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干部业务培训优秀教材”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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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司发通[2000]026号【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日期】2000.02.23【实施日期】2000.0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司发通[2000]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

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培训情况及时报部。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用现代科学知识充实干部,用法律法规规范干部。

在三年内,对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脱产轮训,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培养一支能够担当跨世纪重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干部的培训工作,原则上按下管一级的方式组织实施。

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以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使干部在政治理论、法律专业、本职业务、文化知识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司法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1.03.02•【文号】司发通[2001]027号•【施行日期】2001.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2001年3月2日司发通[200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现将《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1年—200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及《司法行政工作“十五”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制订2001年—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着眼未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以全面实施基本素质教育为主线,以优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为重点,实现由学历教育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的转变;由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规范化、制度化培训的转变,建立科学、完备、有效的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队伍,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队伍,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队伍,用法律法规规范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高素质的人才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思想政治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布日期】2019.04.24•【文号】法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1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条开庭通知、庭前阅卷、调查询问、参与调解、评议安排、文书签名等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密切相关事宜由各审判部门负责,其他管理工作包括随机抽取、协调联络、补助发放、送交裁判文书等事宜由人民法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负责部门。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应当完善配套机制,根据各自职责搭建技术平台,研发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加强系统对接和信息数据共享,为完善人民陪审员的信息管理、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履职信息、业绩评价、考核培训和意见反馈等提供技术支持。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政法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司发通[2008]171号【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日期】2008.12.08【实施日期】2008.1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8年12月8日司发通[2008]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现将《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按照中组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和党性教育,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型队伍、学习型机关建设,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二)总体目标司法行政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应达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03.07•【文号】司发通〔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外事工作实际,司法部修订了《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7日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的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外事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外事工作事项本办法所称司法行政外事工作,是指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外事事项;(二)司法部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三)司法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四)邀请外国官员或非政府人士来访;(五)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六)在华举办专业国际会议;(七)司法部直属单位或各司法厅局与外国有关机构签订合作项目协议;(八)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内外事活动;(九)有关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十)其他外事事项。

二、外事工作管理体制(一)司法行政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

(二)司法部成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行使司法行政外事管理权。

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具体负责司法行政外事管理工作。

(三)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与外事司组织实施,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予以配合;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指导下,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司法协助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事事务。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司发通〔2014〕223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闽司〔2014〕106号),结合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以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加快泉州发展和海西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一)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扎实开展以党史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政策法规培训。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6年-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6年-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6年-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7.02.01•【字号】粤司[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6年-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粤司[2007]29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全省各监狱、劳教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2006年-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司法厅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2006年-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全面提高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组部《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司法部《2006-2010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委《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省政府《2006-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培训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整体素质为重点,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构建和谐社会岗位职责的能力,建设一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优质服务、充满智慧和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六个新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发文字号】[86]司发人字第74号【失效依据】司法部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日期】1986.03.13【实施日期】1986.03.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1986年3月13日[86]司发人字第74号)现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干警的素质,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搞好“四个服务”的重要保证。

请你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我部提出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在今年内有较大的提高。

各地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部署、经验,请及时报部。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最近,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是不行的。

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司法部整党汇报时指出:“要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有严格的法制做保障,司法部应当以此作为奋斗目标。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党和国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任务很繁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狠下决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因此,我们要求经过几年的努力,建设起一支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政治、业务素质都比较高,“顾大局、讲团结、比贡献、重实效”,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有权威的司法干警队伍。

具体措施是:一、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用一年时间,在原有调整的基础上,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充实加强,使其达到: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群体结构合理,年龄形成梯型;能团结共事,协作精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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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干部业务培训优秀教材”名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司发通[2012]414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2.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干部业务培训优秀教材”名单的通知
(司发通【2012】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为推进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司法部开展了司法行政干部业务培训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评出55本优秀教材,现予以公布。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是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各地组织编写了一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受干部欢迎的培训教材,本次评出的教材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选好用好这些培训教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教材建设力度,组织编写更多富于实用性、规律性、创造性的培训教材,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司法部
2012年12月31日附件:“司法行政干部业务培训优秀教材”名单
主要作者出版社/编印单位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
2002-2012)
***人民出版社
2司法行政学董开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3司法行政工作概论刘友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司法行政概论付少军、蒋若薇中国检察出版社
5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防范与处置监所突发
事件实战训练参考读本
王进义、于爱荣
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
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监狱系统学习贯彻新法辅导读本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法律出版社
7监狱文化论于爱荣江苏人民出版社8罪犯心理矫治章恩友中国检察出版社9监所民警工作实务夏国佳湖南省司法厅
10首都监狱人民警察培训教程(职业基础
知识)
刘忠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首都监狱人民警察培训教程(业务基本
技能)
11上海市新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监管业务培
训教材
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
官培训中心
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官培
训中心
上海监狱民警实务培训指导手册(一)
上海监狱民警警体培训教材基础篇
上海监狱民警警体培训教材技能篇
12国际视域下的重新犯罪防治政策翟中东北京大学出版社
13罪犯个别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14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技能考核实施教程周雨臣、应朝雄、刘
云峰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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