,“211人才”第三层次的培训采取国内学习研修,学术经费敞开使用。
5、开展院内各种学术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
6、优秀带教老师可参加各类培训师教学讲座,提高自身带教水平。
7、增加人才培训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区市省级科研立项项目按比例给与资助经费。
8、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选一些优秀青年医师、优秀护士送出去进修培养,在技术上能够快速提高。
9、加大引进硕博士的力度,凡来院者,使用三个月合格,符合人才条件,博士生给予二十万或住房一套(所有权归医院,使用权归博士)。
人才梯队建设制度(试行)
1、造就一批中青年的学科带头人,营造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学术氛围,形成配置合理,学术背景互补,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充满生机、勤奋进取、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团队。
2、梯队成员的年龄配备要力求使之呈现承接有序的最佳状态,比较合理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大致呈三角形或梯形结构。
这种结构可以使学科梯队保持正常的新陈代谢和使学科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培养优秀年轻学者、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同时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基础人才。
4、梯队成员的职称层次按照高、中、初,结构趋向合理,使医院拥有实力雄厚、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的人才。
5、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和选拔、淘汰机制。
6、对青年中重点后备人才,可放宽技术职称要求,或低职高聘,采取压担子委以重任,全方位锻炼人才。
7、在以老带新的人才梯队建设中,实行科主任、护士长、医疗、护理组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