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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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

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

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10、进修期满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可休息1~3天。

上班后应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及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并递交进修证书及进修费用单据存档,在科内或院内就其所学专业进行汇报讲座。

11、进修人员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和医院情况提出开展新技术工作计划。

12、进修后三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否则,由个人返还进修期间一切费用。

2023年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2023年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2023年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外出进修学习成为许多人提升自身素养和技能的必由之路。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外出进修学习的行为,制定本学习管理规定,以保障学习者的权益,提高学习者的学习效果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学习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本单位职工和学生外出进修学习的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班、短期学习、学术交流、进修学位等。

三、申请和审批1. 学习者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

2. 单位应根据申请者的岗位需求和学习计划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做出审批决定。

3. 若申请被批准,学习者可按照审批结果和学习计划进行安排;若申请被拒绝,学习者应重新制定学习计划或选择其他适合的学习方式。

四、学习计划1. 学习者在外出进修学习前应制定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具体安排等,并向所在单位提交备案。

2. 学习计划应与学习者的职务、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目标相匹配,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费用支持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学习费用由申请者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2. 申请者应在学习结束后提交相关费用报销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发票及证明文件。

3. 若学习者在学习期间出现违纪行为或未达到预期学习效果,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承担相关费用。

六、学习成果评估1. 学习结束后,学习者应向所在单位提交学习成果报告,并由单位进行评估和考核。

2. 若学习者未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承认学习成果,并可能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或处罚。

七、学习期满1. 学习期满后,学习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复岗,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2. 单位应根据学习者的学习成果和实际岗位需求,评估是否调整学习者的职务或工作岗位。

八、管理责任与权益保障1. 学习者应严格遵守学习计划和管理规定,如实履行学习任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范围包括专业进修、学术研究、教学培训等。

第三条进修单位包括国内外大专院校、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进修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

第四条进修期限包括短期进修、长期进修等。

第五条进修内容包括学习、科研、参观、实践等。

第六条进修资助包括学费、差旅费、食宿费、购书费等。

第七条进修归口管理单位为医院人事处。

第八条进修单位需与医院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第九条具体进修安排由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专业需求和个人申请情况做出第二章进修途径第十条医院根据本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面向全院医护人员选拔具有较强专业素质和进修意愿的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医院进修公告、政策法规和要求,积极申报参加外出进修计划。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进修途径,包括公派出国留学、国内公派进修、自费出国留学、自费国内进修等。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进修资格。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院和进修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各项进修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结束后,应当按照进修单位要求提交结业报告,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分享交流。

第十六条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管理规定,勤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进修人员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修管理第十八条医院人事处负责医院全院进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第十九条医院人事处要认真负责进修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第二十条医院人事处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

第二十一条医院人事处要及时总结进修人员的学习成果和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惩。

第四章经费保障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合理安排进修经费,保障进修人员的学习、实践和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按规定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擅自挪用。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目的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外出进修学习的行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申请条件1. 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职称,并符合外出进修学习的岗位和专业要求。

2.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考勤记录和出色的工作业绩。

三、申请程序1. 员工须在外出进修学习开始前至少一个月向直接上级递交书面申请,包括进修学习的目的、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内容。

2. 直接上级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培训需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 如直接上级审批通过,员工须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一)。

4. 人力资源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将结果反馈给员工和直接上级。

四、审批原则1. 外出进修学习的安排应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岗位需求。

2. 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应符合员工的具体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

五、进修学习计划的制定1. 员工在获得外出进修学习批准后,须及时制定详细的进修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等。

2. 员工应将进修学习计划提交给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监督和评估学习成果。

六、学习期间的管理1. 员工在进修学习期间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不得随意调整学习时间和地点。

2. 学习期间如有突发情况导致学习计划无法完成,员工必须及时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报备,并提出调整方案。

3. 学习期间如需要请假,员工应按照公司请假制度办理。

七、学习成果的评估与考核1. 员工在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递交学习总结报告。

2. 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应认真评估员工的学习成果,并与员工进行面谈,总结学习成果和改进意见。

3. 学习成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返岗后的安排1. 员工在外出进修学习结束后,应立即回岗,并向直接上级汇报学习成果和经验。

2. 直接上级应根据员工的学习成果,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九、违规处理1. 员工如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进修学习,将面临纪律处分。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教职工在学校安排下,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进修学习,以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进修项目。

2. 质量优先原则:选择优质进修单位,确保进修效果。

3.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进修机会的公平分配。

4.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进修效益。

第二章申购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的申购:1. 教职工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事部门。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审批:1. 学校人事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2. 学校领导对人事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流程:1. 教职工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

3.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4. 学校领导审定。

第七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计划。

4.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5. 具备进修所需的条件。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外出进修内容:1. 专业课程学习:参加进修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教学实践:参与进修单位的教学实践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科研活动:参与进修单位的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

4.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九条外出进修要求:1. 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积累教学经验。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5篇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

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5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进修学习(一)概念外出学习时间____个月至____个月,为中期进修学习,外出学习时间大于____月,为长期进修学习。

(二)资格1.在本职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执业医师(护士)可申请脱产进修学习,二次进修原则上要与上次进修相隔五年。

外调来院人员原则上需来院工作____年以上(含____年)方可考虑;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2.发生医疗事故者当年不允许进修;3.行政记过处分者当年不允许进修;4.院内学术讲座学分____年累计小于____分,不同意外出进修。

5.双方均在医院工作的夫妻不允许同年外出进修。

(三)程序1.每年____月份,各科室主任到医务部领取《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附件1),上报下一年度需要外出进修人员名单,医务部____月份交由主管院长核准,____月上旬交院务会讨论审批,经院长签字同意后,医务部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护士必须先经科内推荐,在护理部领取《护士进修申请表》填写,经护理部审核,院领导批准后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2.继续教育科接到《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后,通知申请外出进修的人员联系进修事宜。

3.申请人接到外院进修通知书后,到继续教育科领取外出进修申办单(附件2),按申办单所示流程办理外出进修手续。

4.申请进修的医院在国内要有一定知名度、选择的专业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进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进修时间规定从外出进修报到之日算起,至进修学习时间完成后加上路上返回所需的时间天数。

进修的具体时间期限以所在进修单位科教部门所开证明为凭,超出有效时间的天数做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进修费用报销范围凭正规发票报销进修费,进修半年以内报销一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进修一年报销两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报销标准按差旅费报销相关标准进行。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责任部门与审批流程1.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审批流程: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批。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1)员工个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申请表》,并提交至直接上级主管审批;(2)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员工需将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审核;(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4)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方可按照规定参加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

三、申请与报名程序1.申请:员工需提前了解所需参加的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

在此基础上,填写《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申请表》,明确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报名:员工需按照所参加的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报名材料。

同时,需按照审批流程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四、经费报销与支付1.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的经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标准及流程详见公司《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2.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所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外出进修学习行为,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作用和潜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修学习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课程、进修培训、学术研讨、交流访问等活动。

第三条进修学习应以提高岗位工作能力、服务企业发展为目的,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进修学习应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培养计划。

第五条进修学习以自费参加为原则,鼓励员工自愿选择付费进修学习项目。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第六条进修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

第七条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和国外学习机会,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学习项目。

第二章进修学习程序第八条员工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包括学习计划、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第九条申请进修学习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涉及国外学习需提前三个月提交。

第十条申请进修学习的员工应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的邀请信、课程大纲、费用明细等。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对进修学习申请进行审批、评估和安排。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需求、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员工的替补和岗位调整,在员工外出期间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进修学习管理第十四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需遵守进修学习机构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课程等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学习进展和学习成果,及时沟通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六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如有退学、逃学等行为,应向企业做书面报告并全额退还企业给予的经济补助。

第十七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如有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企业有权终止其学习资助。

第十八条进修学习期满后,员工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心得、学习成果和下一步的学习计划等内容。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对员工的学习报告进行评估和总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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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为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员工专业进修的积极性,根据国家人事聘用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现对员工在职短期培训和专业进修的管理规定如下办法:(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参加专业进修培训的医院员工。

(二)责任科室
员工在职短期培训和专业进修学习的主管科室为医院科教办,科教办的任务:受理和审核员工的培训和进修申请,汇总资料提交院领导讨论,拟定进修的培训协议书并由院长签署批准后执行,负责管理和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员工以及员工学习和培训的争议处理。

(三)员工参加在职短期培训和进修学习的基本条件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4年;
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

对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及具有各级科研基金项目者,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院部急需的专业人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下列情况之一者,1年内不派出进修:上年度违反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受处罚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不服从工作及进修安排者。

(四)审批办理程序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发布
医院科教办根据医院人才实施规划及现有人才状况,结合医务股、护理部及人保股意见,制定医院的人才培养规划,每年底根据各科室进修计划,制订次年的员工培训计划。

2、提交申请
申请进修人员,根据医院建设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选派进修的科室于年底向科教办申报进修计划,包括进修人员名单、进修专业、进修时间、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名额、是否已经取得等情况,由科教办统一制定下年度医院进修计划,报请院领导批准,方可安排进修。

3、审批办理
申报进修人员向科教办提出进修申请,填写进修审批表,经科室,业务主管科室,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科教办备案并签署《进修协议书》,协议签署后由科教办将员工学习培训事项函告用人职能部门(医务股、护理部等)和人保股。

4、学习管理
专业进修员工由科教办负责全程管理。

医务股、护理部负责学习培训人员离院后的原科室人员调配及进修人员返院后专业考评。

(五)费用支付
经医院批准参加专业进修培训员工,按约定期限完成学习培训计划的,其专业进修费由医院全额支付;进修期间在由进修医院安排宿舍者,进修期间住宿费用由医院全额报销;经医院同意在外租房者,进修期间住宿费用按财务规定限额,提供发票报销。

如因为进修人员个人原因,终止进修培训者,由进修人员支付进修费及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

(六)学习期间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参加专业进修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全额发放,同时医院发放的奖金参照同级别标准的(初级30%、中级40%、高级50%)发放。

2、生活补贴
参加专业进修的员工享受进修生活补贴(5元/天)。

3、休假及交通待遇
学习进修期间享受法定假日,不再享受探亲假及公休假,专业进修员工共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

(七)争议处理
由医院派出的专业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后,应按照《进修协议书》返院工作,未满协议规定工作年限要求调离或辞职者,应在医院批准的前提下,付清学习期间医院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各项补贴、培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按协议付给医院相应的赔偿费用。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医院科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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